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股破發後,上市公司和券商需要賠償股民損失嗎為什麼
新股在上市之後如果破發的話,那麼是不需要賠償股民的損失的。因為股市裡面本身就具有風險,入市需謹慎,需要自負盈虧。如果說是這個公司做了什麼違法的事情導致你虧損的話,那麼你可以去法院告他,這個可以要到賠償。
一.不需賠償損失
相信大家進入股市的時候,都會有看到過一句話叫做“股市有風險,入市需謹慎”。這一句話並不是白說的,股市的風險確實非常大。就像是你要跟別人賭博一樣,你進入到賭場裡面就需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說你賭虧了就要跟這一個賭場要賠償,那明顯是不合理的。那如果賺錢了,你是不是要給賭場分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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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投資者根據證劵公司提供的指令買入和賣出股票發生虧損,證券公司有承擔責任的義務嗎
證券公司提供的所謂指令,實際是股市信息,買賣股票是股民自己決定的,證券公司不承擔責任。
至於基金,其經理是散戶的代理人,進行買賣交易,有責任判斷信息的真偽,保護散戶的利益。。。
㈢ 股票場外配資虧損到配資公司的錢需要賠償嗎
你好。具體要看雙方合同里的約定。但一般正規的配資公司是不會讓用戶的資金虧完,也不會讓配資公司的資金受到損失,雙反在簽署合作協議時會合理的設定預警線和平倉線來保證雙方的資金不會一直虧損下去。
㈣ 股票索賠是真的嗎我爾康制葯股票虧了好多該怎麼辦,有沒有索賠過的朋友,該走什麼流程,找什麼律師
8月16日,投資者訴爾康制葯證券虛假陳述案收到一審判決書,法院認定本案虛假陳述實施日為2017年4月21日,揭露日為2017年11月23日,在此區間內買入未賣出導致虧損的投資者,法院判決爾康制葯承擔90%賠償責任,不在此區間的投資者訴訟請求被駁回。
雖然該判決為一審判決,但是根據代理相關案件經驗,本案索賠條件幾乎已經確定,符合條件的投資者仍可加入索賠。
索賠流程:
1、審查是否符合索賠條件;
2、按照律師要求郵寄文件;
3、律師全權代理索賠程序。
索賠條件:
在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11月23日買入爾康制葯股票,在2017年11月23日賣出或者持有導致虧損的投資者可依法提起索賠訴訟,法院酌定爾康制葯公司承擔90%賠償責任。
㈤ 新股破發後,上市公司和券商需要賠償股民損失嗎
新股破發是二級市場的決定的,跟上市公司和券商沒有太大的關系,肯定是不可能讓上市公司或者券商公司進行賠償股民的損失,哪裡有這么好的事呢?
隨著A股是試點注冊制之後,新股出現破發已經成為常態化,但出現新股破發誰都不願意看好,自然會包括上市公司、大股東、券商公司,以及持有這只股票的投資者,都不會願意看到股票出現破發。
但話又說回來,上市公司和券商公司也是不願意股票出現破發的,股票破發對他們也是沒有任何好處,所以肯定新股破發對所有持股者都是不好的,對上市公司和券商公司也會帶來損失。
最後提醒大家一點,炒股本身就是高風險投資,既然是高風險投資就會面臨虧錢的風險,炒股虧錢了不能怪別人,只能怪自己炒股能力不強,或者壞自己運氣不好,只能自己承擔風險,不可能想著讓其他人為你虧損買單的,這是絕對不可能的事。
㈥ 公司給員工的激勵股票,虧損時員工能否要求賠償
這種乾股一般都是公司內部自己約定的,並沒有在工商部門進行登記管理,簡單來說就是虛擬股份,持有乾股的員工,只享有分紅權,沒有所有權,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如果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存在濫用股東權利侵害債權人利益、財產混同人格混同等情況下,仍然可以打破有限責任的限制,所以如果是做股權激勵,剛開始都建議乾股激勵,達成目標有分紅,考核3年或者更多以後再考慮給實股,這樣保證公司的盈利,另一方面讓員工跟公司價值觀統一,以後一條心。
公私賬目混在一起,這種情況下,這1.5個億的負債,作為實際持股人,張三和李四就要按出資比例全額承擔了,虧損」不同等於「欠債」,好吧。即使是企業欠債,只要按規定履行出資義務,股東也不用承擔賠付責任。
老闆分給員工乾股+實股,員工都不用承擔任何責任。但如果經營不善,公司的實股的股東權益會受到影響。乾股就更不用說了,經營不善,還有其它突然虧損100多億元的公司,都很少出現股東需要用個人財產為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的例子。
持有乾股者不會承擔虧損的責任;如果公司倒閉了,公司的股東的最大損失是投資沒了,而對於持有乾股者來說,可以拍拍屁股就可以走人。
㈦ 股票因為信息披露違法,股民應該如何索賠
股民可以找證券會舉報索賠。目前,我國法律支持對投資者權益的法律保護,法律也明確規定,投資者因證券虛假陳述蒙受個人損失的,那麼相關上市公司及其責任人應當承擔法律責任,近年來,投資市場的金額越來越龐大,也能直接證明,現在許多人的生活水平已經達到了想要的生活水平,這些人,手上有多餘的資金。
但是,無奈自己對投資的門路不懂,所以,各種被公司詐騙的信息不斷出現,因上市公司違規信息披露引發的雷爆事件也層出不窮,不久給投資者造成了巨大損失,還對社會造成了負面影響,眾所周知,康得新企業因為120億財務造假,新倫科技300億財務造假,他們的後果跟結局我們都清楚,只能說他們的個人行為是觸目驚心的。
以上的問題,是我個人的想法,如果各位還有其他的想法,都可以在下方評論或者討論。
㈧ 公司財務造假,股民的損失應該由誰承擔
明確告訴你,大部分情況下都是需要股民自己承擔的,打碎牙往肚裡吞。按正常人的邏輯,可能覺得如果自己投資的上市公司存在虛假稱述,是過錯方,那麼自己就可以申請賠償。其實不然,按照目前的法律框架,只有當上市公司的虛假陳述行為達到法定的重大性標準的情況下才能索賠,而實踐當中,重大性的判決標准依據主要是證監會針對上市公司虛假陳述行為下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打個比方,著名上市公司獐子島的扇貝頗具靈性,每當感受到所屬公司財務出現壓力時就會自發出走,默默的抗下所有壓力。明眼人都知道公司有問題,但沒有證監會定調投資該公司的股民只能自己承擔扇貝出走的惡果。 在制度相對成熟的美股,上市公司退市是常態,對於股民索賠也有專門的集體訴訟制度,簡化了流程,且優先賠付。
股票
㈨ 激勵股票解除限售時賠錢公司有義務負責賠償嗎
激勵股票解除限售賠錢公司沒有義務賠償
㈩ 股票如果出了問題,一般的索賠是怎麼運行的
如果證券市場能夠誠實、透明,披露的信息能夠及時、准確、正確,那麼你投資的股票就遭受了損失,這屬於你應該承擔的市場風險,你只能“認倒霉”。但目前我國證券市場仍存在虛假利潤、重大遺漏、誤導性陳述等涉嫌虛假陳述的欺詐行為。投資者在上市公司證券虛假陳述期間買入相關股票,在虛假陳述披露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蒙受損失。那麼,損失不屬於正常的投資風險,而是屬於欺詐造成的損失,包括投資差額損失、傭金損失、印花稅損失和利息損失。這些都可以依法主張。
最後,投資者是資本市場發展的基石。法治是證券市場健康發展的保障。只有中小投資者具備依法維權意識,違法主體才能承擔高昂的違法成本,從而積極抵制資本市場上的違法行為。讓我們共同努力,挽回損失,為建設一個規范、透明、開放、充滿活力和彈性的資本市場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