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南京市2019年7月到2020年6月份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南京市目前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是根據省人社廳《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蘇人社發〔2018〕173號)要求,自2018年8月1日開始起調整的,具體如下:
一、月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為2020元/月。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為18.5元/小時。
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並不得低於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
『貳』 南京市最低工資標准
7月1日起,江蘇將實行新的月最低工資標准,其中:一類地區(比如南京、無錫等)1890元,與目前的1770元相比,增加120元,增長6.78%;二類地區1720元,增加120元,增長7.50%;三類地區1520元,增加120元,增長8.57%。
與此同時,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也將實行新標准,分別為:一類地區17元,增加1.5元,增長9.67%;二類地區15.5元,增加1.5元,增長10.7%;三類地區13.5元,增加1.5元,增長12.5%。
最低工資標准不包括: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上述不包括內容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這意味著,最低工資標准包含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需要提醒的是,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叄』 現在南京市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南京市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標准將有望從每月750元上調至每月820元。
關於調整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寧勞社薪〔2006〕9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江蘇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蘇勞社勞薪[2006]15號)的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我市最低工資標准調整意見通知如下:
一、調整最低工資標准
我市最低工資標准及執行類別調整為:一類區,由原690元/月調整為750元/月,適用范圍為南京市市區(不含原六合縣、原江浦縣);二類區,由原550元/月調整為620元/月,適用范圍為溧水縣、高淳縣、原六合縣、原江浦縣。我市最低工資標准類別由一、二、三類調整為一、二類,高淳縣、原六合縣、原江浦縣由原執行三類區標准調整為執行二類區標准。明年原六合縣、原江浦縣區劃調整期結束,直接過渡到執行一類區標准。
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准
一類區,由原5.8元/小時調整為6.3元/小時;二類區,由原4.6元/小時調整為5.2元/小時。適用范圍同最低工資標准。
三、下列各項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准內,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
(一)加班加點的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四、勞動者所得月工資在剔除第三條規定的項目和繳納個人最低住房公積金後,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部分,用人單位應當補足。
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准從2006年10月1日起執行。
二ОО六年十月十一日
『肆』 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是怎麼計算的
南京為一類地區。
下月起一類地區上調到960元/月,二類地區上調到790元/月,三類地區上調到670元/月,漲幅都超過12%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1月23日向社會宣布,經省政府同意,我省從2月1日起上調最低工資標准。據測算,此次調整各類地區的最低工資漲幅都超過了12%。調整後,我省一類地區的最低工資水平已經和上海、杭州等地基本持平。
一類地區上調110元
具體調整標准為,一類地區從850元上調到960元,二類地區從700元上調到790元,三類地區從590元上調到67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准,一類地區從7.2元調整到7.8元,二類地區從5.9元調整到6.4元,三類地區從5.0元調整到5.4元。一類、二類、三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准分別較調整前增長了12.95%、12.86%、13.56%。
『伍』 南京社保最低工資標准2019
南京社保規定:
1.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南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9935元,下限為3030元。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9935元,下限為3360元。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月繳費基數上下限,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2.南京市靈活就業人員2018年度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月繳費標准為300元,同時每月繳納10元大病醫療救助費。對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辦理退休手續後,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不足規定年限的,月補足標准按本人退休前一個月繳費基數的9%確定。靈活就業人員2018年度參加失業保險的月繳費標准為每人每月60元。
3.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間達到退休年齡或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的參保人員,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達到退休年齡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為6645元,計算實際繳費工資指數的基數為79741元。
4.據市民政局7月1日起,南京低保標准從目前的810元/月,提高到860元/月。
希望以上回答對你有幫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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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南京市市區最低工資根據所在地區不同分三類,
一類地區690元/小時,(各市區及江寧)
二類地區550元/小時,(溧水)
三類地區480元/小時,(六合,高淳,江浦)
『柒』 南京2019年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2019年南京市執行的是 自 2018年8月1日起調整的最低工資標准,
月最低工資標准 2020 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 18.5元/時。
『捌』 2017年南京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距離最近的一次工資調整是2017年7月1日,南京市最低工資標准上調至1890元。
江蘇省最低工資標准最高的是蘇州市,為1890元,僅比北京低60元,上調幅度為120元。最低的是宿遷,最低工資標准為1520元,上調幅度為1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由12元調整至13.5元。
2018年江蘇最低工資標准分為第一檔為1890元,第二檔為1720元,第三檔為15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第一檔17元,第二檔15.5元,第三檔13.5元。
『玖』 南京最低工資標准2015
南京市各區從2014年11月1日起開始調整最低工資標准,調整後的月最低工資標准為16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4.5元/小時。
南京市各區調整最低工資標准,各區全部執行一類區最低工資標准,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准為:
1、月最低工資標准為1630元/月
2、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4.5元/小時
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影響:
1、加班費
加班費的計算應當根據每個人的工資來計算,但不得低於我市月最低工資標准,也就是1630元。記者算了一筆賬,假設在明年元旦期間加班,因為元旦是法定節假日,如果在元旦當天加班,加班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21.75天),加班工資應為224.8元。比之前月最低工資1480元的加班費204.1元可多拿20.7元。
2、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也有所上漲,根據《江蘇省失業保險規定》,失業保險金最高不得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最低不得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3倍。以目前南京市月最低工資標准計算,調整後失業人員的失業保險金最高能拿到1630元。
3、病假工資
上調最低工資標准,還將影響一批按最低工資標准計算收入的職工,比如長期休病假的。按照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也就是說,病假工資至少為1304元。
4、實習生的最低工資標准
頂崗實習學生和勤工助學學生來說,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也有所調整,從原來的13元/小時調整為14.5元/小時。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並不得低於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
實習生每天工作不能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如果按照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來算,實習生每天工作滿8小時,一周滿40小時,所獲得的報酬遠遠超過最低工資標准
『拾』 南京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根據《關於調整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南京市新的企業最低工資標准於2011年2月1日起開始執行。
其中,鼓樓區、白下區、玄武區、雨花台區、秦淮區、建鄴區、下關區、棲霞區、江寧區、浦口區和六合區,均執行一類區標准,即由原960元/月調整為1140元/月,增幅為18.75%。而溧水縣和高淳縣,均執行二類區標准,即由原790元/月調整為930元/月,增幅為1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