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份有限公司收購本公司股票有哪些限制
股份公司回購本公司股份,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的規定,原則上是禁止的,僅特例除外,比如出現了以下情形: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因此,只要不屬於《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中規定的情況,股份公司不能回購自身的股權,股東也不能要求股份公司回購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權。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② 公司回購股票有時間限制嗎
公司回購股票有時間限制。
一般來說,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限制通常是60天。當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公司連續五年不分配利潤時,股東有權要求公司回購股份並召開股東大會表決。
股東與公司自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拓展資料】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將回購的股票作為「庫藏股」保留,不再屬於發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參與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日後可移作他用,如發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在需要資金時將其出售。
2018年11月9日,證監會、財政部、國資委聯合發布《關於支持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意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意見拓寬了回購資金來源、適當簡化實施程序、引導完善治理安排,鼓勵各類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強化激勵約束,促進公司夯實估值基礎,提升公司管理風險能力,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2018年11月23日起,《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向市場公開徵求意見。
2019年1月11日晚,滬深交易所正式發布《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
股票回購在國外經常是作為一種重要的反收購措施而被運用。回購將提高本公司的股價,減少在外流通的股份,給收購方造成更大的收購難度;股票回購後,公司在外流通的股份少了,可以防止浮動股票落入進攻企業手中。
③ 上市公司可採取哪些方式回購股份
你好,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規定:上市公司因減少公司注冊資本回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法採取集中競價、要約或者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方式回購。上市公司因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回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法採取集中競價或者要約的方式回購。
④ 港股回購規定
根據港股回購規則,回購價格不能高於過去5個交易日均價的5%。過去5天的平均價格為491.72港元,今天的最高回購價格為516.30港元。股份回購是指上市公司以現金方式回購一定數量流通股的行為。根據香港聯交所和證監會的要求,回購的股票將被直接注銷。港交所股票回購規則有:
(1)回購價格不能高於過去5個交易日均價的5%,這是港交所為了防止發行人(公司)與二級市場交易者(散戶)爭奪利潤,更多爭奪底價的機制。
當股價持續上漲供不應求時,不允許發行人加入其中二級市場與買家競爭。當供需平衡(股價穩定)且供大於求(股價下跌)時,只能涉及發行人作為新買者的回購。
(2)董事會會議召開之日前一個月內、財報發布之日前一個月內不得回購,避免內幕交易。待財報發布後,回購可繼續進行。
(3)每次具體的回購,未來30日內不得發行新股融資和公告新股計劃。
(4)在回購港股後的下一個交易日之前,上市公司必須披露前一個交易日回購股份的價格和數量。
【拓展資料】
港股回購主要有三種類型:。
1.場內股份回購
場內回購需經董事會批准,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批准回購,股份可在交易所通過集中競價方式回購。在董事授權期內,可以進行多次現場回購,但回購總數不得超過10%。
2.場外股份回購
場外回購是指上市公司與股東事先約定以特定的價格、時間和執行方式回購,因此也稱為「私下交易」。
3.通過一般要約回購股份
要約回購是指上市公司作為要約人,為某類股份的全體股東回購部分或全部股份的行為。
港交所有什麼交易規則?
1.港股可以T+0循環交易,當天可以買賣
2.實際交割時間為交易日(T+2)後的第二個工作日。在T+2之前,客戶不能提取現金、實物股票和轉讓託管購買的股票。
3.港股可以賣空。然而根據香港聯交所的規定,投資者只有在被列為「可賣空的指定證券」後,才能賣空。認股權證及債券不在賣空名單之內。內地市場有跌停板制度,即如果波動幅度超過一定百分比,相關股票將在規定時間內停止交易。香港市場沒有這樣的制度。此外,根據香港法律,香港的證券和期貨交易所不允許關閉,除非香港的證監會在咨詢了香港特區財政司司長後發出指示。
⑤ 回購股份的規定有哪些
回購本公司的股權的規定有,本公司的股權不能進行分紅。原則上不得收購本公司的股權,只能在法定的情況下可以收購,比如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上市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因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通過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⑥ 公司回購股份的條件
法律分析:公司回購股份的條件是:1、股東會作出不向股東分配利潤、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等決議;2、股東對該決議投反對票;3、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⑦ 經濟法對上市公司回購自己的股票有那些限制
回購股票是《公司法》的內容。
《新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的原因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依照前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收購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五;用於收購的資金應當從公司的稅後利潤中支出;所收購的股份應當在一年內轉讓給職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香港的經濟體制是資本主義的,它的經濟運行一般不採用大陸的法律規定,要了解香港的上市公司可能要去看看英國的公司法。
⑧ 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回購本公司股份,應符合什麼條件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1)公司股票收盤價低於其最近一期每股凈資產;(2)連續二十個交易日內公司股票收盤價跌幅累計達到30%。此外,上市公司應當在相關事實發生之日起十個交易日內或者收到該情形回購股份提議之日起十個交易日內,召開董事會審議回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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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上市公司實施股份回購的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的規定,上市公司因減少公司注冊資本、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回購本公司股份的,回購期限自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審議通過最終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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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 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的股份回購有什麼限制
華中預警:擬放鬆對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管制,取消相關行政許可,以更好地發揮市場內生穩定機制的作用。 補充規定對於採用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的回購取消了行政許可,推行完全市場化的操作。根據新規,進行回購操作的上市公司不再需要經證監會審批,只需要在股東大會作出回購股份決議後的次一工作日對決議進行公告,通知債權人,並將相關材料報送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備案,同時公告回購報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