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美國國會眾議院議長官大不大,相當中國的局長還是部長,謝謝
眾議院議長是美國立法機構中的最高官員。相比中國的局長和部長職務更大。
美國眾議院議長是美國眾議院的首席主持議會官員。眾議院議長是由眾議院成員選舉出來的,因此眾議院的議長幾乎總是由多數黨的黨人選舉出來的,一般眾議院議長本人就是多數黨在眾議院中的首領。在美國總統繼任順序中眾議院議長是繼美國副總統(兼任美國參議院議長)後的第二位繼承人。
(1)美國參議院議長擴展閱讀:
眾議院來自古代希臘的「庫里亞大會」,按照人數區域產生,眾議院總共435 名眾議員,美國總共3.1億多人,大約將近70萬人產生一名眾議員,眾議員是是按照人數劃分的區域民眾直接選出的。至於權責,國內一般法案都關乎全民,一般都由眾議院提起,然後參議員進行表決。最接近全民的,無非經濟、財政、稅收、教育、醫療、社保等等。
就國內事務而言,眾議院更像一個秘書和建議機構,參議院更是一個決策機構,總統下屬文官與顧問團隊,更是一個執行團隊。眾議院能在特殊情況下重新選舉總統、對現有總統提起彈劾,但都必須經過參議院最終決策通過。比如彈劾總統,眾議院提起彈劾要求,並提供證據,參議院100名議員外加大法官進行最終審判。
『貳』 美國副總統兼任參議院議長嗎
美國副總統是能夠兼任美國的參議院院長議長的,這是美國憲法規定的,不確定,具體請參考下方評論。
『叄』 為什麼美國憲法規定副總統必須兼任參議院議長這不是行政立法合一了么美國副總統到底扮演什麼角色
美國憲法規定,副總統應同時兼任國會參議院議長一職。
由於憲法遵從三權分立原則,憲法又限制了副總統的投票權。也就是說,副總統名義上是參議院議長,但在平時的參議院投票中不具投票權,只有當投票雙方票數相等(如50票支持,50票反對)時,副總統才可以投下關鍵一票,以打破僵局。但這種情況在美國歷史上是鮮有的。
副總統平時不在參議院,參議院臨時議長是參議院實際的頭兒。但正式場合,比如總統發表國情咨文時,副總統作為參議院議長,和眾議院議長並列站在一起。
『肆』 美國國會參議會議長是誰
副總統拜登,美國參議院議長由副總統兼任
『伍』 歷史:參議院議長在政府部門擔任哪些職務
美國參議院臨時議長是美國參議院地位第二高的成員和地位最高的參議員。美國參議院地位最高的成員是美國副總統,他是參議院的議長,但他本人並非參議員(不通過參議員選舉產生),當美國副總統不在場時參議院臨時議長就是參議院中地位最高的人,並臨時執行議長職。
目 錄
1簡介
2權力和責任
3歷史
4變異
1簡介
參議院臨時議長由參議院選出,一般來說他是多數黨中最年長的參議員。不過一般副總統和臨時議長均不主持參
『陸』 美國政治中的「Speaker of the house」是指眾議院議長還是參議院議長
眾議院 speaker of the house 是眾議院議長履行總統
『柒』 參議院多數黨領袖和參議院議長是兩個人
是的,參議院的議長是邁克·彭斯,而參議院的多數黨是共和黨,共和黨全國委員會主席現為龍納·麥克丹尼爾。
『捌』 美國現參議院議長是誰
現任參議院議長是共和黨議員史蒂文斯,他從2003年1月3日上任。佩洛希是參議院的。
『玖』 美國總統能否罷免參議院議長
不能,美國是三權分立的,相互監督。
美國的高官任命都要通過參議院,如果美國總統能夠罷免參議長,那就起不到三權分立的作用了。
『拾』 美國參議院、眾議院議員怎麼產生的
美國眾議院為美國國會兩院之一,另一院為參議院。美國每一州以人口為基準在眾議院中行使代表權,但各州至少有一名議員。院內議員總數經法律定額為435名。眾議員一任兩年。眾議院主席稱之為發言人(the Speaker)
美國參議院是美國國會兩院之一,另一院為眾議院。美國每一州於參議院中均有兩位議員作為代表,與各州人口無關。所以全院員額為100名議員。參議員任期六年,相互交錯,故每隔兩年改選約三分之一的席位。美國副總統為參議院主席,但不擔任參議員;除非是為了打破表決平手的僵局,否則不得投票。參議院公認較眾議院更為審慎;參議員名額較少且任期較短,容許學院派看法與黨派之見,較眾議院更易自外於公共輿論。參議院擁有若干表列於憲法而未授予眾議院的權力。其中最重要的是,美國總統批准條約或任命重要人事時,須"采酌參議院之建議並得其認可"(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
兩院制的國會是於制憲會議中所訂立的康乃迪克協議所得的結果。依該協議,各州在眾議院中的代表權以人口為基礎,但在參議院中具均等代表權。憲法規定法律之制須經兩院通過。參議院所單獨擁有的權力較眾議院所單獨擁有的權力更為重要。其結果使得參議院(上議院)所負的責任較眾議院(下議院)更為廣泛。
兩院制國會的起源是因為國家的創建者希望擁有一個貼近且跟隨民意公論的「人民議院」;以及與一個較為慎重且具貴族氣派的參議院,以防護集體情緒的狂亂。憲法規定法律之通過須經兩院允許。
眾議院一般被認為較參議院更具黨派色彩。憲法制定者中有很多人企圖讓參議院(一開始是由州議會選舉)成為公民直選的眾議院的制衡機構。於是「建議與同意」權(如批准條約的權力)授權僅由參議院單獨行使。眾議院也有其獨有的權力:倡議歲入法案之權、彈劾政府官員、以及在選舉人團僵持不下時選舉總統。然而,所有這些權力都可由參議院反制(counter-check)。參議院一般較眾議院及眾議員更具威望。參議員任期較長、人數較少、且(多數情況下)較眾議員代表更多的選民。
憲法規定總統僅可在得到參議院『建議與認可』後任命人事與簽訂條約。眾議院在這兩項程序中並無憲法上的作用。所以參議院的權力較眾議院為廣泛。
參眾兩院的區別:
1、總統與外國締結的條約及總統任命的官員須經參議院。參議院有權在特定條件下復選副總統。
2、眾議院有權提出財政案和彈劾案,有權在特殊條件下復選總統。但彈劾案須經參議院審判。
3、副總統是參議院的當然議長;而眾議院議長是全院大會選舉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