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向有限責任公司投資取得股票後股東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這句話為什麼不是股票的一種風險來源
1、"在向有限責任公司投資取得股票後股東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這是股份制公司約定俗成的法律規定。任何人投資一家公司獲得股票,都是一種「風險投資行為」,這個風險的大小需要你自己在投資之前,根據公司的經營情況和發展前景詳細研究之後進行判斷。
2、投資任何一家公司獲得股票後,正因為考慮到了風險因素的存在,所以創立了「股票市場」這樣一個平台,股東雖然「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但是可以通過股市將股票轉讓給其他人,也就是將「風險」轉讓給其他人。
⑵ 股東能通過股票轉讓收回其投資,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1.就是股票是永久性的,一旦入了股不能讓公司退股,只能轉讓,只有股份公司破產和清算時才對股份進行清算.
2.投資和出資在股東和公司這兩者上的含義?你這句話不太好理解,不太清楚你具體想了解什麼。投資和出資應該是一個意思,出資就是投資,出資一般用在股份公司發起人上面,出資多少發起成立股份公司。股東就是通過投資或者出資擁有股份成為股份公司的股東。
⑶ 大股東可以隨意買賣股票嗎
可以,不過要發公告,作為上市公司在股價高位的時候有可能拋售兌現,在股價低迷的時候可以增持;
上市公司股東,有俗稱「大小非」,「大小非」指的是因股權分置改革而產生的限售股.「小非」是指持股量在5%以下的非流通股東所持股份,「大非」則是指持股量在5%以上的非流通股東所持股份.
除了因股改產生的限售股外,A股市場還因IPO和增發而源源不斷地湧出限售股.其中,IPO限售股分為首發原股東限售股、首發戰略配售股份兩種.
首發原股東限售股指開始發行前原有股東限制流通的股份,一般限售期長達三年.所以大股東持有的股票要上市三年後才能賣.
根據證監會去年9月份發布的新規,若發行人在刊登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之前12個月內進行增資擴股的,新增股份持有人承諾不予轉讓的期限為12個月,而此前鎖定期為36個月.
首發戰略配售股份指第一次發行股票上市時,向某些特別選定的對象發行的占發行數量相當大比例的股份.一般情況下,戰略投資者獲得配售的股票鎖定期限為3至6個月.而在上市公司增發股份時,針對戰略投資者的定向增發也要求有一定的鎖定限售期,通常需要鎖定半年.。
⑷ 股東可以隨意買賣股票嗎
上市的時候有解禁期.不是說上市立馬就能套現的.
還有看市場的流通股有多少.
另外董事會成員可以罷免董事長
大於67%的股權,才是完全絕對控制權;
大於50%的股權,絕對控制權;
大於33%的股權,擁有否決權;
股東的基本權利是:分紅權和表決權。
⑸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要抽回投資,叫贖回嗎
按《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東出資注冊公司後,公司注冊資本不得抽回,如違反可處以抽回部份5-15%的罰款,但公司可以通過申請減資的方式才能減少注冊資本。
減資程序比較復雜:
1、登報
2、審計
3、評估
4、變更工商
切記抽逃注冊資本
⑹ 為什麼股票有被公司贖回的概念不是說股份有限公司是若干個股東組成的么贖回是不是從這個股東轉到另一
公司發行股票就是為了到資本市場融資。這是一筆長期資金,一般無到期期限。但如果是優先股,已然事先約定,發行公司就可以提前還款,贖回優先股。股民買了股票,享有分配盈餘的法定權利,公司就以配發股息股利的方式支付融資利息。但公司與股民的關系是財產所有權的關系,不是債權債務關系。
如果公司以承擔債務方式向銀行舉債,不論長短期借款都必須支付利息。如果公司財務結構不佳,償債能力受質疑,銀行就以價制量,抬高利率。此時公司必須在資本市場另謀他途,發行垃圾債券、高收益票券、優先股都是可行的。
發行股票必須在盈餘分配時支付股民股息股利。
優先股通常是財務狀況稍差的上市公司才會發行。否則無須承諾優先配發固定的、稍高於銀行放款利率的股息給股民。
可贖回且執行贖回權的前提,一定是公司已經找到更低成本的資金來源,無須再承擔固定高息率的優先股債務。通常意謂著公司營運好轉,財務結構已然改善。這就是答案。
⑺ 對股東會決議持有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要求公司回購期股票嗎
不違反《公司法》,這個問題和國美電器的公司章程有關系。國美電器的公司章程規定,國美董事會任命非執行董事無需特別股東大會批准,但是一年內被任命的非執行董事,在下屆股東周年大會或臨時股東大會前要先辭任,再由股東大會投票決定是否連任。因此,股東大會雖然否決了貝恩資本三名代表的非執行董事提名,但是當晚董事會仍然通過了貝恩三名董事的任命,任期是到下屆股東大會,大股東在股東大會的否決並未發生作用。不過,黃光裕是否會提議召開特別股東大會,再次挑戰董事會關於補選三名董事的決議,不得而知。
⑻ 如果全部股東把該公司股票都賣出會出現什麼情況
全部股東把該公司股票都賣出,說明股東不看好上市公司,公司可能出了嚴重問題,結果會造成股價連續大跌,連續跌停。但這種情況很少會發生。
⑼ 上市公司有權選擇贖回股票而退市嗎
樓主表述有誤,糾正一下:這種行為叫私有化,意思是幾個或者幾十個大股東聯合起來,把發行在外流通的公眾股票買入,以達到股東戶數少於50名的目的,只要股東戶數少於50名,就不符合上市條件而退市。
這兩年資本市場很多私有化案例,典型的港股阿里巴巴,納斯達克的盛大都是通過私有化退出股票市場,具體的你搜索私有化就能找出很多這樣的案例。
國內A股市場我記憶中目前沒有這樣的退出案例,不是不允許而是A股的殼太值錢了,賣殼退市更實在,例如上月最牛的中創信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