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肯定不行,交易股票是需要在證券公司開立賬戶的,
㈡ 為什麼銀行工作人員不能炒股
銀行監管部門有明文規定不準員工經商和炒股,但現在似乎不準炒股也成了一紙空文,很多員工在工作之餘或工作之中炒股的人還是不少;但對經商現象是查得比較嚴厲的。當然,經商是絕對不行的,而炒股就要看炒股的資金了。如果是銀行工作人員自己的合法勞動所得就可以炒,如果是貸款所得就不可以炒。因為商業銀行是企業,不是政府機關公務員,對這方面的尺度放得相對寬些,我們現在黨政機關的公務員開始規定不準經商的,也不允許炒股,但現在對炒股這個規定好像也執行不是很嚴格了。因為炒股是自己的投資的私事,所以沒有特別嚴禁。而經商怕利用權利是樹權商交易,因而經商是在嚴禁之例。
炒股知識:
1、 想學炒股,除了要知道一些常識,一定要實際操作才行,可以先從模擬操盤開始。 現在大部分證券軟體都有模擬炒股的功能,投資者可以用其所學的理論知識來進行模擬操作,通過模擬炒股不僅可以先熟悉炒股規則,還可以鍛煉操盤技術。
2、 新手在炒股之前,需要對股票的基礎知識有一定了解,比如,st、*st股票是被特別處理的股票,股票前加dr表示當天是這只股票的除息、除權日,股票前加xr,表明當日是這只股票的除權日等等;其次需要了解股票的交易規則,目前A股市場實行的是t+1的交易制度,即股票今日買入,明天才可以賣出。
3、 在進行反復的模擬操作後,投資者可以適當的進行實盤操作,在實盤操作總,形成自己的交易體系。在模擬操作時,雖然操作方式都一樣,但用的資金是虛擬資金,其盈利與虧損對投資者的實際資金都不會造成影響,但是實盤操作就不同了,所以實盤操作需要投資者有良好的心態,不要因為盈利或虧損而影響自己的判斷。
4、 由於股市風險大,所以出現虧損的可能性也比較高,因此建議大家最好使用家裡的閑錢來投資,千萬不要用家庭必要資金來投資股票,以免一旦發生虧損造成自己難以承受的後果。 股市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㈢ 銀行信貸資金為什麼不能入股市
一、銀行增加貸款貨幣投放量的主要目的是推動實體經濟的復甦。
二、如信貸未能按照國家的想法進入實體經濟,就失去了投放大量資金的意義。
三、信貸直接流入資本市場,會導致股市泡沫急速形成,股市從來是實體經濟的價值為依託的。如實體經濟未能復甦,股市暴漲,無疑加速泡沫的產生和破滅。整體看不利於我國經濟的發展。
四、銀行加大貨幣投放時政府行為,利潤是其次才考慮的。
㈣ 銀行為什麼不能單獨做股票業務
國際金融領域,一直有「分業經營」與「混業經營」兩種模式。歐洲大陸國家的金融機構,多採取混業經營模式。美國從1933年格拉斯‧迪格爾法案頒布後,採取分業經營模式。根據我國商業銀行法和證券法的規定,我國採取分業經營的模式。
1986年,英國開始金融體制改革,將金融監管機構合並為一個機構,金融機構業務可以混業經營。
1996年日本效仿英國,提出了日本版本的金融體制改革,其中也包括混業經營的改革。日本金融改革法案,在2000年1月1日開始陸續施行。
1999年11月,美國柯林頓總統簽署《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將實行了66年之久的格拉斯‧迪格爾法廢除。新法案放棄了分業經營限制,允許金融業的混業經營。
我國目前還是採取金融業分業經營的國家。例如,我國商業銀行經營范圍還限於傳統業務,而不允許經營證券投資與信託業務。我國對經營范圍的限制是非常嚴格的:「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股票業務,不得投資於非自用的不動產。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
同樣,證券公司的經營范圍也是按照分業經營來制定的。我國證券公司分為綜合類證券公司和經紀類證券公司。前者的業務范圍比較寬,可經營證券經紀業務、證券自營業務、證券承銷業務等。經紀類證券公司只允許專門從事證券經紀業務,不能做自營業務。為了防止其他資金流入證券市場,法律還禁止「銀行資金違規流入股市」,同時,法律還規定了「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
目前,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在具體實踐中,進行了一些證券市場資金渠道多元化探索,採取了放寬的政策。現在,政府允許保險資金通過證券投資基金的形式,間接進入股市,也允許銀行資金通過股票抵押方式,對證券公司提供融資。還允許包括國有企業和國家控股企業的資金,通過投資基金的方式,間接進行證券投資。
「分業經營」與「混業經營」反映出金融業發展的不同階段,也反映出各國政府對金融風險的不同處理哲學:分業經營的哲學是避免風險,而混業經營的哲學是管理風險。如何對待風險,除了政府之外,還要依靠金融機構的自律機制,金融機構監管人員的監管經驗,金融市場投資者的理性與成熟程度。分業經營對金融機構的自律機制、監管人員經驗、投資者理性程度的要求低一些。而後者的要求條件似乎更高。
我國金融業將來是否能夠搞「混業經營」,要看條件是否具備?條件成熟時,再提出改革並不晚。
㈤ 商業銀行為什麼不能直接進行股票投資
我國目前商業銀行業務與投資銀行業務是分業經營和分業監管的,商業銀行如果直接進行股票投資就成了混業經營了,金融風險會放大很多倍,不利於金融行業的正常發展
㈥ 商業銀行不得從事證券經營業務為什麼可以投資證券 而且投資證券還是它的資產
證券投資在商業銀行屬於資產業務,商業銀行通過證券投資來獲得利潤,或者是保持短期流動性.比如,商業銀行購買國債,就是為了保持資金的流動性,隨時可以變現,以應付存款人取款和貸款人貸款的需求.目前我國規定商業銀行不可以進行股權投資
㈦ 為什麼商業銀行不能代理股票買賣,而書上的銀行代理理財產品卻有股票
是這樣的,我們現在所學的金融理論都是從歐美引進的。在歐美國家,銀行多數都是混業經營的,你應該聽過美林銀行吧!人家就是可以幫公司進行IPO承銷,也就是說幫公司上市,所以人家的銀行是叫投資銀行。但我們國內金融制度建設實行的是單業經營,也就是銀行只能進行儲蓄相關的業務,理財產品也只是代銷而已,是幫信託公司、保險公司代銷的,收取的是傭金,並不是銀行本身的推出的產品。所以你所說的代理產品里有股票,很有可能是幫人代銷而已。
㈧ 為什麼銀行不得貸款給企業買賣股票
這里說的買賣股票應該是指短期的公開流通市場的股票投資,原因主要有二:一是股票市場風險較大,將銀行貸款用於投資股票很容易造成銀行資產的損失;二是為了支持實體經濟發展,防止股票市場在獲得間接的資金支持後吹大泡沫。
但嚴謹的講,銀行有專門的股權並購貸款,用於借款人以收購為目的的股票購買。
㈨ 【急求】為什麼我國商業銀行法不允許我國銀行投資股票
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不允許商業銀行在境內從事信託和股票業務,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同時又允許商業銀行從事投資銀行業務和部分保險業務。根據相關法規,我國商業銀行完全可以在現行法律框架內拓展商業銀行業務:(1)可以在境外從事全能銀行業務;(2)從事部分投資銀行業務和保險業務,如發行金融債券,兌付政府債券,代理保險業務等;(3)推進金融創新,注重發展與資本市場相關的中間業務,如開辟有關企業並購業務、客戶理財業務、項目融資業務、券商資金結算與清算業務等。在法律明確放開投資限制之前,商業銀行一定要積極在上述幾方面中拓展業務並設置相應的機構及配套體系,以積累更多的投資經驗和增強風險防範能力。
㈩ 課本上說銀行不能持有股票,有那位大蝦能解釋一下為什麼
一般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穩定性相當差,流動性強,加之股權分散,一般股東不可能聯合起來對公司的經營者施加影響,導致股東對公司經營者的直接監控作用相當有限。這樣公司的控制權就掌握在公司經營者的手中,但是銀行在一國經濟中占金融主導地位,為了防止銀行資產進入股市,防範相關的風險,按照中國現行的《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不能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