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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發行記名股票的應當制備

發布時間: 2022-05-18 07:29:00

『壹』 關於股票市場的一道常識題,請高手幫助

.D 舊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以生產經營為主和以商品批發為主的公司為人民幣50萬元,以商業零售為主的公司為人民幣30萬元,科技開發、咨詢、服務性公司為人民幣10萬元,並要求一次繳清。 新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並可以按照規定的比例分兩年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
[解析] 股票的形式、記載事項有《公司法》的明確規定,不是股票發行公司自行決定。故選D。
[華圖網校名師] 《公司法》第129條規定:股票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股票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一)公司名稱;(二)公司成立日期;(三)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四)股票的編號。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
發起人的股票,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
第130條: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貳』 公司發行的股票,按照是否記錄股東名稱,分為哪兩種

普通股和優先股!

『叄』 什麼是股票記名

記名股票的特點:
1、股東權利歸屬於記名股東;
2、可以一次繳納,也可以分次繳納出資;
3、轉讓相對不記名的股票更復雜;
4、便於掛失,相對安全;
5、記名股票的其他特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第一百三十條
公司發行記名股票的,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各股東所持股份數;
(三)各股東所持股票的編號;
(四)各股東取得股份的日期。
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

『肆』 公司發行記名股票的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哪些事項

法律分析:記載下列事項: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二、各股東所持股份數;三、各股東所持股票的編號;四、各股東取得股份的日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九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伍』 公司發行記名股票的,一定要置備股東名冊嗎

根據我國《公司法》第130條的規定,公司發行記名股票的,應當置備股東名冊,並應當記載下列事項:(1)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2)各股東所持股份數;(3)各股東所持股票的編號;(4)各股東取得股份的日期。

『陸』 股票能發記名的嗎

上市公司能發記名股票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並未限制公司形式,但有規定記名股票,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第一百三十條
公司發行記名股票的,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各股東所持股份數;
(三)各股東所持股票的編號;
(四)各股東取得股份的日期。
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

『柒』 公司發行記名股票,置備的股東名冊應當記載哪些事項

  • 公司發行記名股票的,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1.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2. 各股東所持股份數;

  3. 各股東所持股票的編號;

  4. 各股東取得股份的日期。

  • 記名股票是指在股東名冊上登記有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稱及住址,並在股票上也註明持有人姓名或名稱的股票。

『捌』 記名股票上如何填寫記名信息

記名股票需要記載股東的姓名,如果股東是法人的,應當記載名稱,以及住所。記名股票轉讓時,可以通過背書轉讓,但是需要將股東名冊進行變更,還應當到工商登記機關進行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第一百三十條
公司發行記名股票的,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各股東所持股份數;
(三)各股東所持股票的編號;
(四)各股東取得股份的日期。
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

『玖』 上市公司能不能發記名股票

上市公司可以發記名股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記名股票通過背書或者是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需要進行變更登記。不記名股票交付即能轉讓,股份公司更具有資合性。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第一百三十條
公司發行記名股票的,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各股東所持股份數;
(三)各股東所持股票的編號;
(四)各股東取得股份的日期。
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