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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股票出質

發布時間: 2022-05-26 18:56:03

A. 公司股權出質說明什麼

法律分析:股權出質,就是將公司的股權出質出去,所謂出質,「出」指的是向外,「質」指的是質押。出質的對象是公司的股權。指的是將股權作為擔保方式進行質押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B. 股權出質是好是壞

一、股權質押是好是壞
質押屬於擔保物權中的一種。抵押與質押最大的區別就是抵押不轉移抵押物,而質押必須轉移佔有質押物,否則就不是質押而是抵押。第二個大區別就是,質押無法質押不動產(如房產),因為不動產的轉移不是佔有,而是登記。而最大股東股權質抻就是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東把他持有的股票(股權)當作抵押品,向銀行申請貸款或為第三者的貸款提供擔保。

一般來說股權質押並不一定是壞的,這是一個中性名詞。必如公司在需要現金時,可向銀行用股票質押貸款,用貸來的款完成項目,這本身可能是有利的。但通常公布此類消息時短期內會導致股票下跌,所以有人也把它歸入利空的消息范疇!
二、什麼是股權質押
股權質押,股權質押主要是指出質人以自已擁有或有權處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權或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作為質押,為某個經濟行為作擔保的行為。質押以其標的物為標准,可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根據《物權法》第二百二十三條的規定,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對有權處分的且可以轉讓的股權出質。
三、股權質押的條件
1、有限公司股權質押的條件
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有限公司股權質押要滿足下列條件:
(1)向作為債權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東以股權設質,不受限制。
(2)向同一公司股東以外的債權人以股權設質,必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而且該同意必須以書面形式即股東會議決議的形式作成。如果過半數的股東不同意,又不購買該出質的股權,則視為同意出質。該種情形,也必須作成股東會決議,並且應在股東會議中明確限定其他股東行使購買權的期限,期限屆滿,明示不購買或保持緘默的,則視為同意出質。
2、股份公司股權質押的條件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份公司股權質押要滿足下列條件:
(1)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出質。
(2)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出質。
(3)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出質,且離職後半年內不得出質。
(4)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四、股權質押對質權人的效力
股權質權對質權人的效力,是指股權質押合同對質權人所生之權利和義務。

C. 股權出質意味著什麼

法律分析:股權出質,就是將公司的股權出質出去,所謂出質,「出」指的是向外,「質」指的是質押。出質的對象是公司的股權。指的是將股權作為擔保方式進行質押的行為。

股權質押,很多人比較陌生,一般來說,對於估值比較高的企業,也就是企業經營狀況比較良好的企業,在股東遇到資金需求的時候,可以通過股權質押的方式作為擔保獲取銀行等金融部門的授信,獲得資金。股權質押,說白了就是一種擔保方式,因為股權的特殊性,股權不能進行抵押,只能設定質押。

股權質押指的是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簡而言之,出質人因為資金需求而將其擁有的公司股權進行質押而獲得資金的行為。如債務清償期屆滿,債務人無法清償債務,則質押權人可以通過處分該質押的股權獲得清償。

法律依據:《擔保法》第七十八條: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

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可以轉讓。出質人轉讓股票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D. 公司法股權出質規定的內容是什麼

法律分析:股權質押主要是指出質人以自已擁有或有權處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權或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作為質押,為某個經濟行為作擔保的行為。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E. 有限公司的股權出質意味著什麼呢

股權出質,是指一個公司的股東將其持有某公司的股權做質押,屬於擔保的一種。擔保是從合同,主合同大多數是借款、欠款。比如公司的某股東要借錢,就需要提供擔保,而其擁有的財產比較值錢的就是這個公司的股權,所以就用這個股權做質押了。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F. 股權出質什麼意思

一、一般來說股權出質什麼意思

股權出質意味著債務清償期屆滿,債務人無法清償債務的,質押權人可以通過處分該質押的股權獲得清償。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佔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

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二、個人股權轉讓股東會決議的內容有什麼?

(一)股權轉讓協議

轉讓方:某某

受讓方:某某

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達成協議如下:

1、轉讓方轉讓給受讓方公司的%股份,受讓方同意接受。

2、受讓方受讓上述股份後,由新股東會對原公司成立時訂立的章程,協議等有關文件進修改和完善。

3、受讓方按其出資額承擔公司受讓後所產生的所有債權,債務及其他費用。

4、轉讓之前,轉讓方按其在公司出資份額享受權利承擔義務轉讓之後,受讓方按其出資額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

5、本協議一式三份,立約人各執一份,一份報工商機關。

受讓方: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

(二)股東會決議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就股權轉讓一事,決議如下:

1、完全同意轉讓方將其股份轉讓給受讓方,轉讓股權的股份分別%。

2、轉讓後,公司成立時訂立的章程、協議等有關文件由新股東會作相應的修改。公司的經營范圍、注冊資本不變。

3、同意轉讓方按其出資額承擔公司開辦以來至轉讓前的所有債權、債務及其他合理的費用。

4、受讓方支付股款後,按其出資額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5、本協議一式五份,一份報工商機關,有關各方各執一份。

股東簽字: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

個人股權轉讓股東會決議需要寫明轉讓方和受讓方的有關身份信息,並且說明轉讓股份的具體份額,以及轉讓股份之後受讓著將享有的義務和責任。同時還需要開股東大會來對股權轉讓進行商議。

G.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啊完全看不懂,可以解釋得詳細點嗎

嗯,是公司不能接受以其自己的股票作為質押物。
比如公司的股東和公司存在債權債務關系,提出以其自己持有的該公司股票作為質物出質給公司,這個是不允許的。如果公司要求該股東提供擔保,該股東必須提供其他質物或以其他形式提供擔保。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H. 出質股權意味著什麼

股權出質,就是將公司的股權出質出去,所謂出質,「出」指的是向外,「質」指的是質押。出質的對象是公司的股權。指的是將股權作為擔保方式進行質押的行為。
公司的股權全部出質了意味著有兩種情況:
一是大股東自己缺錢,欠了不少民間借貸,債權人要求公司以大股東的股權做質押;
二是公司缺錢,比如公司經營不善,或者公司需要提高產能,需要融資度日,無論是銀行借款,或者民間融資,都有可能要求大股東用股權質押擔保。
綜上,如果是大股東自己缺錢,用股權質押的,那不好的後果一般是公司的大股東發生變化,公司繼續經營;如果是公司缺錢,那不好的後果既有可能是新的大股東接盤,也有可能是公司直接破產清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條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I. 公司股權出質意味著什麼

公司的股權質押意味著為了擔保債權的實現而設立的,股權質權作為一種擔保物權是為擔保債權的實現而設立的,股權質押擔保力的大小直接關繫到債權的安全,與質權人的切身利益相關。所以股權質押在於能夠更好地保障擔保物權人的債權。
股權質押是權利質權的一種。以企業出資人的股權為標的的質押。在中國,能作為股權質押的僅為股份公司股東的股票與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股份。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以證券登記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拓展資料:
股權質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稱股權質權,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質押
1、一般規定
根據《擔保法》規定,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經股東同意對外出質的股份,質權實現時,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股份有優先購買權。即,不能取得半數以上股東的同意,則股權不能質押給股東以外的人,股權所有者只能從不同意出質的股東中間挑選質權人。若半數以上股東同意,出質人得以將自己的股權質押給股東以外的質權人,只須在實現質權時保證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即可。
2、國有獨資公司股權質押
國有獨資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的一種特殊形式,《公司法》規定,國有獨資公司的資產轉讓,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國家授權的部門辦理審批和財產轉移手續。
根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核定企業國有資本、監管國有資本變動是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因此,國有獨資公司的股權在對股東以外的人出質時,須報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批准。
3、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質押
外商投資企業,包括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這些企業在中國設立,是中國法人,除對外發行人民幣特種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外商投資一般採取有限責任公司形式。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質押須經審批機關批准。如果中外合資、合作企業中方投資者的股權變更而使企業變成外資企業,且該企業限制設立外資企業的行業,則該企業中方投資者的股權變更必須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