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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性犯罪

發布時間: 2021-10-26 12:35:36

A. 中國青少年性犯罪是多少

眾所周知,當前我國社會犯罪中,青少年犯罪已成為一個令人關注的社會問題。據不完全統計,我國每100名罪犯中就有約10名是14——18歲的未成年人,這顯然說明青少年犯罪已佔相當大的比例,而且人數逐年上升,這不僅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還影響到國家的穩定和長治久安,更影響國家的未來。因此預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已成為當前一項主要任務,要解決好這個問題,就要了解青少年犯罪的規律特點、犯罪原因及治理對策。
一、青少年犯罪的現狀及規律特點
總的來說,青少年犯罪主要有以下幾個規律特點:
1、青少年犯罪總數呈上升趨勢
近幾年,青少年犯罪無論從人數和作案數都明顯呈上升趨勢。以我們焦作為例,2000年全市查獲青少年犯罪人數3633人,2001年全市查獲青少年犯罪人數4739人,2002年全市查獲青少年犯罪人數4789人,這些數據說明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人數及比例都呈上升趨勢。①
2、犯罪年齡趨於低齡化
青少年犯罪成員從年齡上看日益低齡化。從焦作市2000年至2002年查獲的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來分析,2000年查獲的3633人中,17歲以下的有249人,占總數的7%,2001年查獲的4739人中,17歲以下的有402人,占總數的8%,2002年查獲的4789人中,17歲以下的有718人,占總數的15%。②
3、犯罪類型多樣化
目前,青少年犯罪已幾乎涉及整個犯罪領域。從焦作市近年來破獲的青少年案件來看,犯罪主要集中在盜竊、搶劫、尋釁滋事等方面,但兇殺、強奸、傷害、敲詐、吸販毒案件的比例都有所上升,如焦作市解放公安分局破獲的以韓保紅為首的團伙中,主要以青少年為主,犯罪涉及搶劫、綁架、強奸、尋釁滋事、傷害、販毒等。③
4、犯罪形態團伙化
近年來,青少年犯罪團伙化越來越明顯,且團伙作案日益增多。以焦作市為例,2000年全市打掉青少年刑事犯罪團伙283個,這些青少年犯罪團伙以一定的方式和社會聯系為紐帶結成,有的以同學關系組成,有的以居住地結成,以成年犯為主少年犯參與,少則三、五人,多則二十餘人,進行搶劫、強奸、盜竊等團伙犯罪活動。如:2000年初,焦作市解放公安分局偵破的以趙亮為首的十六人搶劫、強奸團伙案,其成員全部為青少年,均由在校學生和失學少年組成。2000年初,焦作市刑偵支隊偵破的以柳建軍為首的七人搶劫、強奸、盜竊團伙案,全部為居住在一個村的青少年所為。④
5、犯罪方式日趨智能化
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當今世界已進入高科技迅速發展的時代,現代信息的傳播方式使犯罪方式、作案手段在青少年中傳播速度極快。青少年不斷搜集、吸收影視文藝作品中描寫的犯罪手段、犯罪方式以及反偵查的伎倆,並加以模仿,使犯罪手段、方式更加趨向成人化、智能化。2000年初,焦作市山陽公安分局偵破的骨灰盒敲詐案中,罪犯王科、郝傑為實現犯罪,首先多次到殯儀館踩點,預謀盜竊骨灰盒用以敲詐殯儀館,接著又用偷來的身份證在鄭州交通銀行某營業部辦理了能在全國支取現金的太平洋借記卡,二人將盜竊的骨灰盒隱藏異地後,又購買了不需任何證件擔保的中國移動通信「豫通卡」,然後與殯儀館的領導聯系,威脅殯儀館將錢匯入其提供的太平洋借記卡帳戶內,來達到犯罪的目的。
6、犯罪突發義憤化,手段殘忍,具有很大的盲目性
青少年正處在生理和心理變化的復雜時期,此時生理發育趨於成熟,精力旺盛,血氣方剛,但缺乏社會經驗,且普遍存在很強的逆反心理,情緒不穩定,易沖動,自控能力差,有時往往在外界的影響和刺激下,突發犯罪,不記後果,其盲目性給社會、家庭,包括青少年本身都造成了極大危害。從焦作市這幾年偵破的幾起青少年殺人案件來看,皆是因為生活中的瑣事和矛盾而殺人的。如博愛縣公安局偵破的范明臣(17周歲)殺人案,范僅因與女友司艷玲斷絕關系未成,一氣之下用石頭將女友砸死後焚屍。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青少年犯罪與其他犯罪一樣,也是社會各種消極因素在個別青少年中的集中反映,其犯罪是主觀因素與社會、學校、家庭等客觀因素相結合所造成的,概括來講,有以下幾個方面:
1、青少年犯罪的個體內在及心理原因
青少年時期是人生的轉折點,也可以說是人一生的危機時期,無論是在生理上還是在心理上都處於過渡階段,處於這一時期的青少年尚未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很容易受到社會不良因素的影響,由於缺乏必要的是非辨別力,在不良風氣的影響下,極容易形成一些錯誤的價值觀,對道德、法律認識愚昧無知,是非善惡不清,混淆黑白,一旦缺乏正確、及時的引導,就會陷入犯罪的泥潭。在大多數違法青少年中,存在比較系統的、錯誤的人生觀,可歸納成「兩大精神支柱」和「三種錯誤觀念」。 ⑤
兩大精神支柱是:封建哥們義氣和剝削階級享樂主義。違法犯罪青少年大都不懂什麼是真正的友誼和同志關系,他們只知道哥們義氣,「為朋友兩肋插刀」,遇事後不分青紅皂白,只要對朋友夠「意思」就行,幹了壞事後,互相包庇,進了公安局寧肯把罪責全部攬在自己身上,也不揭發同夥。他們追求吃喝玩樂,以為有錢才能得到樂趣和幸福,而不管錢是用什麼方法得到的,他們有的甚至還說「不吃不喝,一生白活」、「不劫不搶,爹媽白養」。
三種錯誤的觀念是:亡命稱霸的英雄觀,無政府主義的自由觀,低級下流的樂趣觀。絕大多數違法青少年都把勇敢、英雄和亡命徒混為一談,他們不講道德,不顧法規,追求的是想干什麼就干什麼,誰也管不著。加上當今「黃、賭、毒」現象屢禁不止更加毒害了青少年,是他們以低級下流的生活為樂趣。
此外,⑥青少年在成長過程中,由於心理發育未得到相應的引導,存在強烈的自我注意感,盲目自信,缺乏社會經驗,而且逆反心理極強,自我控制能力差,容易沖動,一旦遭受挫折或者某些合理的正當的要求得不到滿足,他們就本能的產生憤恨、仇視反叛心理,情緒易波動,且又難以自我控制,甚至一件小事也容易使他們產生激情,稍有誘發原因,就會觸之即發,產生突發性犯罪。如:焦作市解放公安分局偵破的一起強奸案中,犯罪嫌疑人姬某(男,17歲)僅僅因為與黃某(女,16歲)有一點小矛盾便產生報復念頭,夥同他人將黃某騙至焦作市影視城附近,對其進行毆打後將其強奸。
2、學校教育方式失當
學校是青少年接受教育的主陣地,但近年來有些學校片面強調以教學為主,只管教學不管育人,放鬆了對學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心理健康等教育,致使一些學生法制觀念淡薄、思想糊塗,甚至顛倒是非、混淆黑白,導致在犯罪的青少年中不乏也是學校的學習尖子、三好學生。還有些學校單純追求升學率,把精力集中在少數學習較好的學生身上,忽視對大多數學生的培養教育。對學習較差的學生失去信心,產生歧視心態,教育不嚴、管理鬆弛,動不動就把學生開除、勸退,過早的把青少年推向社會。這在客觀上是他們的自尊心受到傷害,失去上進心、自信心,產生自暴自棄、破罐破摔的思想,再加上於社會上不三不四的人結伴,很容走上犯罪的道路。據國家有關統計表明,輟學、失學學生已成為青少年犯罪的高發群體,這樣的例子數不勝數。如:焦作市解放公安分局偵破的孫鵬磊等人搶劫一案,犯罪嫌疑人原是焦作市某中學的學生,因為學習成績不好且好打架,學校便將其開除,這樣致使其浪跡街頭,與一些小痞子結識後,多次夥同這些痞子持刀搶劫在校學生的錢財。
3、不良家庭和畸形家庭教育方式的影響。
家庭可以說是孩子的第一所學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成長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和諧、圓滿的家庭能夠使青少年在生理、心理上健康發展。反之,不良家庭教育影響的青少年往往不能健康成長。其影響主要有:第一,家庭構成殘缺不全,父母離異削弱了家庭對孩子的監護能力,致使疏管的孩子,與社會上不三不四的人攪在一起,從而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第二,父母都在,但家庭不和睦,疏於對孩子的品志培養,受家庭氛圍和不良習慣影響,造成孩子不健康心理,在社會不良誘因面前,極易犯罪;第三,一些事業型、生意型家庭,父母只顧自己的事情,對孩子只管吃、穿、用,只知道花錢,對其思想學習教育漫不經心,聽之任之,疏於對孩子的管教和監護,使孩子處於「瘋長」狀態,一旦在社會上學壞,很快會走上犯罪的道路。⑦
青少年在思想心理等方面都具有極強的可塑性,這也就是說青少年時期的教育對其成長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有些父母盡管加強了對孩子的教育,但採取方式、方法不當,有的對孩子過分溺愛,不講原則,只要孩子提出要求,便想方設法予以滿足,即使孩子做錯了事,也一味偏袒,這樣使孩子養成了唯我獨尊的霸道性格,生活中稍有不如意,就大發脾氣,心理缺乏承受力,一旦慾望得不到滿足,很容易走上邪路,有的家長對孩子的教育簡單粗暴,高標准、嚴要求,態度苛刻,求全責備。這樣過於嚴厲,使孩子形成逆反心理,事事都和家長對著干,最終導致走上歧途。如焦作市解放公安分局偵破的劉冬殺母案,2001年8月16日,劉冬(15歲的學生),因其母對其管教太嚴,不讓其外出玩耍,便產生殺母惡念,遂用刀將其母殺死在家中。
4、社會環境的影響
青少年成長的過程中,家庭、學校都是小環境,社會是大環境,社會環境對青少年的影響表現在:⑧第一,文化市場不正確的導向,當前社會上一方面是大量不良文化的客觀存在,宣揚兇殺、暴力、色情等內容的非法音像製品、書籍、報刊雜志隨處可見,另一方面是正面宣傳教育形式過於枯燥,致使心理生理尚未成熟的青少年易被不良文化所吸引,沉湎其中,由於社會不良文化的長期作用,使青少年對社會的認識產生偏差,對真、善、美,和假、惡、丑的界線逐漸模糊,誤認為不良文化表現的內容就是當今的客觀現狀。同時,也導致青少年心理畸形,使理想信念嚴重扭曲,價值趨向出現誤區,精神生活狹隘、空虛、頹廢,尋求感官生理刺激的日漸增多,當其慾望因種種原因無法滿足時,遂將低級的生理需求和物質需求作為追求目標,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如:焦作市解放公安分局偵破的王寧、周磊、王大寶強奸一案。王寧、周磊、王大寶三人常常泡在網吧里,瀏覽色情、淫穢網站上的信息、圖片,為了滿足性需要,二人便將通過網上聊天認識的焦作某學校女學生楊某、李某,騙至解放區某村,對二人進行了輪奸。第二,一些文化娛樂場所為青少年糾合成不良群體起了中介作用。錄像廳、游戲廳、網吧、迪廳的大量涌現,成為一些青少年交往的場所,在這里他們感到彼此看問題的方法接近乃至相同,遂在彼此的感染中,恥辱感、罪惡感下降,彼此產生心裡的認同,並在情投意合中糾合成犯罪團伙。第三,是不良文化中犯罪信息的大量傳播,為青少年犯罪提供了模式,他們從中學到了一些犯罪方法和手段,從而實施犯罪。如:武陟縣公安局偵破的荊文昌、荊文軒搶劫一案。犯罪嫌疑荊文軒(男,15歲),荊文昌(男,20歲)見同學花錢大方,穿著闊氣,深感囊中羞澀,為了弄錢,二人便模仿影視中的一些鏡頭,持刀蒙面闖入該縣一加油站進行搶劫;第四,市場經濟的負面影響,隨著我國對外開放的加快,西方腐朽思想文化也隨之滲透進來,「金錢萬能」、「拜金主義」的腐朽思想,嚴重侵蝕著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腐敗等社會不良風氣嚴重污染青少年的心靈,致使一些青少年的人生觀、價值觀,偏離了社會正常軌道,當其對某種需要不能通過正常途徑滿足時,就會採取非法的或不理智的手段來滿足自己的私慾。
自己節選

B. 青少年犯罪的危害

1、對被害人的危害。
青少年違法犯罪最直接的危害後果就是被害人,不管是侵犯財產型犯罪,還是侵犯生命權、健康權的暴力犯罪。大多的侵害對象都是人或是被害人的物。如少犯毛雲,在一次入室盜竊中,遭到戶主王某的頑強反抗,他用事先准備好的匕首向戶主王某連捅數刀,直至王某倒在血泊中不再反抗,才與同夥搜身後逃逸。逃離現場以後,同夥問毛雲怎麼樣,他說死不了,不會有事的。以後大家不要提及此事。一個月後,毛雲等搶劫、盜竊團伙被抓,民警向其詢問情況時,他才知道捅死了人。毛雲因犯搶劫罪、盜竊罪、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等數罪摺合判處無期徒刑。這是一起以佔有別人財產為目的,通過暴力手段,致使王某財產損失、生命喪失,給被害人造成直接的死亡危害。如毛雲不被抓獲,他可能永遠不知道王某死亡的危害結果。但這一結果早已隨其捅刀而發生。
2、對被害人家人的危害。
違法犯罪行為一旦發生,既會對被害人造成經濟的、健康的或生命的損害,還必定對被害人的家庭造成間接傷害。如上述案例中,因收費品的王某被殺,妻子不僅產生了極大的精神傷害,而且因失去了丈夫而失去了生活來源,給其生存帶來了直接危機。又如,安陽市某校初二學生李龍,為慶賀全班第一的優異成績,在2003年寒假的12月24日,邀請十幾名同學到他家吃飯,可飯後,姑表弟王某帶來的數碼相機不翼而飛,表弟將此又告訴了舅舅,接著李龍被父親打了一頓,然後父親帶二千元錢送表弟回了家,事情本該結束,可好強好勝的李龍因挨揍對表弟懷恨在心,第二天去姑姑家裡找表弟尋仇,恰巧姑姑、姑父上街買菜,只有表弟王某在家,李龍二話沒說用自己挨打的繩子將王某活活勒死,然後沒事似的回了家中。當晚被抓後被判了15年有期徒刑。雖然賠了姑姑家裡三萬元錢,王某的爺爺還是氣絕身亡。姑姑在飽受失子之痛的同時,還經常遭姑父的毒打,不得以只得離婚,遠走他鄉。李龍只想教訓表弟的一念之差造成了姑家破碎,二人死亡的結局。危害之大,不言自明。
3、對自家人的危害。
違法犯罪不但給被害人及其家庭帶來危害,而且給自己父母,也會帶來無窮的災難。從李龍故意殺人案件中可以看到:①、李家要付給姑家三萬元的民事賠償;②、李龍宣判前,其父親為兒子減輕判刑,要找關系、請客、送禮,加上律師費、交通費等共花掉五萬五千元;③、在孩子住監獄的15年中,需要鼓勵孩子、經常探視,其中交通費、食宿費、生活補助費、日用品等費用合起來,一年至少需要三千元。按十年算,家人還要支付三萬元。三項合並共需十幾萬元。作為中國的一般家庭,十幾萬可謂一個不小的數字。它需要父母多少年的勞作才能換來。也可能是前半生的積蓄也可能需要一生努力,也可能一生都湊不夠這個實如其來天文賬單,而且還有比這更加難受的精神壓力。姑父對家人的追打和辱罵,別人在父母背後的評論和幸災樂禍,都是讓人難以承受的。又如17歲的趙某,因打架搶劫了同學,被判刑5年。2003年4月送進少管所,父母對此痛不欲生,非常傷心,整天憂憂鬱郁,沒有精神。可是作為貨運公司司機的父親又不能停下生意,在一次出車時,因注意力不集中,發生交通事故,不幸身亡,母親經不起接二連三的沉重打擊,終於導致嚴重的精神分裂症。趙某一念之差實施了犯罪行為,也可能一點都沒有想到是犯罪行為,就構成了犯罪。這種突如其來的犯罪行為,讓父母幾十年辛辛苦苦建設的幸福家庭,頃刻之間化為烏有。危害後果不堪想像。
4、犯罪對自己的危害。
青少年犯罪不但害了別人,也害了自己,它會因此改寫自己的人生,埋葬自己的前途,真正一失足成千古恨,況且後悔已晚、痛恨已晚。因為法律是無情的,對製造罪惡的人,必須以更痛苦的方法懲罰他。
①、被捕前的恐懼心理會煎熬自己。平時犯了錯誤、做了錯事,還總不踏實,怕父母知道、老師批評,何況實施了法律禁止的行為,一定會做賊心虛,而且是嚴重的恐懼,他們不敢往人多的地方去,不敢走大路,不敢多說話,更不敢大聲說話,見到警車,聽見警報,看到警察都會渾身發抖。2004年6月《大河報》刊出一則新聞:兩名學生因學費竟然去綁架。據了解,南陽市某重點高中兩名三年級學生,因家中經濟困難,便想到用綁架的方法獲取上大學的學費,後被警方抓獲。據該犯王某講述四次交易沒有成功,我非常害怕,知道非要出事不可,第五次約好時間,我堅決不改了,哪怕坐牢,也不能再等了,否則我真的會發瘋的。嚴重的恐懼感,讓王某等二人束手就擒。 ②審判前的焦慮感。青少年被捕後將會被關押在看守所等待詢問審查,一般需要半年時間,在此時間家人和其他朋友不得探視,同案將隔離關押,避免相互串供,你只能單獨面對,去思考,去一次次地接受詢問,在威嚴的審訊室里,反復的質問,強烈刺眼的燈光,征服著你防範的心理,你會慢慢變的焦躁不安,等待判決結果,希望早點結束,希望政府寬容。就像犯了錯誤期望父母和老師能寬容一樣。這種等、盼和希望的過程,天天讓你如坐針氈,焦躁不安。這是一種無法形容的精神折磨。懸著、掛著,真讓人難受,有人甚至會尋求自殺,以此求得解脫。
③極不適應的軍事化管理。許多青少年是獨生子,因嬌生慣養,生活能力極差,突然進入這個需要全面自理的環境即不能依賴別人的環境,加上嚴格的管理方法,緊張的生活制度,方方面面的紀律要求,使這些平時不守章法的青少年像從天上墜入了地獄,軍事化管理代替了為所欲為,巨大的生活自由反差,使一部分意志力差的青少年極不適應,但他們還必須這樣,只有服從和完成,才是唯一的選擇,才是改變惡習的選擇。 ④不僅僅對罪行審判。庄嚴的法庭,義正言辭的法官還有被人蔑視的被告席,公訴人、法官在歷數罪行的同時,還用著譴責的言詞,高亢有力的聲音審判著犯罪者的人格,負罪者的自尊,那個場面會讓你無地自容,也會讓你產生恥辱感,負罪感,自責和懺悔,從此不會再抬起高昂的頭。
⑤沒有自由的煉獄生活,審判程序結束以後,犯罪少年將加戴腳鐐手銬,被公安押解著,帶著刑期和恥辱送到少年監獄——少管所,開始長期軍事化生活,這是一個改造靈魂、磨練意志、培養良好行為規范的精神煉獄,讓犯罪少年以失去自由為代價,面對鐵窗、電網、高牆和人民警察,通過知識的力量,勞動的磨練,罪惡的懺悔,體驗失去自由的痛苦,失去親情的悲哀,失去青春的追悔,有很多人受不了那種清苦規范的生活,選擇自殺或逃跑的方式以逃避嚴格軍事化管理,通過一段時間的教育和反思,95%的犯罪少年知道了後悔,知道了父母養育的艱辛,知道了親情和苦口良言的珍貴,但是法律是排擠感情的,最後必須通過懲罰的時間和方式去彌補,他們必須接受法律的考驗。一口一口地、一天一天地喝完自己釀成的苦酒,然後才能重獲新生。
⑥回歸面臨艱難困境,犯罪少年服完刑期後,重歸社會。他們將面臨刑法懲罰的間接痛苦,學習、就業、生活面對諸多問題。第一、學習知識難,學點知識為就業打好基礎,但是系統知識的長期斷檔,使知識無法銜接,加上年齡的關系,記憶力的下降,生活的壓力,根本不能接受以往的正規教育,因此獲得就業知識很難。第二、就業困難,由於知識水平的限制,他們就業相當困難。如《刑法》第100條規定「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在入伍就業的時候,應當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自己曾經受過刑事處罰,不得隱瞞。《教師法》第十四條規定:「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法官法》、《律師法》、《檢察官法》和《人民警察法》規定,曾經受過刑事處罰的,不能擔任法官、律師、檢察官和人民警察。這證明社會主要行業對青少年的刑事污點都做了否定性評價,嚴重影響了他們回歸社會後的正常就業。第三從生活、婚姻等方面講:由於學習機會、就業權利的喪失,社會地位下降、道德名譽受損,必將受到歧視,影響婚姻、家庭及生活質量。
以上六點足以說明青少年一旦犯罪就會走上無奈的不歸途,即使學好改好到社會後也擺脫不了永遠的被動局面、歷史的污點,半文盲狀態必將決定他們只有成為社會的底層,草根中的草根。
5、對國家的危害。
青少年的違法犯罪行為,像成年人犯罪一樣,都是國家制度,國家利益的挑戰,那保衛國家利益的監獄、警察、部隊等專政力量就必須對不法行為進行打擊,打擊的過程,就必將投入人力、物力和財力,維護社會穩定和社會秩序。我們從懲治罪犯的過程去看一看犯罪給國家造成的危害:犯罪後公安機關要偵察、取證、抓捕、審問後,檢察機關要對犯罪事實復核、公訴,人民法院需要查閱犯罪資料,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進行審理、判決,最後司法機關要根據法院判決,收押犯罪少年,負責他們的衣食住行,教育改造。以一個搶劫罪判處5年有期徒刑的少年犯為例,宣判前,需要公檢法出動車輛30次左右,動用人力40人次,辦案還要支付辦案人員的通訊費、食宿費、材料費、設備儀器檢測等費用。宣判後,罪犯入獄後不僅吃、穿、住、水、電、醫療等費用全由國家承擔,而且國家還要為此投入大量的管理費用,由此可以看到一個人的犯罪,會給國家帶來多大的人力物力損失。
6、對社會的危害。
青少年的犯罪對社會的危害也是極其巨大的,雖是隱形的,非物質的,但對公眾安全心理的傷害,對社會穩定和工作、學習、生活等正常秩序的破壞都是無法計算的。比如盜竊;上班時間會害怕車輛被盜,會怕門窗被撬,極其影響工作。如搶劫、殺人、傷害、強*等暴力活動,會使成人們「 不安全」的恐懼心理,不敢夜間出行,不敢再少人的地方活動,極大地影響公民正常工作、學習和生活
總之,青少年的犯罪行為不僅給國家社會帶來了危害,也給受害人,受害人家庭和自己的家庭帶來意志不到的災難,同時,對自己也會帶來終生的痛苦,這種毀了別人,也毀了自己;毀了他家,也毀了自己一家的行為實在可怕之極。2004年,某少管所對關押的1500名少犯進行了調查,他們侵害的直接對象為2150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600多萬,受害死亡125人,強*婦女170名,由此看見青少年犯罪的嚴重性、可怕性以及對家庭危害的毀滅性,許多家庭因侵害或被侵害使孩子入獄或致傷、致殘、致亡。從而使家庭希望破滅,或祖輩父母自殺,或父母離異,或家庭陷入絕望境地。所以青少年犯罪危害是相當巨大的,社會各界必須極度重視。因此,我們衷心地希望青少年朋友,要了解違法犯罪的行為,要了解犯罪懲罰的嚴重性,要了解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 嚴於律己、遵紀守法,堅決不做法律禁止的行為,這樣才會利於社會,利於自己,利於家人。

C. 青少年犯罪案例及分析

犯罪嫌疑人劉某(男,16歲,湖北省仙桃人),2005年10月20日凌晨2時許,夥同夏某、陳某、黃某等人經過事先預謀,由陳某攜帶一把西瓜刀,四人竄至廈門湖裡某處的路面,尋找作案目標,准備實施搶劫時,被治安巡邏隊發現,而被抓獲。

檢察機關對該案審查後,認為劉某夥同他預謀搶劫,並准備了作案工具,著手尋找作案目標,但由於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著手實行具體犯罪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3條、22條之規定,其行為構成搶劫罪(預備),考慮其作案時屬未成年人,檢察機關對其以無逮捕必要,作出不捕決定,並聯合相關單位及劉某家屬對劉某實施幫教。北京一少年為偷錢上網 將奶奶砍死爺爺砍成重傷

17歲少年小新(化名)為了偷錢上網,竟然將奶奶當場砍死,將爺爺砍成重傷。事後,小新投案自首。
兩年前,小新開始沉浸在網路里,學習成績陡然下降。初中還沒有畢業便輟學。

因擔心兒子整天沉迷於網吧,小新的媽媽讓他照看家裡的檯球桌。小新把看檯球桌掙的錢拿去上網。後來家裡不再提供上網的錢,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網吧呆了一個星期。父親的一頓打罵對小新來說已經起不到任何作用。僅僅幾天後,上網的慾望又像蟲子一樣噬咬著他的心。此時,爸爸月初給奶奶生活費時說的一番話浮現出來。「爸爸說爺爺那兒有4000多塊錢,當時聽了也沒太注意,後來就想去偷爺爺的錢。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爺爺家,晚上,看爺爺奶奶都已經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傷了再翻。」

睡夢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響聲驚動了爺爺。不顧一切的小新又將菜刀砍向了他。爺爺受傷後逃出家門。小新翻箱倒櫃也沒有找到那4000元錢,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兩元錢。事後,小新的爺爺說,那是奶奶為孫子准備的早點錢。小新捏著兩元錢在村口的一個洞里躲了起來。思來想去,還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告訴記者,奶奶從小最疼愛他,有什麼好吃的都惦記著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當時只想著拿到錢後就去網吧,根本沒想後果。如果讓我在上網和奶奶之間重新選擇,我肯定選擇奶奶。」說到這里,他痛哭流涕起來

D. 青少年性犯罪刑事政策的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
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
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
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
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E. 青少年犯罪十大特徵

青少年犯罪十大特徵:

1、對學習不感興趣,學習成績無緣無故的下滑,不按時完成老師布置的作業,考試時進行抄襲,對考試結果不以為然,留級也無所謂;

2、對事物的興趣開始變化,勞動懶散,上課思想不集中,而對武打、言情和低級庸俗甚至黃色的錄像、書刊和光碟甚感興趣;

3、經常遲到、早退、曠課,厭惡學校生活,這種孩子如果與校外的不法分子或無業人員有了聯系,就會越來越不願意回家;

4、心理方面有變化,如精神恍惚,情緒波動,舉止反常,心神不定,東張西望;

5、對教師和家長的關心幫助表示反感,甚至懷有敵意,惡語頂撞,有時給教育者出難題,看笑話;

6、對遵守紀律、要求進步的學生進行諷刺、挖苦和打擊,同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跡或不法行為的人,把反社會的人格或行為當作是「勇敢」的表現;

7、原本養成的生活規律出現變化,如從早起變成睡懶覺,從注意衛生變為邋裡邋遢、不修邊幅甚至骯臟,或一反常態地特別喜歡梳妝打扮;

8、道德品質起了變化,如從誠實變成愛撒謊,愛說空話、大話、假話,從謙虛變成傲慢,從斯文變成野蠻,喜歡逞能,從文明禮貌變成口吐穢言、動作粗野,或在家長、老師面前循規蹈矩,而背後卻胡作非為;

9、結交不三不四的人,或與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結交,或拉幫結伙聚在一起甩撲克打麻將,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場所,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惟恐天下不亂;

10、過分追求物質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為習慣,如抽煙喝酒等。

(5)青少年性犯罪擴展閱讀:

預防青少年犯罪應從四方面做起:

1、未成年人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規范

實踐證明未成年人一旦養成了種種不良習性後要矯正過來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費更大的力氣,因此,未成年人就應該在日常生活中和學習中,經常學習法律知識。

處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社會公共規范,遵重社會公德,從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做起,從小事做起從小養成良好習慣加強自我修養,自我調節、自我完善,自覺抵制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2、樹立自尊、自立、自強的意識

自尊、自律、自強是一種積極的人生態度,也是未成年人進行自我防範和贏得社會保護的途徑。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墮落,外界再怎樣幫助,也是無濟於事的。

有一位舒某某同學原是中學的學生,因父母離異無人管教學習成績越來越差,他的母親把他轉到另一中學讀書後,他就自暴自棄,成天泡在游戲機房玩游戲。

並結識了劉某等人,後與劉某等人一同去打架傷人,搶計程車司機,墜落的無法自拔,最後被關進監牢,被判處七年徒刑。

3、增強辯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學好知識,特別是經常學習法律知識,自覺抵制各種不良的誘惑。

不閱讀一些黃色書刊、電影、電視 ,不玩游戲機,不吸毒、不隨便結交不良朋友 ,不參與賭博,豐富社會生活經驗,鍛煉各種能力,才能對違法犯罪行為有一個清醒的認識。

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還要加強鍛煉身體,增強體魄,這樣有助於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時候,及時逃脫或者進行正當防衛,不至於受犯罪行為的隨意侵害。

4、加強未成年人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

未成年人對犯罪的自我防範,除以上講的,還必需懂得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應該採取哪些措施。

同學們要以躲避免受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為自己的首要任務,不提倡你們去同違法犯罪分子面對面博斗,比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後設法擺脫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報警。

如果有可能的話,也可以及時向老師和家長報告。通過各方面的力量來達到保護自身的目的。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一個小樹長彎了不要緊,砍掉了就行了。一碗水弄臟了,不能喝了,不要緊大不了我們不喝吧,然而一個未成年人出現了偏差,那就會影響他的人生。

中國有句古語說的好:「一失足成千古恨」。你們正處於長身體、長知識、學做人的人生關鍵時期,稍有不慎,就會誤入歧途。

從現在做起,從小事做起,遵紀守法,在法律的保護下、在學校和家長的愛護下,在陽光雨露的絲潤下、茁壯成長,用你們的聰明智慧和健康的體魄,演繹出,屬於你們未來的,燦爛、輝煌、壯麗、多彩的人生!

F. 青少年性犯罪最小年齡法律上是多少歲

刑責年齡是指法律規定行為人對自己的犯罪行為負刑事責任必須達到的年齡。中國刑法對此有以下規定:
1、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2、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 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應當負刑事責任;
3、不滿14周歲的人實施任何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
4、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

G. 青少年犯罪

隨著當今社會傳播媒體的空前發展,青少年以敏感的心靈感受著時代的變化,見多識廣,早熟、早知、思維活躍。而在另一方面,青少年犯罪也出現了一些新的特點,無論從犯罪動機、犯罪形式、犯罪的手段等等方面都發生了一些新的變化。16歲的少年陳某將與其家有過節的13歲小孩陳某殺害並勒索被害者家人20萬元;初中生徐某為與另一學生團伙「抗衡」,竟購買槍支;17歲少年小新為偷錢上網,竟殘忍地砍死奶奶,並砍傷爺爺。
青少年本是天真無邪的,如此駭人聽聞、喪失人性的案例,給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以及社會教育敲響了警鍾。
對青少年犯罪的特點和成因的分析對我們更好地預防青少年犯罪有著重要的意義。
一、青少年犯罪呈現的特點
我國如今的青少年犯罪較以往,呈現出如下幾個特點:
1、瘋狂性。青少年時期正處於人生從幼稚走向成熟的時期。由於某些青少年在社會化進程中沒有形成健全的人格,往往容易走上歧途,並且由於年青人逞強好勝,在進行違法犯罪活動過程中,常常帶有很大程度的瘋狂性。
2、突發性。由於少年的犯罪動機往往比較簡單,其目的單一,隨意性強。一般地說,較少有預謀,沒有經過事前的周密考慮和精心策劃,常常是受到某種因素誘發和刺激,或一時的感情沖動而突然犯罪。這種突發性行為反映了未成年人情感易沖動,不善於控制自己。如案例三種的小新,其行為的僅僅是為了偷點錢去上網而非殺人。
3、連續性。對某些具有偷竊、搶劫等犯罪行為的青少年,一般在初次作案得手之後,僥幸心理便得到強化,從而對物質享受產生了貪得無厭的欲求。產生連續性犯罪。
4、組織結構的團伙性和犯罪結合的偶合性。從組織結構看,一般都是臨時糾合,時聚時散性的,而且這種組合往往是一拍即合,一哄而起的團伙性犯罪,這與有組織有策劃的團伙性犯罪有所區別,這種偶然性的糾合也往往隨著一個犯罪活動的終結而自行解體。案例二中的徐某即帶有鮮明的學生團伙性質。雖可能是因為玩游戲或其它簡單原因糾結。
5、犯罪故意的突發性且犯罪手段的殘忍性。青少年犯罪一般沒有事前的充分考慮和醞釀過程,沒有預謀,而往往只要受到某種影響和刺激,一時沖動,就可能立即萌生犯意,突發犯罪;而且想干什麼就干什麼,不計後果,從而釀成惡性犯罪。案例三中小新的手段可謂殘忍,一死一重傷的結果非常人所能想像得出的。
6、犯罪動機的單一性和犯罪目的的荒誕性。青少年犯罪的動機往往是出於好勝獵奇,對照模仿;其目的往往是好奇好玩或爭強好勝。他們有的是簡單地模仿電影電視中的某個鏡頭和情節,有的是模仿小說或現實社會新近發生的一些作案的犯罪伎倆,有的是同學或朋友間所謂的爭強好勝,顯示自我的天不怕地不怕而犯罪。案例三中小新的出發點僅僅是為了偷錢,卻造成了難以挽回的後果,這也可見青少年犯罪行為時嚴重的盲目性和不計後果性。
7、犯罪心理的報復性和犯罪心態的逆反性。青少年雖年幼無知,但同樣渴望人格上的獨立和自立,能夠獲得平等的權力和尊重,不願受管束,這種心理隨年齡的增長有時會越來越強烈,特別是當他們具有一些不良行為而被管教時,他們輕則反感對抗,重則予以報復。案例一中犯罪人陳某正是從報復的而萌生殺害村人陳某的犯意,進而進行勒索。在這類案例中,我認為暴力電影並不是毫無干係的。
8、 犯罪手段趨於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和低齡化。通過調查了解,目前,青少年犯罪中「四化」現象極為明顯。案例一中,從繳獲的工具、槍支以及犯罪的過程看,陳某與成人犯罪已十分相似,是先有一定的計劃並准備一定的犯罪工具,殺人後進行棄屍等等。�
二、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分析
據調查,青少年案犯家庭狀況普遍偏差,且多為畸形,有的家庭父母不和,有的父母離異,有的教育不當,管理不善。家庭環境和家長的言行、品行及教育方法,對青少年的心理、品德、愛好和思想的影響至關重要。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具體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一)、受社會經濟負面效應的影響。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全面發展,促進了社會的全面進步。同時也出現了一些拜金主義、享樂主義、腐朽生活方式的偏激傾向。於是,見利忘義、唯利是圖、坑蒙拐騙、以權謀私、權錢交易、貪污受賄等社會不良現象時有發生,對社會風氣造成較大的不良影響。而青少年正處於人生觀、世界觀形成階段,缺乏社會經驗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受這種不良風氣的影響,一些青少年經受不住各種物質享樂的誘惑,在一定條件和某種因素的作用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受社會不良文化影響。我們知道,優秀的文化可以提高人的思想,促使人們奮發上進,低級、庸俗的文化會腐蝕人的靈魂,阻礙社會文明的進步。目前在文化市場上,圖書報刊、音像製品、文化娛樂等中充斥著大量的封建迷信、兇殺暴力、淫穢色情以及其它有損人民群眾健康的內容,對社會文化環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這種受污染的社會文化生活環境對涉世不深的青少年產生極大的消極影響。香港及國外流入的暴力恐怖片在一定程度上激起青少年好奇心和模仿的慾望,許多青少年正是由於劇情的指引從而完成與其年齡並不相稱的違法犯罪行為從而走上犯罪。
(三)、受家庭不良教育的影響。父母是子女的啟蒙老師。家庭的教育培養,深刻影響著子女人生觀、道德觀的形成,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個性的基礎,潛伏著青少年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危機。案例三的小新在正是缺少父母的教育,且其爺爺奶奶又過分溺愛使其輟學而後又沉迷上網最終走進犯罪的深淵。
(四)、法制道德教育滯後。近幾年來,雖然在中小學設立了法律知識和品德教育課,在社會上開展「送法上門」、「法律進家」等多種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動,但在力度上還有欠缺,在面上還有死角。青少年自身更是不重視此方面的學習。因而,致使一些青少年缺乏是非、榮辱、善惡觀念,分不清罪與非罪的界限,此罪與彼罪的區別。
(五)、青少年自身素質不高,抵禦能力差。以上四方面對於青少年反而言均是外部因素,青少年犯罪最根本的原因在於青少年本身的素質。由於青少年犯大多文化素質較低,分辨事非能力較差,其處世的無知性、盲目性就很難應付來自社會各方面的影響,經不起誘惑,很容易被別人拉攏、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義氣用事,不計後果等,從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預防
如何更好地預防和防止青少年犯罪,我認為可以從以下幾點進行:
1、保護性預防。保護性預防是指國家或社會各方面的力量以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為目
的而採取的各種措施,這些措施包括:應加強有關青少年保護的立法工作;為青少年健康成長提供良好的物質條件;防止青少年沾染不良習慣,禁止侵蝕青少年思想品德信息的傳播;打擊教唆、引誘、脅迫青少年犯罪的犯罪活動,這也是保護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重要環節。
2、堵塞性預防。堵塞性預防是指通過堵塞各方面工作的漏洞,減少和消除實施犯罪的條件,達到犯罪預防的措施。給學生普法,學校經常把政治課設為法制課,組織學生接受「庭審教育」,參觀看守所。孩子懂法要主動而不能依賴課堂的灌輸。主要包括:加強學校、家庭對青少年的教育,教育青少年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
3、控制性預防。控制性預防是指各種針對有明顯犯罪傾向或輕微違法犯罪行為的人採取的幫助、教育、挽救措施。主要包括:成立幫教小組;送工讀學校教育;加強少年法庭的工作;回訪考察。
4、改造性預防。改造性預防指政法機關以生產勞動為主要手段,通過思想政治教育、文化技術教育,使有違法犯罪的人改邪歸正,成為遵紀守法的勞動者。在勞動改造時,應結合青少年犯罪的特點與原因,要重點進行思想教育,以徹底從思想上使失足青少年得以改造,真正成為自食其力遵紀守法的勞動者。
5、家庭教育是其中最為之關鍵的。家庭是社會的細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要從家庭抓起。有關部門可與青少年家庭簽訂防止犯罪的責任狀,明確家庭、父母對子女的教育責任,鞏固家庭這個堡壘。
6、在校園教育方面,除加強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學校還應加強法制教育,使青少年在安定的生活、學習環境中接受良好的教育。

背 景 案 例
案例一 福建五少年殺死同學勒索20萬 警方繳獲軍用手槍
2002年10月9日,福建省福清市警方破獲一起在校中學生殺害在校生案,抓獲陳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繳獲作案工具兩輪摩托車1部、六四式軍用手槍子彈3發等物品。
7日下午2時30分許,福清市警方接到受害者家屬報案:當日下午2時23分,他家突然接到歹徒打來電話稱:「陳某(男,13歲,某中學初一學生)被其綁架要求家屬准備20萬元人民幣贖金,並稱不準報案,否則後果自負。」
接到報警後,福清市公安局馬上組織警力開展偵破工作。根據現場調查,走訪群眾,獲悉受害者陳某於2002年9月29日晚9時許,從福清市新厝鎮某中學晚自習回家途中失蹤。其家屬經過幾天幾夜尋找未果,直至10月7日下午突然接到綁匪勒索電話。
警方在大量調查取證的基礎上,獲悉某中學初三年級學生陳某母親與受害者家積怨較深,且陳某近期表現十分反常,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時查明陳某近期來經常與同學郭某、黃某等人在一起打電腦、玩游戲,行動詭秘。10月8日下午警方決定對陳某等5位涉嫌人員採取收捕審查。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陳某(男,1987年12月出生,某中學初三學生),郭某(男,1987年5月出生,系陳某的同班同學),黃某(男,1988年1月出生,系陳某的同班同學),李某(男,1987年6月出生,系某中學初三學生),楊某(男,1988年2月出生,系某中學初三學生)供認,他們因長期在一起玩電子游戲機而結為朋友,因陳某母親與受害者陳某母親有積怨經常吵架陳某懷恨在心,伺機報復,於是犯罪嫌疑人陳某便召集郭某、黃某、楊某進行密謀尋求報復。
9月29日晚9時許,陳某、郭某、黃某三人在受害者回家的途中等候,將受害者陳某毆打殺害後,用兩輪摩托車將其屍體載到某水庫,用石頭繩子捆綁投入水庫,然後潛回家中,並於10月7日通過李某打勒索電話到受害者家中索要20萬元人民幣。
案例二 浙江校園暴力升級:學生組團買槍對抗黑社會
2003年4月25日,永嘉黃田某中學學生柳某因與同校的黃某有矛盾,便叫來徐某等將對方毆打了一頓。柳也因受到學校的嚴厲批評處理。第二天晚上,當徐某等四人再次來到柳某的寢室里時,被聞訊趕到的值班教師發現,之後徐某等被帶到黃田派出所。調查中,這伙人供出了一個驚人的事實:他們中間曾相互間傳送著一支槍!全體參戰幹警為此大惑不解,一夥初中人何來槍支呢?他們決心將此案查個水落石出。
原來,就讀該縣某中學的徐某、厲某等人在校期間經常與當地社會上青少年組成的「十八黨」團伙發生沖突。為能何他們對抗,徐某等也組建了一個名為「十三鷹」的學生團伙。去年下半年,柳某想買支槍來去打獵,就通過朋友介紹在其叔叔張某那裡,以250元購買了一支單管火葯槍,後一直藏在家中。今年2月份,徐某所在「十三鷹」在與「十八黨」的對抗中敗北,他們覺得如果有一支槍在手便可扭轉敗勢。第二周,徐某等10人便籌資到黃田鎮,以同學關系將柳某的那支槍購買過來,並將槍藏到家中,直到26日被公安機關查獲。案情至此已初步明了,警方便立即成立專案組,連夜出戰,於 4月26日深夜包圍制槍犯罪嫌疑人張某並將其逮捕歸案。
案例三 北京一少年為偷錢上網 將奶奶砍死爺爺砍成重傷
17歲少年小新(化名)為了偷錢上網,竟然將奶奶當場砍死,將爺爺砍成重傷。事後,小新投案自首。
兩年前,小新開始沉浸在網路里,學習成績陡然下降。初中還沒有畢業便輟學。
因擔心兒子整天沉迷於網吧,小新的媽媽讓他照看家裡的檯球桌。小新把看檯球桌掙的錢拿去上網。後來家裡不再提供上網的錢,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網吧呆了一個星期。父親的一頓打罵對小新來說已經起不到任何作用。僅僅幾天後,上網的慾望又像蟲子一樣噬咬著他的心。此時,爸爸月初給奶奶生活費時說的一番話浮現出來。「爸爸說爺爺那兒有4000多塊錢,當時聽了也沒太注意,後來就想去偷爺爺的錢。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爺爺家,晚上,看爺爺奶奶都已經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傷了再翻。」
睡夢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響聲驚動了爺爺。不顧一切的小新又將菜刀砍向了他。爺爺受傷後逃出家門。小新翻箱倒櫃也沒有找到那4000元錢,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兩元錢。事後,小新的爺爺說,那是奶奶為孫子准備的早點錢。小新捏著兩元錢在村口的一個洞里躲了起來。思來想去,還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告訴記者,奶奶從小最疼愛他,有什麼好吃的都惦記著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當時只想著拿到錢後就去網吧,根本沒想後果。如果讓我在上網和奶奶之間重新選擇,我肯定選擇奶奶。」說到這里,他痛哭流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