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果一家上市公司的老板把手中的股票全部卖掉,这家公司的所有权是属于股民的,他还有控制公司的权力吗
你说的情况不可能发生,上市企业大股东手里的股票不一定是流通股。而且大股东的股票套现是有限制的。
求采纳
Ⅱ 如果一个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很低的话,全流通,如果我很有钱,
呵呵,理论上是全流通了,不过人家上市公司可是有法人的哦,作为公司的法人手里都有一定数量的股票,这些股票即使流通了,他也不会卖,因为他卖了,就失去了对公司的控制权了。
当然你可以恶意收购市场上的流通股,但是数量不一定够,即使够,人家法人也同时收购的话,你基数上就不占优势
Ⅲ 个人持有多少家上市公司股票有何限制么
股票市场上对于股民持有多少家的个上市公司没有限制,但是对一家公司的持股比例有限制。投资人在证券市场的二级市场上收购的流通股份超过该股票总股本的 5%或者是5%的整倍数时,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必须马上通知该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刊上进行公告,并且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
Ⅳ 一家上市公司,股票占公司的总股份是多少
上市公司的1%,就是上市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一份。因为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一般都是不一样的,所以,总股本
Ⅳ 一个人或者一个机构,可不可以将一个上市公司的股票全部买完然后他变成控股股东。
可以收购上市公司,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被收购公司的股票。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五条: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三条: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合并,并将该公司解散的,被解散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七条: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
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
(5)把一家上市公司股票全麦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变更业务范围,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减少注册资本;
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条款,合并、分立、停业、解散、破产,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收购上市公司中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持有的股份,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Ⅵ 一个大股东最多能持有多少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
一般个人股东没有限制。机构股东,如社保基金单个投资账户不能持有一家上市公司10%以上股权,外资机构不得持有10%以上股权及以他政策限制股东。
Ⅶ 用巨大资金去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成了该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有什么好处回报
做大股东好处好了去了!
比如定向增发,消息没出来先低价买进,增发消息出来拉高股价出货,期间可以几上几下每次都能大赚一笔。这些赚的钱,除了可支付增发股票的钱,还赚的盆满钵满。增发完成后,增发的股票有锁定期不能抛,不过没关系,咱可以明修栈道暗渡成仓啊。咱来个高送转,谁也没规定锁定期的股票获得的送转股票不能上市,咱就高送转拉高把10送10得到的股票高抛了,这不是有赚了一笔?三年锁定期,我可以高送转2次,每年都赚一大笔。第三年锁定期的股票可以上市了,虽然当初我用几十元高价认购的,可是两次高送转早就把本钱赚回来了,但咱也不能低卖啊,咱再一次拉高出货,又捞一笔!
不信?那就去看看紫鑫药业2010年20元定向增发,到2013年春节后的增发股解冻,哪一次不是和定增有关的大起大落,大股东赚了几轮吧。
Ⅷ 我是一个小散,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500股,我可以参加该公司的股东大会吗
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持有1股都可以
但是交通食宿费用都要自理 ,具体的可以看一下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Ⅸ 请高手回答,一个上市公司的合理股价是怎么计算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