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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住房公積金

發布時間: 2021-06-07 11:33:16

⑴ 為什麼蚌埠市不允許異地公積金貸款

應該是可以的,具體要問當地的住房公積金辦理中心
其本質是在職職工工資收入的一部分,即住房工資。住房公積金以屬地化管理為原則,專款專用,職工在職期間中能用於購、建、大中修自住住房,以及支付房租等住房方面的消費。對於申請公積金住房抵押(委託)貸款,銀川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明確的規定:
貸款條件
一、個人申請貸款
1、申請人及其所在單位已連續繳交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
2、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有關證明文件;自建、翻建、大修住房,須有規劃、土地部門批準的有關文件;
3、具有長期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能力的證明;
4、有購房總價值的50%以上的自有資金證明文件;
5、同意按規定辦理貸款的抵押擔保手續及抵押物的保險,其保險期必須長於貨款期限半年。
二、單位申請貸款
1、單位及其職工已連續繳交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
2、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
3、貸款項目已列入本市的年度購建房固定資產計劃;
4、貸款單位具有購建房資金總額30%以上的自有資金證明文件;
5、確有一定數量的資產做抵押,抵押物折價按《貸款通則》規定執行;
6、同意按規定辦理抵押物的保險,保險期限長於貸款期限半年。
貸款額度
一、職工個人貸款額度,核定為最高不超過職工購建房總價值的50%;
二、單位申請貸款額度,按該單位名下職工歸集的住房公積金余額的70%核定。對個別居住條件較差的單位,貸款額度可適當放寬。
貸款期限
一、個人購建房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十年,但個人貸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齡之和不得超 過法定退休年齡;
二、單位建房貸款期限,根據建房周期,最長不超過三年, 購房貸款期限最長不超
過一年。
貸款利率
一、單位垡利率:在規定的公積金存款利率基礎上加1.80%利差,貸款期每延長一年,增加0.54%;
二、職工個人貸款利率:在規定的公積金存款利率基礎上加1.80%利差,五年期以下每延長一年加0.36%,五年以上(含五年)每延長一年加0.54%;
三、單位和個人貸款利率隨國家規定利率變動而相應調整。
貸款程序
一、由貸款單位或個人向公積金中心提出貸款申請,「中心」對貸款人的貸款資格和資信情況進行審查,並簽署審批意見;
二、「中心」審查批准後由經辦銀行與借款人簽訂貨款合同,負責發放貸款和回收,並按季結算。
附表:住房公積金貸款最新利率表
貸 款
利 率
個 人
單 位
調整前 月息%
調整後 月息%
調整前 月息%
調整後 月息%
1年
4.95
4.32
5.55
4.62
2年
5.25
4.62
6.00
5.07
3年
5.55
4.92
6.45
5.52
4年
5.85
5.22
5年
6.3
5.67
6年
6.75
5.67
7年
7.2
5.67
8年
7.65
5.67
9年
8.10
5.67
10年
8.55
5.67

⑵ 在蚌埠如何才能提取公積金,要有哪些條件啊

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以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5、戶口遷出本市的或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
7、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其配偶可同時提取在此之前的住房公積金余額。
符合以上二、三、五、六條的,可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
提取材料
房屋類:
蚌埠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類:
蚌埠非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1、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儲存余額,先將所應提供的證明材料交由單位進行初步審核。
2、單位對符合規定的職工開具《蚌埠市住房公積金支取轉帳憑證》
3、持辦理材料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
4、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將款項轉至職工單位帳戶,由職工所在單位發放。
提取額度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只能支取一次,以後年度繳存的須在職工退休後方可支取。
2、 償還住房貸款的,每年可提取一次還款期內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額不得超過當年還款額,貸款還清後繳存的住房公積金,須在退休後方可支取。
3、凡繳存職工申請使用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包括組合貸款)的,申請人夫妻雙方及房屋產權共有人均不得提取其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余額。待還貸滿1年後,夫妻雙方及共同還款人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於償還其貸款本息,提取的額度不得超過上年度實際償還的貸款本息(不含罰息)。還貸期間累計提取不得超過貸款本息總額。
4、凡繳存職工購買住房時不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可以憑購房合同、發票等有效憑證在一年內提取其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提取金額取至千位。
提取時間
1、購買商品房的,提取時間須在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登記日期一年以內;
2、建造、翻建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提取時間須在批文日期半年以內;
3、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提取時間須在鑒定材料日期半年以內;

⑶ 蚌埠住房公積金提取步驟是怎樣的

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
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⑷ 蚌埠不知離職後,怎麼才能提取公積金

1、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員工離職後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方式如下: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2、離職員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下列資料:
(1)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無離、退休證的,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的提供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⑸ 蚌埠市住房公積金可以在合肥買房使用嗎

你的戶口在哪?

如果在合肥,可以

如果在蚌埠,按照新規,必須具有在合肥的納稅證明或者社保繳納證明(1年以上)

否則不允許在合肥買房相關規定:《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2011.4

(五)進一步合理引導住房需求。在本市城區暫時實行住房限購政策。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城區已擁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購買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暫停購買第3套住房。外地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城區無住房的,可憑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在本市城區購買1套住房,暫停購買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外地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城區購買住房。

⑹ 蚌埠公積金審批需要多久

一、 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審批時間一般是不超15工作日。 二、公積金貸款付款比例 對購買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對購買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對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60%,貸款利率按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的1.1倍執行。三、住房公積金貸款 1、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職工以其所在單位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 2、大部分城市都規定了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比如成都個人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40萬元;廣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個人最高額度為50萬元,北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是80萬,如果評級評到3A級別的話最高可以到80萬*(1+30%)=104萬。 3、其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房款總額的70%;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公式: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公積金個人月繳存額之和÷實際繳存比例 ×12(月)×0.45(還款能力系數)×貸款期限(最長可貸年限)若夫妻雙方繳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較高的一方確定實際繳存比例。不高於按借款申請人及配偶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申請公積金貸款還應滿足月還款/月收入不大於50%(其中:月還款包括已有負債和本次負債每月還款之和)。

⑺ 蚌埠市 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有什麼條件嗎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的職工;
2、職工在職期間死亡的的職工;
3、經有關部門批准離休、退休的職工;
4、戶口遷出本市的、出國定居的、考取國家統招研究生的職工;
5、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職工;
6、租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的職工;
7、戶籍在阜新行政區域內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農業戶口職工和外地戶籍,在阜新工作的聘用職工,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的職工;
8、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職工;
9、因單位撤銷、解散、破產、改制等原因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的職工;
10、遇到突發事件,並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職工。
條件:

1、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所在單位不得欠繳住房公積金兩個月以上。單位因故辦理停繳、緩繳住房公積金;下崗、買斷工齡職工,原單位為其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封存手續的除外。
2、職工因購房或建房提取的,應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一年內提取。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五年之後,再次購買或建造自住住房的,可憑相關資料按規定的程序提取。夫婦雙方每次提取總額不能超過實際發生的購房支出。
職工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應在翻建、大修後,一年內提取。夫婦雙方提取總額不能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大修費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根據情況到現場實地勘察,確定是否允許提取。
3、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4、職工用住房公積金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在貸款期限內、貸款本息完全償清前,借款人及配偶可以多次提取住房公積金,各次提取時間應間隔兩年以上,每次夫婦雙方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兩年內償還貸款本息額。提前償還貸款本息的,提取總額不能超過提前償還貸款本息的余額。
逾期未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職工,須先補足所欠貸款本息後,再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
購房提取和償還貸款提取,職工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提取方式,在貸款前已辦理購房提取的不再享受此項規定。
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後,不按此項規定執行。
對未全部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不能為其辦理住房公積金銷戶手續,直至全部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5、因單位撤銷、解散、破產、改制等原因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的職工,在單位或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其辦理賬戶封存手續後,滿二年以上,仍未再就業,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確認,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賬戶。
提取程序:

1、職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應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所在單位予以核實並出具《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加蓋財務預留印簽;
2、職工(或單位)持提取證明及相關材料,向管理中心支取審批櫃台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做出准予提取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不準提取的說明原因;
3、管理中心審核准予提取的,在3日後將提取金額直接劃入單位結算賬戶中,職工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提取回單到單位領取;
4、集中封存賬戶的職工和家庭有特殊情況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認定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可持中心要求提供的手續直接到中心辦理提取,中心將其住房公積金直接劃入銀行儲蓄折中。
時限:3個工作日。承諾時限:3個工作日

⑻ 在蚌埠應該怎麼才可公積金進行提取呀

在蚌埠當然能夠提取的。

⑼ 蚌埠公積金繳納多久可以貸款買房。

公積金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十二個月以上可以貸款買房。

公積金貸款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

2、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十二個月以上;

3、在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自住住房,並已付清規定首付比例以上購房款;

4、個人信用良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購建的住房作為貸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擔保。

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

1、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一)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二)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三)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四)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五)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六)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

(七)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2、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

3、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4、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⑽ 蚌埠市稅收對住房公積金扣除標准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
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准內,准予扣除。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按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員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可以稅前扣除。
企業為安徽省蚌埠市納稅人,稅前扣除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按如下規定執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通知》(皖政[2000]15號)規定,根據《條例》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有條件的單位,經住房委員會批准,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可以適當高於政府公布的繳存比例。
《安徽省建設廳、安徽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建房改[2005]263號)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原則上不應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具體標准由各市結合實際情況按規定程序確定。職工月平均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
《安徽省蚌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調整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蚌房金[2009]26號)規定,非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駐蚌單位、科研院所、企業單位(含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的繳存比例仍控制在5%—20%之間,具體繳存比例由各單位根據情況自行選擇,所需資金由單位自行籌集。各單位職工繳存基數統一為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