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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炒作自家股票挣17亿

发布时间: 2023-08-04 23:27:13

A. 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能炒自己公司的股票吗

根据我国现有的证券法律法规,每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都需要严格、及时地披露自己的持股动态、买卖动态。理论上看,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能够炒作自己公司的股票。但是,这类大股东的买入、卖出行为,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规章条文,并及时进行信息公告的披露。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大股东并不能随意地炒作自己公司的股票。

再次,在现实操作中,大股东买卖自家公司的股票,大多基于战略层面上的考虑,而“炒作”的状况已经被最大程度地限制。在监管层的限制下,和其他投资者的竞争下,大股东往往只能进行战略性地买卖。当公司股价低于实际价值时,大股东往往会发布增持公告,对处于低谷的股票进行低吸;在公司股价被疯炒之后,大股东往往会发布拟减持公告,择机卖出已经高估的股票。因此,大股东的增减持公告,往往是一种战略性的动作,也会给全市场提供一种“风向标”性质的暗示。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在现实市场中很难炒作自己的公司股票

B. 叶飞回应相关股票暴跌,如何看待上市公司操纵股价

叶飞回应相关股票暴跌称:“肯定要跌,因为我不会去诬告别的公司,否则我何必澄清现在不到18家。既然我知道的,就说明他们有问题,因为好公司不会出钱做给盘方市值管理。这是常识。”对我个人来说,上市公司操纵股价,我认为这种行为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因为他们尝试使用操纵股价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敛财,是为了获取一些不正当的收益。

如果说,整个市场如果不因为这件事有所警惕,如果还有更多的上市公司有相关行为,比如操纵股价,甚至基金经理有一些其他方面的交易来获取不法的钱财,我认为这种上市公司他们对于以后基民对他们的信任都会是很大的打击,所以说希望A股的上市公司能够恪守自己的本分,努力将公司经营好来提高股价,而不是使用这种不耻和不法的行为。

C. 普通人合法的在股市中赚到10亿会不会被查能不能把钱转出来

在股市中赚到10亿必然是会被查的,会查你是怎赚到的这10亿,是不是存在违规操作情况。如果是合法获得的收益肯定能转出来这是毋庸置疑的,如果是非法所获,肯定是转不出来的,估计你还得交几亿的罚款,更甚有牢狱之灾。

首先,能在股市中赚10亿的人必定不是普通人。炒股的人有几个人在股市中投资了超过50万的资金,又有几个人投资了上千万的资金,见过账户上有上亿资金的投资者吗?有行业从业人员表示:“从业近10年来见过资金最大的私人账户,他的的个人账户资金最大的也就一个亿,其它资金上亿的都是机构账户,很少有私人账户的。”而你说的是在股市中赚10亿,越是大资金投资者他们在股市中的收益率就会越低,本金20亿赚50%就是10亿,而本金100亿赚10%则是10亿。那么你认为能拿出20亿甚至100亿去做股票投资的人会是普通人吗?这样的人必然会是一个地方的知名人士,是企业的创始人,是大股东。但是他们已经不是普通人了,而他们拿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的资金去操作股票,我想必然是要被查的。

就像巴菲特一样,长期的价值投资不管赚多少都是合理合法的也是能转出来的,但是短线走捷径是经不起被查的。一但投资收益超过大家的认知那么就容易被查,而且掌握那么大的资金量很容易会被利益诱惑做出违规操作。

所以10亿的大额收入,我觉得具体要看交易对象和平时转账情况,毕竟10亿不是小数目,一旦转账银行都会注意。

D. 上市公司如何利用上市股票赚钱

最常用的办法就是“增发”。
上市公司如果没有钱花了,可以搞“增发”。通过指定投资者(如大股东或机构投资者)或全部投资者额外发行股份,发行价格一般为发行前某一阶段的平均价的某一比例(例如某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90%),通过这种融资方式来募集资金,填补公司的资金缺口。

E. 上市公司董事长操纵自家股价获利8500万,证监会是如何处罚的

证监会对他的处罚是处于5.1亿元的处罚,而这个处罚是根据他获利8,500万元人民币,没一罚5的一个处罚,而这也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也给广大公司一个不要以身试法。而这件事情是证监会公布的,2020年典型违法案例中的一起。证明被罚款的董事长是浙江温州人,他在2011年的时候就已经控制了该公司的股份成为该公司实际的控制人,而在2014年到2015年。这时候他们就被证监会进行了行政处罚。因为他们涉及操盘手操纵公司的股价而受到了证监会当时的调查。

其实只要上市公司没有好好经营做非法的道路,不从事自己的主行业的话,那么最后没落是迟早的事情,因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从未被抓到了,其实在2019年的8月份,最高院和最高检都发布了,对于操纵市场的司法解释,而这个司法解释是刑事责任的司法解释,对操纵市场的犯罪的一些构成要件和他们的量刑标准都有一个详细的细化和详细的明确,这样的话就可以通过刑事责任来追究操纵股价的人,也让他们付出了高昂的成本,进一步维护了我国的证券市场秩序。从而给大家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

F. 上市公司在股市上是如何圈钱的

股价无论怎样暴跌,都无法伤害到公司的经营主体,但是,股价暴涨却能够为公司带来巨大的利益,那就是增发与配股。
股票首次发行时,发行价通常都是很低的,而股票的面值是1元,所以只要发行价高于1元,公司就能立即获利大量的现金。

增发或配股的价格是根据市价确定的,之所以人们喜欢称上市公司的融资是圈钱行为,就是因为上市公司为了自身的利益,拼命的高价发行、高价增发或配股。高价发行,投资者可以不买,但高价增发或配股,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却根本无法阻止这种强行的再圈钱。

G. 上市公司股东怎么赚钱

上市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强,将带动企业资产增长,股东可以通过股票价格上涨得到资本利得,也可以通过分红获得稳定回报。
之前我国的资本市场主要存在大股东恶意炒作,投机获利,是市场不规范的体现,将来随着注册制的推出,大股东的回报将更讲求企业的价值成长,将更加规范、理性。

H. 上市公司,是如何利用上市股票赚钱的

现在有很多的上市公司,他们是怎么利用上市股票来赚钱的呢?首先上市公司在上市之后自己本身就已经非常有钱了,因为可以套现,其次上市之后自己的手里一般会有很多的股票,也可以卖到市面上,从而获取现金,除此之外,还可以把自己的股票送给其他人,比如说员工,从而能够实现一定程度上的激励作用,接下来跟大家具体说明。3.也可以用于激励员工。
对于公司里有贡献的员工,很多老板都会给予公司股票,因为这样一来公司就相当于是员工的,当公司升值之后员工的钱也会变多,所以也相当于用股票来实现了赚钱的目的。


总而言之,一家上市公司本身就会比较有钱,因为上市之前会有一个估值,当别人购买了大量的股票,这些钱公司是可以使用的,其次上市公司可以利用自己手里的股票来实现变现,当然也可以用于激励员工等等,能够赚取利润的手段很多。

I. 抬高自家股票,对公司有什么好处

抬高自家的股票价格,对上市公司来说会引起投资者的关注,也就看好该上市公司业绩增长预期,都想持有该公司的股票从而把价位抬的更高了,上市公司的市值也就高了,在市场的竞争力、影响力也相应提高了,特别是在商务谈判的筹码分量增大,与别的公司合作也就有了话语权;此外如果需要公司可以减持部分股票,获得较多的资金进行再生产的投入。

J. 上市公司是如何利用股票炒作圈钱的

市场结构为上市公司过度“圈钱”提供了方便

股票市场结构本身决定了上市公司在股票市场群体中处于强势群体的角色,这就为上市公司过度“圈钱”行为提供了有利条件。虽然融资者解决资金需求的渠道很多,如银行借款或债权融资等,但股票融资的非偿还性及低成本性使其具有了无比巨大的优越性,融资者首选的方案自然是股票融资;当然融资者通过股票融资时必须要将自己企业的发展前景(具体来看就是融资将要投入的所谓项目)描绘得很好,这样才能吸引投资者心甘情愿地将自己口袋的钞票拿出来,相反投资者在利益预期的促动下,虽然可以通过不同方式了解融资者的真实面貌,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及精力、识知等条件限制永远不可能对融资者情况全部摸清。从这个角度看,股票市场结构本身就决定了融资者群体即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群体之间是一种不平等的关系。换言之融资者群体在股票市场中是处于优越地位的强势群体地位,而投资者群体无疑是弱势群体。用当代美国社会学科尔曼的话来说就是融资者结构群体与投资者结构群体是两个不同层次的“结构分布”。上市公司作假造假是证券市场上一个普遍存在的难以根治的顽症,被发现的表现为再融资失败,而未被发现或未引起市场公愤的可能就太多了。

由此可见,在股票市场上融资者群体和投资者群体“结构分布”本身就不平等关系,赋予给上市公司的优越地位,为其能够在市场上过度“圈钱”提供了方便。

我国上市公司产生的特殊背景为过度“圈钱”提供了土壤

我国股票市场的产生是改革开放后管理层采取渐进式市场经济模式为导向的大背景下产生的,其产生的基础存在着制度性的先天缺陷。对于这一点理论界、学术界早已经进行了阐述,笔者这里主要从社会背景去揭示这个问题。

过度“圈钱”行为实际上是旧体制下国有企业“投资饥渴症”行为的延续。计划经济体制导致的软预算约束形成的企业“投资饥渴症”是不争的事实。我国上市公司大多数是从国有企业改制而来,软预算约束在没有得到彻底改进的情况下,过度“圈钱”行为也就难免,而且关键是在我国传统的官本位及地方政府保护主义的影响下,企业原有的“投资饥渴症”意识并没有因为增加几个社会股东而削弱。今年股票发行方式由计划审批制向核准制转变,最近又公布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规定等措施,这些都是有利于遏制上市公司“圈钱”饥渴症行为的。

我国社会全面转型的大背景为一些上市公司过度“圈钱”提供了借口。我国目前正处在加速实现现代化和社会全面转型时期,企业要做大、做强既是管理层的要求,也是上市公司梦寐以求的,因此上市公司对资金需求也特别大。应当说在这个过程中也有以海尔为首的一些杰出的上市公司通过股票市场“圈钱”已经取得了做大、做强的目的,虽然这种企业寥寥无几,大多数企业只知道“圈钱”,但从这个角度看,上市公司“圈钱”行为本身并不是坏事。问题是“圈钱”后不干正事,或者说“圈钱”后将资金存入银行吃利息或用来搞所谓的“资本运作”(至于以此搞腐败也并不少见),即上市公司没有把圈得资金投入到实质经济中,这种行为无论是首发上市公司还是再次融资的上市公司都可以称为过度“圈钱”行为。这也许是衡量上市公司“圈钱”行为是否为过度的一个标准。相当多的上市公司首发圈钱后没有投入实质经济项目中,使募集资金闲置多年应当引起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因为这是导致我国股票市场效率底下的一个重要原因,自然更是宝贵资源的白白浪费。

国内市场良好的二级市场背景也为上市公司过度“圈钱”奠定了较好的市场氛围。上市公司“圈钱”如果没有良好的二级市场市场背景也是不可能的。

由于我国股票市场的不成熟,人们对股票市场的认识也不象西方成熟市场那么 “理性”,投资者介入市场基本以短差运作为主,他们并不十分关心上市公司每年的现金分红,这也给上市公司只讲索取、不讲回报的过度融资“圈钱”营造了较好的市场氛围。这里我们还是以较为关心股东利益、市场口碑较好的飞乐音响作为例子来分析。如果我们剔除市场主力运作等其它非公司因素,该公司上市10多年来非常慷慨地大比例转送股本,也正是符合了二级市场运作的口味,因为市场需要这样的分配方案,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如果飞乐音响这10多年来均以现金分红,目前其股价复权还能是1150元以上吗?!而且如果上市公司采取大比例现金分红方案,往往被市场人士戴上“资本运作意识”不强的帽子(这些股票在市场上一般被喻为“ 瘟股”),另外值得关注的是近期海外上市的国内上市公司也纷纷到国内市场“圈钱”也不无国内二级市场高亢的情形有关(可以想象中国石化、华能电力在香港二级市场分别仅仅值1个、4个多港币,而国内首次发行价则分别为4.22元和7.95元,傻瓜都会愿意到国内融资)。因此对我国上市公司过度“圈钱”行为,我们不能仅仅关注上市公司,还要考虑投资者结构。换句话说,求富心切的二级市场氛围助长了上市公司过度“圈钱”行为产生。

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国股票市场相关制度或规则不健全也为上市公司过度“圈钱”钻到了空子。以上我们已经提到过我国股票市场产生的特殊历史背景。这个背景实际上也就决定了我国股票市场制度及规则本身只能通过逐步发现问题来解决问题。目前不少市场人士认为我国股票市场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在于制度不全或者监管不严,譬如《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部分内容虽然早已经跟不上形势的发展,但修改速度太缓慢。应当说这些说法不无道理,然而从社会历史角度看目前我国股票市场法律法规这种现状也不应大惊小怪。要知道西方发达股票市场制度和规则目前来看是比较健全的,然而是经过多少年才努力才完善起来的。

值得关注的是,由于发展我国股票市场的一个重要动因是为了国有企业改制(变形后有的就成了解困项目),所以制度与规则偏向融资者也是顺理成章的(这里产权经济学分析得是非常透的)。我国上市公司“一年盈、二年贫、三年亏”短期运作行为是司空见惯的,原因自然很多,但也确与一些企业借国有企业改制为借口而从市场上大捞一把的情形有关。一些企业集团通过下属公司上市后圈钱将上市公司作为“提款机”最令市场深恶痛绝。一些上市公司“圈钱”后大变脸,更能揭示这里的奥秘。1993年上市的一家江苏上市公司后上市后在97年前虽然给投资者也洒过一些香水,但在1998年借国企解困三年攻坚战以纺织业为突破口前提下不知如何搞到了增发的额度,增发后便出现亏损,原因很简单,因为增发所募集的巨额资金被其大股东挪走不知干什么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