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董事長把自己公司持有的股票全部售出是否合法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13
❷ 公司高管能不能買自己公司的股票
當然可以買自己公司的股票,但買了之後要公告的,而且交易所有規定,該帳戶該公司的股票是要被凍結的
❸ 董事減持股票,對於上市公司來說是利好還是利空
如果說一個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對本公司的股票進行減持的話,那這樣子對於我們其他的股民來說是好處還是壞處呢?接下來我就給大家分享一下。
一.是好還是壞
那麼一個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對本公司的股票進行減持,那這樣子對於這一個個股來說它是利好還是利空?其實這樣子的減持這就相當於是一個這就相當於是一個公司的老闆,他去賣掉自己的股份,那他為什麼要賣掉自己的股份呢?那肯定就是因為不看好自己的股價會繼續的上漲,所以說就賣掉自己的股份了。那我們從投資的身份上來講,他既然老闆自己都不看好自己公司的股價能夠上漲上去,那為什麼我們其他的投資者要看好呢?說如果說大股東進行減持的話,那肯定是一個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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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董事長減持股票意味什麼
董事長減持股票意味著公司的經營狀況可能出現重大問題或股票有較大的可能持續下跌,投資者需要注意迴避可能出現的價格風險。
減持本身就是一種利空意味濃重的行為,這意味著股票的持有人對股票抱有十分濃厚的懷疑態度,認為股票未來的上漲空間是極為有限的,甚至有可能面臨著下跌的風險。因此,為了確保當前的利潤能夠不流失,迴避將來可能的下跌風險,股票持有人選擇在目前點位減持股票以迴避風險和確保利潤。持股數量越大,對公司的了解越多,信息越豐富,這種減持行為背後所包含的負面意義也就越深,負面信號也就越濃重。
而董事長是公司的頭號人物,對公司的日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都有著十分深入的了解。因此如果董事長主動選擇減持股票,就可能意味著公司出現了較大的問題。但是暫時還沒有向公眾或其他股東進行宣布,董事長由於工作的便利率先得知了這個消息。而董事長判斷這個消息可能會對股票價格產生重大的負面影響,因此率先減持股票。換言之,這至少意味著公司董事長對於公司未來的股價走勢沒有信心或者持負面態度。
所以如果投資者發現有東公司董事長主動減持股票的行為,那麼就要可能小心可能到來的經營風險,財務風險以及股票價格風險。
【拓展資料】
董事股票減持意味什麼意思,指股東比例過高,包括大股東出售其股份,減持比例稱為減持,這種行為對股價的影響遠遠大於中小型零售股減持。
什麼情況不允許減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
1.上市公司違法行為並向中國證監會提起訴訟的,不得減持。
2.主要股東因違反本所業務規則被本所公開譴責不滿3個月。
3.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學會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❺ 公司董事可否買賣本公司的股票
公司董事可以買賣本公司的股票,但是根據法律規定,公司董事在買入本公司股票後六個月內又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的,所得收益歸公司所有。
所以公司董事買賣本公司的股票有一定的限制。
相關法律可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七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
❻ 上市公司董事長可以和我們一樣隨便炒股嗎買其他公司的股票,不買自己家公司的股票,。
當然可以,買賣其他上市公司的股票屬於個人理財行為,但應避免內幕交易行為
❼ 公司董事長可以隨便套現股票
不可以隨意套現股票。
買賣自家公司股票,需要事先向公司申請,然後對外公告具體怎麼執行。執行後對公司的影響等等。
執行完畢,或者中斷執行,都需要公告。
謝謝你的提問
望採納
❽ 董事長操縱股票,公司會怎麼樣
董事長親自操縱股價,天然就具有內幕交易的特徵,因為董事長幾乎沒有辦法證明自己不清楚公司的尚未公開信息,而這些信息又往往對股價具有重大影響,董事長如果買賣自家股票,必然是趨利避害,最後的結果就是董事長高拋低吸,其他投資者追漲殺跌,最終董事長勝利大逃亡,其他投資者一地雞毛。
拓展資料:
操縱證券罪的認定:
1、客體要件
本罪侵害了國家證券期貨管理制度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為目的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與他人串通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自買自賣期貨合約操縱證券期貨市場交易量交易價格製造證券期貨市場假相誘導或者致使投資者在不了解事實真相的情況下作出准確投資決定擾亂證券期貨市場秩序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本罪主體單位亦能成為本罪主體。
4、主觀要件
本罪主觀方面由故意構成且以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為目的。
二、認定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的標準是什麼
認定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難在認定操縱證券、期貨市場行為,即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具體表現為:
1、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2、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3、在自己實際控制的帳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4、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
❾ 上市公司的董事長可以買自己公司的股票嗎
可以,但都要作為上市公司的信息對外進行披露,就是說上市企業高層購買或者賣出自己公司的股票都要預先進行披露,避免內幕交易。一般說法叫做增持和減持。
不過現在上市公司的主要高層人物及其相關直系親屬的股票賬戶是被證監會監管的,如果有買賣自己家股票的,一般證監會會打電話通知相關人員以及核查。
❿ 上市公司的總經理可以買自己公司的股票嗎
可以,但都要作為上市公司的信息對外進行披露,就是說上市企業高層購買或者賣出自己公司的股票都要預先進行披露,避免內幕交易。一般說法叫做增持和減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