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質監是什麼意思
質監:
「質量監督」的意思.
具體是指對各項工作環節或產品生產環節進行日常性工作檢查,並對其進行合格性調查,受理投訴,跟蹤驗證不合格項;以保證產品達到指定的質量技術標准.
⑵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電話是多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總值班室電話:010-82260001
查號總機:010-822621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馬甸東路9號
郵編:100088
⑶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所發布的質檢執函網上有嗎
質檢執函〔2010〕35號關於液化石油氣中二甲醚檢出限量問題的函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你局《關於設定液化石油氣中二甲醚含量臨時檢出限量值的請示》(粵質監〔2010〕22號)收悉。根據有關規定,總局請全國石油產品和潤滑劑標准化技術委員會對《液化石油氣》(GB11174-1997)國家標准有關問題作出了解釋。現將全國石油產品和潤滑劑標准化技術委員會《關於國家標准<液化石油氣>中組分含量要求的說明》(石化標委函〔2010〕7號)轉你局。請依據解釋,切實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查處液化石油氣中摻混二甲醚違法行為。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
石化標委函〔2010〕7號關於國家標准《液化石油氣》中組分含量要求的說明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執法督查司:
國家標准《液化石油氣》(GB11174-1997)中對烴類組分含量做出規定,即規定C5及C5以上烴類組分含量不大於3%。該規定可以理解為:液化石油氣的主要烴類組分(C2、 C3和C4)總量不小於97%。
特此說明。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本文來自: 中國質量熱訊社區 [url] http://bbs.cnqol.com[/url]中國質量熱訊 -質量技術監督人士的網路家園!
⑷ 質檢局和質監局的區別是什麼
1.
質檢局是檢驗檢疫,實施國家垂直管理。質監局是質量監督,實施省以下垂直管理。
1.
質檢總局全稱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包括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AQSIQ),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全國質量、計量、出入境商品檢驗、出入境衛生檢疫、出入境動植物檢疫、進出口食品安全和認證認可、標准化等工作,並行使行政執法職能的正部級國務院直屬機構。按照國務院授權,將認證認可和標准化行政管理職能,分別交給國家質檢總局管理的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局)和中國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化管理局)承擔。
⑸ 質監部門與質檢部門間的區別
就是監測與檢測的區別.
監測意味著隨時要抽查樣品進行測量,以控制被監測物品的質量狀況、趨勢、分布.
檢測只是一個動作,比如新產品上市前要送樣到質監部門進行"質量檢測",以及,質監部門在市場上抽樣後也需要進行"質量檢測".
質監部門要對社會負責,而質檢部門是對具體的檢測結果負責.
⑹ 如何進入質監局
你想進入質監局行政編制的話就只能通過公務員考試;如果想進質監事業單位的合同編制,比如質檢所那就可以通過看當地質監系統招聘公告,參與面試或筆試。
⑺ 急求,質監局發展史
給你個縣級的質監局發展歷史吧,每個地方的改革時間錯不了幾個月。 你也是質監同仁嗎??
*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是代表*縣人民政府統一管理和組織協調*縣標准化、計量、質量、認證認可工作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的政府職能部門,全局下設*室*一所,即辦公室、*股、業務股、*股和*縣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測試所。
*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原名為*縣計量管理所,1970年以前是縣手工社的計量所,1970年3月收歸為縣革委辦領導,1974年11月更名為*縣標准計量所,1986年10月由*縣標准計量所改為*標准計量局;1990年10月由*標准計量局改為*縣技術監督局;1997年更名為*縣技術服務中心;2000年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對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體系進行重大改革的決定,*質監系統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技術監督局為*省*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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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質檢系統大體改革差不多就是這樣。
⑻ 質監部門投訴電話是多少
12365是質監部門的熱線。
⑼ 質檢局和質監局有什麼區別
地方沒有質檢局,只有國家質檢總局。
質檢總局全稱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包括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質量技術監督局,俗稱質監局,各地都有,實施省以下垂直管理。
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俗稱商檢局,各省都有,但有些地市沒有,實施國家垂直管理。
不知回答是否滿意。
⑽ 質量控制中,請問:是先辦施工許可證,還是先辦質量監督手續
先辦質量監督手續。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第四條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
(一)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施工場地已經基本具備施工條件,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施工企業。按照規定應該招標的工程沒有招標,應該公開招標的工程沒有公開招標,或者肢解發包工程,以及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所確定的施工企業無效。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施工圖設計文件已按規定進行了審查。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施工企業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有根據建築工程特點制定的相應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編制的專項質量、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按照規定辦理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
(七)按照規定應該委託監理的工程已委託監理。
(八)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建設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50%,建設工期超過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30%。建設單位應當提供銀行出具的到位資金證明,有條件的可以實行銀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擔保。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