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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母親節是幾號 2025-08-18 10:43:34

高溫補貼發放標准

發布時間: 2021-10-02 23:58:21

① 杭州高溫補貼發放標准

高溫補貼真的是看公司的,不能強制發放,我們之前的公司是發冷飲的,所以沒有高溫補貼,現在的公司是有的,每個月200.

② 全國各地高溫補貼標准及發放時間如何

從高溫津貼的發放時長來看,在明確規定高溫津貼發放時間的省份中,數省份是在6月至8月或9月之間。海南的發放時間最長,為4月至10月,時間跨度長達7個月,具體如下:

1、江蘇:如果企業安排職工在6月、7月、8月、9月這四個月安排職工在33度以上高溫天氣(環境)工作的,要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具體的標准按照江蘇省的規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

2、上海: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標准為每月200元。

3、河南:勞動者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天氣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業發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溫津貼。

4、天津:6-9月,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工資平均工資的12%。

5、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120元。

6、廣東:廣東省高溫津貼標准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6.9元。發放時間為6月至10月。

7、東莞: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6~10月需按月發放高溫津貼,標准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則每人每天6.9元。

8、湖南:夏季高溫期間(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溫作業和露天作業的用人單位,在氣溫和工作場所溫度達到37℃以上時,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降溫措施的,應停止作業。氣溫和工作場所溫度超過35℃的,要配備相應的防暑降溫防護設備和用品,採取有效措施,預防中暑,同時支付防暑津貼。防暑補貼標准原則上不低於每人每月150元。

9、浙江:高溫作業人員225元/月;非高溫作業工人180元/月;一般工作人員145元/月。發放時間為6月-9月共4個月。

10、江西: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240元/月;非高溫作業人員160元/月;行政單位和企事業單位的其他人員120元/月。

11、重慶:5月~9月,當日最高氣溫在37~39.9℃時,高溫補貼額度為每天5~10元,日最高氣溫在40℃(含40℃)以上時,高溫補貼額度為每天10元~20元。

12、陝西:每天10元。

13、海南: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間,每人每天10元的標准發放高溫津貼。

14、湖北:6、7、8、9月,用人單位對在崗職工發放高溫津貼的標准由原來的每人每天8元,調整為每人每天12元。

15、福建:5-9月,按每人200/月標准發放。

16、山東:6月、7月、8月、9月,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

17、青島: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18、四川: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調整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19、新疆:6-8月,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標准發放。

20、貴州:6-9月,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標准發放。部分地區高溫補貼發放標准。

21、寧夏:每年6月、7月、8月、9月,高溫、露天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8元。

22、安徽:每年的6月至8月,每人每工作日不低於10元。

23、吉林:每人每日10元以上。

24、雲南:6月至9月發放標准:每人每天10元。

25、甘肅:6-9月,高溫室外工作人員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業8元/天。

26、廣西:每年6月至10月,高溫津貼標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間。

27、內蒙古:高溫崗位津貼為180元/月;高寒崗位津貼為230元/月。

28、遼寧:6月份至9月份,按每天200元/月。

29、山西:6月份至8月份,每人每月發放高溫津貼240元。

30、河北:6月-9月份,發放標准有三檔(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③ 降溫費發放標准和高溫補助標准各是多少

我國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高溫津貼標准也因地而異,具體由各省根據實際確定。
北京:發放時間為6月至8月,室外露天作業每人每月不低於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每人每月不低於120元。
廣東:每年6月至10月期間發放,具體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每人每天6.9元。
上海:每年6月到9月期間發放,具體為每人每月200元。
高溫津貼是工資!不是福利!
高溫津貼只是一項福利,企業可發可不發?針對不少企業甚至勞動者存在的這一觀念誤區,廣州市人社局提醒:
高溫津貼屬於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該發而不發屬違法行為,最高面臨1萬元罰款;未足額發放的,視為拖欠或剋扣工資。

④ 高溫津貼的發放標準是什麼

高溫津貼標准包括: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准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准發放。

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

高溫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各地高溫補貼標准:

1、北京市

針對高溫天氣,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工資處表示,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或室內工作場所溫度不能降低到33℃以下的單位,須按月給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北京市自2012年7月起上調勞動者高溫津貼標准。北京市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標准,由原來的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於120元;在33攝氏度(含33攝氏度)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標准,由原來的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於90元。

2、重慶市

2007年6月1日,《重慶市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正式施行。根據該辦法,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不含37℃)為一般高溫天氣,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不含40℃)為中度高溫天氣,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則為強度高溫天氣。

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除按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外,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補貼,其中中度高溫天氣下按每人每天5元至10元標准發放,強度高溫天氣下按每人每天10元至20元標准發放。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高溫津貼

⑤ 高溫補貼發放標准在什麼文件上有規定

勞動法規定里有的,具體參照當地的發放標准

⑥ 國家規定在什麼條件下要發放高溫補貼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准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高溫津貼標准包括: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准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准發放。

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溫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全國至少已有28個省份制定了高溫津貼標准,未制定的分別為,黑龍江、西藏、青海等四個省份。

具體的發放標准和發放時長,各省的標准不一。在這28個省份中,有13個省份發放標准為按月發放,另有15個省份按天發放。

按月發放的地區中,如發放高溫津貼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津貼金額最高的為山西和江西,為240元每月,浙江省為225元;最低的為廣東省,為150元每人每月。

按天發放的地區中,標准最高的為天津,24元每天,最低的為貴州、河北,8元每人每天,與天津相差3倍。

高溫津貼發放標准高的多數為東部地區。與此相反,西部地區的一些省份發放高溫津貼較低。

(6)高溫補貼發放標准擴展閱讀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落實以下高溫作業勞動保護措施:

(一)優先採用有利於控制高溫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從源頭上降低或者消除高溫危害。對於生產過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溫危害,應當採取綜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准要求。

(二)存在高溫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應當保證其設計符合國家職業衛生相關標准和衛生要求,高溫防護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三)存在高溫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實施由專人負責的高溫日常監測,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

(四)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從事接觸高溫危害作業勞動者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將檢查結果存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書面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五)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第3部分:高溫》(GBZ/T229.3)中第三級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作業。

第八條 在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採取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適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等措施:

(一)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當日發布的預報氣溫,調整作業時間,但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二)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應當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崗位。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三)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四)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第九條 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並督促和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

參考資料:網路-高溫津貼

⑦ 2021年高溫補貼發放標准,具體是哪幾個月

根據不同地區,高溫補貼發放的月數是不同的。比如說上海就是6-9月。隨著天氣的溫度不斷的升高,不少地區開始實施了發放高溫補貼的政策。那麼,每個地區的發放金額和發放月數是怎樣的呢,請往下看。

⑧ 高溫補貼發放標准2021

答:您好。每到夏季中國各地均出現高溫。根據醫學常識,氣溫超過37℃時,人長時間在戶外勞動或處於酷熱之中,極有可能中暑,嚴重時還會威脅生命。雖然許多人可以在空調房裡辦公、在家避暑,但仍有相當數量的勞動者或因職責所系、或因生計所需而直面戶外高溫。在如此高溫天氣中,愛心與理解,以及政府部門能否給勞動者及時送去足夠的關懷就顯得格外重要。

高溫津貼標准包括:

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准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准發放。

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溫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全國至少已有28個省份制定了高溫津貼標准,未制定的分別為,黑龍江、西藏、青海等四個省份。

具體的發放標准和發放時長,各省的標准不一。在這28個省份中,有13個省份發放標准為按月發放,另有15個省份按天發放。

按月發放的地區中,如發放高溫津貼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

按天發放的地區中,標准最高的為天津,24元每天,最低的為貴州、河北,8元每人每天,與天津相差3倍。
高溫津貼發放標准高的多數為東部地區。與此相反,西部地區的一些省份發放高溫津貼較低。

法律依據:2004年勞動與社會保障部設定的《工資最低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⑨ 高溫補貼的發放標准

關於公布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為 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保障企業職工在夏季高溫條件下勞動生產過程中的身體健康和安全,保證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了我省高溫津貼標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在崗職工夏季高溫津貼標准為: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00元。經濟欠發達地區確需降低標準的,可由地級市人民政府在下浮20%的范圍內確定,並報省勞動保障廳備案。高溫津貼標准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發放,在企業成本費列支。用人單位在其他時間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工作的,除應按行業規定向勞動者提供勞動保護用品外,也應不低於上述標准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二、用人單位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列入發放范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用人單位可按其實際出勤且提供正常勞動的天數折算發放。三、每年6月至10月期間,用人單位應視高溫天氣情況向職工免費供應符合衛生標準的清涼飲料。四、用人單位在高溫天氣期間,應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合理安排職工工作和休息,適當增加高溫、露天作業人員的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避開高溫時段作業,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保職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五、各級勞動保障、衛生、安全生產等部門和工會組織要引導和督促企業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制定和落實夏季工作場所防暑降溫各項措施,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確保夏季企業生產經營正常進行。要加強對高溫、高濕作業和夏季露天作業場所的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職工工作時間、休假時間、工資支付、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等情況,嚴厲查處違法行為,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和身心健康。

⑩ 發放高溫補貼的條件是怎麼規定

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一、高溫補貼的含義:
高溫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准。
二、各地區發放補貼標准:
高溫津貼標准包括: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准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准發放。
三、主要適用人員:
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
四、地區差異:
全國至少已有28個省份制定了高溫津貼標准,未制定的分別為,黑龍江、西藏、青海等四個省份。
具體的發放標准和發放時長,各省的標准不一。在這28個省份中,有13個省份發放標准為按月發放,另有15個省份按天發放。
按月發放的地區中,如發放高溫津貼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津貼金額最高的為山西和江西,為240元每月,浙江省為225元;最低的為廣東省,為150元每人每月。
按天發放的地區中,標准最高的為天津,24元每天,最低的為貴州、河北,8元每人每天,與天津相差2倍。
高溫津貼發放標准高的多數為東部地區。與此相反,西部地區的一些省份發放高溫津貼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