① 轉讓股權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轉讓股權不需要繳納增值稅。股東為個人的徵收個人所得稅,是企業的,轉讓所得並入所得額徵收企業所得稅。股權轉讓,應該根據股東個人的個人所得來進行稅費的交納,而並不是按照增值稅來對股權轉讓進行徵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管理法》第三十條,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稅務機關按照規定付給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手續費。
② 股權轉讓要交增值稅嗎
涉及到股權轉讓的時候增值稅是不需要交的,但是由於個人和企業轉移之後會有收益,所以需要繳納一定的所得稅。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③ 股權轉讓是否交增值稅
法律分析:非上市企業未公開發行股票,其股權不屬於有價證券,轉讓非上市公司股權不屬於增值稅征稅范圍;轉讓上市公司股權(股票)應按照金融商品轉讓稅目徵收增值稅。此外,個人從事金融商品轉讓免徵增值稅。
法律依據:《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申報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 金融商品轉讓外匯、有價證券或非貨物期貨的所有權行為。包括:股權轉讓、債券轉讓、外匯轉讓、其他金融商品轉讓。對比以上二個規定,營改增之後,轉讓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債權,都不屬於增值稅徵收范疇。關於發票開具,根據總局公告2017年第45號文件規定,2018年1月1日起,開具增值稅發票時,使用新的《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表》開具。編號600「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指納稅人收取款項但未發生銷售貨物、應稅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的情形。
④ 股權轉讓要繳納增值稅嗎
股權轉讓一般繳納增值稅,但要根據情形決定:
1、上市公司轉讓股權,交納增值稅;
2、非上市公司轉讓股權,不屬於增值稅徵收范圍;
3、轉讓新三板企業股權屬於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暫不徵收增值稅;
4、個人轉讓上市公司免徵增值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⑤ 上市公司股權轉讓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不需要交增值稅。非上市公司的股權不屬於有價證券,股權轉讓不屬於增值稅的納稅范圍。轉讓上市公司股權應按照金融商品轉讓稅目徵收增值稅,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業務活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⑥ 企業轉讓股權交增值稅嗎
法律分析:不交。轉讓股權不徵收增值稅。股東為個人的徵收個人所得稅,是企業的,轉讓所得並入所得額徵收企業所得稅。無論是企業或個人,有簽合同的,均需根據合同額徵收印花稅。
根據規定,在股權轉讓中,單位、個人承受企業股權,企業的土地、房屋權屬不發生轉移,不征契稅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入股或作為出資投入企業的,徵收契稅。
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權屬轉移要征土地增值稅。個人轉讓股權,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可扣除買價和相關的稅費業轉讓股權,股權轉讓收益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純土地資產的公司,全部股權一次性全部轉讓,應當繳納土地增值稅能作為投資形式規避增值稅。改變原以房地產進行投資或者聯營方式的出資不用繳納土地增值稅的規定,也需要繳納稅費。
綜上,一般來說如果企業並不屬於房地產企業,股權轉讓是不涉及土地增值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⑦ 公司股權轉讓需要交納什麼稅費
企業股權轉讓要交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以及印花稅。股權轉讓所得為轉讓財產收入,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股權轉讓合同屬於應納稅憑證,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繳納印花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條
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第六條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
(一)銷售貨物收入;
(二)提供勞務收入;
(三)轉讓財產收入;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八)接受捐贈收入;
(九)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