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董事減持對股票影響有哪些 為什麼會減持
上市公司中的大股東很多都是公司的董事,對公司擁有一定的決策權,董事也可以減持自己手中的股票。那麼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下董事減持對股票影響,看一看都有哪方面的影響。
大股東、董事長減持在資本市場是常見的現象。他們會時不時地發個減持公告調節股市氣氛。對股市投資者來說,這種現象是否一定是危險信號呢?還真不一定。有時候,大股東減持之後股價還漲了,有時候緊接著就曝出財務造假的地雷,股市的心思太難猜,股民也不知道股票怎麼玩了。
董事減持對股票有哪些影響?
1、稀釋了市場中的資金總量,加入董事減持1%,也會帶來數千萬元乃至數億元的資金流出證券商場。
2、董事的減持都是在未對外公布之前開始減持的,如果上市公司有問題,他們是第一個知道的。自然的,投資者也只能跟隨他們的腳步,但如果並不是因為上市公司有問題,那麼投資者也就有可能跟錯腳步。
3、從產業資本的視點提示金融資本,如果連董事都開始減持,那麼,作為金融資本的中小投資者為何還要苦苦支撐呢?所以,董事的減持相當於供給了一個估值新標尺。
4、盤活了股市商場的籌碼,提升了股市商場的籌碼流動性。如果董事的減持並非是由於上市公司的問題提,而是因為自身的財政問題而做出的減持的話,那麼自然會有接手的人。
5、董事的減持籌碼一旦被市場所納入,且股價再度活躍走高,那麼極有或許強化股市的牛市氣氛,在繼續減持聲中一路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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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就說故事都是逗你玩!!!一切的利好也只是童話!!
高管往往是最先知道童話的結局或者是童話的製造者!!
高管減持股價不一定股價下跌!!但股價下跌往往是由於高管減持造成的!!請看圖!!
就說今年漲幅排名第七的這只票!!
2. 有關公司法中上市公司高管持股轉讓的規定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制定本規則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
份以下轉讓規則: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二)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
(三)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承諾一定期限內不轉讓並在該期限內的不得轉讓;
(四)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本公司股總數的25%,因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導致股份變動的除外。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股份不超過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不受前款轉讓比例的限制。
(六)因上市公司公開或非公開發行股份、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或因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二級市場購買、可轉債轉股、行權、協議受讓等各種年內新增股份,新增無限售條件股份當年可轉讓25%,新增有限售條件的股份計入次年可轉讓股份的計算基數。
(七)上市公司章程可對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規定比本規則更長的禁止轉讓期間、更低的可轉讓股份比例或者附加其它限制轉讓條件。
(八)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發生變動的,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2個交易日內,向上市公司報告並由上市公司在證券交易所網站進行公告。
(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證券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違反該規定將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6個月內又買入的,由此所得收益歸該上市公司所有。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買賣本公司股票違反本規則,中國證監會依照《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3. 上市公司更換董事長對股價會有何影響
上市公司更換董事長,等於說是為上市公司換腦,影響視董事長的決策、管理能力而異!如果是異常出色的新董事,其必定會為上市公司帶來豐厚的收益,讓公司的業績上一個新的台階! 但是, 如果說新董事長只是初哥,沒有什麼出色的業績,只怕會導致公司生產經營不善! 股票單價,視以上因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麻煩採納,謝謝!
4. 股票實控人發生改變對股票好嗎
分情況來看。變更後的實控人如果資源背景有優勢,那麼對股票是利好,短期會有炒作。也有一些上市公司,實控人是說變就變的,但一直也經營不好企業的狀況。也有一些實控人變更之後企業經營沒做好,上市公司利潤下滑的,比如上海家化這種,當然這已是長期效果了。
5. 公司股東變更會影響公司的股票上市嗎
公司股東變更一般不會影響上市。但若該股東為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實際控制人的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且發行上市的發行人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不得發生變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發行人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第十三條
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6. 公司法對發起人董事監事高管轉讓持有的公司股份有哪些限制
法律主觀:
新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穗如慧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猜答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橡碧;另外,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