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股票股利,為什麼要發放股票股利
股票股息對股東來講,其意義主要有以下幾點:
1、如果公司在發放股票股利後同時發放現金股利,股東會因所持股數的增加而得到更多的現金;
2、有時公司發放股票股利後其股價並不成比例下降,這可使股東得到股票價值相對上升的好處;
3、發放股票股利通常由成長中的公司所為,因此,投資者往往認為發放股票股利預示著公司將會有較大發展,利潤將大幅度增長,足以抵消增發股票帶來的消極影響。這種心理會穩定住股價甚至反致略有上升
4、在股東需要現金時,還可以將分得的股票股利出售。有些國家稅法規定,出售股票所需交納的資本利得(價值增值部分)稅率,比收到現金股利所需交納的所得稅率低,這使得股東可以從中獲得納稅上的好處。
2. 宣告發放股票股利,不會引起所有者權益發生變化嗎
宣告發放股票股利不會引起所有者權益變化,因為並沒有實際發放股利,但實際發放股票股利時,會引起所有者權益各項目之間的變動(但所有者權益總額不變)
3. 什麼是股票股利
你好,股利是股份公司分配給股東的利潤,簡言之就是好處。
股利分為股息和紅利兩個部分。在年終結算之後,股份公司通常會根據股東出資比例或者持有股份的多少,以事先確定好的固定比例把部分盈利作為股息分配給他們。股息發放之後,公司會根據自身盈利的多少,再將剩餘利潤作為紅利分配出去。由此可以看出,股息基本是固定的,但紅利的數額還要看公司的盈利狀況。如果公司盈利不佳,可以減少甚至不分紅。
一般而言,股息是發放給優先股股東的,紅利則發放給普通股股東。
二、股利的形式:
股利的形式主要有現金股利、股票股利、財產股利和建業股利。
現金股利,顧名思義就是以現金形式(貨幣形式)發放的股利,俗稱「派現」;股票股利被稱為「送紅股」,是股份公司以增發的本公司股票,代替現金向股東發放的一種股利形式——新建或正在擴展期的公司,往往會多發股票股利而少發現金股利;財產股利是股份公司用持有的其他企業的有價證券,或者實物的形式發放的股利;一些資金周轉緩慢、建設周期長的公司,因為一時無法盈利,但又必須保證股利的發放以吸引投資者,所以會用籌集來的資金發放股利,這就是建業股利。
三、關於股利的四個重要日子
關於股利的發放有四個重要的日期,分別是宣派日、除息日、股權登記日和股利發放日。
1.宣派日:公司董事會宣布股利發放時間的日期。
2.股權登記日:股票是可以自由交易流通的,所以持有股票的股東也在不斷變化中,這樣一來公司很難確定這一期的股利應該發放給哪些人。因此,公司董事會需要讓股東在某一天進行股權登記,以確定該把股利發給誰,這一天就是股權登記日。
3.除息日:對股票進行除權除息的日期,通常就是股權登記日的第二天。
4.股利發放日:正式發放股利的日期。
四、股利分配方案
股利的派發權一般屬於股東大會,而董事會負責制定具體的股利分配方案,只要方案經過了股東大會的認可就可以執行了。分配方案需要確定股利支付過程中的關鍵日期、股利的支付比率和股利的支付方式等等問題。
股利分配在公司的經營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關繫到公司未來的發展,合理的分配方案能為公司的發展提供資金來源。
另一方面,因為分配方案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公司的經營狀況,所以對於市場來說,它也是一種有效的信息傳遞工具。因此研究一下股利分配方案,也是一條了解一家公司投資價值的有效途徑。
五、關於股利,有幾個很特殊的時期:
1、股利宣布日:1月15日為股利宣布日,如董事會通過決議,定於2月16日向1月30日登記在冊的所有股東每股發放1美元的股利;2、股權登記日:公司編制一份在1月30日這一天確信是公司股東的所有投資者名單。3、除息日:投資者只要在股權登記日的前三個交易日購買股票,都可以從經紀公司得到分配股利的權利。4、股利支付日:在這一天,股利支票將郵寄給股東。如2月16日。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4. 股票股利和現金股利的區別
1、兩種股利的形式不同。現金股利是指上市公司向投資者發放現金作為股利,股票股利是指上市公司向投資者發放股票作為股利。
2、兩種股利適用的情形不同。當上市公司現金流充足的時候,一般會發放現金股利,如果上市公司凈利潤比較充足但是現金流不充足,一般就會以股票股利進行分紅。
3、實質不同。現金股利的發放致使公司的資產和股東權益減少同等數額,是企業資財的流出,股票股利實質上是留存利潤的凝固化、資本化,不是真實意義上的股利。
拓展資料:
一:股票股利亦稱"股份股利"。股份公司以股份方式向股東支付的股利。採取股票股利時,通常由公司將股東應得的股利金額轉入資本金,發行與此相等金額的新股票,按股東的持股比例進行分派。一般來說,普通股股東分派給普通股票,優先股股東分派給優先股票。這樣,可以不改變股東在公司中所佔股份的結構和比例,只是增加了股票數量。分派股票股利的計算,通常用百分數表示,如10%、20%等,表示每一股份可分到的新股比率。若計算結果有不滿一股的,可將零股折成現金分派給股東,或將零股集中起來出售,所得金額在各零股股東間進行分配。採用股票股利發放形式應具備的條件: 公司必須有待分配的盈利,必須經股東大會作出決定,必須符合新股發行的有關規定。由於股票交易價格通常在面值以上,所以,對於股東來說,派發股票股利,可能得到比現金股利更多的投資收益; 但股票股利派發過多,將增大股份總額,影響公司日後的每股股利水平和股票市價,不利於公司的市場形象提高和增加營運資金。
二:現金股利是以現金形式分配給股東的股利。從投資者來看,之所以 投資於股票,目的在於獲得豐厚的現金股利。而從公司董事會來看,為著企業的發展,需要保留足夠的現金以增置設備和補充 周轉資金,希望把股利限制在較低水平上。但企業發放股利的多少,又直接影響到公司 股票的市場價格,進而影響到公司籌集資本 的能力。因此公司董事會須權衡輕重,制訂合理的股利方針。發放現金股利,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1)有足夠的留存收益。(2)有足夠的現金。(3)有董事會的決定。董事會的決定要建立在前兩個條件的基礎之上。
5. 股票分紅的實質是什麼
實質上是投資者購買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對該公司進行投資,同時享受公司分紅的權利。
一般來說,上市公司分紅有兩種形式;向股東派發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根據情況選擇其中一種形式進行分紅,也可以兩種形式同時用。
股票上市公司分配給股東的權利,包括分紅、即領取現金股利或投票股利的權利以及配股的權利,但由於股票在市場上一直在投資者之間進行轉讓買賣,當上市公司在一定時期向股東分派股利進行配股時,為使本公司的股東真正得到其應得的分紅配股權利,就存在著一個這種權利應該分配給股票的買入者還是賣出者才合理的問題,由此產生了股票除息與除權交易。
6. 「發放股票股利」和「發放現金股利」到底屬於財務活動中的分配活動還是籌資活動
發放現金股利屬於財務活動中的分配活動.發放股票股利既是分配活動也是內部籌資活動。
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