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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內部人員可以持有股票嗎

發布時間: 2022-11-27 19:41:35

Ⅰ 公司內部員工集體持股違法嗎

公司內部員工集體持股不是違法行為。

公司可以採取股權出售、股權獎勵、股權期權等一種或多種方式對內部員工實施股權激勵。公司可以收購本公司股份,將該股份用於股權激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2、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3、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4、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5、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6、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證券公司員工可以炒股嗎

證券公司的員工是不可以炒股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2)公司內部人員可以持有股票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三十二條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開除的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和被開除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招聘為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

第一百三十三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禁止在公司中兼職的其他人員,不得在證券公司中兼任職務。

第一百三十四條國家設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由證券公司繳納的資金及其他依法籌集的資金組成,其籌集、管理和使用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Ⅲ 公司員工為什麼不可以買本公司的股票

對於普通員工,他們可以在二級市場購買公司的股票。 如果員工知道內幕信息,就不能在二級市場購買公司股票。 個人從事內幕交易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一定的罰款。
根據證券法。
一.第七十三條
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禁止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
二.第七十四條
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知情人包括: (一)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發行人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因在公司任職而能夠獲取公司相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五)證券監管機構工作人員和其他因法定職責管理證券發行和交易的人員; (六)保薦機構、承銷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七)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員。三.第七十五條
在證券交易活動中,未公開的涉及公司經營、財務或者對公司證券市場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屬於內幕信息。
下列信息為內幕信息: (一)本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資的計劃; (三)公司股權結構發生重大變化; (四)公司債務擔保的重大變化; (五)抵押、出售或者報廢公司主營業務資產一次超過資產的30%; (六)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可能依法承擔重大損害賠償責任; (七)收購上市公司的相關計劃; (八)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其他對證券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重要信息。第七十六條 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公司證券、披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Ⅳ 公司內部職員,能買原始股嗎風險大嗎

公司的內部資源是可以買原始股的,但是要注意投資,因為原始股的風險相對而言是比較大的。1、股份制企業初期募集資金發行的股票,稱為原始股,一般是一元1股,上市以後股價會上漲無數倍,員工買的原始股一般是公司上市後最少一年後才能上市成交。2、普通人只能通過新股申購的方式獲得購買原始股資格,新股中簽後就能買入原始股,不過中簽概率較小,新股申購有市值要求,滬市新股申購需要滬市1萬元的市值,深市新股申購需要深市一萬元的市值,創業板和科創板新股申購需要分別開通交易許可權。
拓展資料:
一、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發行的股票。 在中國證券市場上,「原始股」一向是贏利和發財的代名詞。在中國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級市場上以發行價向社會公開發行的企業股票,投資者若購得數百股,日後上市,漲至數十元,可發一筆小財,若購得數千股,可發一筆大財,若是資金實力雄厚,購得數萬股,數十萬股,日後上市,利潤便是數以百萬計了。這便是中國股市的第一桶金。

二、購買原始股要先知道什麼是原始股,看它的發行,也就是看收購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由於發起人認購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社會上出售的所謂「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份。通過上市獲取幾倍甚至百倍的高額回報,很多成功人士就是從中得到第一桶金的。通過分紅取得比銀行利息高得多的回報。

三、對有意購買原始股的朋友來說,一個途徑是通過其發行進行收購。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發起設立是指由公司發起人認購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而設立公司。由於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三年內不得轉讓,社會上出售的所謂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份。另外一個途徑即通過其轉讓進行申購。公司發起人持有的股票為記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一年之後的轉讓應該在規定的證券交易場所之內進行,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則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轉讓。一些違規的股權交易大多數是以投資咨詢公司的名義進行的,而投資咨詢機構並不具備代理買賣股權的資質。

Ⅳ 上市公司的員工可以購買自己公司的股票嗎

可以購買。
上市前公司員工是否可以購買公司股票,由公司董事會決定,但公司普遍不會給員工購買股票的機會。
上市後員工可以通過二級市場自由決定購買公司股票。

Ⅵ 一般員工可以購買所在公司的股票嗎

我們生活在一個快速經濟發展的時代 ,我們的生活也日益發生著各種各樣的變化,但這些變化發生在我們生活中時,我們有些人抓住了機遇,就會得到一個不錯的收益 ,當我們口袋裡的錢慢慢變多了之後,我們也會產生相應的煩惱 ,把的錢投資出去,為以後做打算 。當我們想到這種想法的時候,說明我們已經開始考慮自己的理財了 ,那麼對於理財而言,股票就是一種不錯的選擇 ,但是相對於股票,很多人就會有各種各樣的疑問 。

Ⅶ 公務員或者事業單位裡面的工作人員能不能炒股

公務員能炒股,需要分情況,以下四類人不能買賣股票,除此之外可以(另不得在上班時間買賣股票)。

(1)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2)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

(3)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該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內,繼續受該規定的約束。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7)公司內部人員可以持有股票嗎擴展閱讀:

第一條

為規范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促進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廉潔自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是指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將其合法的財產以合法的方式投資於證券市場,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的行為。

第三條

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可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在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時,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禁下列行為:

(一)

利用職權、職務上的影響或者採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索取或者強行買賣股票、索取或者倒賣認股權證;

(二)

利用內幕信息直接或者間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的建議;

(三)

買賣或者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其直接業務管轄范圍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

借用本單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資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的資金,或者借用其他與其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資金,購買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五)

以單位名義集資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六)

利用工作時間、辦公設施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七)

其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四條

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五條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

第六條

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該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七條

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內,繼續受本規定的約束。
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第八條

各綜合性經濟管理部門及行業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工作性質,對其工作人員進入證券市場的行為作出限制性規定,報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備案。

第九條

黨政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的,應當給予黨紀處分、行政處分或者其他紀律處分;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有違法所得的,應當予以沒收。

第十條

本規定所稱黨政機關工作人員,是指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中的工作人員。

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具有行政管理職能和行政執法職能的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文聯、作協、科協等群眾團體機關中的工作人員;各級黨政機關、工會、共青團、婦聯、文聯、作協、科協等群眾團體機關所屬事業單位中的工作人員適用本規定。

Ⅷ 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內部職工持股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搞好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內部職工持股的管理,促進股份制試點企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股份制企業和證券市場管理的有關規定以及《股份有限公司規范意見》,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不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只對法人和公司內部職工募集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本規定以下簡稱公司)。
設立公司應按《股份有限公司規范意見》的規定辦理。第三條內部職工持股是指本規定限定范圍內的人員作為投資者持有公司發行的股份。
本規定將限定范圍內的人員統稱為內部職工。第四條公司向內部職工募集股份的,應當依照本規定執行。第二章內部職工持股的范圍第五條公司向內部職工募集的股份,只限於以下人員購買和持有:
(一)公司募集股份時,在公司工作並在勞動工資花名冊上列名的正式職工;
(二)公司派往子公司、聯營企業工作,勞動人事關系仍在本公司的外派人員;
(三)公司的董事、監事;
(四)公司全資附屬企業的在冊職工;
(五)公司及其全資附屬企業在冊管理的離退休職工。第六條下列人員不得購買和持有公司向內部職工募集的股份:
(一)公司法人股東單位(包括發起單位)的職工;
(二)公司非全資附屬企業及聯營單位的職工;
(三)公司關系單位的職工;
(四)公司外的黨政機關幹部;
(五)公司外的社會公眾人士;
(六)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購買和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人員。第三章內部職工持股的股權證及持有卡第七條公司向內部職工募集股份,應當印製股權證,不得印製股票。第八條股權證是公司發行的,表示其股東按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權益和承擔義務的書面憑證。第九條股權證採取簿記形式。第十條公司印製簿記式股權證,可以自行選擇印刷廠,以經過公司審批部門認可的樣式印製。第十一條股權證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的名稱、住所;
(二)公司設立登記或新股發行之變更登記的文號及日期;
(三)公司注冊資本、股份類別、每股金額;
(四)股東姓名;
(五)股權證號碼、身份證號碼、工作證號碼(或職工離退休證號碼)、股權證持有卡號碼;
(六)發行日期;
(七)購買或轉讓日期;
(八)職工簽章;
(九)經手人簽章。
除上款事項外,股權證還應載明職工持股數量及其增減情況。第十二條股權證由董事長簽名,加蓋公司股權證專用章後生效。第十三條股權證不得交內部職工個人持有,由公司委託省級、計劃單列市人民銀行認可的證券經營機構集中託管。第十四條公司應當依據股權證向持股職工簽發股權證持有卡作為持股身份的證明。股權證持有卡應加蓋股權證託管機構的登記專用章。第十五條股權證持有卡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股東名稱;
(三)股權證號碼;
(四)股權證持有卡號碼;
(五)發卡日期;
(六)其他注意事項。第十六條股權證持有卡不得載明持股職工持有的股數、金額。第十七條內部職工可憑本人的股權證持有卡和身份證及工作證(職工離退休證)到公司委託的證券經營機構核對自己擁有的股份,辦理股權證轉讓、過戶、分紅手續。第四章內部職工持股的審批第十八條公司實行內部職工持股,應當按照《股份有限公司規范意見》及國家有關規定,中央企業、地方企業分別向國家體改委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計劃單列市政府的體改部門報送有關文件,經批准後方可實施。第十九條公司報送的有關文件,除滿足《股份有限公司規范意見》的要求外,還須對涉及內部職工持股的事項作出說明或規定,包括:
(一)在設立公司申請書或已設立公司向內部職工募股的申請書中,應對股份發行方案、股權結構、內部職工持股范圍、每股面值及預計發行價格、發行方式等作出說明;
(二)在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草案中,應對內部職工持股范圍和股權證、股權證持有卡管理方式作出規定;
(三)在招股說明書中,應對股份發行及轉讓的有關事項,以及對負責股權證登記、保管和轉讓工作的公司委託的證券經營機構作出說明;
(四)附送股權證樣式、股權證持有卡樣式;
(五)經兩名以上律師及其所在事務所就公司內部職工持股有關事項簽字、蓋章的法律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