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法哪条规定的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的
公司法第131条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2.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不得如何发行
法律分析:公司法规定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还对公司发行新股作出了条件的限制,只有运营状况良好、没有重大违法行为的公司才能公开发行新股票,其他的不符合条件的公司发行新股就属于违法行为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七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3. 在我国,股票可以按面值发行,也可以溢价或折价发行。这句话哪儿错了我记得很多题都是溢折价相关的题啊
第一,法律规定,股票不可折价发行。
第二,股票发行价由分析师综合考虑其净资产,盈利能力,风险,占用资金的时间成本等得到,折价发行意味着分析师认为这家企业完全没有盈利能力,也就没有投资价值。
4. 股份公司在发行股票时以票面金额为发行价格可以吗
可以。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照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按照票面金额发行的,叫平价发行;超过票面金额的,叫溢价发行;低于票面金额的叫折价发行。
在我国,股票几乎都是溢价发行的。股票的实质是将公司的净资产分割为等份,向公众出售。举个例子,某公司共有1亿元的资产,发行1亿元的股票,每股票面价值为1元,这样总股本就是1亿元。发行时价格为2元/份,共收到2亿元,多出来的1亿元,就属于股本溢价,会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我国和日本等一些东亚国家,都规定股票的发行价格不能低于票面金额折价发行。这主要是因为如果股票的发行价格低于票面金额,收到的钱就会少于净资本,会损害大股东的利益。
5. 为什么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又称折价发行。倘若不同时降低利率以作为折价发行所造成的发行收入的减少的补偿,则低价发行与提高债券利率的效果相同,势必增加发行者的负担。
但低价发行,虽能暂时吸引相当数量的投资者的认购,但过低的发行价格,往往意味着公司经营不利和前景不乐观,这不仅会导致流通市场上股票价格的跌落,损害原有股东的利益,而且对发行公司以后的发行与经营不利,所以低价发行也存在一定的不利之处。
(5)依照我国公司法股票的发行价格可以扩展阅读
一般而言,债券折价发行的原因有下面几个:
1、发行者信用低或是新发行债券者,为保证债券顺利推销而采用折价发行;
2、债券发行数量很大,为了鼓励投资者认购,用减价的方式给予额外收益补贴;
3、由于市场利息率上升,而债券利息率已定,为了保证发行,只能降低发行价格。折价发行时,由于债券的发行价格低于票面价值,使投资者的收益率大于债券票面利率,因此折价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可适当降低。
6. 股票发行价格有几种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如何确定
股票发行可以分为平价发行、折价发行和溢价发行三种。
平价发行,是指发行人以票面金额作为发行价格。
折价发行,是指以低于股票面额的价格发行股票。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不允许折价发行。
溢价发行,是指发行人按照高于股票面额的价格发行股票。我国公司法对溢价发行股票作了规定,即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证券法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即溢价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7. 为什么我国证券发行不能采用折价发行
折价发行,是指股票发行价格低于股票面额。我国公司法第131条第1款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公司法关于禁止折价发行股票的规定,与“规范意见”的规定是一致的,其目的是为了贯彻资本维持原则。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票的票面金额属于应记载事项,公司不得发行无面额股票。股票上所记载的票面金额具有以下意义:(1)发行股票筹资时,相当于票面金额的资金列入公司的注册资本;(2)股票票面金额总值即为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3)在公司注册资本额确定的前提下,通过票面金额可以确定每一股份在公司资本中所占的比列;(4)在面额发行股票时,票面金额即为发行价格。根据资本维持原则,股份有限公司在存续期间,必须维持与其资本总额相当的财产。如果允许公司折价发行股票,那么公司实收股本总额就会低于其注册资本,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不实,违反了资本维持原则。另外,根据公司法第78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即实收股本应与注册资本相一致。据此,折价发行也是不应允许的。
公司法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或者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如果公司采取面额发行股票的方式,委托承销时,要将股票低于面额的价格承包证券经营机构,最终由承销机构交付公司的筹资额将低于面值总额。有人将这种做法“折价发行”。其实这并不是折价发行。因为发行人与承销机构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而不是公司与股东间的组织关系,公司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将股票委托给承销机构发行,承销机构仍须以股票面值向社会公众发行,承销机构交付发行人的资金总额与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属于承销费用。公司登记时,应以承销机构按发行价格筹集到的资金作为实收股本进行登记,承销费用在企业经营期内分期摊销。
8.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什么意思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是指上市公司通过股份作为支付对价来购买资产,特定对象以现金或者资产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后,上市公司用同一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向该特定对象购买资产的,视同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9. 股票发行价格是如何计算的
股票发行价格确定的方式:一般根据招股说明书载明的金额确认。而招股说明书载明的金额,一般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
(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