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搶救患者剪壞衣服家屬索賠千元,是不是恩將仇報
一、緊急狀態無秩序,在生命危急時刻採取必要的措施是不應當承擔侵權(侵犯財產權)之責任的,事實上因此產生糾紛也很鮮見。
二、如果非緊急狀態,行為人行為不當或有意損毀他人的財物需要承擔侵權責任。
三、審理這類案件,必須實事求是,充分考量當時所面臨的客觀情形,主張權利方必要有相應的證據且與能夠經受公序良俗的考量事實。刁鑽主張或無理取鬧不會得到法律支持。
《侵權責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一條
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責任。如果危險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責任或者給予適當補償。緊急避險採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責任。
第五十五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並取得其書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並取得其書面同意。
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六條
因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意見的,經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負責人批准,可以立即實施相應的醫療措施。
第六十條 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親屬不配合醫療機構進行符合診療規范的診療;
(二)醫務人員在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下已經盡到合理診療義務;
(三)限於當時的醫療水平難以診療。
前款第一項情形中,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也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㈡ 醫生搶救剪衣物被索賠中有哪些問題值得探討
近日,一張「醫生搶救時剪壞病人衣服遭索賠」的照片在網路快速流轉。照片是一張微信朋友圈截圖,內容是一肺栓塞、心臟驟停的患者,急診上ECMO,成功復甦,患者存活,但讓人意想不到的是患者家屬卻來找醫護人員索賠衣服,因為衣服被醫護人員在搶救過程中剪了。最後,在警察的調解下,醫院初步答應賠償1000元。
醫護人員在搶救病人時,為了贏得搶救時間,快速建立生命通道,剪掉病人的衣服是常規手段。病人活了,家屬卻來索賠衣服,這樣的「奇葩」換了誰恐怕都接受不了。另外,根據民法學上的緊急避險理論,闖紅燈理論,患者利益說理論和醫療本身的侵襲性理論,法律也毫無疑問地站在了醫護這邊。
燈不撥不亮,理不辨不明。之所以說這些,是想告訴所有人,在這起事件中,最委屈的是醫護人員,在這場輿情中最應該獲得輿論支持的是醫護人員!
㈢ 醫生搶救患者剪衣物為何遭索賠
9月11日下午,武漢大學中南醫院接收了一位昏迷不醒的患者,經過急救醫生全力搶救,患者終於轉危為安。然而患者的父親幾天後找到院方,稱醫生搶救兒子時剪掉了衣褲,導致其褲兜里的500元現金、身份證等物品遺失,並要求醫院賠償,最終醫院急診科賠償給家屬1000元。
患者父親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作為家屬,他們對救護兒子的醫護人員心存感激。但是醫院隨意丟棄患者衣物的行為本身就是不妥的,家屬最終索賠的1000元也不是漫天要價。
㈣ 搶救剪掉患者衣服,遭索賠千元!作文怎麼寫
一些病的衣服必須要剪開啊
1.呼吸心跳驟停
當患者呼吸、心跳停止,除顫是爭分奪秒的急救手段,需要迅速去除患者衣物,實施電擊除顫。
但患者所穿的上衣,尤其是高領的套頭毛衣和T恤,由於患者不能配合,或原本有氣管插管和肢體上輸液通道的阻礙,都使脫衣服費時費力,耽誤急救時間。
另外,脫衣服也容易使患者氣道處於扭曲狀態,不利於搶救。
2.燒燙傷
不論是開水燙傷還是火燒傷,第一時間將燙傷的部位放到冷水下沖洗降溫。
其次,用剪刀剪開貼身衣物。
如果衣服已經黏在皮膚上,就不要再動了,更不能去脫掉傷者的衣服,否則撕扯衣服的同時很容易把皮膚撕下來而加重傷情和造成二次傷害。
3.骨折和疑似骨折
骨折和疑似骨折的救護,固定傷肢尤為重要。
在受傷現場或運送途中,一般不必脫去傷者的衣服、鞋襪等,以免增加痛苦,導致骨折移位或發生休克。
而當有出血導致肢體腫脹加劇時,應將衣袖及褲腿管剪開,以解除壓迫。
㈤ 醫院是如何回應剪壞患者衣物被索賠千元的
據報道,9月22日一則關於醫生搶救時剪壞一患者衣物被索賠千元的消息引發網友熱議,對此涉事醫院回應表示,剪衣搶救無過錯,導致財物丟失會吸取教訓把細節做好。
醫院負責人表示,在處理患者剪破的衣物以及隨身物品的方式上,醫護人員確實也存在疏忽,按照醫院制度必須先由醫護人員清理,將衣物內夾帶的財物拿出來交給家屬,再將破損衣物丟棄,今後更加嚴格要求醫護人員,更加註意診療過程中的細節,力爭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希望大家相互體諒理解!
㈥ 醫生搶救剪衣物被索賠履行了嗎
武漢大學中南醫院醫護人員日前在搶救一位危重患者時,剪掉了患者的衣褲,患者醒來後發現衣褲已被當作垃圾處理,衣褲中的身份證、銀行卡、數據線和500元現金也不知所蹤,事後患者父親向醫護人員索賠1000元。
「只要耽誤一分鍾,他的大腦就有可能受損,當時把他衣服剪掉丟在了搶救室裡面,現場也沒有家屬,我們的精力都集中在了患者身上,衣物應該是被護工人員當垃圾處理了,所以這一點也的確是疏忽了。「夏劍表示,醫院會就此改進工作,更加妥善地保管好患者財物。
此外,夏劍還表示,目前患者已度過危險期,治療費已經花去了十多萬元,「賠付的1000元是急救中心醫護人員集體湊的。「
患者父親還表示,目前雖未對治療費用做完全統計,但花費還能承受。
㈦ 醫生救人剪壞衣服要賠償作文該如何起題目
9月17日,患者李先生的父親向急救中心人員索賠1500元:其中,1000元是因為在搶救時,患者的衣服和褲子都被醫生剪壞了;另外500元的賠償,是因為患者當時短褲里有500元現金,以及身份證、銀行卡等重要物品,這些財物在搶救後都丟失了。據當地媒體報道,雙方當天並未達成一致。
9月19日,李先生的父親報警,並帶著警察再次索賠,雙方最終達成一致:剪壞衣服的賠償金從1000元下降到500元,再加上另外500元的遺失物品補償,合計1000元。當天參與急救的全體醫護人員,湊齊了這1000元的賠償。
㈧ 原創 ▏醫生搶救時剪壞患者衣物被索賠,這一千賠的冤不冤
命重要還是錢重要?
㈨ 醫生搶救時剪壞患者衣物救完人被家屬索賠千元嗎
34歲的李先生在武昌一家網吧工作,9月11日下午,他在工作時突然昏迷倒地不省人事,被120救護車送到武漢大學中南醫院。下午4點25分,李先生被送進急救中心搶救。
經過心臟造影、肺動脈CT等檢查,確認李先生昏迷的原因是肺栓塞,這是一種非常凶險的疾病。由於在搶救過程中患者心臟不間斷地停跳,所以在查明病因前,必須通過人工心肺儀維持生命體征,為診斷贏得時間。而插入人工心肺儀需通過大腿根部穿刺,要在腿部、腹部等部位消毒,所以必須剪掉身上的衣褲。
19日,李先生的父親報了警,並帶著警察來到醫院要求賠償。醫院相關負責人表示,當天搶救過程中程序和手段都沒有問題,而且患者所稱的財物到底是遺落在發病場所或是途中都不確定。最後,在警察的調解下,醫院初步答應賠償1000元。
李先生的父親說,自己很感激醫生全力搶救兒子的生命,救治費如今已花費十多萬元,自己就算借錢也會交給醫院。但是,一碼歸一碼,醫院沒有把兒子口袋裡的財物交給家屬,工作中存在失誤就應該賠償。自己要求賠償1000元合情合理,其中500元是衣褲、數據線的費用,500元是現金損失,而補辦銀行卡、身份證需要的時間成本還沒計算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