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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可以發行不記名股票

發布時間: 2022-06-03 22:16:40

⑴ 不記名股票的交易方式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不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東名冊上均不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不記名股票也稱無記名股票,它與記名股票相比,判別不是在股東權利等方面,而是在股票記載方式上。不記名股票發行時一般留有存根聯,它在形式上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股票的主體,記載了有關公司的事項,如公司名稱、股票所代表的股數等;另一部分是股息票,用於進行股息結算和行使增資權利。不記名股票股東權利歸屬於股票的持有者;認購股票時要求繳足股款;轉讓相對簡便;安全性較差。與記名股票的轉讓方式相比,無記名股票的轉讓較為簡單。大多數國家的法律規定,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其方式依一般無記名有價證券轉讓的規則,只要股份持有人將股票交付給受付人後,該行為即發生法律效力,受讓人即成為合法的股份持有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九條 股份轉讓方式。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四十條 記名股票轉讓。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第一百四十一條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證券市場轉讓交易,這種股票是記名股票(電子記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進行背後的過戶手續。)非上市的股份公司的股票採取其他合法方式轉讓。其中包括了無記名投票的轉讓,主要是合意對價"交付"方式轉讓。

⑵ 公司上市後發行的股票是記名還是不記名股票

公司上市後發行的股票都是記名記賬式股票。只能在賬戶中存放、在賬戶中交易買賣的電子式股票,目前早已沒有記名或不記名的紙質股票了。

⑶ 上市公司能發記名股票嗎

上市公司能發記名股票。
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上記載股東姓名或名稱的股票。此類股票利於公司了解、掌握股東的人數及股票的流向,便於公司控制。
在我國,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姓名或者名稱。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條,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⑷ 無記名股票與記名股票的差別主要表現在

無記名股票與記名股票的差別主要表現在股票的記載方式不同。具體如下:一是記載方式上,無記名股票不記名;記名股票則記名。二是在轉讓上,無記名股票在轉讓時出股東的姓名沒有在股票和股東名冊上登記,所以,轉讓十分簡便,無須辦理過戶手續,只需將股票交付受讓人即可生效;而記名股票的轉讓則要辦理過戶手續。
拓展資料: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
1、無記名股票也稱不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東名冊上均不記載股東姓名的投票。它與記名股票比較,差別不是在股東權利等方面,而是在股票記載方式上。
2、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的股東名冊上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它與不記名股票相對應。過戶要辦理過戶手續。
3、三是在分配利息上,無記名股票在分配利息時,公司無需發書面通知;而記名股票在分配利息時,公司則要向股東發書面通知
什麼是股票:
1、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支股票背後都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時,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的。
2、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購買股票也是購買企業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業共同成長發展。

⑸ 上市公司發行無記名股票的程序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發行無記名股票的程序:(一)股東大會會議召開前30日以前就相關事項作出公告;(二)會議召開五日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止將股票交存於公司;(三)簽訂股權協議;(四)辦理變更登記,並更改股東名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條 公司發行記名股票的,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各股東所持股份數;

(三)各股東所持股票的編號;

(四)各股東取得股份的日期。

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

⑹ 上市公司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有關條件

上市公司發行無記名股票的程序:
(一)股東大會會議召開前30日以前就相關事項作出公告;
(二)會議召開五日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止將股票交存於公司;
(三)簽訂股權協議;
(四)辦理變更登記,並更改股東名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三十條
公司發行記名股票的,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各股東所持股份數;
(三)各股東所持股票的編號;
(四)各股東取得股份的日期。
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

⑺ 記名股票與無記名股票的區別

法律分析:首先,二者在股東權利的行使上是不同的。記名股票只能由股票上記載的股東行使股東權利,其他人即使合法持有該股票,也不得行使股東權利;而無記名股票,只要是合法持有該股票的人,均可以行使股東權利。其次,二者在轉讓方式上不同。無記名股票的轉讓,以實際交付為要件,只要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就發生轉讓的法律效力;記名股票的轉讓,按照各國公司法的規定,一般都要求必須履行一定的程序,比如要求採取股票背書的形式進行轉讓,或者要求簽署書面的股份轉讓合同等。同時,記名股票的轉讓必須辦理過戶手續,即要求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記載於公司的股東名冊中,否則受讓人不得以該轉讓來對抗公司、行使股東權利。再次,在具體的股東權利行使上,二者也是有所不同的。對於記名股票,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或者進行分紅等事項,只需要直接通知股東就可以了;而對於無記名股票,則需要以公告的方式進行通知。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條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⑻ 無記名股票什麼意思

記名股票是指記載股東姓名或名稱的股票,無記名股票是指未記載股東姓名或者名稱的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記名股票以背書方式轉讓,無記名股票以交付方式轉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條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第一百三十九條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一百四十條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⑼ 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是記名股票還是無記名股票

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是記名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