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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克華

發布時間: 2022-02-22 22:00:49

1. 周克華是誰

周克華,男,蘇湘渝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製造者,公安部A級通緝犯。自「1·6南京槍擊搶劫案」後,公安部明確:「1·6」南京槍擊劫案,與此前湖南長沙、重慶發生的6起持槍搶劫殺人案,均系同一犯罪嫌疑人所為。2012年8月10日,上午9點34分,此案犯在重慶沙坪壩區鳳鳴山康居苑中國銀行儲蓄所門前實施槍擊搶劫,當時造成一死兩傷。後警方查證明確:案犯系周克華,男,1970年2月6日出生,漢族,初中文化,重慶市沙坪壩區井口鎮二塘村人,身高1.67米,曾因販賣槍支服刑。2012年8月14日凌晨6時50分,周克華在重慶沙坪壩區童家橋一帶被警方擊斃。 回答如滿意,請點擊 選為滿意答案 謝謝合作!

2. 周克華是什麼人物。

周克華,蘇湘渝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製造者,公安部A級通緝犯。自「1·6南京槍擊搶劫案」後,公安部明確:「1·6」南京槍擊劫案,與此前湖南長沙、重慶發生的6起持槍搶劫殺人案,均系同一犯罪嫌疑人所為。2012年8月10日,上午9點34分,此案犯在重慶沙坪壩區鳳鳴山康居苑中國銀行儲蓄所門前實施槍擊搶劫,造成一死兩傷。後警方查證明確:案犯系周克華,男,1970年2月6日出生,漢族,初中文化,重慶市沙坪壩區井口鎮二塘村人,身高1.67米,曾因販賣槍支服刑。8月14日凌晨6 時50分,周克華在重慶沙坪壩區童家橋一帶被警方擊斃。

3. 周克華為什麼作案

他的犯罪手段雖然極為特殊,但是犯罪心理卻非常簡單,周克華就是為了搶劫而殺人。
2004、2005年首兩次作案的周克華把槍口對准了企業的出納、會計,剛從銀行出來的夫婦;2009年,襲擊軍營哨兵,是為了搶奪槍支;2009年長沙第一次開槍,可能是因為晨練老人發現了他的蹤跡,或者因為他想練習槍法;而接下來數年的犯案,越來越明確是為了搶劫錢財。與此無關的人員不在他行凶的范圍之內,而按理說最該遭到報復的曾判處其勞教的武漢警察,以及在2005年判其販賣槍械坐牢三年的雲南鐵路法院。
知名犯罪專家李玫瑾確信,周克華奔著錢去這種特點表明,他並不是一個憎恨整個社會、將所有人視作報復對象的心理異常者。因此,他的犯罪手段雖然極為特殊,但是犯罪心理卻非常簡單,周克華就是為了搶劫而殺人。
為了錢而殺人,這是報復社會嗎?顯然算不上。只是受各種道聽途說和影視劇的影響,人們往往不相信一個犯罪者純粹為了錢而連續殺人,其實這種作案動機非常常見。

4. 周克華的案件過程

周克華蘇湘渝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製造者,公安部A級通緝犯。

2004年到2012年,在長沙、南京、重慶作案10起,共開24槍,殺死11人,搶走半自動步槍1支、現金50餘萬元。2012年8月14日,因拒捕被警方當場擊斃。

案件偵破過程:

該案件被公安部列為全國「有廣泛社會影響的案件」掛牌督辦, 專案組只能根據目擊者描述,向社會發布模擬圖像,進行懸賞通緝。通過對現有資料反復甄別,提出了二十四字偵查思路:抓住不變特徵,回頭觀看視頻,去除外在偽裝,發現正面圖像。

近百名民警反復回看、甄別將近3500T的視頻資料,晝夜輪班,看累了就滴眼葯水。3月29日,專案組終於在2010年10月的一個視頻中,發現了嫌疑人的無偽裝身影。

順著此視頻,專案組追查到某網吧。結合視頻的時間,專案組排查上網人員信息,成功找到嫌疑人兩張清晰的面部照片。

從2004年案發至2011年,近7年的時間內,案犯的真面目終於被發現,但其真實身份尚待發掘。

1、「神秘身份」終揭曉

就在偵查工作有了突破性進展的時候,劉忠義卻積勞成疾,不得不進行手術。領導勸他休息一段時間,他卻拒絕了。

他去過的網吧、小吃部、商場,住過的山洞、墳地,劉忠義都走了個遍。

此外,專案組聯系周克華的知情人、關系人,一一開展詢問等深入工作,還在周克華家裡找到了他的日記。

通過日記明其心理,通過詢問知其成長,周克華的反偵察伎倆被警方一一破解。

2、兇手現身,再次作案

2012年8月9日,專案組對「蘇湘渝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形成了一個針對性的查控緝捕方案。

8月10日9時34分,周克華再次現身作案。在重慶市沙坪壩區鳳鳴山中國銀行儲蓄所,他持槍殺死2人打傷1人,搶走現金7萬元。

逃跑過程中,他還連開3槍將一名鐵路民警打死。

公安機關迅速將案情向全社會公開通告,公布周克華的照片、視頻等詳細特徵。

8月11日,警方收到了群眾舉報的線索,疑似周克華在某商場出現。

視頻很模糊,但基於對周克華的長期追蹤研究,劉忠義一看,便果斷認定此人就是偽裝過後的周克華!

專案組緊緊抓住此條線索,對視頻進行深度研判,敏銳地捕捉到周克華一個重要特徵——走路時呈明顯外八字腳,左腿比右腿正常行走時慢0.02秒。

3、法網恢恢,兇手落網

結合周克華的作案規律、活動軌跡,劉忠義判斷出其可能出現和再次作案的重點區域。

他採取「雙保險」的辦法,在重點地區的山邊路口、所有銀行網點投放大量便衣民警蹲守。

網已布好,只等周克華出現!

8月14日6時45分,民警周縉、王曉渝上崗後不久,就發現了周克華。在跟蹤過程中,周克華覺察到兩位民警的存在,警覺逃走並開槍射擊。

雙方陷入槍戰,兩位民警果斷將周克華擊斃!

(4)鄒克華擴展閱讀:

周克華(1970年2月6日—2012年8月14日),男,漢族,初中文化,重慶市沙坪壩區井口鎮二塘村人,身高1.67米,蘇湘渝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製造者,公安部A級通緝犯。

導演賈樟柯電影《天註定》有對「周克華事件」的相似描述。

5. 周克華的成長經歷

周克華(1970年2月6日—2012年8月14日),男,漢族,初中文化,重慶市沙坪壩區井口鎮二塘村人,身高1.67米,蘇湘渝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製造者,公安部A級通緝犯。

成長經歷:

1.少年「有本事」。

周克華生於1970年2月6日,這個日子之所以容易被他身邊的人記住,因為這天是大年初一。在那個寒冷的日子裡,周克華的降生也曾帶給父母一些溫暖。周克華的父親是回鄉的知青,是村裡少有的文化人,因為這個原因,他在生產隊當了多年會計。上世紀60年代末,周克華的父親娶了一個離婚且育有兩個孩子的異鄉女人,她後來成為周克華的母親。周家的生活比較拮據,但當時幾乎所有的農民都是這樣,也就沒有什麼好攀比的了。周克華的童年,就在這樣一個貧困的農家度過。

在童年玩伴陳啟紅眼裡,周克華小時候「蠻有本事」。他印象最深的是,周克華喜歡游泳,游得很好,在一起玩的小孩子裡面,這一點很突出。陳啟紅曾與周克華等幾個村裡的小夥伴一起去附近小河游泳,抓螃蟹。抓上來就掰開來,生生吃掉。有時也會燒一堆火,烤著吃,這樣口感好一點。陳啟紅記得,從家裡偷拿火柴出來的人,通常都是周克華。[8]

2.謀生之道中斷。

嘉陵江從二塘村東側蜿蜒而下,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到河裡去「上河沙」曾經是村民們賴以維生的一份好差事。

據村民描述,周克華十幾歲便和父親下河。「我們都只干個兩三年,他幹了得有將近10年。」村民回憶,村裡有幾十人一塊幹活,但周克華父子總是獨來獨往。

陳啟厚介紹,周家很少和村裡其他人打交道,親戚也少,即便是紅白喜事,周家也不參與。他說,周克華的性格和父親周正喜極像。周正喜原本是二塘街上人,上世紀60年代,正在念中學的他被下放到村裡改造,從此就沒有再回去,成了「我們山上人」。

周家屬赤貧,在河裡干一天活,能掙20多塊錢,在當時是一筆不菲的收入。周克華和父母生活極為節儉,紅磚樓由此而得以在2001年前後建成。村民們回憶,周克華幹活非常勤快,大多數時候,他坐著不吭聲。一旦有汽車過來,他卻總是跑著上前攬活。瘦瘦弱弱的小夥子,力氣著實大。

後來挖沙業務被人承包,村民們謀生之道中斷,周克華走出二塘村。

3.與槍支「結緣」。

據警方稱,周克華曾經在2005年因販賣槍支,被雲南鐵路法院判刑後在當地服刑,公安部通緝令的上半部分照片便是他服刑期間採集的檔案樣照。但陳世珍回憶,2000年前後,家裡就來過大批警察,在兒子的房間里搜出子彈,周克華也因此被勞教兩年。這是周克華第一次和槍聯系起來。

子彈把老兩口給嚇傻了,但陳世珍說從來沒有見過兒子有槍。她說了個近乎離奇的故事。周克華在上沙時,突然來了個背獵槍的老頭,將周克華帶走,聽說是去了武漢,並在武漢出了事。「開了槍,但不是殺人,是朝天開的。」

4.入伍夢破碎。

據陳世珍回憶,兒子26歲結婚之後,便搬到了南岸區長生鎮附近租房居住,從此很少回家。10餘年裡,她對周克華的經歷知之甚少。

據了解,周克華刑滿出獄後,到鐵路上找了一份裝卸集裝箱的差事,在他一位堂兄開的公司。大多數村民並不清楚「周華仔」在外面犯了什麼事。

周克華結識了前妻徐某,兩人育有一子,目前在念初中。他學會了駕駛技術,堂兄的公司轉戰成都之後,他轉型為一名中巴客車司機。兩三年的司機生涯,周克華因為一次超載事故被扣了車。隨後,他與妻子離婚,履歷戛然而止。陳世珍說,兒子只告訴自己,要出門打工。[9]

從2004年開始,周克華連續8次持槍搶劫,每次均成功逃脫。沒有人知道這8年間他到底是如何度過的。有說法稱,周克華反偵察能力極強,是由於其出身特種兵,但警方否認這個說法。陳世珍也明確說,兒子沒有當過兵。她回憶,20歲左右的時候,周克華曾經想入伍,但體檢沒有通過,「血壓不正常。」[10]

6. 周克華是怎麼回事

周克華(1970年2月6日-2012年8月14日),中國重慶市沙坪壩區井口鎮二塘村坪上組人,公安部A級通緝犯。涉嫌於2004年至2012年的8年間,在江蘇、湖南及重慶等地多次造出罪案,射傷了多人及射殺了10人,以及搶劫巨額現金,被各地警察懸賞達數百萬人民幣通緝,眾案件被統稱為蘇湘渝持槍搶劫殺人案,特別是其在2012年初涉嫌製造了驚動全中國的南京槍擊案,由其搶劫時,大多數直接擊中受害者的頭部致其死亡,而被中國大陸網民稱作「爆頭哥」。
2012年8月14日凌晨6點40分左右,重慶警方在沙坪壩區童家橋村萵筍溝附近將其擊斃。

7. 周克華和白寶山誰厲害

怎麼說呢,我看很多人的評論都說白寶山比周克華強很多,但我認為這倆個人各有千秋,也沒法比,畢竟不是一個年代。如果硬要比個高下,我說幾點,給大家分析一下。

首先有一點要先說明白,二人都殺過老百姓,所以大家就不要在說白寶山跟解放軍怎麼怎麼地了,再有周克華也搶過解放軍的搶,也殺過解放軍,所以這一點也算是平手。

其次白寶山跟周克華相似之處在於倆人都喜歡搶,到要比誰槍法更准,我相信肯定是白寶山,戰鬥力在那擺著呢,單手拿AK射擊,還打倒好幾個,我相信普通人沒幾個能做到。

倆人的動機呢,白寶山主要是報復社會,然後選擇用搶錢殺人方式來報復,但周克華主要是為了錢。

論錢的話,確實白寶山搶的錢更多,那個時候錢也比現在值錢,但是有一點,那時候想搶錢,要比現在方便的多,那時候沒有銀行轉賬,所以貨幣流通都是靠現金,所以絕對不能用錢來衡量倆個人誰更勝一籌。

倆個人能反偵察能力都很強,但是白寶山的時候不像現在有監控,通訊各方面也沒現在發達,現在連身份證都實名,所以他那時候要比現在難抓的多的多,所以反偵察這塊硬要比的話,我認為周克華更厲害一些,他能徒步離開南京,走壞三雙鞋,一般人也很難做到,而且他的偽裝易容很厲害,吃飯喝水,住旅店從不留證據,監控里走道一個樣,平時一個樣,確實很強,所以警察6年多才知道他是誰,才鎖定他。

但總體來說白寶山輸在他有人性,孝順,如果從罪犯的角度來衡量,這是個弱點,而周克華沒有,他可以自己一人沒牽掛,老媽什麼的都可以不顧不要,就自己一人。說消失就消失。所以白寶山1年多就被抓了,而周克華8年才被抓,所以在這點上,周克華更勝一籌。畢竟犯罪,而不被抓,才是王道,所以這方面周克華好一些.,您說呢?

不過周克華最失敗的還是在女人身上,我想如果他可以連女人都沒有,天天打飛機,那她還能多跑很長一段時間!

我看到有很多人評論說白寶山是自己投降的,而不是被抓的,所以他比周克華厲害,我認為這種說法是很嚴重的錯誤,周克華是被擊斃的,因為警察知道不擊斃根本抓不住,硬抓肯定會有傷亡,所以當時蹲點的警察肯定被告知,如果發現嫌疑犯立即擊斃,他是活不了的,反之,白寶山是警察到他家給他引誘出來,然後抓捕他,如果想擊斃他,等他出屋,隨時可以擊斃,我說這些不是說白寶山不如周克華,只是想提醒大家,不能這么去衡量這倆個人。

如果要說倆個人在犯罪歷史上的重要性,和影響,當然是白寶山的影響力更大,也更長遠,畢竟人家都拍成電視劇了,個人認為,各有千秋,不是一個年代沒法比,畢竟97年和2012年雖然10多年而已,但是這10多年的變化大家是有目共睹的。

以上只是本人的個人看法,純手打,希望對你有幫助,如果有覺的不對的,請大家包含。指教!

8. 周克華

不認識,可以網路一下

9. 周克華事件到底是怎回事

為因調戲婦女被治安拘留14天,最後在重慶沙坪壩區童家橋,被重慶民警擊斃。

2012年8月14日6時50分,犯下累累罪行的公安部A級通緝犯周克華,在重慶沙坪壩區童家橋,被重慶民警擊斃,至此蘇湘渝搶劫殺人案成功告破。

周克華,1970年2月6日生,重慶市沙坪壩區井口鎮二唐村平上組人,1986年3月起因調戲婦女被治安拘留14天,1991年9月在沙坪壩盜取獵槍一支,1997年夏天在雲南邊境購買五四式手槍,2005年10月在雲南曲靖宣威火車站被查獲非法持有手槍,被昆明法院判刑三年,於2008年4月出獄。

據統計,2004年以來的8年中,周克華共涉案9起,奪10命。


(9)鄒克華擴展閱讀:

案件過程

目擊證人

2012年8月11日,載「8 10」持槍搶劫案疑犯逃離的摩的司機羅大軍還原了當時搭載疑犯的過程。

據多位目擊者稱,案發後,疑犯周克華沿中國銀行門口的鳳天路朝西南方向逃走,在離現場約400米的一立交橋下,登上一輛摩的逃離。在電話中,羅大軍證實自己在案發後確實載疑犯周克華離開,他已經前往警局做過口供和筆錄,摩的也被警方扣下。

羅大軍說,一個男子跑到他面前,當時他正和旁邊的朋友聊天。跑來的男子問他到新橋多少錢,他說5元。隨即,這名男子上車了。

他記得,對方走到跟前時,拎一個看起來很沉的黑色購物袋,有些喘氣,臉色也有些發白,神色慌張。「我拉到半路曾想,這人是不是搶了誰的錢,或者被人追,一個正常人不可能跑得氣喘吁吁過來。」羅大軍說。

載上周克華後,羅大軍接聽了一個電話。此時,周克華讓他開車不要打電話,注意一點。行駛一公里後,到新橋加氣站,周克華喊他下車,給了5元錢就走了。羅大軍說他沒注意其往哪個方向走了。羅大軍說,這個過程中,周克華總共跟他說過三句話。

上車時說:新橋多少錢?中途時:不要接電話,注意安全。下車時:我就在這里下車。

羅大軍說,後來警方讓他核對了照片,他覺得很像,就是這個人,而且時間也吻合。

他當時接聽的電話記錄顯示:9時39分,距槍擊案5分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