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股票吗
法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股票。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2.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发行股票吗
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发行股票。
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2、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拓展资料:
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合资公司,但是也有人合公司的因素,它有如下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人数的限制,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1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3、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
4、有限责任公司是将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的优点综合起来的公司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是享有法人权利的经营公司,由参加者投入的所有权(即资本份额)组成固定资本份额给予参加者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并按份额得到公司的部分利润,即分得红利,在公司破产时,得到破产份额,及依法享有其他权利。
主要特点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合于中小企业。
成立条件
1、到工商局做名称预先核准,如果核准后名字有效期为6个月;
2、租赁办公地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协议 ;
3、到工商局的指定银行办理入资手续,打入注册资金,一般设计公司10-50万元的注册资金即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10万元,两人股东以上的话最低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0万元(原法);新法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允许公司按照规定的比例在2年内分期缴清出资,投资公司从宽规定可以在5年内缴足;将最低注册资本额降至人民币3万元;
4、入资后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向工商局提供企业设立申请表,包含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简历、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全体投资人的亲笔签字、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6、工商局受理后1周内领取营业执照;
7、拿到营业执照后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8、办齐上述手续后到辖区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9、银行开设企业的基本账户;
10、拿到开户许可证后到工商局办理注册资金的划转,开始正式经营。
设立材料
1、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2、法人代表简历一份;
3、法人代表一寸照片两张 ;
4、公司住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
5、租房协议、租房发票;
6、经营范围;
7、公司联系方式(手机、座机各一)。
3.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股数,根据什么定的
公司上市前,有个“辅导期”,规定有一个投资银行(在中国称“证券公司”)为其辅导,教他各方面该如何做才能获批上市。要提出融资(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投资回报的可行性。假如你说要投两个项目共需5000万元资金,加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000万元,共需融资6000万元。将该数值减去“发行承销费用”再除以拟定的股票发行价格(这些都是公司与辅导员——包销者事先谈妥的),就得到了应发多少股社会公众股票了。
企业上市后,总股本=发起人股10000万+社会公众股
4. 每个公司发行的股票数量是有限的吗
有限。
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
(4)股份有限公司能发行多少股票扩展阅读:
发行方式
1、包销发行
是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本。
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较雄厚的资金,可以预先垫支,以满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资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将其新发行的股票一次性转让给证券商包销。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太大,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有困难,还可以由几家证券公司联合起来包销。
2、代销发行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中间只委托证券公司代为推销,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
股票上市的包销发行方式,虽然上市公司能够在短期内筹集到大量资金,以应付资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销出去的证券,证券承销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级发行价或更低的价格收购,从而不免使上市公司丧失了部分应有的收获。
代销发行方式对上市公司来说,虽然相对于包销发行方式能或获得更多的资金,但整个酬款时间可能很长,从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时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资金。
5. 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没有上市,也可以发行股票吗
可以啊,不过不叫发行股票,没上市是一般是增资入股——一般企业不好,遇到困难了,缺钱,这个时候需要钱,银行又不给贷款,公司老大只有签合同出让股权。这些股权流通性一般较差,不是行业内部知根知底的人,或者专业的风投,一般人进场都是个死。
6. 是不是一个公司发行的股票数目是有限制的
没有具体数量的规定。
新公司法规定如下: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6)股份有限公司能发行多少股票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摘录: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7.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规定是怎样的
股份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为筹集资本而进行的出售和分配股份的法律行为。根据股份发行时公司所处的阶段不同,股份发行可分为设立发行和新股发行两种类型。
设立发行,是指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筹集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
新股发行,是指公司成立后在注册资本的基础上再发行股份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
具体而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时应当做到:
其一,当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就有关股份发行的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其中,包括公告招股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等。
其二,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其三,发行的同种股份,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应当是相同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8. 一个公司可以发行多少股 股票
没有具体数量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票发行价格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第一百二十八条 股票的形式及载明的事项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第一百二十九条 股票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8)股份有限公司能发行多少股票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发行新股的程序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第一百三十五条 发行新股的作价方案
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
第一百三十六条 发行新股的变更登记
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份转让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份转让的场所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的转让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9. 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起人应认购公司发行的多少
发起设立的,发起人要认购全部股份。募集设立的,要认购不少于35%。
《公司法》第七十八条: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第八十五条: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发行股票吗
法律分析:在实践中一般是不可以的,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