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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無償劃轉股票

發布時間: 2022-05-23 18:56:44

Ⅰ 無償轉讓股份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股份是可以無償轉讓的。股權的無償轉讓,指股東在轉讓股權時,無需受讓方支付股權對價的行為。公司股權轉讓可以對外轉讓給外部投資者,也可以轉讓給內部股東。如將股權無償轉讓給外部投資者,需要取得公司內部股東的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Ⅱ 公司可以無償轉讓股權嗎

股東之間可以無償轉讓股權。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股東之間無償轉讓股權是允許的,但需要繳納相應的稅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Ⅲ 公司股權可以無償轉讓嗎

可以。股權無償轉讓是可以的,但要繳納相關的稅。還有進行工商變更手續。也可以簽訂無償股權轉讓協議,還可以簽訂有償股權轉讓協議。納稅人及扣繳義務人在股權轉讓交易中,轉讓方為納稅義務人,而受讓股權的一方是扣繳義務人,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的義務。納稅地點,個人股東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發生股權變更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為主管稅務機關。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和稅款入庫手續。個人股權轉讓應納稅額的計算,《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個人轉讓股權的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項目,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按次徵收。具體計算方法為:股權轉讓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股權轉讓收入-取得股權所支付的金額-轉讓過程中所支付的相關合理費用)×20%。其中,合理費用是指股權轉讓過程中按規定支付的稅金、資產評估費、中介服務費等。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Ⅳ 公司無償轉讓股權需要交稅嗎

公司無償轉讓股份給另一個公司需要交稅。因為贈與也是一種股權轉讓行為。雖有轉讓人沒有獲得實際收入,但是稅務機關針對轉讓收入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可以自行決定轉讓的收入。
【法律依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的決定》六、
將第六條修改為:「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Ⅳ 無償劃轉股份是好是壞

是利好。國有股權無償劃轉是我國資產重組中的一種特殊交易形式,具有較強的行政性和政府色彩。股權自由轉讓的優點是:交易成本低,簡單易行。
有政府直接參與,整個過程幾乎沒有阻力,收購成本接近於零;有利於更好地發揮上市公司融資功能和區域產業調整。
政府參與此次重組的動機是理順管理體制,打破分割。在極端情況下,當上市公司經營業績不佳時,地方政府為了維護上市公司的市場形象,會向上市公司注入優質資產,從而更好地利用「空殼」資源,可以使具有發展前景的大集團和企業替代經濟效益低、產業前景黯淡的業績不佳公司。
【拓展資料】
無償劃轉的標的只能是上市公司的國有股權,只能在國有資產代表之間劃轉。股權無償劃轉是指國有股權無償劃轉。國有股受讓方必須是國有獨資公司。其實質是公司控制權的轉移和管理層的重組。目的是借鑒優勢公司的管理經驗,調整理順國有資本運營體制,盤活困境上市公司。
總的來說,股權轉讓對當前持有人來說是好消息,對場外散戶來說是壞消息。股權登記後,需要分紅和分配。在分配和分紅後,大多數公司的股票通常會下跌,並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進行調整。
過去,我國非流通股市場的流通受到國家證券法等法律法規的限制,導致股權轉讓困難。根據規定,超過總股本5%的非流通股轉讓只能由清算中心進行,低於5%的原則上不能轉讓(不包括交易所公關後的過街通道)。
此外,轉讓只能通過司法途徑進行,這至少需要兩個月和5%的費用。雖然有一些不轉移所有權的私下協議轉讓方式,以及所謂二級半市場的存在,但整體風險很高,存在信用問題。
這使得除第一大股東之外的非流通股股東,基本處於極其弱勢的地位,無法流通,沒有話語權。這也增加了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控制上市公司的難易程度。

Ⅵ 上市公司可以無償轉讓股權嗎

公司股權可以無償轉讓。但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Ⅶ 公司無償劃轉股權

法律分析:1、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的,應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如半數以上股東不同意轉讓的,這些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2、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3、經股東同意轉讓,在同等條件下,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一款 公司不得收購該公司的股票,但為減少公司資本而注銷股份或者與持有該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並時除外。 第三款 公司不得接受該公司的股票作為抵押權的標的。

Ⅷ 公司無償轉讓股份給另一個公司是否交稅

法律分析:需要交稅。股權轉讓的應納稅所得額,以股權轉讓價減除股權計稅成本和轉讓過程中的相關稅費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股權計稅成本是指自然人股東投資入股時向企業實際交付的出資金額,或購買該項股權時向該股權的原轉讓人實際支付的股權轉讓金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Ⅸ 公司股票可以無償轉讓嗎

公司股份可以無償轉讓的。但有特殊情況的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具體轉讓金額由雙方協商確認,但若雙方共謀,以不合理低價或不合理高價轉讓股份,逃避個人債務的,債權人可以依法申請撤銷該轉讓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