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用車制度
1、目的:為了加強本公司的車輛管理和保養,特製定本規定。
2、范圍:本公司用於送貨之貨車。
3、職責:
3.1 司機負責車輛的定期檢查和保養,並憑《用車申請書》出車。
3.2 用車部門負責填寫《用車申請書》並經部門部長簽名後交總經理或行政部部長審批。
4、車輛管理:
4.1 車輛由專職司機駕駛,司機應定期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4.2 車輛出車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車輛行車途中應安全行駛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員負擔。
4.3 用車部門在用車前須填寫《用車申請書》,經部門部長簽字後交行政部部長審批後交司機。
4.4 用車應設《用車記錄薄》記錄出差地點、時間、用車人等,並應要求用車人在記錄薄上簽名,每月30日前上交財會統計結算。
4.5 公司用車送貨物原則(以本公司鋁殼箱為標准)低於2件的不出車。
4.6 如節假日或業余時間用車的應提前一天向總經理或行政部提出申請並填寫《用車申請書》,經審批後方可使用。該用車時間內所有責任由用車人負責(包括事後得知該時段發生的電子違章記錄罰款。
4.7 車輛出車任務結束後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專用車位內,不得擅自將公車私用,否則追究司機責任。
4.8 車輛的各類證件要保管完好,行駛證、車匙不得放在車內,以防發生盜竊。
4.9 營銷人員用車各項費用自理,包括油費、路費、違章罰款,司機出差補貼等。
4、司機管理:
5.1 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並應遵守本公司其它相關的規章制度。
5.2 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發現有故障的應及時報告行政部,經批准後送汽修廠維修。
5.3 司機應清楚了解車輛的保養時間和各季度的審核工作,如因證件不齊全或過期失效的,後果由司機負責。
5.4 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不準疲勞駕車、不準酒後駕車。如因故意違章或以上原因被罰款的,費用由當事人負責。
5.5 上班時間未派出車的,應隨時在公司等候出車,在辦公室內應協助做好各方面工作(包括接收、派送傳真文件、復印等)必要時協助其它部門工作。
5.6 未經批准不得將車輛隨意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㈡ 公務用車與業務用車的區別
2、業務用車是專指,由政府財政為各級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執行公務需要所配備的車輛,主要指為公務人員業務活動用車,不包括領導幹部固定用車。
3、公務用車是指,由政府財政為各級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執行公務需要所配備的車輛,主要分為,各級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領導幹部固定用車,和公務人員公務活動用車兩大類。
1、《辦法》指出,公務用車,是指黨政機關配備的用於定向保障公務活動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
4、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2)用車擴展閱讀:
公車超標、公車私用、公車浪費等成為多地紀檢監督部門和媒體曝光的熱點,2013年10月中紀委也明確表示將試點推行公務用車統一標識、GPS定位等制度,加大懲治力度。
2014年7月16日,公車改革,將取消副部級以下領導幹部用車和一般公務用車,同時將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
㈢ 執法執勤用車是什麼車
執法執勤用車屬於執行公務的機動車。執法執勤用車配備價格12萬元以內、排氣量1.6升(含)以下的轎車或者其他小型客車,因工作需要可以配備價格18萬元以內、排氣量1.8升(含)以下的轎車或者其他小型客車。
根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第七條黨政機關配備公務用車應當嚴格執行以下標准:
(一)機要通信用車配備價格12萬元以內、排氣量1.6升(含)以下的轎車或者其他小型客車。
(二)應急保障用車和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配備價格18萬元以內、排氣量1.8升(含)以下的轎車或者其他小型客車。確因情況特殊,可以適當配備價格25萬元以內、排氣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車、中型客車或者價格45萬元以內的大型客車。
(三)執法執勤用車配備價格12萬元以內、排氣量1.6升(含)以下的轎車或者其他小型客車,因工作需要可以配備價格18萬元以內、排氣量1.8升(含)以下的轎車或者其他小型客車。確因情況特殊,可以適當配備價格25萬元以內、排氣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車、中型客車或者價格45萬元以內的大型客車。
(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配備標准由有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按照保障工作需要、厲行節約的原則確定。
(3)用車擴展閱讀:
《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第十六條黨政機關應當加強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嚴格按照規定使用公務用車,嚴禁公車私用、私車公養,不得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使用公務用車。
第十七條黨政機關應當推進公務用車服務平台建設。各地區應當結合實際,將各類公務用車納入平台集中管理,採用信息化手段統籌調度、高效使用,鼓勵通過社會化專業機構提高平台管理運行效率。
第十八條黨政機關應當推進公務用車標識化管理。除涉及國家安全、偵查辦案和其他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車外,公務用車應當統一標識。
㈣ 什麼是一般公務用車
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發動機排氣量不超過1.8升,價格不超過18萬元。
《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選用車型目錄管理細則》第七條 申報《目錄》的車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公告》內車型;
(二)申報企業應擁有申報車型的產品工業產權、產品改進及認可權、產品技術轉讓權及國內外市場銷售權;
(三)申報前已經連續生產銷售3個月(含)以上,並保證進入《目錄》後連續生產銷售時間不低於6個月;
(4)用車擴展閱讀:
公務用車的發展現狀:
中國現行公務用車管理制度,一直沿用計劃經濟時代的編制管理、標准控制、按需配給、單位所有的模式。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這種公務用車管理制度的缺陷越來越明顯。
尤其是近幾年來,公務用車已逐漸成為官員身份和待遇的象徵,成為官員的隱形福利,由此帶來的直接後果就是超標准配車現象普遍存在,公車數量嚴重超標,公車私用現象泛濫,公車支出費用驚人。
這不僅成為各級財政的沉重負擔,成為政府管理的黑洞,更重要的危害在於由此滋生的特權意識、奢侈浪費之風已經成為了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腐蝕了黨和政府的執政根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公務用車
㈤ 駕照考試用車是什麼車
駕駛證種類及准駕車型:
1、A1(大型客車)
准駕車輛:大型載客汽車。
其他准駕車型: A3、B1、B2、C1、C2、C3、C4、M。
2、A2(牽引車)
重型、中型全掛、半掛汽車列車。
其他准駕車型:B1、B2、C1、C2、C3、C4、M。
3、A3(城市公交車)
准駕車輛:核載10人以上的城市公共汽車。
其他准駕車型:C1、C2、C3、C4。
4、B1(中型客車)
准駕車輛:中型載客汽車(含核載10人以上、19人以下的城市公共汽車)。
其他准駕車型:C1、C2、C3、C4、M。
5、B2(大型貨車)
准駕車輛:重型、中型載貨汽車;重型、中型專項作業車。
6、C1(小型汽車)
准駕車輛:小型、微型載客汽車以及輕型、微型載貨汽車;輕型、微型專項作業車。
其他准駕車型:C2、C3、C4
7、C2(小型自動擋汽車)
准駕車輛:小型、微型自動擋載客汽車以及輕型、微型自動擋載貨汽車。
8、C2(小型自動擋汽車)
准駕車輛:小型、微型自動擋載客汽車以及輕型、微型自動擋載貨汽車。
9、C3(低速載貨汽車)
准駕車輛:低速載貨汽車。
其他准駕車型:C4。
10、C4(三輪汽車)
准駕車輛:三輪汽車。
11、D(普通三輪摩托車)
准駕車輛:發動機排量大於50ml或者最大設計車速大於50km/h的三輪摩托車。
其他准駕車型:E、F。
12、E(普通二輪摩托車)
准駕車輛:發動機排量大於50ml或者最大設計車速大於50km/h的二輪摩托車。
13、F(輕便摩托車)
准駕車輛:發動機排量小於等於50ml,最大設計車速小於等於50km/h的摩托車。
(5)用車擴展閱讀: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九條機動車駕駛人准予駕駛的車型順序依次分為: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輪式自行機械車、無軌電車和有軌電車。
第十四條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可以申請准駕車型為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輪式自行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的機動車駕駛證
已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增加准駕車型的,可以申請增加的准駕車型為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輪式自行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
第十五條已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增加准駕車型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和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申請增加中型客車、牽引車、大型客車准駕車型的,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申請增加中型客車准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或者三輪汽車准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二)申請增加牽引車准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中型客車或者大型貨車准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駕駛大型客車准駕車型資格一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三)申請增加大型客車准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或者大型貨車准駕車型資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駕駛牽引車准駕車型資格二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五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正在接受全日制駕駛職業教育的學生,已在校取得駕駛小型汽車准駕車型資格,並在本記分周期和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的,可以申請增加大型客車、牽引車准駕車型。
第三十條科目二考試內容包括:
(一)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考試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通過單邊橋、曲線行駛、直角轉彎、通過限寬門、通過連續障礙、起伏路行駛、窄路掉頭,以及模擬高速公路、連續急彎山區路、隧道、雨(霧)天、濕滑路、緊急情況處置;
(二)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和低速載貨汽車考試倒車入庫、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曲線行駛、直角轉彎;
(三)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考試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通過單邊橋;
(四)輪式自行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的考試內容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定。
對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准駕車型,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實際增加考試內容。
第三十一條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內容包括: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考試上車准備、起步、直線行駛、加減擋位操作、變更車道。
靠邊停車、直行通過路口、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通過人行橫道線、通過學校區域、通過公共汽車站、會車、超車、掉頭、夜間行駛;其他准駕車型的考試內容,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定。
大型客車、中型客車考試里程不少於20公里,其中白天考試里程不少於10公里,夜間考試里程不少於5公里。牽引車、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考試里程不少於10公里。
其中白天考試里程不少於5公里,夜間考試里程不少於3公里。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考試里程不少於3公里,在白天考試時,應當進行模擬夜間燈光考試。
對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實際增加山區、隧道、陡坡等復雜道路駕駛考試內容。對其他汽車准駕車型,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實際增加考試內容。
第三十二條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內容包括:安全文明駕駛操作要求、惡劣氣象和復雜道路條件下的安全駕駛知識、爆胎等緊急情況下的臨危處置方法以及發生交通事故後的處置知識等。
第三十三條持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准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考試科目一和科目三;申請其他准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的,免予考試核發機動車駕駛證。
第三十四條持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考試科目一。申請准駕車型為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機動車駕駛證的,還應當考試科目三。
內地居民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取得該機動車駕駛證時在核發國家或者地區連續居留不足三個月的,應當考試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屬於外國駐華使館、領館人員及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人員申請的,應當按照外交對等原則執行。
㈥ 營用車和非營用車有什麼區別
非營運車輛單指從事非營業性運輸的車輛,這些車輛包括私車和公司單位公車,非營運車輛在上牌登記備案時已註明為非營運,車輛行駛證和登記證書的使用性質這一欄上都有註明為非營運。而營運車輛就是指從事非營業性道路運輸的車輛,這些車輛其中包括計程車、公交車、營運中巴車、短途營運客車、長途營運客車、掛靠於公司從事道路運輸營運的貨車和營轉非的下線車輛都屬於營運車輛,這些營運車輛在上牌登記備案時已註明為營運,車輛行駛證和登記證書的使用性質這一欄上都有註明為營運。目前國家公安部於2007年出台了新規定,所有非營運小型車輛由以前的15年強制報廢改為取消報廢期限,非營運小型車輛可以無期限的跑,只要能通過年審就行,非營運大型車輛的報廢期限依然是15年,但是營運車輛是8年強制報廢。
㈦ 行政用車包括哪些
行政用車又稱公務用車,是指黨政機關配備的用於定向保障公務活動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
2017年12月11 日,中國政府網公布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第一章第三條規定如下:
1、機要通信用車是指用於傳遞、運送機要文件和涉密載體的機動車輛。
2、應急保障用車是指用於處理突發事件、搶險救災或者其他緊急公務的機動車輛。
3、執法執勤用車是指中央批準的執法執勤部門(系統)用於一線執法執勤公務的機動車輛。
4、特種專業技術用車是指固定搭載專業技術設備、用於執行特殊工作任務的機動車輛。
(7)用車擴展閱讀:
一般公務用車被取消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指出,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改革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公務用車實物配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執法執勤、機要通信、應急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及按規定配備的其他車輛,普通公務出行實行社會化提供,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2018年8月28日,武漢市召開全市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部署大會,公布《武漢市市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指導意見》,正式啟動武漢市事業單位公車改革。明確武漢市推行參改事業單位公務出行保障社會化,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實行按規定報銷公務交通費用為主的保障辦法。市屬事業單位車改工作應於2018年9月底之前基本完成,市垂管系統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與市屬事業單位同步完成。
㈧ 一般公務用車指什麼
公務用車是指由政府財政為各級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執行公務需要所配備的車輛,主要分為各級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領導幹部固定用車和公務人員公務活動用車兩大類。
公車超標、公車私用、公車浪費等成為多地紀檢監督部門和媒體曝光的熱點。2013年10月中紀委也明確表示將試點推行公務用車統一標識、GPS定位等制度,加大懲治力度。
(8)用車擴展閱讀:
相關延伸:公車私用相關危害
一、從幹部成長角度說:公車私用滋生官僚主義和享樂主義,在某些幹部心中,車就是身份的象徵,官做到什麼位置就要配什麼檔次的車,還必須是專車專人用,沒有車就出不了門,沒有車就辦不成事。
二、從經濟角度來說:公車私用造成巨大浪費,攀比現象嚴重,一些單位不該買車的也買,不該換車的也換,導致配車不是為了工作方便,而是為了滿足某些人的個人私慾。
三、從社會角度來說:公車私用誘導不良的價值取向,「古有學者,衣錦還鄉」變成「今有事業,轎車還鄉」。在某種程度上,公車私用變成流動的腐敗廣告,極大地損害了機關幹部形象,甚至起到了反面教材作用。
㈨ 及時用車是干什麼的
這個是車內空氣內循環。內循環主要是及時有效地阻止外部的灰塵和有害氣體進入車內,比如行使中通過煙霧、揚塵、異味區域或車輛密集緊湊行駛時,阻擋前車排出的有害尾氣。另外一個作用就是保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