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市公司的大股東能炒自己公司的股票嗎
根據我國現有的證券法律法規,每家上市公司的大股東,都需要嚴格、及時地披露自己的持股動態、買賣動態。理論上看,上市公司的大股東,能夠炒作自己公司的股票。但是,這類大股東的買入、賣出行為,需要遵守相應的法律、規章條文,並及時進行信息公告的披露。因此,在實際操作中,大股東並不能隨意地炒作自己公司的股票。
再次,在現實操作中,大股東買賣自家公司的股票,大多基於戰略層面上的考慮,而「炒作」的狀況已經被最大程度地限制。在監管層的限制下,和其他投資者的競爭下,大股東往往只能進行戰略性地買賣。當公司股價低於實際價值時,大股東往往會發布增持公告,對處於低谷的股票進行低吸;在公司股價被瘋炒之後,大股東往往會發布擬減持公告,擇機賣出已經高估的股票。因此,大股東的增減持公告,往往是一種戰略性的動作,也會給全市場提供一種「風向標」性質的暗示。
綜上所述,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在現實市場中很難炒作自己的公司股票。
B. 葉飛回應相關股票暴跌,如何看待上市公司操縱股價
葉飛回應相關股票暴跌稱:“肯定要跌,因為我不會去誣告別的公司,否則我何必澄清現在不到18家。既然我知道的,就說明他們有問題,因為好公司不會出錢做給盤方市值管理。這是常識。”對我個人來說,上市公司操縱股價,我認為這種行為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因為他們嘗試使用操縱股價的根本目的是為了斂財,是為了獲取一些不正當的收益。
如果說,整個市場如果不因為這件事有所警惕,如果還有更多的上市公司有相關行為,比如操縱股價,甚至基金經理有一些其他方面的交易來獲取不法的錢財,我認為這種上市公司他們對於以後基民對他們的信任都會是很大的打擊,所以說希望A股的上市公司能夠恪守自己的本分,努力將公司經營好來提高股價,而不是使用這種不恥和不法的行為。
C. 普通人合法的在股市中賺到10億會不會被查能不能把錢轉出來
在股市中賺到10億必然是會被查的,會查你是怎賺到的這10億,是不是存在違規操作情況。如果是合法獲得的收益肯定能轉出來這是毋庸置疑的,如果是非法所獲,肯定是轉不出來的,估計你還得交幾億的罰款,更甚有牢獄之災。
首先,能在股市中賺10億的人必定不是普通人。炒股的人有幾個人在股市中投資了超過50萬的資金,又有幾個人投資了上千萬的資金,見過賬戶上有上億資金的投資者嗎?有行業從業人員表示:「從業近10年來見過資金最大的私人賬戶,他的的個人賬戶資金最大的也就一個億,其它資金上億的都是機構賬戶,很少有私人賬戶的。」而你說的是在股市中賺10億,越是大資金投資者他們在股市中的收益率就會越低,本金20億賺50%就是10億,而本金100億賺10%則是10億。那麼你認為能拿出20億甚至100億去做股票投資的人會是普通人嗎?這樣的人必然會是一個地方的知名人士,是企業的創始人,是大股東。但是他們已經不是普通人了,而他們拿幾十億甚至上百億的資金去操作股票,我想必然是要被查的。
就像巴菲特一樣,長期的價值投資不管賺多少都是合理合法的也是能轉出來的,但是短線走捷徑是經不起被查的。一但投資收益超過大家的認知那麼就容易被查,而且掌握那麼大的資金量很容易會被利益誘惑做出違規操作。
所以10億的大額收入,我覺得具體要看交易對象和平時轉賬情況,畢竟10億不是小數目,一旦轉賬銀行都會注意。
D. 上市公司如何利用上市股票賺錢
最常用的辦法就是「增發」。
上市公司如果沒有錢花了,可以搞「增發」。通過指定投資者(如大股東或機構投資者)或全部投資者額外發行股份,發行價格一般為發行前某一階段的平均價的某一比例(例如某日前20個交易日均價的90%),通過這種融資方式來募集資金,填補公司的資金缺口。
E. 上市公司董事長操縱自家股價獲利8500萬,證監會是如何處罰的
證監會對他的處罰是處於5.1億元的處罰,而這個處罰是根據他獲利8,500萬元人民幣,沒一罰5的一個處罰,而這也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也給廣大公司一個不要以身試法。而這件事情是證監會公布的,2020年典型違法案例中的一起。證明被罰款的董事長是浙江溫州人,他在2011年的時候就已經控制了該公司的股份成為該公司實際的控制人,而在2014年到2015年。這時候他們就被證監會進行了行政處罰。因為他們涉及操盤手操縱公司的股價而受到了證監會當時的調查。
其實只要上市公司沒有好好經營做非法的道路,不從事自己的主行業的話,那麼最後沒落是遲早的事情,因為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從未被抓到了,其實在2019年的8月份,最高院和最高檢都發布了,對於操縱市場的司法解釋,而這個司法解釋是刑事責任的司法解釋,對操縱市場的犯罪的一些構成要件和他們的量刑標准都有一個詳細的細化和詳細的明確,這樣的話就可以通過刑事責任來追究操縱股價的人,也讓他們付出了高昂的成本,進一步維護了我國的證券市場秩序。從而給大家一個良好的交易環境。
F. 上市公司在股市上是如何圈錢的
股價無論怎樣暴跌,都無法傷害到公司的經營主體,但是,股價暴漲卻能夠為公司帶來巨大的利益,那就是增發與配股。
股票首次發行時,發行價通常都是很低的,而股票的面值是1元,所以只要發行價高於1元,公司就能立即獲利大量的現金。
增發或配股的價格是根據市價確定的,之所以人們喜歡稱上市公司的融資是圈錢行為,就是因為上市公司為了自身的利益,拚命的高價發行、高價增發或配股。高價發行,投資者可以不買,但高價增發或配股,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資者卻根本無法阻止這種強行的再圈錢。
G. 上市公司股東怎麼賺錢
上市公司經營管理能力強,將帶動企業資產增長,股東可以通過股票價格上漲得到資本利得,也可以通過分紅獲得穩定回報。
之前我國的資本市場主要存在大股東惡意炒作,投機獲利,是市場不規范的體現,將來隨著注冊制的推出,大股東的回報將更講求企業的價值成長,將更加規范、理性。
H. 上市公司,是如何利用上市股票賺錢的
現在有很多的上市公司,他們是怎麼利用上市股票來賺錢的呢?首先上市公司在上市之後自己本身就已經非常有錢了,因為可以套現,其次上市之後自己的手裡一般會有很多的股票,也可以賣到市面上,從而獲取現金,除此之外,還可以把自己的股票送給其他人,比如說員工,從而能夠實現一定程度上的激勵作用,接下來跟大傢具體說明。3.也可以用於激勵員工。
對於公司里有貢獻的員工,很多老闆都會給予公司股票,因為這樣一來公司就相當於是員工的,當公司升值之後員工的錢也會變多,所以也相當於用股票來實現了賺錢的目的。
總而言之,一家上市公司本身就會比較有錢,因為上市之前會有一個估值,當別人購買了大量的股票,這些錢公司是可以使用的,其次上市公司可以利用自己手裡的股票來實現變現,當然也可以用於激勵員工等等,能夠賺取利潤的手段很多。
I. 抬高自家股票,對公司有什麼好處
抬高自家的股票價格,對上市公司來說會引起投資者的關注,也就看好該上市公司業績增長預期,都想持有該公司的股票從而把價位抬的更高了,上市公司的市值也就高了,在市場的競爭力、影響力也相應提高了,特別是在商務談判的籌碼分量增大,與別的公司合作也就有了話語權;此外如果需要公司可以減持部分股票,獲得較多的資金進行再生產的投入。
J. 上市公司是如何利用股票炒作圈錢的
市場結構為上市公司過度「圈錢」提供了方便
股票市場結構本身決定了上市公司在股票市場群體中處於強勢群體的角色,這就為上市公司過度「圈錢」行為提供了有利條件。雖然融資者解決資金需求的渠道很多,如銀行借款或債權融資等,但股票融資的非償還性及低成本性使其具有了無比巨大的優越性,融資者首選的方案自然是股票融資;當然融資者通過股票融資時必須要將自己企業的發展前景(具體來看就是融資將要投入的所謂項目)描繪得很好,這樣才能吸引投資者心甘情願地將自己口袋的鈔票拿出來,相反投資者在利益預期的促動下,雖然可以通過不同方式了解融資者的真實面貌,但由於信息不對稱及精力、識知等條件限制永遠不可能對融資者情況全部摸清。從這個角度看,股票市場結構本身就決定了融資者群體即上市公司與投資者群體之間是一種不平等的關系。換言之融資者群體在股票市場中是處於優越地位的強勢群體地位,而投資者群體無疑是弱勢群體。用當代美國社會學科爾曼的話來說就是融資者結構群體與投資者結構群體是兩個不同層次的「結構分布」。上市公司作假造假是證券市場上一個普遍存在的難以根治的頑症,被發現的表現為再融資失敗,而未被發現或未引起市場公憤的可能就太多了。
由此可見,在股票市場上融資者群體和投資者群體「結構分布」本身就不平等關系,賦予給上市公司的優越地位,為其能夠在市場上過度「圈錢」提供了方便。
我國上市公司產生的特殊背景為過度「圈錢」提供了土壤
我國股票市場的產生是改革開放後管理層採取漸進式市場經濟模式為導向的大背景下產生的,其產生的基礎存在著制度性的先天缺陷。對於這一點理論界、學術界早已經進行了闡述,筆者這里主要從社會背景去揭示這個問題。
過度「圈錢」行為實際上是舊體制下國有企業「投資飢渴症」行為的延續。計劃經濟體制導致的軟預算約束形成的企業「投資飢渴症」是不爭的事實。我國上市公司大多數是從國有企業改制而來,軟預算約束在沒有得到徹底改進的情況下,過度「圈錢」行為也就難免,而且關鍵是在我國傳統的官本位及地方政府保護主義的影響下,企業原有的「投資飢渴症」意識並沒有因為增加幾個社會股東而削弱。今年股票發行方式由計劃審批制向核准制轉變,最近又公布了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規定等措施,這些都是有利於遏制上市公司「圈錢」飢渴症行為的。
我國社會全面轉型的大背景為一些上市公司過度「圈錢」提供了借口。我國目前正處在加速實現現代化和社會全面轉型時期,企業要做大、做強既是管理層的要求,也是上市公司夢寐以求的,因此上市公司對資金需求也特別大。應當說在這個過程中也有以海爾為首的一些傑出的上市公司通過股票市場「圈錢」已經取得了做大、做強的目的,雖然這種企業寥寥無幾,大多數企業只知道「圈錢」,但從這個角度看,上市公司「圈錢」行為本身並不是壞事。問題是「圈錢」後不幹正事,或者說「圈錢」後將資金存入銀行吃利息或用來搞所謂的「資本運作」(至於以此搞腐敗也並不少見),即上市公司沒有把圈得資金投入到實質經濟中,這種行為無論是首發上市公司還是再次融資的上市公司都可以稱為過度「圈錢」行為。這也許是衡量上市公司「圈錢」行為是否為過度的一個標准。相當多的上市公司首發圈錢後沒有投入實質經濟項目中,使募集資金閑置多年應當引起管理層的高度重視,因為這是導致我國股票市場效率底下的一個重要原因,自然更是寶貴資源的白白浪費。
國內市場良好的二級市場背景也為上市公司過度「圈錢」奠定了較好的市場氛圍。上市公司「圈錢」如果沒有良好的二級市場市場背景也是不可能的。
由於我國股票市場的不成熟,人們對股票市場的認識也不象西方成熟市場那麼 「理性」,投資者介入市場基本以短差運作為主,他們並不十分關心上市公司每年的現金分紅,這也給上市公司只講索取、不講回報的過度融資「圈錢」營造了較好的市場氛圍。這里我們還是以較為關心股東利益、市場口碑較好的飛樂音響作為例子來分析。如果我們剔除市場主力運作等其它非公司因素,該公司上市10多年來非常慷慨地大比例轉送股本,也正是符合了二級市場運作的口味,因為市場需要這樣的分配方案,我們可以想像一下,如果飛樂音響這10多年來均以現金分紅,目前其股價復權還能是1150元以上嗎?!而且如果上市公司採取大比例現金分紅方案,往往被市場人士戴上「資本運作意識」不強的帽子(這些股票在市場上一般被喻為「 瘟股」),另外值得關注的是近期海外上市的國內上市公司也紛紛到國內市場「圈錢」也不無國內二級市場高亢的情形有關(可以想像中國石化、華能電力在香港二級市場分別僅僅值1個、4個多港幣,而國內首次發行價則分別為4.22元和7.95元,傻瓜都會願意到國內融資)。因此對我國上市公司過度「圈錢」行為,我們不能僅僅關註上市公司,還要考慮投資者結構。換句話說,求富心切的二級市場氛圍助長了上市公司過度「圈錢」行為產生。
法規不健全
目前我國股票市場相關制度或規則不健全也為上市公司過度「圈錢」鑽到了空子。以上我們已經提到過我國股票市場產生的特殊歷史背景。這個背景實際上也就決定了我國股票市場制度及規則本身只能通過逐步發現問題來解決問題。目前不少市場人士認為我國股票市場產生的一系列問題在於制度不全或者監管不嚴,譬如《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中部分內容雖然早已經跟不上形勢的發展,但修改速度太緩慢。應當說這些說法不無道理,然而從社會歷史角度看目前我國股票市場法律法規這種現狀也不應大驚小怪。要知道西方發達股票市場制度和規則目前來看是比較健全的,然而是經過多少年才努力才完善起來的。
值得關注的是,由於發展我國股票市場的一個重要動因是為了國有企業改制(變形後有的就成了解困項目),所以制度與規則偏向融資者也是順理成章的(這里產權經濟學分析得是非常透的)。我國上市公司「一年盈、二年貧、三年虧」短期運作行為是司空見慣的,原因自然很多,但也確與一些企業借國有企業改制為借口而從市場上大撈一把的情形有關。一些企業集團通過下屬公司上市後圈錢將上市公司作為「提款機」最令市場深惡痛絕。一些上市公司「圈錢」後大變臉,更能揭示這里的奧秘。1993年上市的一家江蘇上市公司後上市後在97年前雖然給投資者也灑過一些香水,但在1998年借國企解困三年攻堅戰以紡織業為突破口前提下不知如何搞到了增發的額度,增發後便出現虧損,原因很簡單,因為增發所募集的巨額資金被其大股東挪走不知干什麼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