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業為什麼要發行股票
1.廣泛吸納社會資金,注入的資金可擴大經營規模。
2.提升企業形象,提升公司的公信力和影響力。
3.公司上市後需要定期的披露財務報表,把經營狀況置身於公眾視野下。提高對行業和受眾的影響力度,創造財富,使股東、員工的財富增加,提升員工忠誠度。
⑵ 企業增資發行股票的條件
股票增資發行是這樣定義的,增資發行是指已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在經過一定的時期後,為了擴充股本而發行新股票。增資發行分有償增資和無償增資。有償增資可分為配股與按一定價格向社會增發新股票。無償增資就是指所謂的送股。無償增資可分為積累轉增資和紅利轉增資。
如果上市公司增資發行股票,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1、前一次發行的股票已經募足,並間隔1年以上;
2、公司在最近三年內連續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
3、公司在最近三年內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從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至本次申請期間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逾期利潤率可達同期銀行存款利率;
5、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所得資金的使用與其招股說明書相符,並且資金使用效益良好。公司以當年利潤分派新股,不受第2項規定的限制。
上市公司為擴充股本而增資發行股票一定要滿足上述五項條件,滿足條件後就可以申請增發股票。
希望能幫到你。
⑶ 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要上市才能發行股票嗎
一般情況下,需要上市才可以發行股票的。1.塵世有我殘夢未醒,任多少深情獨自寂寞,人隨風過,除了神會那些禮貌的微笑,我一直在內心喜歡靜靜的望著天穹那一輪月亮,清澈自己的情懷,和月一樣的清冷,一樣的孤寂,在這種獨自的憂傷中,至少還有我不離不棄的影子靜靜望著流淚的幸福。
2.要愛,我發誓會愛你愛情里沒有亘古不變的承諾,也沒有堅不可摧的相守。愛情,只是人在孤獨時的愛情,友情都沒有永遠,也許上漫漫人生路,能與你相遇相識、相知相惜,讓我欣慰愉悅;能給你帶去快樂,是我最大的幸福,也是我最美的享受,你感覺到了嗎?為你,我毫無保留!
3.幸福就好不要曬出來因為曬多了遲早有一天會曬乾的
4.一直以為幸福在遠方,在可以追逐的未來。我雙眼保持著眺望,我雙耳仔細地聆聽,唯恐疏忽錯過。後來才發現,那些握過手,唱過歌,流過淚,愛過的人。所謂曾經,就是幸福……
5.十想你的時候有些幸福,幸福得有些難過。
6.時間會慢慢沉澱,有些人會在你心底慢慢模糊。學會放手,你的幸福需要自己的成全。
7.太容易動感情的人,都會將自己的感情埋得很深。
8.不需要太多,只要你拋開一切,說一句我愛你。我等的太久了,感覺好累好累。但我等你。
9.你會喜歡我多久,是伴我長久還是玩夠就走。
10.有人喜歡你綁著頭發的樣子,有人喜歡你披著頭發的樣子,於是你猶豫不決是應該綁著還是披著,可是你忽略了真正喜歡你的人喜歡你所有的樣子。懂你的人,自然會知道你原本的模樣,陪伴與懂得,比愛情更加重要。一個人最幸福的時刻,就是找對了人,他寵著你,縱容你的習慣,並愛著你的一切。
11.我們會喜歡被你抓住手的感覺,好幸福。
12.很懷念唱著傷心的歌曲,看著心愛的女孩。心是為你傷的,歌是為你唱的,心是為你傷的。我只是想要你幸福快樂,對不起!
13.是我想多了或許你原本就喜歡如此生活或許你心甘情願
14.要明白珍惜當下每一刻的幸福永遠比奢望太多要快樂.
15.感嘆著那些虛度的日子,美好的時光就這樣溜去。
⑷ 增資和發行新股,意思一樣嗎
增資是發行股票的一種方式。
股份公司隨著經營的擴大和事業的發展,要不斷地發行增資股票,以籌集資金。增資發行股票一般有以下三種方式:
1、有償增資,指股份公司募集新股時,要求投資人按照股票票面金額或市場價格,以現金或實物購買股票的一種增資方式。具體形式有:(1)公開招股,亦稱公募增資。即股份公司向社會公開發售新股票。公開招股的股票價格大都以市場價格為基礎。(2)股東配股。即發行公司對原股東按一定比例分配新發行股票認購權,准許優先認購新股票,也就是按舊股一股攤配新股若干,或舊股若干攤配新股一股,以保護原股東的權益,按比例保持其對公司的控制權,原股東接受配股,但並沒有認購的義務,股東可根據自己的願望和考慮收益情況,可以行使這一權利,也可以放棄這一權利。此種股票一般按票面面值或高於面值(但仍低於市場價格)的價格發行。(3)第三者配股。股份公司向公司股東以外的公司職員、尤其是高級職員、公司往來客戶、銀行以及與公司業務有關的第三者——公司顧問,發行新股票。認購者可以在特定的時期內按規定價格優先認購一定數額的吸票。採用此種方法發行新股,一方面可以調動公司從業人員的積極性,加強同往來客戶、銀行的關系,有利於公司經營;另一方面也可以在增資金額不足時,完成增資總額。
2、無償增資,即公司股東不向公司繳納現金或實物,無代價地取得公司發行的股票的一種增資方式。在這種情況下,公司雖未收到外界現金或實物,但公司資本仍然增加,相應地公司的公積金或公司未分配利潤減少。公司採取這種做法發行股票,目的不在於籌集資金,而在於調整公司資本結構,增大公司的社會信譽和公司股東的信心。無償增資通常有兩種做法,即法定公積金轉作資本的配股和分派股票股利。
3、搭配增資,亦稱有償無償並行增資,是股份公司發行新股票配子股東時,股東只需交納一部分現金即可得到一定數量的新股,其餘部分由公司公積金抵沖的一種股票增資方式。這種方式集中了有償增資和無償增資的優點,有助於促進繳納股金,迅速完成增資計劃。我國現在的送配股方案即屬於此種增資方式。
⑸ 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沒有上市,也可以發行股票嗎
可以啊,不過不叫發行股票,沒上市是一般是增資入股——一般企業不好,遇到困難了,缺錢,這個時候需要錢,銀行又不給貸款,公司老大隻有簽合同出讓股權。這些股權流通性一般較差,不是行業內部知根知底的人,或者專業的風投,一般人進場都是個死。
⑹ 公司發行股票後是否必須相應增加註冊資本,有無法律依據
發行股票不一定是增資行為。 大致的賬務處理為,啟動IPO後,按照發行股票面值1000股*1元/股計入股本1000元,5元的發行價高於面值屬於溢價發行,溢價(5000-1000)4000元計入資本公積科目,發行費用500元一次性進入損益類科目
⑺ 有限責任公司轉股和增資的區別
1、性質不同: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別人。增資擴股是企業向社會募集股份、發行股票、新股東投資入股或原股東增加投資擴大股權,從而增加企業的資本金。
2、權利義務不同:股權轉讓後,投資人取得公司股東地位的同時,不但繼承了原股東在公司的權利,也應當承擔原股東相應的義務。而增資擴股中的投資人是否與原始股東一樣,承擔之前的義務,需由協議各方進行約定。
3、成本不同:增資擴股後公司原股東股權計稅成本不變,股權轉讓後公司原股東股權計稅成本會發生改變。
(7)公司沒有發行股票沒有增資擴展閱讀:
企業增資注意事項:
1、開立銀行臨時賬戶投入資本金時須在銀行單據用途/款項來源/摘要/備注一欄中註明投資款。
2、各股東按各自認繳的出資比例分別投入資金,分別提供銀行出具的進賬單原件。出資人必須為章程中所規定的投資人。
3、以土地使用權出資的,股東或者發起人應當擁有土地使用權。
4、注冊資本中以無形資產作價出資的,所佔注冊資本的比例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無形資產中屬於國家規定的高新技術成果,作價金額超過公司注冊資本20%的,應當經省級以上科技主管部門認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轉股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增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有限責任公司
⑻ 公司發行股票後是否必須相應增加註冊資本,有無法律依據謝謝
增資發行必須相應增加註冊資本,以下是公司法規定:
股票的發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股票以籌集資本的過程。
我國《公司法》明確規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發行股票,而有
限責任公司是不能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必須符合一
定的條件,還要經過一定的程序。同時,在股票發行工作開始
前,還要確定股票的發行價格,選擇一定的發行方式。
股票發行人必須是具有股票發行資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有限公司發行股票,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我國《股票發行與交
易管理暫行條件》對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原有企
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增資發行股票及定向募
集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分別作出了具體的規定。
-、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二)公司發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種,同股同權;
(三)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
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中,發起人認購的部分不少
於人民幣三千萬元,但是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
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
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
人民幣四億元的,證監會按照規定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的
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
十五;
(六)發行人在近三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七)證券委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原有企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原有企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公司發行股票,除了要
符合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外,還要符合
下列條件:
(一)發行前一年末,凈資產在總資產中所佔比例不低於百
分之三十,無形資產在凈資產中所佔比重不高於百分之二十,但
是證券委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近三年連續盈利。
三、關於增資發行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申請公開發行
股票,除了要滿足前面所列的條件外,還要滿足下列條件:
(一)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所得資金的使用與其招股說明書
所述的用途相符,並且資金使用效益良好;
(二)距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時間不少於12個月;
(三)從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到本次申請期間沒有重大違法
行為;
(四)證券委規定的其它條件。
四、定向募集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股票除了要符合新設立
和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
條件:
(一)定向募集所得資金的使用同招股說明書所述內容相符,
並資金使用效益好;
(二)距最近一次定向募集股份的時間不少於12個月;
(三)從最後一次定向募集到本次公開發行期間沒有重大違
法行為;
(四)內部職工股權證按照規定發放,並且已交國家指定的
證券機構集中託管;
(五)證券委規定的其他條件。
1994年7月1日開始實行的《公司法》對公司發行新股的
條件又重新進行了規定:
(一)前一次的股份已經募足,並間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內連續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內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
(四)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到同期銀行存款利率。
公司以當年利潤分派新股,不受前款第(二)項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