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市公司想發行股票,要證監會審批什麼通過才行
中國公司上市施行核准制,需要證監會審批,交易所里有關於上市的相關條件,滿足條件未必能上,不滿足條件未必不上。
② 請問股票的發行價是由哪個部門機構定的
股票發行價格的確定是股票發行計劃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內容,它關繫到發行人與投資者的根本利益及股票上市後的表現。若發行價過低,將難以滿足發行人的籌資需求,甚至會損害原有股東的利益;而發行價太高,又將增大投資者的風險,增大承銷機構的發行風險和發行難度,抑制投資者的認購熱情,並會影響股票上市後的市場表現。因此,發行公司及承銷商必須對公司的利潤及其增長率、行業因素、二級市場的股價水平等因素進行綜合考慮,然後確定合理的發行價格。
我國的新股發行定價方式經歷了行政定價向市場化定價演變的過程。最初採用固定價格方式,隨後又改為固定市盈率和控制市盈率的方式,2005年1月1日開始試行詢價制度。詢價制度本質上屬於累積訂單的股票定價方式。詢價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發行人及其保薦人向專業機構投資者初步詢價,征詢發行價格區間;第二階段是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在確定的發行價格區間內向專業機構投資者征詢發行價格,最終確定股票發行價格。
從各國和地區股票發行市場的經驗看,股票發行定價最常用的方式有累積訂單方式、固定價格方式以及累積訂單和固定價格相結合的方式。累積訂單方式是美國證券市場經常採用的方式。其一般做法是,承銷團先與發行人商定一個定價區間,再通過市場促銷徵集在各個價位上的需求量。在分析需求數量後,由主承銷商與發行人確定最終發行價格。固定價格方式是英國、日本、中國香港等證券市場通常採用的方式。基本做法是承銷商與發行人在公開發行前商定一個固定的價格,然後根據此價格進行公開發售。累積訂單和固定價格相結合的方式主要適用於國際籌資,一般是在進行國際推薦的同時,在主要發行地進行公開募集,投資者的認購價格為推薦價格區間的上限,待國際推薦結束、最終價格確定之後,再將多餘的認購款退還給投資者。招標競價方式在日本、法國和中國台灣等國家和地區廣泛使用。其基本做法是通過投資者之間的公開競價並按照投資者競價高低分配股票。
③ 發行股票的起始價格由誰定
您好,股票發行價格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新股票的價格;在確定股票發行價格時,可以按票面金額確定,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確定,但不得以低於票面金額的價格發行;定價方法:1、採用累計投標法,讓機構投資者參與確定發行價格;2、股票發行人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發行價格;3、通過證券交易所電腦交易系統按集中競價原則確定新股發行價格;4、新股發行時,採取對法人配售和對一般投資者上網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通過法人投資者競價來確定股票發行價格;5、在新股發行時,發行人事先通知股票承銷商,說明發行新股的計劃、發行條件和對新股承銷的要求,各股票承銷商根據自己的情況擬定各自的標書,以投標方式相互競爭股票承銷業務,中標標書中的價格就是股票發行價格;希望幫到您,滿意請採納,謝謝。
④ 公司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是由什麼定的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與發行人根據網下詢價對象的報價情況定,並報會里備案後公告
⑤ 股票發行價格是什麼時候確定的
我國A股自05年起開始實行詢價制度,詢價分為初步詢價和累計投標詢價兩個階段。你所說的一不屬於詢價階段,只是出於發行審核時的步驟需要所確立的一個大致發行價格。之後通過向機構投資者的初步詢價確定發行價格區間,而後再由投標決定出真正的發行價格。有時這個真正的發行價格和招股計劃書上的價格是會有一定的差距的。
⑥ 股票的發行價格由誰確定
經過機構投資者(詢價對象)詢價後,主承銷和發行人確定價格報會里備案後價格公告
⑦ 股票發行時會有溢價,發行價由誰決定。
目前主要由上市公司和投行機構運作,根據當時各類機構參加網下配售價格和數量。最後由保薦機構和上市公司一起確認發行價。
⑧ 股票發行時會有溢價,發行價由誰決定
當股票發行公司計劃發行股票時,就需要根據不同情況,確定一個發行價格以推銷股票。一般而言,股票發行價格有以下幾種:面值發行、時價發行、中間價發行和折價發行等。
1.面值發行 即按股票的票面金額為發行價格。採用股東分攤的發行方式時一般按平價發行,不受股票市場行情的左右。由於市價往往高於面額,因此以面額為發行價格能夠使認購者得到因價格差異而帶來的收益,使股東樂於認購,又保證了股票公司順利地實現籌措股金的目的。
2.時價發行 即不是以面額,而是以流通市場上的股票價格( 即時價)為基礎確定發行價格。 這種價格一般都是時價高於票面額,二者的差價稱溢價,溢價帶來的收益歸該股份公司所有。時價發行能使發行者以相對少的股份籌集到相對多的資本,從而減輕負擔,同時還可以穩定流通市場的股票時價,促進資金的合理配置。按時價發行,對投資者來說也未必吃虧,因為股票市場上行情變幻莫測,如果該公司將溢價收益用於改善經營,提高了公司和股東的收益,將使股票價格上漲;投資者若能掌握時機,適時按時價賣出股票,收回的現款會遠高於購買金額,以股票流通市場上當時的價格為基準,但也不必完全一致。在具體決定價格時,還要考慮股票銷售難易程度、對原有股票價格是否沖擊、認購期間價格變動的可能性等因素,因此,一般將發行價格定在低於時價約5-10%的水平上是比較合理的。
3.中間價發行 即股票的發行價格取票面額和市場價格的中間值。這種價格通常在時價高於面額,公司需要增資但又需要照顧原有股東的情況下採用。中間價格發行對象一般為原股東,在時價和面額之間採取一個折中的價格發行,實際上是將差價收益一部分歸原股東所有,一部分歸公司所有用於擴大經營。因此,在進行股東分攤時要按比例配股,不改變原來的股東構成。
4.折價發行 即發行價格不到票面額,是打了折扣的。折價發行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優惠性的,通過折價使認購者分享權益。例如公司為了充分體現對現有股東優惠而採取搭配增資方式時,新股票的發行價格就為票面價格的某一折扣,折價不足票面額的部分由公司的公積金抵補。現有股東所享受的優先購買和價格優惠的權利就叫作優先購股權。若股東自己不享用此權,他可以將優先購股權轉讓出售。這種情況有時又稱作優惠售價。另一種情況是該股票行情不佳,發行有一定困難,發行者與推銷者共同議定一個折扣率,以吸引那些預測行情要上浮的投資者認購。由於各國一規定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額,因此,這種折扣發行需經過許可方能實行。
在國際股票市場上,在確定一種新股票的發行價格時,一般要考慮其四個方面的數據資料:
(1)要參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三年來平均每股稅後純利乘上已上市的近似類的其他股票最近三年來的平均利潤率。這方面的數據占確定最終股票發行價格的四成比重。
(2)要參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四年來平均每股所獲股息除以已上市的近似類的其他股票最近三年平均股息率。這方面的數據占確定最終股票發行價格的二成比重。
(3)要參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期的每股資產凈值。這方面的數據占確定最終股票發行價格的二成比重。
(4)要參考上市公司當年預計的股利除以銀行一年期的定期儲蓄存款利率。這方面的數據也占確定最終股票發行價格的二成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