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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破產股票

發布時間: 2022-05-17 10:02:09

A. 保險公司如果破產,它的理財產品如何給付

不一定,別說保險公司破產,就是不破產,都不一定能保證本金不損失。

投連險:相當於資金交給保險公司運作,可以投資股票等權益類產品。投保時可以根據風險偏好選擇風險不同的投資賬戶,或者進行一定的比例配置。但即便是最保守的投連賬戶,雖然虧損可能性很低,但也不保證本金安全。
依據我國《保險法》第89條的規定,保險公司依法破產的,破產財產優先支付其破產費用後,按照下列順序清償:①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②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③所欠稅款;④清償公司債務。

B. 有沒有哪個知道保險公司被倒閉的例子

在大陸是不允許保險公司倒閉的,在日本及美國都有保險公司倒閉的個案,

保險公司會不會破產?這個問題可能是讓很多代理人難以回答的問題。當然,也有一部分代理人信誓旦旦的承諾,保險公司不會破產,甚至搬出保險法的話,「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分立、合並外,不得解散。」
但是,這樣說的人,只能證明他專業水平不夠。

其實,保險法原文是這樣的:
「第八十五條 保險公司因分立、合並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後解散。保險公司應當依法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分立、合並外,不得解散。」
「第八十八條 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准備金,必須轉移給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受。轉讓或者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接受前款規定的人壽保險合同及准備金的,應當維護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商業銀行都有可能破產,保險公司作為自負盈虧、自主經營的市場個體,當然也會遇上經營困難,也會有破產的可能。據了解,美國從1989年開始就已經有大量保險公司倒閉,日產生命保險公司1997年宣告破產,結束了「日本保險公司不倒」的神話。因此,國內保險市場上那些經營不善、缺乏競爭力的保險公司破產並非是不可能的事。

日產生命保險公司失敗的原因有三:

1. 產品結構以傳統型為主,在追求規模擴張,造成經營成本增加的同時,產生巨額的利差倒掛。
在泡沫經濟時期,以固定利率的傳統型產品為主。為了在競爭中獲得有利地位,一味追求規模擴張,造成高利率的個人年金產品和以獲取資金運用收益為目的的變額保險產品的過度銷售。但當經濟泡沫破滅、經濟出現通縮後,日本進入低利率時期,包括日本政府債券和企業債券在內的金融投資工具的收益率持續下降。保險資產的收益率也隨著日本法定利率水平逐漸降低而下降,最終造成日產公司年負利差達到300億日元。

2. 資產運用的失敗。
由於保險經營中巨額負利差的存在,日產公司積極進行海外投資活動 ,購買大量外國債券,由於1993—1995年,日元的大幅升值使得債券價值大跌。日產公司進行的國內房地產投資也因泡沫的破滅,地價下跌而遭重創。日本股市也由於泡沫崩潰而股指暴跌,日產公司所進行的股票投資陷入危機,同時,日產面臨資本不足的問題。當1997年日本股市跌破19000 點並呈持續下降之勢,日產的股票投資最終宣告失敗,並於3月底結算時擁有1328億日元的持股損失。

3. 制度下的失敗。
日本戰後採取的經濟管理模式為「政府主導型經濟」,強調政府對經濟的指導和保護。在這一體制下,各保險公司處於嚴格的管制和保護之下 ,缺少經營自主權,保險商品沒有特色,公司間的經營沒有差異,形成全行業的同一化。這一方面導致即使是財務狀況最為脆弱的保險人也能生存,削弱保險公司的競爭能力;另一方面便導致保險公司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只能就規模進行拼爭,過度的銷售的原因就在於此。

仔細想一想,上面的三個問題,對於國內很多傳統保險公司,同樣存在。去年,太平洋人壽90億元的償付缺口,已經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

因此,國家也出台了相應的政策,《保險公司財務制度》規定,保險公司應「提取保險保障基金。公司應按當年自留保費收入的1%提取保險保障基金,達到總資產的6%時,停止提取。」

同時,國內的保險公司也紛紛出台新險種,分紅型險種,純保障險種,2006年1月1日,新生命表出台後,保險公司將可以自由選擇定價,將有利於實現不同地區、不同人群、不同產品的差別定價,鼓勵保險公司進行產品創新。從而走出了以前單一的規模擴張的發展套路,是一件利好的事情。

中國的保險市場,正在走向一條良性發展的道路。

C. 中國「首家」保險公司宣布破產,消費者的「保單」還有效嗎

一、保險公司成立的條件

1、保險公司設立的審批: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在審批時,要考慮保險業的發展和公平競爭的需要。如果新的保險公司上市不利於行業的發展,那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肯定不會批准新的保險公司掛牌上市。這是一個監管


關於再保險:簡單說保險公司對於一次保險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范圍所承擔的責任,不得超過其所有資本加公積金總和的10%。超過部分就要辦理再保險。就是說保險公司也要上保險。

四、保險公司的退出

保險公司的經營監管是非常嚴格的,保險法第89條規定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因分立、合並或者被依法撤銷外,不得解散。針對這條的注釋是這樣的:這主要是為了保持人壽保險合同的連續性而作出的規定。通過分立或者合並解散公司的,人壽保險合同並不因為保險公司解散而受影響,由分立後的保險公司依照協議接受人壽保險合同和准備金,或者由合並後的保險公司接受人壽保險合同和准備金。

D. 中國「第二家」保險公司宣布破產,你購買的「保險」還保險嗎

中國“第二家”破產倒閉的保險公司,是今年9月份剛剛宣布破產的安邦保險,這家保險公司成立於2004年,雖然成立的時間並不是很長,但是規模並不小,在短短的幾年時間里,安邦保險的資產就突破2萬億,相對於其他保險公司的發展速度,安邦保險算是快的。而安邦保險之所以會有那麼大的規模,得益於其創始人吳小暉,通過不斷的騰挪注資,不斷的收購其他公司或者買入其他公司股票,讓安邦保險短時間內成了國內數一數二的保險公司。

首先就是成立了一家新的保險公司進行接管,這家新的保險公司叫做“大家保險集團”,其全面接管安邦保險留下的“爛攤子”,如果沒有成立新的保險公司進行接管,銀保監會也會指定其他保險公司進行兼並、並購。即使沒有公司接管,保險法還有四種保障制度,分別是保證金制度、准備金制度、公積金制度、保險保障基金制度,這幾種制度在保險公司接受消費者的保單時都要拿出一定的比例資金進行投保和監管,所以保險公司破產,消費者也完全不用擔心已經購買的保險沒有保障,這就跟銀行破產倒閉一樣,同樣有《存款保險條例》來保障一樣。

E. 保險股有哪些股票

相關保險股票有:
(1)、中國人壽:公司2020年實現營收8250億元,凈利潤502.7億元。是保險行業股。公司在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16號。
(2)、*ST西水:公司2020年實現營收210.9億元,凈利潤-87.44億元。公司子公司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5月份累計原保險保費收入為70.1億元。
(3)、中國太保:2020年總營收4222億,同比增長9.52%;凈利潤245.8億。
公司子公司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於2020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累計原保險業務收入分別為1936.18億元、1250.11億元,合計3186.29億元。
拓展資料:
保險:
保險的險種不同,所提供的保障也不同,如健康險就能給被保人提供疾病保障。
買保險其實買的是保障,生活中我們會遇到很多風險,而保險可以幫助我們轉嫁風險,盡量減少風險給我們造成的損失。
1、意外險
意外險能給被保人提供意外保障,如果被保人在保險期間因意外傷害導致身故/傷殘,保險公司會一次性賠付相應的保險金,可以減少被保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所造成的損失。
2、健康險
健康險一般分為重疾險和醫療險,都是保障疾病的保險,可以為被保人提供疾病保障。
3、壽險
壽險是以被保人的生存或死亡為保障對象的保險,被保人在保險期間身故/全殘,保險公司會一次性給付合同約定的保險金。
總的來說,買保險對於當代人來說是很有必要的,因為我們不能避免生活中的風險,只得通過買保險來增強我們抵禦風險的能力,從而減少風險所造成的損失。
保險的基本精神是互助。有一個說法,世界上的人分兩種:沒保險的和有保險的,前者相當於以1:1的比例向自己投保,出了事只能靠自己這點錢硬扛;後者則相當於加入了一個團體,大家把錢匯在一處,一個有難大家幫,解決問題的能力自然強得多。一旦團體中有人出事,保險就可以毫不猶豫地為其開出大額支票,而且不用還。
保險是一種特殊商品,「買時用不到,用時買不到」。有些人年輕的時候覺得身體倍兒棒,吃嘛嘛香,根本沒必要買疾病保險,等到四五十歲,哪兒哪兒都出了毛病,想買點大病保險以防萬一了,結果怎麼著?一體檢,高血壓、脂肪肝都來了,人家保險公司拒保,不賣給你!保險的有趣之處就在於此:先埋單,後消費。

F. 保險公司會倒閉嗎

保險公司會倒閉。
保險公司很可能因為公司分立、合並或是股東大會的決策而導致解散。如果有保險公司是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是不會隨著上述這些情況發生而倒閉,有法律規定,不允許壽險公司倒閉,這是相對於財產保險公司而言的。壽險公司無法主動去申請破產,只能等待被其他保險公司收購或是重組。
正常情況下,壽險公司即將倒閉的話,也不能主動去申請走破產程序,只能等被收購或者重組,因此壽險公司被其他公司收購或是重組後,並不會影響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而財產保險公司一旦面臨破產的窘境時,該保險公司必須要先對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進行轉移或是按法定程序進行補償,客戶們不用擔心保險公司破產導致個人資金損失等問題。況且,中國的銀保監會不允許保險公司申請破產的,除非是遇到了保險公司分立、合並等法律規定的情形。
保險公司是指依保險法和公司法設立的公司法人。保險公司收取保費,將保費所得資本投資於債券、股票、貸款等資產,運用這些資產所得收入支付保單所確定的保險賠償。保險公司通過上述業務,能夠在投資中獲得高額回報並以較低的保費向客戶提供適當的保險服務,從而盈利。
保險公司的業務分為兩類:
1、人身保險業務,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險業務;
2、財產保險業務,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保證保險等保險業務。我國的保險公司一般不得兼營人身保險業務和財產保險業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四條 保險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一)變更名稱;
(二)變更注冊資本;
(三)變更公司或者分支機構的營業場所;
(四)撤銷分支機構;
(五)公司分立或者合並;
(六)修改公司章程;
(七)變更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或者變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
(八)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情形。

G. 破產的保險公司有哪幾家

破產的保險公司包括:
1.東方人壽保險公司,於2001年宣布破產,主要原因是資金鏈斷裂。
2.國信人壽保險公司,成立於2005年,僅過了四五個月就被取消資格破產了。
3.安邦保險公司,於2020年正式申請清算解散破產。
一般來說,即便保險公司破產,但是消費者的權益也不會受到太大的影響,比如保監會通常會指定其他的保險公司接收破產保險公司的業務,繼續經營。
【拓展資料】
保險公司是指依保險法和公司法設立的公司法人。保險公司收取保費,將保費所得資本投資於債券、股票、貸款等資產,運用這些資產所得收入支付保單所確定的保險賠償。保險公司通過上述業務,能夠在投資中獲得高額回報並以較低的保費向客戶提供適當的保險服務,從而盈利。
保險公司的業務分為兩類:
(1)人身保險業務,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險業務。
(2)財產保險業務,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保證保險等保險業務。我國的保險公司一般不得兼營人身保險業務和財產保險業務。
保險公司(insurancecompany),是採用公司組織形式的保險人,經營保險業務。保險關系中的保險人,享有收取保險費、建立保險費基金的權利。同時,當保險事故發生時,有義務賠償被保險人的經濟損失。
保險公司是銷售保險合約、提供風險保障的公司。保險公司是指經營保險業的經濟組織。保險公司,是指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並依法登記注冊的商業保險公司,包括直接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
主要類型:
股份保險公司:
股份保險公司類似於其他產業的股份公司,由發起人根據《公司法》設立,由此具體規定了公司發起人的人數、公司債務的限額、發行股票的種類、稅收、營業范圍、公司的權力、申請程序、公司執照等。西方發達國家的公司組織由三個權力集團組成,即股東、董事會、高級經理人員。
相互保險公司:
相互保險公司也是一種公司組織形式,但是一種非營利公司,沒有股東,公司為保單持有人(投保人)擁有。因此投保人具有雙重身份,既是公司所有人,又是公司的客戶。股份保險公司的股東並不一定是公司的顧客,相互公司的投保人作為所有人可以參加選舉董事會,由董事會任命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專事公司的業務經營與管理。投保人能以取得"紅利"的形式分享經營成果。
專屬保險公司:
由工商企業自己設立,旨在為該企業、附屬企業以及其他相關企業的風險保險或再保險的保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