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市公司增發股票流程
股票增發配售是已上市的公司通過指定投資者(如大股東或機構投資者)或全部投資者額外發行股份募集資金的融資方式,發行價格一般為發行前某一階段的平均價的某一比例。具體來說股票如何增發呢?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進行定向增發,「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百分之90」。《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進一步規定,上述「基準日」可以是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發行期首日。
另外,必須注意,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的計算公式為: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並不是把每天的收盤價加起來除以20。
股票如何增發的流程:
1、先由董事會作出決議
董事會就上市公司申請發行證券作出的決議應當包括下列事項:(1)本次增發股票的發行的方案;(2)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報告;(3)前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報告;(4)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
2、提請股東大會批准
股東大會就發行股票作出的決定至少應當包括下列事項:本次發行證券的種類和數量;發行方式、發行對象及向原股東配售的安排;定價方式或價格區間;募集資金用途;決議的有效期;對董事會辦理本次發行具體事宜的授權;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股東大會就發行事項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向本公司特定的股東及其關聯人發行的,股東大會就發行方案進行表決時,關聯股東應當迴避。上市公司就增發股票事項召開股東大會,應當提供網路或者其他方式為股東參加股東大會提供便利。
3、由保薦人保薦
並向中國證監會申報,保薦人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編制和報送發行申請文件。
4、審核
並決定核准或不核准增發股票的申請。中國證監會審核發行證券的申請的程序為:收到申請文件後,5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受理後,對申請文件進行初審;由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申請文件;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
5、上市公司發行股票
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上市公司應在6個月內發行股票;超過6個月未發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須重新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後方可發行。證券發行申請未獲核準的上市公司,自中國證監會作出不予核準的決定之日起6個月後,可再次提出證券發行申請。上市公司發行證券前發生重大事項的,應暫緩發行,並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該事項對本次發行條件構成重大影響的,發行證券的申請應重新經過中國證監會核准。
6、上市公司發行股票
應當由證券公司承銷,承銷的有關規定參照前述首次發行股票並上市部分所述內容;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對象均屬於原前10名股東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銷售。
從市場供求均衡的角度分析,對於某一特定股票來說,需求和供給是決定市場價格的兩種相互對立的力量。如果供給大於需求,那麼市場價格就具有下降趨勢,相反,如果需求大於供給,則價格就趨於上升。所以股票的增發,實際上是加大了市場供給,一旦需求跟不上,就會導致股票價格的下跌。因此確認需求的變化是股民朋友如何取捨的關鍵。
對於散戶來說,要想直接參與定向增發,首先為資金門檻,定向增發動輒耗資數億,即使最小的也是大幾千萬級別,如果資金量不夠很難參與其中;其次為專業性門檻,從前期項目的調研溝通,到定增的報價配資,再到投後的管理對沖,處處都需要專業化操作,這對散戶來說存在較大難度。
㈡ 股票定向增發從核准到實施一般要多長時間
一般批准後六個月(有效期就六個月)內就要實施,若不實施該批准就失效,若要繼續定向增發就必須重新申請批准。這個時間是不固定的,一般起碼幾個月。中間經歷時間還是比較長的。
法律規定定向增發證監會受理後需要多久必須做出決定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四十六條:中國證監會依照下列程序審核發行證券的申請:收到申請文件後,五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中國證監會受理後,對申請文件進行初審;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申請文件;中國證監會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
《證券法》第二十四條: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應當自受理證券發行申請文件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照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發行人根據要求補充、修改發行申請文件的時間不計算在內;不予核準的,應當說明理由。
拓展資料:
股票定增前為什麼要打壓股價
一個企業管理者無不希望企業蓬勃發展經濟的發展將是企業發展的最基本前提。作為優秀的企業管理者,了解一些常用的財務知識是非常必要的。傳統會計中使用的資金來源和資金佔用式的分類已被現行的、適用的資產、負債等六大會計對象式的分類所取代,此六大要素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此六者構成了企業財務的全部 ,如想知道這些財務方面知識,首先要明白這六者的組成和相互關系。
具體如下:
資產由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等組成;
負債由流動負債、長期負債等組成;
所有者權益由實收資本、盈餘公積等組成;
收入由主營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等組成;
費用由製造費用、經營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組成;
利潤由營業利潤扣除各項開支後的項目等組成;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所有者權益=資本+利潤;
利潤=收入-費用;
資產+費用(成本)=負債+資本+收入;
資產類科目余額+成本類科目余額 = 負債類科目余額+所有者權益類科目余額 +損益類科目余額。
減稅同增加收入和營業利潤一樣,增加了其凈利潤或稱「底線」。通常,企業可以用許多種方法達到合理地減稅目的。
㈢ 股票增發怎麼操作股票增發的流程是什麼
股票增發的一個流程是怎麼樣子的呢?接下來就讓我來給大家分享一下我的了解。
一.股票增發
首先我們先來了解一下股票增發是怎麼一回事,股票增發就是跟他這4個字所表達的意思是一樣的,就是上市公司去增加發行自己的股票。但是這一次的發行跟我們首次募資上市IPO,它是不一樣的,正式的募集資金的對象呢,一些特定的發行對象,我們普通的散戶是不能夠去進行申購它的增發的。後面的蒸發是面向一些機構進行增發,他們買的額度也都是會比較大,價格的話,通常會比市場價格要低一些。且呢,這一些增發的額度他們是有規定,在多長一段時間內不準賣出的,所以說大家也不用擔心它,通過低價格買入之後就直接砸掉賣出。
大家看完,記得點贊+加關注+收藏哦。
㈣ 定向增發股票有哪些過程
定向增發的條件在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管理辦法出台後,比較松。具體的流程大致是:
一、公司有大體思路,與中國證監會初步溝通,獲得大致認可;
二、公司召開董事會,公告定向增發預案,並提議召開股東大會;
三、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公告定向增發方案;將正式申報材料報中國證監會;
四、申請經中國證監會發審會審核通過,公司公告核准文件;
五、公司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定向增發的具體內容,並公告;
六、執行定向增發方案;
七、公司公告發行情況及股份變動報告書。
㈤ 上市公司如何增發是怎麼回事
1、利用上市公司的市場化估值溢價(相對於母公司資產賬面價值而言),將母公司資產通過資本市場放大,從而提升母公司的資產價值。
2、符合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的監管要求,從根本上避免了母公司與上市公司的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實現了上市公司在財務和經營上的完全自主。
3、對於控股比例較低的集團公司而言,通過定向增發可進一步強化對上市公司的控制。
4、對國企上市公司和集團而言,減少了管理層次,使大量外部性問題內部化,降低了交易費用,能夠更有效地通過股權激勵等方式強化市值導向機制。
5、時機選擇的重要性。當前上市公司估值尚處於較低位置,此時採取定向增發對集團而言,能獲得更多股份,從未來減持角度考慮,更為有利。
6、定向增發可以作為一種新的並購手段,促進優質龍頭公司通過並購實現成長。
7、非公開發行大股東以及有實力的、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大投資人可以以接近市價、乃至超過市價的價格,為上市公司輸送資金,盡量減少小股民的投資風險。由於參與定向的最多10名投資人都有明確的鎖定期,一般來說,敢於提出非公開增發計劃、並且已經被大投資人所接受的上市公司,會有較好的成長性。
㈥ 股票定增一般有多少個流程
一開始董事會預案,然後是股東大會通過,接下來保薦人保薦提交證監會,證監會審核一般五個交易日內確定是否受理,接下來針對定增方案證監會發改委問詢,然後再過一個月證監會會給予是否同意的批復。你這個才到股東大會中間也許還有修改,至少還需要三個月起。
㈦ 定向增發的流程是什麼
定向增發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條件的少數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份的行為,規定要求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公告前20個交易市價均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認購後變成控股股東或擁有實際控制權的36個月內)不得轉讓。
㈧ 股票定增流程及時間
定增的流程:
1董事會決議
董事會就上市公司申請發行證券作出的決議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本次增發股票的發行的方案;
(二)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報告;
(三)前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報告;
(四)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
2提請股東大會批准
股東大會就發行股票作出的決定至少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 本次發行證券的種類和數量
• 發行方式、發行對象及向原股東配售的安排
• 定價方式或價格區間
• 募集資金用途
• 決議的有效期
• 對董事會辦理本次發行具體事宜的授權
• 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
• 股東大會就發行事項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 2/3 以上通過
3由保薦人保薦
並向中國證監會申報,保薦人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編制和報送發行申請文件。
4中國證監會依照有關程序審核
• 收到申請文件後,5 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 受理後,對申請文件進行初審;
• 由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申請文件;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
5發行
6 個月內發行,否則重新核准;有重大變更,暫緩發行。
(一)上市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關於本次發行申請獲得通過或者未獲通過的結果後,應當在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並在公告中說明,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作出的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後,將另行公告。
(二)上市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予以核准決定後作出的公告中,應當公告本次發行的保薦人,並公開上市公司和保薦人指定辦理本次發行的負責人及其有效聯系方式。
(三)上市公司、保薦人對非公開發行股票進行推介或者向特定對象提供投資價值研究報告的,不得採用任何公開方式,且不得早於上市公司董事會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決議公告之日。
(四)董事會決議未確定具體發行對象的,在取得中國證監會的核准批文後,由上市公司及保薦人在批文的有效期內選擇發行時間;在發行期起始的前 1 日,保薦人應當向符合條件的特定對象提供認購邀請書。認購邀請書發送對象的名單由上市公司及保薦人共同確定。
㈨ 上市公司定向增發的股份是從哪出的
增發就是無中生有,不是從那裡來的.就跟首次發行一樣,發行前是沒有的.你給他錢,他就給你一個你已經給過錢的憑證,這個憑證就是發行的股票.沒人給錢,這個憑證就誰也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