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股市行情 » 我國最早的股票價格
擴展閱讀
股票交易傭金千15 2025-06-27 14:54:50
股票ab點買賣是否看日線 2025-06-27 14:41:52

我國最早的股票價格

發布時間: 2021-07-23 01:39:20

㈠ 我國主要股票價格指數有哪些

股票價格指數即股票指數。是由證券交易所或金融服務機構編制的表明股票行市變動的一種供參考的指示數字。

我國主要的股票價格指數包括:

1.中證指數有限公司及其指數。中證指數有限公司成立於2005年8月25日,是由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共同出資發起設立的一家專業從事證券指數及指數衍生產品開發服務的公司。

(1)滬深300指數。滬深300指數是滬、深證券交易所於2005年4月8日聯合發布的反映A股市場整體趨勢的指數。滬深300指數的編制目標是反映中國證券市場股票價格變動的概貌和運行狀況,並能夠作為投資業績的評價標准,為指數化投資和指數衍生產品創新提供基礎條件。中證指數有限公司成立後,滬、深證券交易所將滬深300指數的經營管理及相關權益轉移至中證指數有限公司。

滬深300指數簡稱「滬深300」,成分股數量為300隻,指數基日為2004年12月31日,基點為100點。

(2)中證規模指數。中證規模指數包括中證100指數、中證200指數、中證500指數、中證700指數、中證800指數和中證流通指數。這些指數與滬深300指數共同構成中證規模指數體系。其中,中證100指數定位於大盤指數,中證200指數為中盤指數,滬深300指數為大中盤指數,中證500指數為小盤指數,中證700指數為中小盤指數,中證800指數則由大中小盤指數構成。中證規模指數的計算方法、修正方法、調整方法與滬深300指數相同。

2.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股份指數。由上海證券交易所編制並發布的上證指數系列是一個包括上證180指數、上證50指數、上證綜合指數、A股指數、B股指數、分類指數、債券指數、基金指數等指數系列,其中最早編制的為上證綜合指數。

(1)成分指數類。

①上證成分股指數。上證成分股指數簡稱上證180指數,是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原上證30指數進行調整和更名產生的指數。

上證成分股指數的樣本股共有180隻股票,選擇樣本的標準是遵行規模(總市值、流通市值),流動性(成交金額、換手率)和行業三項指標,即選取規模較大、流動性較好且具有行業的股票作為樣本,建立一個反映上海證券市場的概貌的運行狀況、能夠作為投資評價尺度及金融衍生產品基礎的基準指數。上證成分股指數依據樣本穩定性和動態跟蹤的原則,每年調整一次成分股,每次調整比例一般不超過10%,特殊情況下也可能對樣本股進行臨時調整。

②上證50指數。2004圻1月2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了上證50指數。上證50指數根據流通市值、成交金額對股票進行綜合排名,從上證180指數樣本中挑選上海證券市場規模大、流動性好的最具的50隻股票組成樣本股,以綜合反映上海證券市場最具影響力的一批龍頭企業的整體狀況。

③上證380指數。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證指數有限公司於2010年1月29日發布上證380指數。上證380指數樣本股的選擇主要考慮公司規模、盈利能力、成長性、流動性和新興行業的代表性,側重反映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小盤股票的市場表現。

(2)綜合指數類。

①上證綜合指數。上海證券交易所從1991年7月15日起編制並公布上海證券交易所股份指數,它以1990年12月19日為基期,以全部上市股票為樣本,以股票發行最為權數,按加權平均法計算。

②新上證綜合指數。新上證綜合指數簡稱新綜指,指數代碼為000017,於2006年1月4日首次發布。新綜指選擇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滬市上市公司組成樣本,實施股權分置改革的股票在方案實施後的第2個交易日納入指數。新綜指是一個全市場指數,它不僅包括A股市值,對於含B股的公司,其B股市值同樣計算在內。

上證綜合指數系列還包括A股指數、B股指數及工業類指數、商業指數,地產類指數、公用事業類指數、綜合類指數、中型綜指、上證流通指數等。

上海證券交易所按全部上市公司的主營范圍、投資方向及產出分別計算工業類指數、商業類指數、地產類指數、公用事業類指數和綜合類指數。上證工業類指數、商業類指數、地產類指數、公用事業類指數、綜合類指數均以1993年4月30日為基期,基期指數設為1358.78點,於1993年6月1日正式對外公布。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工業類股票、商業類股票、地產類股票、公用事業類股票、綜合類股票為樣本,以全部發行股數為權數進行計算。

上海證券交易所編制和發布的指數還有上證行業指數系列、策略指數系列、上證風格指數系列、上證主題指數系列等。

3.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股價指數

(1)成分指數類

①深證成分股指數。深證成分股指數由深圳證券交易所編制,通過對所有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進行考察,按一定標准選出40家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作為成分股,以成分股的可流通股數為權數。採用加權平均法編制而成。

②深證100指數。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於2003年年初發布深證100指數。深證100指數成分股的選取主要考察A股上市公司流通市值和成交金額兩項指標,從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中選取100隻A股作為成分股,以成分股的可流通A股數為權數,採用派許綜合法編制。根據市場動態跟蹤和成分股穩定性原則,深證100指數將每半年調整一次成分股。

(2)綜合指數類。深證系列綜合指數包括深證綜合指數、深證A股指數、深證B股指數、行業分類指數、中小板綜合指數、創業板綜合指數、深證新指數、深市基金指數等全樣本類指數。

①深證綜合指數。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的全部股票為樣本股。深證系列綜合指數均為派式加權股價指數,即以指數樣本股計算日股份數作為權數進行加權逐日連鎖計算。

②深證A股指數。深證A股指數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的全部A股為樣本股,以樣本股發行總股本為權數,進行加權逐日連鎖計算。

③深證B股指數。深證B股指數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B股為樣本,以樣本股發行總股本為權數,進行加權逐日連鎖計算。

④行業分類指數。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的按行業進行劃分的股票為樣本。行業分類指數依據《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中的門類劃分,編制13個門類指數;依據製造業門類下的大類劃分,編制9個大類指數,共有22條行業分類指數。行業分類指數以樣本股發行總股本為權數,進行加權逐日連鎖計算。

⑤中小板綜合指數。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事業板上市的全部股票為樣本。中小企業板指數權可流通股本數為權數,進行加權逐日連鎖計算。中小板綜合指數以2005年6月7日為基日,基日指數為1000點,2005年12月1日開始發布。

⑥創業板綜合指數。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企業板上市的全部股票為樣本。創業板指數以可流通股本數為權數,進行加權逐日連鎖計算。創業板綜合指數以2010年5月31日為基日,基日指數為1000點,2010年8月20日開始發布。

⑦深證新指數。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企業板上市的正常交易的且已完成股改的A股為樣本股。深證新指數以可流通股本數為權數,進行加權逐日連鎖計算。

㈡ 中國股市從哪年開始的

中國股市是1989年開始試行的。

中國股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股市。1989年開始作為試點,本著試得好就上、試不好就停的理念建立。所以在1995年之前的股市運作中,最大的利空通常是中國股市試點要停、股市要關門這類消息。

後受「3.27國債期貨事件」影響,中國期貨市場於1995年進行全面的整頓清理,中國股市成為扶持的對象,這樣股市才由此迎來了真正的利好,轉而進入了大發展的時期。

中國股市最大的特點是國有股、法人股上市時承諾不流通,因此各股票只有流通股在市場中按照股價進行交易,然而指數卻是依照總股本加權計算,從而形成操盤上的「以少控多」的特點。

(2)我國最早的股票價格擴展閱讀:

股市交易規則:

T+1交割,T+1交收:交易雙方在交易次日完成與交易有關的證券、款項收付,即買方收到證券、賣方收到款項。我國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對A股均實行T+1交收。

漲跌幅限制:證券交易所為了抑制過度投機行為,防止市場出現過分的暴漲暴跌,而在每天的交易中規定當日的證券交易價格在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基礎上下波動的幅度。

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實行10%的漲跌幅限制。(ST股和未完成股改的S股漲跌幅限制為5%)

㈢ 我國最早發行的股票是什麼時候

中國股票證券市場 起始於春秋戰國時期,國家的舉貸和王侯的放債,形成了中國最早的債券。明後清前,在一些收益高的高風險行業,採用了「招商集資、合股經營」的經營方式,參與者之間簽訂的契約,成為中國最早的股票雛形。19世紀40年代外國在華企業發行外資證券。1872年,中國第一家股份制企業和中國人自己發行的第一張股票誕生。證券的出現促進了證券交易的發展。最早的證券交易也只是外商之間進行,後來才出現華商證券交易。1869年中國第一家從事股票買賣的證券公司成立。1882年9月上海平準股票公司成立,制定了相關章程,使證券交易無序發展變得更加規范。

㈣ 我國最早發行的兩支股票詳情介紹一下

康有為變法發行股票

1898年(農歷戊戌年),以康有為為首的改良主義者通過光緒皇帝進行了一場資產階級政治改革,主要內容是:學習西方,提倡科學文化,改革政治、教育制度,發展農、工、商業等。這次運動遭到以慈禧太後為首的守舊派的強烈反對,這年九月慈禧太後等發動政變,光緒被囚,維新派遭捕殺或逃亡國外。歷時僅一百零三天的變法終於失敗。這場變革史稱「戊戌變法」。

康有為在戊戌變法失敗後逃亡海外,為了延續保皇黨,康有為在海外發動華僑,創辦了中國第一張跨國股票。

據東森新聞網報道,收藏了康有為發行的股票的黃先生表示:「以宣傳保國保皇保種為口號,先是進行捐款,後來以集資辦實業為主。」

康有為斥發行昭信股票是亡國之舉

其實,在康有為之前,清政府也曾發行過「股票」,不過,這份股票嚴格意義上來說是公債,它就是著名的「昭信股票」。

1898年1月30日,黃思永上書光緒《請特造股票籌借華款疏》,提出應發行借款「股票」,以充分挖掘和積聚華民的財富,尤其是應「嚴責中外臣僚,激以忠義奮發之氣,先派官借,以為民倡」,則「合天下之地力人力財力,類別區分,各出其餘,以應國家之急;似乎四萬萬之眾,不難借一二萬萬之款」。

此項借款關乎國家的自立自強,所以黃思永請將借款「股票」命名為「自強股票」。希望讓民眾明了政府借款是「因國計自強派股」,進而「人人曉以休戚相關之理,人人動其忠君愛國之忱」。後來,在制定章程之時,侍郎張蔭桓將之改名為「昭信股票」,意即「就認股數目以昭信守」,顯示政府信用。
在利益保障方面,此項股票定以一年見利,「既速且准」。正為財政危機困擾的光緒帝對黃思永的奏疏十分重視,傳旨「著戶部速議具奏」。戶部上《奏准自造股票籌借華款疏》,基本上同意黃思永的方案。光緒皇帝當即批准,並對此次募集公債寄予了厚望。

只是,昭信股票在發行過程中,雖然朝廷頒布了嚴格的章程,作了還本付息的規定,但也嚴重背離原定章程。昭信股票的發行,最終演化成為官府的苛派抑勒或強令捐輸,使民眾怨憤激增。昭信股票的發行導致人民怨聲載道,朝臣有煩言,光緒只得在九月間下詔「著即停止」。

康有為對發行昭信股票一事堅決反對,斥為亡國之舉,指出其結果只會「徒飽貪吏,於國計無益」。他還認為,無論外債內債都是挖肉補瘡,如果不從經營自強著手的話,「則賠款無已時,借款亦無已時,是坐自斃也」。

梁啟超後來評價昭信股票「實中國內債之嚆矢,而恐亦中國內債之末路也,……以若此之政府,本不足信,雖欲昭之,其烏可得」。

慈禧籌建自來水公司發行股票

在康有為之後,慈禧也曾發行過股票。光緒年間紫禁城的一場大火,使慈禧意識到自來水的重要,於是下令袁世凱籌建京師自來水公司,並且公開發行自來水股票。

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袁世凱通過農工商部委派周學熙在京承辦京師自來水廠。周學熙(1866-1947)安徽建德人,洋務運動重要人物周馥之子,民國初期地方財政、實業界的代表人物。

由於國庫空虛,創辦公司又需資浩大,所以公司採用了當時少有的集資方式——發行股票股本總額300萬元,專招華股,由於採用了許多靈活優惠政策,如交股金在先者10股送1股等,故資金迅速到位,京師自來水廠1908年即投入建設,1910年便完工投廠。這就是世人所說的「一場火」引發一張「股票」,一張「股票」引出一段「故事」的由來。

在那個年代,還沒有股票大廳,也沒有股民瘋狂炒股的畫面,只不過是一些留著長辮子的人手拿一大迭股票而已。不過,也不難想像這一張又一張投資工具,在當時民眾的生活中已經佔有重要的一席之地。

㈤ 中國最早的股票

中國最早:1872年12月清朝洋務運動期間,輪船招商總局發行的股票就是中國人自己發行的第一枚股票。

㈥ 股票最早的時候,是什麼時候傳入到我國的

我國最早發行股票是在80年代中期,北京的天橋百貨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為 中國的第一家股份制企業。隨後,上海的飛樂公司、深圳的寶安公司相繼發行了股票。 在上海和深圳出現了地區性的股票交易,後上海證券交易所、深 圳證券交易所相繼宣布而開業,拉開了中國股票交易的序幕。中國證券監督管 理委員會正式成立,從而使中國的股票交易逐漸走上了正規化軌道。

改革完善我國的企業組織形式探索一條新路子,有利於不斷完善我國的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企業,三資企業和股份制企業的組織形式,更好地發揮股份經濟在我國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促進我國經濟的發展。

促進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發展,特別是股份制改革的深入發展,有利於理順產權關系,使政府和企業能各就其位,各司其職,

擴大我國利用外資的渠道和方式,增強對外的吸納能力,有利於更多地利用外資和提高利用外資的經濟效益,收到“用外資而不借外債”的效果。

對股份制企業的作用

有利於股份制企業建立和完善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經營管理機制。

有利於股份制企業籌集資金,滿足生產建設的資金需要,而且由於股票投資的無期性,股份制企業對所籌資金不需還本,因此可長期使用,有利於廣泛制企業的經營和擴大再生產。

股票市場的活動對股份制企業,股票投資者以及國家經濟亦有不利影響的一面。股票價格的形成機制是頗為復雜的,多種因素的綜合利用和個別因素的特動作用都會影響到股票價格的劇烈波動。股票價格既受政治,經濟,市場因素的影響,亦受技術和投資者行為因素的影響,因此,股票價格經常處在頻繁的變動之中。股票價格頻繁的變動擴大了股票市場的投機性活動,使股票市場的風險性增大。

㈦ 我國發行股票最早是哪年呢

清末就有股票了。

解放前天津和上海就有證券交易所。

現在的滬深兩市最早發行的股票:滬市老八股、深市老五股

1990年12月1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誕生之日,上市的僅有8支股票,即上海本地的延中實業(600601)、真空電子(600602),飛樂音響(小飛樂600651)、愛使電子(600652)、申華電工(600653)、飛樂股份(大飛樂600654)、豫園商城(600655),以及浙江的鳳凰化工(600656),其中豫園商城初上市時名豫園商場(人稱小豫園),到1992年改制擴大後才變為豫園商城。與此同時,深市則有深發展、深萬科、深寶安、深安達、深原野等五支股票組成。

㈧ 1990年前我國股票的發行的方式

我國證券市場自誕生以來,新股發行方式經歷了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期間大致可分以下幾個階段:

第一階段:從1990年開始到2000年,我國股票發行採取的是行政審批制,這期間大量國有企業通過改制完成了上市融資。

第二個階段:從2001年3月到2002年5月是核准制,公司上市由券商進行輔導,由證監會發審委審核。不少企業通過各種形式的攻關達到了上市的目的。企業上市後,負責推薦的券商不再負責,因此出現了不少企業上市後業績馬上變臉的情況。

第三個階段:詢價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通過向機構投資者詢價的方式確定發行價格,詢價應採用累計投標詢價的方式。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披露發行價格和發行市盈率時,每股收益的計算按相關規定執行。

具體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第一階段,從設立證券市場到1993年底, 股票公開發行試點由滬深兩地迅速推廣到全國,為了緩解股票的供不應求,新股發行採用了一種類似權證的認購申請表的形式,通過抽簽的方式來決定配售對象。然而, 這種售表方式存在中簽率過低、人力物力浪費過大以及發行成本過高等問題。

第二階段,自1994年初到1999年上半年,尤其是1996年到1999年上半年,一級市場出現了新股發行的高潮。發行方式有上網定價、全額預繳款、比例配售、余額即退、余額轉存與儲蓄存款掛鉤等多種形式。這段時間發行方式在不斷創新,但整體上看發行定價方式基本上都屬於行政定價,新股發行市盈率被基本限定在13——16倍之間。

第三階段,從1999年下半年到2001年上半年新股發行市場化改革邁出重要步伐。這段時期內, 新股發行逐漸採用「區間范圍內累積投標競價」、「總額一定、不確定發行量、價格只設底價、不設上限」等發行方式,並且隨網路股行情一度助漲了新股發行市盈率穩步推高。2000年新股發行市盈率被閩東電力創出88.69倍刷出歷史最高紀錄。需要指出的是, 雖然市場化新股發行定價一定程度抑制了部分個股的炒作,但並沒有達到預期效果。

第四階段, 從2001年下半年至2002年5月,新股發行基本上採取區間累計投標詢價方式,而且詢價上限按照嚴格的市盈率預定范圍發行新股。最近,首發新股發行市盈率限制在20倍以內。但這種不分行業和上市公司發展前景進行人為限定發行市盈率的做法, 造成了部分新股抑價現象嚴重,這種現象勢必吸引更多資金介入一級市場運作。

2002年5月,中國證監會發出《關於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新股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 對中國證監會於2000年2月發布的《關於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新股有關問題的通知》的內容進行了進一步完善, 決定恢復新股向二級市場按市值配售,配售比例在50%至100%之間確定。

第五階段,2004年8月30日晚,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試行詢價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徵求意見稿)。《通知》稱,新股發行將改用向機構投資者詢價制度,依靠市場形成新股發行價格。證監會還強調,在新的發行辦法正式公布前,將暫停所有新股發行。

證監會2006年9月17日發布《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規范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詢價、定價以及股票配售等環節,完善了已有的詢價制度。其中第32條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達到一定規模的,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在網下配售和網上發行之間建立回撥機制,根據申購情況調整網下配售和網上發行的比例。根據上述管理辦法,在發行大盤股時,如果公眾投資者認購倍數超過一定標准,有關方面將部分網下配售給機構的股份轉配給網上公眾投資者,從而提高公眾投資者的中簽率。這意味著中小投資者購買到熱銷新股的機會增加了。上述管理辦法在進行制度設計時,高度重視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努力做到發行股票時,既要考慮一級市場的發行價格,也要穩定二級市場的交易價格;既要向機構投資者配售股票,引入長期資金,合理確定價格,防止過度投機,又要照顧中小投資者的申購熱情。

IPO詢價的四方面調整補充:

第一:對在深交所中小企業板上市的公司,規定可以通過初步詢價直接定價,在主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必須經過初步詢價和累計投標詢價兩個階段定價,不再強制所有公司都要經過兩個詢價階段。

第二:對目前網下累計投標與網上申購分步進行的機制進行調整,規定網下申購與網上申購同步進行。

第三:規定所有詢價對象均可自主選擇是否參與初步詢價,主承銷商不得拒絕詢價對象參與初步詢價;只有參與初步詢價的詢價對象才能參與網下申購。

第四: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發行規模在4億股以上的,可以向戰略投資者配售股票,可以採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綠鞋)」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