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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蘭和律師海明

發布時間: 2021-07-08 15:35:09

① 為什麼海明翻臉要律師費,桑蘭就乖乖付了

問的什麼問題,搞不明白

② 桑蘭由誰撫養

桑蘭,浙江寧波人,原中國女子體操隊隊員,1993年進入國家隊,1997年獲得全國跳馬冠軍,1998年7月22日,桑蘭在第四屆美國友好運動會的一次跳馬練習中不慎受傷,造成頸椎骨折,胸部以下高位截癱。但其表現出頑強意志,在北京大學新聞系畢業,並成為2008年北京申奧大使之一,又於2008年北京奧運官方網站擔當特約記者。2011年4月6日,桑蘭維權律師團隊在美國組建完畢。2011年8月9日,桑蘭代理律師海明召開新聞發布會說檢方拒絕就桑蘭性侵案展開刑事調查。2011年8月30日,桑蘭遭律師海明起訴。

③ 桑蘭的經歷

桑蘭(1981年6月11日—),浙江寧波人,原中國女子體操隊隊員,中國體育界的「陽光女孩」,「奧運之星保障基金」的發起人 ,還被稱為「申奧大使」。1993年進入國家隊,1997年獲得全國跳馬冠軍,1998年7月22日,桑蘭在第四屆在美國紐約友好運動會的一次跳馬試跳中不慎受傷,造成第六節和第七節頸椎骨骨折,胸部以下高位截癱。但其表現出頑強意志,在北京大學新聞系畢業,並成為2008年北京申奧大使之一,又於2008年北京奧運官方網站擔當特約記者。2011年4月6日,桑蘭維權律師團隊在美國組建完畢。2011年8月9日,桑蘭代理律師海明召開新聞發布會說檢方拒絕就桑蘭性侵案展開刑事調查。2011年8月30日,桑蘭遭律師海明起訴。2014年4月14日,桑蘭微博確認產子喜訊,男嬰5斤7兩。[

④ 桑蘭有沒有愛上海明律師,他們發生過性關系嗎不然海明為什麼免費幫她打根本就打不贏的官司

只能告訴你,孩子的名字叫黃海,滄海桑田的成語因這孩子改了,叫黃海填桑。

⑤ 華人明星:桑蘭

分析強,有過復雜案例的處理經驗

⑥ 桑蘭是什麼

桑蘭,浙江寧波人,原中國女子體操隊隊員,1993年進入國家隊,1997年獲得全國跳馬冠軍,1998年7月22日,參加第四屆美國友好運動會的練習中不慎受傷,造成頸椎骨折,胸部以下高位截癱。
2002年進入北京大學新聞系攻讀學士學位,2007年7月。從學校畢業。2008年成為北京申奧大使之一,同年擔當北京奧運官方網站特約記者。2011年4月6日,桑蘭維權律師團隊在美國組建完畢。2011年8月9日,桑蘭代理律師海明召開新聞發布會說檢方拒絕就桑蘭性侵案展開刑事調查,8月30日,遭律師海明起訴。2014年4月14日凌晨,產下一子,母子平安。
2015年11月26日,新華網刊文《「撤墊子」指控沒有根據——桑蘭摔傷真相調查》,稱@桑蘭sanglan 受傷與墊子無關,是其本人失誤所致,直指桑蘭就其受傷真相撒謊17年。對此,桑蘭28日晚發長微博回應。

⑦ 桑蘭的人物爭議

1998年7月,17歲的桑蘭在第四屆友好運動會的一次跳馬練習中受傷,造成頸椎骨折,胸部以下高位截癱。
次日,友好運動會組委會組織了有8名權威人士出席的新聞發布會,報告桑蘭受傷後的救治情況,解釋悲劇發生的原因,並隨後發布了權威的會議發言記錄。
美國體操協會主席KathyScanlan(凱西斯坎蘭)女士在新聞發布會上說:「我向你們保證,本次賽事、墊子的擺放、器械全都絕對符合國際標准。」「這(桑蘭摔傷)是一個意外事故(Accident),我想大家都能明白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它(桑蘭摔傷)不是由不安全因素所導致的。」
美國體操隊的協調人PeterKormann(彼得考曼):「不論你怎樣理解Accident(意外事故)這個詞(的含義),它(桑蘭摔傷)都是一個意外事故。」「那是一次失誤(Mistake)。」
他認為,桑蘭在空中翻過頭了,導致腳該落地的時候沒落地;頭沖下不該落地的時候,偏偏卻落了地。
友好運動會中國代表團團長、中國奧委會秘書長屠銘德在發言中兩次使用「Incident」這個詞來形容桑蘭的摔傷事件,也承認那是一次意外。
2011年4月初,負責為她維權的律師團隊在美國組建完畢,4月下旬啟動訴訟程序。索賠償金額或近億美元。
2011年4月28日由其美國的代理律師提交給位於紐約市曼哈頓區的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院,法院已經立案並發出有關傳票。這份訴狀的索賠金額總計18億美元。
根據桑蘭代理律師海明的介紹,這份訴狀的起訴對象包括5個機構和3名個人,分別是:美國時代華納公司、美國體操協會、TIG名下的兩家保險機構、一家名為RIVERSTONE的保險代理公司、友好運動會創始人前時代華納副董事長特德·特納、桑蘭受傷後在美監護人劉國生、謝曉虹夫婦兩人。
起訴書總共列舉了針對上述8個被告的18項控罪,每一項的索賠金額均為一億美元,其中包括違反協議、違反美國殘疾人法、違反紐約州及紐約市人權法、違反美國1964年民權法、違反紐約州保險法、不當得利、侵佔財產、未履行監護職責、誹謗、民事共謀、侵犯個人隱私等控罪。
17年來,桑蘭一直指控羅馬尼亞體操隊的教練OctavianBelu(奧克塔萬貝魯)在她起跳之前的瞬間去撤墊子,說那才是她摔傷的主要原因,她的教練劉群琳、美國體操協會、友好運動會的主辦機構也負有一定的責任。新的證據顯示,桑蘭的指控並沒有根據。貝魯不僅沒有撤墊子,而且還是桑蘭摔傷後第一個走到她身邊幫助她的人。
桑蘭和她的律師海明前天在美國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與被列為被告的美國體操協會以及三家保險公司達成和解,後者承諾給予一定程度賠償,桑蘭也由此撤銷了對他們的訴訟。
3家保險公司和美國體操協會在記者會前和桑蘭進行了3個小時的閉門會議,最後雙方簽署了和解協議,承認1998年美國友好運動會上桑蘭的受傷非個人失誤,保險公司理賠一千萬美元增加中國部分的醫療費用的賠付。海明表示:「保險公司在今後會定期給桑蘭一筆錢,作為對桑蘭今後生活的補助,桑蘭對這個結果表示滿意。」
在與美方幾家被告達成和解之後,桑蘭訴訟案的被告只剩下劉國生、謝曉紅夫婦及其代理律師莫虎等華人。
在法官簽署可能對其不遵守法庭程序的行為進行罰款的命令之後,中國體操隊前選手桑蘭於2014年10月11日通告法庭和相關各方,「自願撤銷」針對一切被告劉國生、謝曉紅等人的指控,但保留再訴的權利。這場歷時近3年半的跨國天價官司,至此發生了根本性的轉折。
2014年10月10日,桑蘭案的助理法官詹姆斯·弗朗西斯簽署命令,責令桑蘭必須在2014年10月14日接受被告方的口頭問詢,否則有可能要依據美國聯邦民事訴訟程序法的第37條,裁決桑蘭賠付對方律師費等經濟損失。一天之後,桑蘭自願撤訴。
2015年11月26日,新華網刊文《「撤墊子」指控沒有根據——桑蘭摔傷真相調查》,稱@桑蘭sanglan 受傷與墊子無關,是其本人失誤所致,直指桑蘭就其受傷真相撒謊17年。對此,桑蘭28日晚發長微博回應。 遭遇性侵
2011年6月8日,桑蘭的代理律師海明發了一份經過公證的法庭證詞。該證詞證明,桑蘭受傷後在美生活期間曾遭性侵,而施暴者就是被告薛偉森。薛同時也是桑蘭當時在美監護人謝曉紅的兒子。此證詞是1998年7月底到10月期間擔任桑蘭治療師的路平提供的。
路平說,當他去被告家裡時,親眼見到薛偉森把正在睡覺的桑蘭摟在沙發上並覆蓋著一條毛毯對其進行性侵。他說,桑蘭癱瘓後胸部以下已經完全失去知覺,感覺不到冷熱、痛癢以及其他一切感應。「桑蘭甚至沒有注意到自己已被性侵犯了。」
路平說,桑蘭當時驚訝地發現自己的下身流血,而薛偉森幫桑蘭擦拭用過的廁紙上也有血漬。路平說,自己親耳聽到「桑蘭問為什麼會有血?」路平說,桑蘭當時只有17歲,還是處女。
材料證明
桑蘭的跨國訴訟案還在進行中,桑蘭的代理律師海明在2011年6月19日出示了一份「答疑」材料,「性騷擾」一案的證人路平解釋了部分質疑。在海明出示的一份「答疑」材料里,路平稱自己曾於1998年在醫院和被告薛偉森的家中為桑蘭進行診療,薛偉森的家中正是他口中的「性騷擾」現場。「我就是在這里發現薛偉森對桑蘭不軌行為的,何止是『洗澡』、『導尿』和『買胸罩』,而是還有更不堪入目的動作與惡行,具體細節不便透漏,而且證人可能不止我一個。」
路平談到了錄音證據的來源,「我在給桑蘭治療的時候,只有桑母在場,為避免氣場干擾,我是叫其他人迴避的,因此有機會錄音。」談到另一份證據「帶血衛生紙」,路平自稱當時是「順手保存」,「准備將來有機會告發時,我就出來作證。」
路平稱,從1998年10月底至今,他再也沒和桑蘭聯系過。路平還表示,已有一名叫黃安娜的當年的生意合夥人,願意出面為其作證,「她證明我的證詞是真的,不是偽造。」
被告劉國生、謝曉虹和薛偉森一方也有動作。在劉國生最新的博客中,稱路平的「性侵犯」為偽證,目前已交給律師處理,自己無需多說 。
無法立案
「性侵案」不等同於「強奸案」
海明在新聞發布會上稱,紐約威切斯特郡性犯罪案檢察官弗萊德·格林告訴他,檢方調查的重點在於此案是不是「一級強奸罪」。如果不是,就不予立案。2011年7月19日,桑蘭到紐約一警局報案,指控劉國生和薛偉森在13年前對她進行性侵犯,同時指控劉國生、薛偉森涉嫌傷害未成年人、無自理能力人。
8月中旬,刑事案件有了結果,民事案件又有了大體的走勢,對於接下來的案情變化桑蘭又有哪些准備,對此,黃健透露:「接下來,我們會主要針對民事案件做一些調整,比如一些重要的證據的提出,比如一些核心的訴訟的調整,但具體如何調整我不能說,到時候大家會看到的。另外桑蘭也已經做好打持久戰的准備,不管外界說什麼,不管別人說什麼我們維權的意識絕不會動搖。」

⑧ 桑蘭是誰

桑蘭,浙江寧波人,原中國女子體操隊隊員,1993年進入國家隊,1997年獲得全國跳馬冠軍,1998年7月22日,桑蘭在第四屆美國友好運動會的一次跳馬練習中不慎受傷,造成頸椎骨折,胸部以下高位截癱。但其表現出頑強意志,在北京大學新聞系畢業,並成為2008年北京申奧大使之一,又於2008年北京奧運官方網站擔當特約記者。2011年4月6日,桑蘭維權律師團隊在美國組建完畢。2011年8月9日,桑蘭代理律師海明召開新聞發布會說檢方拒絕就桑蘭性侵案展開刑事調查。2011年8月30日,桑蘭遭律師海明起訴。(參考:http://ke..com/view/35789.htm)

⑨ 桑蘭的律師是誰

呵呵,是海明律師哦。
他的博客:http://www.sinovision.net/blog/lawyerhaiming/
海明律師為美國法學博士,美國大學英語碩士,前紐約大學(NYU) 教授, 擁有紐約州,新澤西州,以及聯邦法院執照。美國紐約海明律師樓,由多名美裔,華裔律師組成。本律師樓律師全部為美國著名法學院畢業的法律博士。本律師樓馳名海內外,被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洛杉磯時報( Los Angeles Times),美聯社(Associated Press),紐約郵報(New York Post),紐約新聞報 ( New York Newsday),紐約每日新聞報(New York Daily News),中國中央電視台(CCTV),鳳凰衛視,人民日報,新華社,中國新聞社,中國日報(China Daily)等主流媒介廣泛報導。曾經代理華人狀告美國花旗銀行集團,美國高盛集團,美國有線電視網(CNN), 華爾街上市大公司等。律師樓擁有7千忠實客戶,既有社會名流,億萬富豪,也有小民百姓,受虐婦女。律師樓為多家公司常年法律顧問,同時熱心社會公益,也有免費服務。

⑩ 海明的參與案件

2011年4月28日,桑蘭的美國代理律師將訴狀提交給了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院,從此,桑蘭的維權案正式開始,而律師海明也以桑蘭律師的身份頻繁在媒體曝光。2011年8月9日,桑蘭在美國的代理律師海明召開記者會,宣稱他已於8日通過聯邦快遞向桑蘭發出書面通知,要求桑蘭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如果桑蘭拒絕付費,就有可能起訴她。
海明此前多次公開表示,他代理桑蘭打官司是免費的。但他8月9日稱,桑蘭以前對他作出了「虛假陳述」,桑蘭在國內的收入並不是每個月只有230美元,她也不是生活在貧困線以下。海明要求桑蘭在30天內支付15800美元的律師費,2580美元的其他費用。 「我今年45歲。過去30年間我只掉過兩次淚。第一次是因為桑蘭。今天第二次又是因為桑蘭。」桑蘭的代理律師海明在博文《男兒有淚不輕彈,只哀真相》中如此寫道。「桑蘭性侵案」的訴訟之路已幾乎陷入死胡同,團隊內部前幾日也爆發了內訌,海明誹謗桑蘭是「白眼狼」。2011年8月25日,海明以一篇長文誹謗桑蘭,「披露」了自己跟桑蘭的交往過程,再次聲稱對方恩將仇報,後悔自己的付出。
為桑蘭付出「心血代價」
「當時尚在北京的桑蘭認我做哥哥,說她沒有兄弟姊妹,我是她唯一的哥哥。」正式接手桑蘭案件之後,海明聲稱「准備盡力為17歲就殘疾的妹妹維權,找回幸福,找回陽光」。
「知道桑蘭最愛吃龍蝦薩拉。我的家人在家裡事先把龍蝦蒸熟, 龍蝦肉挖出來,再拌上各式水果,調料,開車給桑蘭送過去,讓她吃。知道桑蘭愛吃冰激凌。我的家人專門去商場給桑蘭買了各式各樣的5盒冰激凌給桑蘭送過去。」海明寫道。至於外界傳聞他跟桑蘭男朋友黃健不和的傳聞,海明舉例稱:「我也買了義大利名牌Valentino墨鏡送給黃健。我真心地把她(桑蘭)當成親妹妹了,把黃健當成妹夫了。對以前性侵我妹妹的人深惡痛絕。」
「大家應該看到我為桑蘭付出有多大!4 個動議,4 個訴訟狀原稿及修改稿。幫助聯系醫院醫生,搞定免費接送醫院的車子。現在桑蘭一周2次醫院康復,都是免費車子接送。與保險公司及美體協談判,拿下傲人成果。大家多少次猜測海明會撤訴,桑蘭不撤,我都堅持著,冒著被罰款的危險,冒著被所有華人誤解和謾罵的風險。還帶吃帶喝去她家裡看望她。我從來沒有為第二個人付出這么多,即便我的親媽我也沒付出這么多。」海明寫道。
遭到桑蘭的恐嚇謾罵
桑蘭方面的舉動,讓海明十分「傷心」。「正在我忙著四個聯邦法庭的動議,四個訴訟狀修改稿,常常一整天不吃不喝不下樓為桑蘭做案子的時候,先是桑蘭黃健他們跟一個網上認識的叫粵東曉的人,商量著怎樣繼續給我施加壓力,逼迫我對劉謝莫更狠一點。並且公開一道在網上攻擊我工作的不好,對劉謝莫不夠狠,對桑蘭不忠心,甚至可以起訴我失職。之後,桑蘭黃健又幾次趾高氣揚地跟我說她是主顧,我是他們僱傭的律師,我的任務就是聽他們的話,照他們的意見辦。桑蘭還說我為她打官司沾了她的光,因為她是名人,她的後台硬。最讓我意想不到的是,就在我依然滿心愛著他們,認認真真為他們打官司的時候,他們已經在偷偷地錄音我的談話了。最近這幾日,矛盾公開化了,他們就拿著這些威脅恐嚇我了。」 海明對媒體抱怨說黃建有問題不問他,卻去問岳東曉 。
對於訴訟費用,海明聲稱,桑蘭「從來都沒有真心實意想要付過訴訟費,甚至連在美國的房租都想拖欠」。他恨恨地表示:「現在連房東的房租、水電費也不交了,房東是我找來的,罵我的秘書小姐,威脅要報警抓我的秘書。威脅去律師委員會投訴我。我這樣學雷鋒學出來的是什麼後果啊。他們不是恩將仇報又是什麼?說我是背叛桑蘭的人,你們哪一個認識她?跟她有過接觸?打過交道呢?」
與桑蘭互相起訴
2011年8月,海明以桑蘭沒有支付律師費為由,其紐約州法院起訴桑蘭,但桑蘭聲明海明答應不收律師費 。2012年9月20日,桑蘭在美國紐約聯邦法院起訴海明誹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