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查員工銀行帳戶是否合法
如果公司沒有經過你的允許去查賬,這是違法的,基本不可能查到的,銀行不會給單據的。 不過如果你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出具賬目的這種做法是合法的。 相關規定忘記了,前兩天還用到來的。
滿意請採納
② 公司有權查員工銀行卡交易流水嗎
公司無權查員工銀行卡交易流水。員工的銀行卡交易流水是員工的個人隱私,再一個公司也沒這方面的權利呀!
③ 單位有權查詢職工的股票賬戶嗎
個人股票賬戶其他人沒權利查,除非辦案需要,要手續的
④ 證券公司可以查股票賬戶嗎
可以,但是他們是分級別的。你的客戶經理可以。不是誰都能查。
業務規則
1、業務風險隔離制度
《證券法》第136條規定,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採取有效隔離措施,防範公司與客戶之間不同客戶之間的利益沖突。證券公司必須將其證券經紀業務、證券承銷業務、證券自營業務和證券資產業務分開辦理,不得混合操作。
2、證券自營規則
《證券法》第137條規定,證券公司自營業務必須以自己的名義進行,不得假借他人名義或者以個人名義進行。證券公司的自營業務必須使用自有資金和依法籌集的資金。證券公司不得將其自營賬戶借給他人使用。
3、自主經營的權利
《證券法》第138條規定,證券公司依法享有自主經營的權利,其合法經營不受干涉。
4、客戶資金的管理
《證券法》第139條規定,證券公司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應當存放在商業銀行,以每個客戶的名義單獨立戶管理。具體辦法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證券公司不得將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歸入其自有財產。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證券公司破產或者清算時,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不屬於其破產財產或者清算財產。非因客戶本身的債務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封、凍結、扣劃或者強制執行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
5、委託書的設置與保管
《證券法》第140條規定,證券公司辦理經紀業務,應當置備統一制定的證券買賣委託書,供委託人使用。採取其他委託方式的必須作出委託記錄。客戶的證券買賣,不論是否成交,其委託記錄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保存於證券公司。
6、辦理委託事宜要求
《證券法》第141條規定,證券公司接受證券買賣的委託,應當根據委託書載明的證券名稱、買賣數量、出價方式、價格幅度等,按照交易規則代理買賣證券,如實進行交易記錄;買賣成交後,證券公司應當按照規定製作買賣成交報告單交付客戶。證券交易中確認交易行為及其交易結果的對賬單必須真實,並由交易經辦人員以外的審核人員逐筆審核,保證賬面證券余額與實際持有的證券相一致。
7、禁止接受客戶的全權委託
《證券法》第143條規定,證券公司辦理經紀業務,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委託而決定證券買賣、選擇證券種類、決定買賣數量或者買賣價格。
8、禁止對客戶作出收益或賠償的承諾
《證券法》第144條規定,證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客戶證券買賣的收益或者賠償證券買賣的損失作出承諾。
9、禁止私下接受客戶委託
《證券法》第145條規定,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未經過其依法設立的經營場所私下接受客戶委託買賣證券。
10、證券公司的責任
《證券法》第146條規定,證券公司應的從業人員在證券交易活動中,執行所屬的證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職務違反交易規則的,由所屬的證券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11、資料的保存
《證券法》第147條規定,證券公司應當妥善保存客戶開戶資料、委託記錄、交易記錄和內部管理、業務經營有關的各項資料,任何人不得隱匿、偽造、篡改或者毀損。上述資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0年。
12、信息、資料的提供與要求
證券監督管理機構
《證券法》第148條規定,證券公司應當按照規定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業務、財務等經營管理信息和資料。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有權要求證券公司及其股東、實際控股人在指定的期限內提供有關信息、資料。證券公司及其股東、實際控股人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或者提供的信息、資料,必須真實、准確、完整。
13、審計與評估
《證券法》第149條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委託會計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對證券公司的財務狀況、內部控制狀況、資產價值進行審計或者評估。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制定。
⑤ 公司使用員工的賬戶進行買賣股票合法嗎
在沒有通過員工的同意不能使用員工賬戶買賣股票,這樣的行為不合法
⑥ 公司有權查員工的銀行賬戶流水帳嗎
不能,除了司法機關授權,任何機構或個人都沒有權利查您的銀行流水的,銀行給客戶保密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九條規定: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資料的所有權。個人將合法收入存入銀行的存款,歸個人所有,不得侵犯;銀行實行存款自願,取款自由,為儲戶保密的原則。銀行工作人員對儲戶的存款情況,應嚴守秘密,不得泄露,違反者視其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6)公司有權查員工股票賬戶擴展閱讀:
關於查詢、停止支付和沒收個人存款:
1、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因偵查、起訴、審理案件,需要向銀行查詢與案件直接有關的個人存款時,必須向銀行提出縣級和縣級以上法院、檢察院或公安機關正式查詢公函,並提供存款人的有關線索,如存款人的姓名、存款日期、金額等情況;
經銀行縣、市支行或市分行區辦一級核對,指定所屬儲蓄所提供資料。查詢單位不能逕自到儲蓄所查閱帳冊;對銀行提供的存款情況,應保守秘密。
2、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在偵查、審理案件中,發現當事人存款與案件直接有關,要求停止支付存款時,必須向銀行提出縣級和縣級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的正式通知,經銀行縣、市支行或市分行區辦一級核對後,通知所屬儲蓄所辦理暫停支付手續。
停止支付的期限最長不超過六個月。逾期自動撤銷。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的,應重新辦理停止支付手續。
如存款戶在停止支付期間因生活必需而須要提取用款時,銀行應及時主動與要求停止支付的單位聯系,並根據實際情況,具體處理。
3、人民法院判決沒收罪犯儲蓄存款時,銀行依據人民法院判決書辦理。人民法院判處民事案件中有關儲蓄存款的處理
執行時應由當事人交出存款單(折),銀行、儲蓄所憑存款單(折)辦理;如當事人拒不交出存款單(折),須強制執行時,由人民法院通知人民銀行,人民銀行憑判決書或裁定書,由縣、市支行或市分行區辦一級核對後辦理,當事人的原存款單(折)作廢,將判決書或裁定書收入檔案保存。
4、查詢、暫停支付華僑儲蓄存款時,公安機關由地(市)以上的公安廳(局)、處依照上述規定手續辦理;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由對案件有法定管轄權的法院、檢察院依照上述規定手續辦理。
5、為了嚴密制度、手續,特製定有關查詢、停止支付個人儲蓄存款的幾種文書格式,隨文附發。使用這些法律文書時,應統一編號,妥慎保管。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查詢和沒收個人存款及存款人死後過戶手續的聯合通知
⑦ 私自查別人證券股票帳戶違法嗎
那的看你怎麼個查法!都查些什麼!一般只要你有手段能查到 估計犯不犯法也沒什麼兩樣!從嚴格的法律來說 股票賬戶所有信息屬個人隱私,證卷公司有責任維護客戶隱私,所以在未經過戶主本人許可的的情況下泄露戶主相關信息屬違規行為!
⑧ 證劵公司可以查看我的股票賬戶嗎
當然可以。
舉個例子,我經常收到證券公司發給我的分析簡訊,這是他們的日常服務內容,不提。
但是,簡訊分析的對象,都是我持有的股票,比如近期的西飛國際、泰豪科技。
不知道我的操作和持倉,能給我發這么有針對性的簡訊嗎。
⑨ (急)請問,證券公司內的工作人員可以隨便查詢我們帳戶的資金和每天的交易單嗎謝謝!!!
現場櫃台人員。
除部分重要客戶資料按等級設置了查看許可權外,
一般都可以看到,因為他們要為你辦理業務,否者看不到你的資料,你如果資金不對,股票交易出問題,需要簽署什麼協議,修改密碼,換銀行等,他們都辦不了。
不過除非他們故意看你的帳戶,否者不會留意你的。
股市中比你錢多的人也很多,股市炒股的人有幾萬人,不會故意找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