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控股股東因故在股票市場上轉讓股權是利好還是利空
需要看情況,上市公司實控人發生變更後,或引入新的優質資產,對公司未來發展有利,大概率提高盈利能力。因此,上市公司實控人變更大多數屬於利好消息。司法第35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向公司以外的人轉讓股權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按照這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事先將與轉讓事項有關的信息包括受讓方主體情況、擬轉讓股權比例、轉讓價格等向公司通報,由公司股東會對是否同意該股權轉讓作出決議。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② 股份公司規定的股權是否可以變更
股份公司股權可以變更。股份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分為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轉讓,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第一百三十八條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第一百三十九條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一百四十條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③ 控股權或變更停牌是什麼意思
就是控股的大股東易主而停牌。大多數股民聽到股票停牌時,都變得稀里糊塗,並不知道這是好現象還是壞現象。其實,遇到了兩種停牌的情況,不用太過憂心,當碰到第三種情況的時候,你一定要留意!
在和大家分享停牌的有關內容以前,先給大家分享今日的牛股名單,抓緊時間,在還沒有被刪之前,馬上領取:【絕密】今日3隻牛股名單泄露,速領!!!
一、股票停牌是什麼意思?一般會停多久?
股票停牌說白了就是「某一股票臨時停止交易」。
至於停多久,有的股票停牌1小時就恢復了,而有的股票停牌都超過了1000天還沒有復牌,具體要看是到底有哪些因素導致了停牌。
二、什麼情況下會停牌?股票停牌是好是壞?
股票停牌大致有三種情況:
(1)發布重大事項
公司的(業績)信息披露、重大影響問題澄清、股東大會、股改、資產重組、收購兼並等情況。
因為重大的事項導致停牌,期間時間不一,肯定是在20個交易日以內。
假如需要解決一個重大問題,或許就會花1個小時間,股東大會它是一個交易日,資產重組跟收購兼並等它們的情況是比較復雜的,這停牌時間或許長達好幾年。
(2)股價波動異常
倘若股價漲幅出現了異常的波動,打個比方說深交所有條規定:「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停牌1小時,預計在十點半就復牌了。
(3)公司自身原因
如公司涉嫌違規交易、造假(虛假業績)等,這種停牌時間要視情況而定。
停牌情況出現上面三種,樂觀的狀況是(1)(2)兩種停牌,然而(3)這種情況比較難解決。
就拿前兩種的情況來分析這件事,股票復牌,就可以說明利好,譬如這種利好信號,假如能提早知道就能夠提前規劃。這個股票法寶會在關鍵時刻提醒你,提醒你哪些股票會停牌、復牌,還有分紅等重要信息,每個股民都必備:專屬滬深兩市的投資日歷,輕松把握一手信息
就算知道停牌和復牌的日子也不行,明白這個股票好不好,布局是什麼,才是最主要的?
三、停牌的股票要怎麼操作?
大漲或者大跌的狀況一些股票在復牌後都有可能的,重點的地方是要分析手中股票是否具有成長性,這需要從全方位的角度去分析。
大家要學會沉住氣,不亂陣腳,對於自己擁有的股票需要從專業的角度去分析。
於一個沒有這方面的經驗的人而言,判斷股票的好壞是一件令人非常頭大的事情,診股是需要方法的,在這里學姐可以推薦一些解決方法,對於才接觸投資領域的人來說,也能立刻知道一隻股票的好與壞:【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好不好?
應答時間:2021-09-08,最新業務變化以文中鏈接內展示的數據為准,請點擊查看
④ 公司股權變更的程序
股權變更程序是這樣的:
1、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2、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3、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變更營業執照;
4、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
5、拿著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辦理變更稅務登記證;
6、變更銀行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
企業法人改變名稱、住所、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經濟性質、經營范圍、經營方式、注冊資金、經營期限,以及增設或者撤銷分支機構,應當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
企業法人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在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批准後30日內,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⑤ 股份公司股權是否可以變更
股份公司的股權,滿足一定條件就可以變更。根據相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記名股票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條
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四十條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⑥ 控股權轉讓是利好還是利空
股權轉讓是利好還是利空,這個要根據所轉讓的對象來分析:
1、如果是股東轉讓給其他股東則是一個中性消息。因為轉讓股份的受讓方,一般在半年內不能賣出股票,所以股價一般不會被炒作,股價是否上漲還要看公司的基本面。
2、如果股份轉讓給了二級市場,那麼就利空。因為轉讓到二級市場相當於股東減持股份,減持後拋壓重,會引發二級市場投資者的恐慌情緒,股價就會下跌。
3、目前,未上市的公司可以將股權注入到一家已上市的公司,而已上市的這家公司就需要將股權轉讓給未上市的公司,在股票市場叫做「借殼」,因此借殼類的股權轉讓利好。
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
股權轉讓的性質:
股權轉讓協議是當事人以轉讓股權為目的而達成的關於出讓方交付股權並收取價金,受讓方支付價金得到股權的意思表示。股權轉讓是一種物權變動行為,股權轉讓後,股東基於股東地位而對公司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全部同時移轉於受讓人,受讓人因此成為公司的股東,取得股東權。
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股權轉讓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並不等同於股權轉讓生效。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是指對合同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問題,股權轉讓的生效是指股權何時發生轉移,即受讓方何時取得股東身份的問題,即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門進行相應的股東變更之後,該股權轉讓協議的受讓一方才能取得股東身份。
股權與其他概念:
股權是指投資人由於向公民合夥和向企業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1、向合夥組織投資,股東承擔的是無限責任;向法人投資,股東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所以二者雖然都是股權,但兩者之間仍有區別。
2、向法人投資者股權的內容主要有:股東有隻以投資額為限承擔民事責任的權利;股東有參與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權利;股東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決定法人管理者人選的權利;有參與股東大會,決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權利;有從企業法人那裡分取紅利的權利;股東有依法轉讓股權的權利;有在法人終止後收回剩餘財產等權利。而這些權利都是源於股東向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向合夥組織投資者的股權,除不享有上述股權中的第一項外,其他相應的權利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