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的发布时间
2011年4月28日上午10时, 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发布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
2. 中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各省市人口数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于2011年4月28日发布,普查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公告显示中国总人口截至当时为1370536875人。其中:
1、广东11169万
2、山东10005.83万
3、河南9559.13万
4、四川8302万
5、江苏8029.3万
6、河北7519.52万
7、湖南6860.2万
8、安徽6254.8万
9、湖北5902万
10、浙江5657万
11、广西4885万
12、云南4800.5万
13、江西4622.1万
14、辽宁4368.9万
15、福建3911万
16、陕西3835.44万
17、黑龙江3788.7万
18、山西3702.35万
19、贵州3580万
20、重庆3048.43万
21、吉林2717.43万
22、甘肃2625.71万
23、内蒙古2528.6万
24、新疆2444.67万
25、上海2418.33万
26、台湾2369万
27、北京2170.7万
28、天津1556.87万
29、海南925.76万
30、香港743万
31、宁夏681.79万
32、青海598.38万
33、西藏337.15万
34、澳门63.2万
(2)第六次人口普查公报扩展阅读:
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
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3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3. 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是
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是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1.07%下降0.5个百分点。数据表明,十年来我国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
这次人口普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40152万户,家庭户人口124461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是由于我国生育水平不断下降、迁移流动人口增加、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
(3)第六次人口普查公报扩展阅读:
第六次人口普查人口普查,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为26139万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为3996万人,不包括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为22143万人。
同2000年人口普查相比,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增加11700万人,增长81.03%;其中不包括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增加10036万人,增长82.89%。这主要是多年来我国农村劳动力加速转移和经济快速发展促进了流动人口大量增加。
4. 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详细数据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
国家统计局
2011年4月28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其中:
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3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225932641人,占91.5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13792211人,占8.4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66537177人,增长5.74%;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7362627人,增长6.92%。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963679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798597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19656445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5876400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611人上升为8930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146人上升为14032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3961人上升为38788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5701人下降为26779人。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54656573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0413094人,文盲率[8]由6.72%下降为4.08%,下降2.64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575306人,占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49546人,占50.3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07137093人,乡村人口减少133237289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
九、人口的流动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中,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为261386075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10]为39959423人,不包括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为221426652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增加116995327人,增长81.03%。
十、登记误差
普查登记结束后,全国统一随机抽取402个普查小区进行了事后质量抽样调查。抽查结果显示,人口漏登率为0.12%。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11年4月29日
现将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分地区的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地 区 人口数(人) 比重(%)
2000年 2010年
全国合计 1339724852 100 100
北京市 19612368 1.09 1.46
天津市 12938224 0.79 0.97
河北省 71854202 5.33 5.36
山西省 35712111 2.60 2.67
内蒙古自治区 24706321 1.88 1.84
辽宁省 43746323 3.35 3.27
吉林省 27462297 2.16 2.05
黑龙江省 38312224 2.91 2.86
上海市 23019148 1.32 1.72
江苏省 78659903 5.88 5.87
浙江省 54426891 3.69 4.06
安徽省 59500510 4.73 4.44
福建省 36894216 2.74 2.75
江西省 44567475 3.27 3.33
山东省 95793065 7.17 7.15
河南省 94023567 7.31 7.02
湖北省 57237740 4.76 4.27
湖南省 65683722 5.09 4.90
广东省 104303132 6.83 7.79
广西壮族自治区 46026629 3.55 3.44
海南省 8671518 0.62 0.65
重庆市 28846170 2.44 2.15
四川省 80418200 6.58 6.00
贵州省 34746468 2.78 2.59
云南省 45966239 3.39 3.43
西藏自治区 3002166 0.21 0.22
陕西省 37327378 2.85 2.79
甘肃省 25575254 2.02 1.91
青海省 5626722 0.41 0.42
宁夏回族自治区 6301350 0.44 0.4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1813334 1.52 1.63
现役军人 2300000
难以确定常住地 4649985
四川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四川省统计局
2011年5月6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和全省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机器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及户籍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为80418200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83290935人相比,十年共减少2872735人,减少3.45%。年平均减少0.35%。
全省登记的户籍人口为89981705人。
二、家庭户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5]25802326户,家庭户人口为7620665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5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2人减少0.37人。
三、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0830945人,占50.77%;女性人口为39587255人,占49.2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98下降为103.14。
四、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3644450人,占16.97%;15-64岁人口为57966205人,占72.08%;65岁及以上人口为8807545人,占10.95%。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68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1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50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75510249人,占93.90%;各少数民族人口为4907951人,占6.10%。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3632394人,减少1.12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759659人,增长1.12个百分点。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5368247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9045020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28056852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2784652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2470人上升为6675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7587人上升为11247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9358人上升为34889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42960人下降为34627人。
全省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377052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984246人,文盲率由7.64 %下降为5.44%,下降2.20个百分点。
七、分地区常住人口
地区、城乡的常住人口公布如下:
地 区 人口数(人) 比重(%) 人口密度(人/平方公里)
四川省 80418200 100.00 166
成都市 14047625 17.47 1171
自贡市 2678898 3.33 670
攀枝花 1214121 1.51 173
泸州市 4218426 5.25 352
德阳市 3615759 4.50 603
绵阳市 4613862 5.74 231
广元市 2484123 3.09 155
遂宁市 3252551 4.04 651
内江市 3702847 4.60 741
乐山市 3235756 4.02 249
南充市 6278622 7.81 523
眉山市 2950548 3.67 422
宜宾市 4472001 5.56 344
广安市 3205476 3.99 534
达州市 5468092 6.80 342
雅安市 1507264 1.87 100
巴中市 3283771 4.08 274
资阳市 3665064 4.56 458
阿坝州 898713 1.12 11
甘孜州 1091872 1.36 7
凉山州 4532809 5.64 76
八、城乡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为32312033人,占40.18%,乡村人口为48106167人,占59.8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0081682人,乡村人口减少12954417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9个百分点。
九、人口自然变动情况
地区 常住人口 出生人口 死亡人口 出生率 死亡率 自然增长率
四川省 80418200 718280 532567 8.93 6.62 2.31
成都市 14047625 95109 67860 6.77 4.83 1.94
自贡市 2678898 22323 20603 8.33 7.69 0.64
攀枝花 1214121 10445 5317 8.60 4.38 4.22
泸州市 4218426 41588 32092 9.86 7.61 2.25
德阳市 3615759 28291 25857 7.82 7.15 0.67
绵阳市 4613862 38424 34471 8.33 7.47 0.86
广元市 2484123 22469 19062 9.05 7.67 1.37
遂宁市 3252551 23399 19661 7.19 6.04 1.15
内江市 3702847 34055 26455 9.20 7.14 2.05
乐山市 3235756 26137 21731 8.08 6.72 1.36
南充市 6278622 47230 39258 7.52 6.25 1.27
眉山市 2950548 27884 22176 9.45 7.52 1.93
宜宾市 4472001 54174 35657 12.11 7.97 4.14
广安市 3205476 28388 27204 8.86 8.49 0.37
达州市 5468092 52079 40137 9.52 7.34 2.18
雅安市 1507264 14041 8748 9.32 5.80 3.51
巴中市 3283771 32157 16828 9.79 5.12 4.67
资阳市 3665064 31890 31934 8.70 8.71 -0.01
阿坝州 898713 8887 4245 9.89 4.72 5.17
甘孜州 1091872 13839 6462 12.67 5.92 6.76
凉山州 4532809 65471 26809 14.44 5.91 8.53
成都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成都市统计局
成都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13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成都市政府和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及户籍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14047625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124427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803353人,增长24.93%。年平均增长2.25%。
全市户籍人口为11426985人。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547109户,家庭户人口为1235445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2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07人减少0.35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7138723人,占50.82%;女性人口为6908902人,占49.18%。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57下降为103.33 。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536850人,占10.94%;15-64岁人口为11146427 人,占79.35%;65岁及以上人口为1364348人,占9.71%。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49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7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75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3920686人,占99.1% ;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6939人,占0.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少数民族人口比重增加了0.36个百分点。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2341572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2353250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4946832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340743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7237人上升为16669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3274人上升为16752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3480人上升为35215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4900人下降为24256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47270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66788人,文盲率[5]由3.68%下降为2.78%,下降0.9个百分点。
5.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普查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11年4月28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总人口
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其中:
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人口增长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家庭户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性别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各民族人口性别构成一览表 民族男性人口男性比重(%)女性人口女性比重(%)男女性别比(%)合计682,329,10451.19650,481,76548.81104.90汉族625,032,84851.20595,811,67248.80104.90壮族8,689,48851.348,236,89348.66105.49回族5,373,74150.765,212,34649.24103.10满族5,401,81252.004,986,14648.00108.34维吾尔族5,097,59450.624,971,75249.38102.53苗族4,870,32851.674,555,67948.33106.91彝族4,456,38251.144,258,01148.86104.66土家族4,307,26051.564,046,65248.44106.44藏族3,155,62550.233,126,56249.77100.93蒙古族2,999,52050.142,982,32049.86100.58侗族1,511,95952.501,368,01547.50110.52布依族1,455,72050.721,414,31449.28102.93瑶族1,458,84252.181,337,16147.82109.10白族978,99850.63954,51249.37102.57朝鲜族910,53549.73920,39450.2798.93哈尼族863,37051.98797,56248.02108.25黎族756,99251.74706,07248.26107.21哈萨克族747,36851.10715,22048.90104.49傣族625,17649.57636,13550.4398.28畲族383,21354.08325,43845.92117.75傈僳族355,37450.56347,46549.4.28东乡族317,49051.08304,01048.92104.43仡佬族289,36952.54261,37747.46110.71拉祜族247,66750.96238,29949.04103.93佤族216,43950.37213,27049.63101.49水族213,64451.87198,20348.13107.79纳西族162,63549.84163,66050.1699.37羌族156,53950.57153,03749.43102.29土族148,05551.13141,51048.87104.63仫佬族110,51651.10105,74148.90104.52锡伯族99,57152.2790,91047.73109.53柯尔克孜族94,64550.6992,06349.31102.80景颇族71,31848.2476,51051.7693.21达斡尔族64,86649.1467,12650.8696.63撒拉族66,28150.7564,32649.25103.04布朗族61,23051.1858,40948.82104.83毛南族52,83652.2148,35647.79109.26塔吉克族26,11251.1324,95748.87104.63普米族21,43350.0121,42849.99100.02阿昌族19,75149.9319,80450.0799.73怒族18,90750.3918,61649.61101.56鄂温克族14,66847.5116,20752.4990.50京族14,41651.1213,78348.88104.59基诺族11,74450.7511,39949.25103.03德昂族10,03948.8410,51751.1695.45保安族10,01649.9010,05850.1099.58俄罗斯族7,28447.328,10952.6889.83裕固族7,32550.957,05349.05103.86乌孜别克族5,67353.684,89646.32115.87门巴族5,26149.825,30050.1899.26鄂伦春族4,03346.584,62653.4287.18独龙族3,34948.333,58151.6793.52赫哲族2,65149.512,70350.4998.08高山族2,02950.611,98049.39102.47珞巴族1,80348.971,87951.0395.96塔塔尔族1,89953.401,65746.60114.60未识别民族334,90852.32305,19347.68109.74入籍外国人55738.4789161.5362.51年龄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3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
第六次人口普查各省市区“年龄构成”比较表 地区总人口总人口比重(%)总人口位次15岁以下人口数15岁以下比重(%)15岁以下比重位次15-64岁人口数15-64岁比重(%)15-64岁比重位次65岁以上人口数65岁以上比重(%)65岁以上比重位次中国大陆1,339,725100222,46016.61998,43374.53118,8328.87重庆28,8462.15204,89816.981420,61471.46263,33411.561四川80,4186.00413,64416.971657,96672.08238,80810.952江苏78,6605.87510,23013.012559,86276.10128,56810.893辽宁43,7463.27144,99711.422834,24078.2774,50910.314安徽59,5014.44810,69917.981142,74571.84246,05710.185上海23,0191.72241,9868.633018,70481.2532,33010.126山东95,7937.15215,07415.741971,28974.42159,4309.847湖南65,6844.90711,57417.621247,68672.60206,4249.788浙江54,4274.06107,18913.212439,67972.90187,5599.349广西46,0273.44119,99121.71431,78269.05304,2539.2410湖北57,2384.2797,96413.912344,07077.0085,2049.0911北京19,6121.46261,6878.603116,21682.6811,7098.7112贵州34,7462.59198,76525.22123,00566.21312,9778.5713陕西37,3272.79165,48914.712128,65476.7693,1848.5314天津12,9380.97271,2689.802910,56881.6821,1028.5215吉林27,4622.05213,29311.992621,86779.6352,3038.3916河南94,0247.02319,74621.00666,41970.64277,8598.3617黑龙江38,3122.86154,58011.962730,54379.7243,1888.3218河北71,8545.36612,09316.831853,84174.93145,9208.2419甘肃25,5751.91224,64418.161118,82673.61162,1068.2320福建36,8942.75175,70615.472028,27676.6,9127.8921海南8,6720.65281,73520.00106,26172.20216767.8022云南45,9663.43129,52820.73932,93271.64253,5067.6323江西44,5673.33139,75021.88331,43170.52293,3867.6024山西35,7122.67186,10617.101526,90175.33132,7057.5825内蒙24,7061.84233,48314.102219,35678.3461,8687.5626广东104,3037.79117,61816.891779,64676.36117,0396.7527宁夏6,3010.47291,35421.4854,54472.11224046.4128青海5,6270.42301,17720.9274,09572.78193556.3029新疆21,8131.63254,53120.77815,93273.04171,3506.1930西藏3,0020.223173224.3722,11870.54281535.0931民族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225932641人,占91.5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13792211人,占8.4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66537177人,增长5.74%;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7362627人,增长6.92%。 中文名称 标准罗马字母/代码/数字代码 标准数字代码 人口 汉族 Han/HA 01 1,220,844,520 壮族 Zhuang/ZH 08 16,926,381 满族 Man/MA 11 10,387,958 回族 Hui/HU 03 10,586,087 苗族 Miao/MH 06 9,426,007 维吾尔族 Uyghur/UG 05 10,069,346 土家族 Tujia/TJ 15 8,353,912 彝族 Yi/YI 07 8,714,393 蒙古族 Mongol/MG 02 5,981,840 藏族 Tibetan/ZA 04 6,282,187 布依族 Buyei/BY 09 2,870,034 侗族 Dong/DO 12 2,879,974 瑶族 Yao/YA 13 2,796,003 朝鲜族 Chosen/CS 10 1,830,929 白族 Bai/BA 14 1,933,510 哈尼族 Hani/HN 16 1,660,932 哈萨克族 Kazak/KZ 17 1,462,588 黎族 Li/LI 19 1,463,064 傣族 Dai/DA 18 1,261,311 畲族 She/SH 22 708,651 僳僳族 Lisu/LS 20 702,839 仡佬族 Gelao/GL 37 550,746 东乡族 Dongxiang/DX 26 621,500 高山族 Gaoshan/GS 23 4,009 拉祜族 Lahu/LH 24 485,966 水族 Sui/SU 25 411,847 佤族 Va/VA 21 429,709 纳西族 Naxi/NX 27 326,295 羌族 Qiang/QI 33 309,576 土族 Tu/TU 30 289,565 仫佬族 Mulao/ML 32 216,257 锡伯族 Xibe/XB 38 190,481 柯尔克孜族 Kirgiz/KG 29 186,708 达斡尔族 Daur/DU 31 131,992 景颇族 Jingpo/JP 28 147,828 毛南族 Maonan/MN 36 101,192 撒拉族 Salar/SL 35 130,607 布朗族 Blang/BL 34 119,639 塔吉克族 Tajik/TA 41 51,069 阿昌族 Achang/AC 39 39,555 普米族 Pumi/PM 40 42,861 鄂温克族 Ewenki/EW 45 30,875 怒族 Nu/NU 42 37,523 京族 Gin/GI 49 28,199 基诺族 Jino/JN 56 23,143 德昂族 Deang/DE 46 20,556 保安族 Bonan/BO 47 20,074 俄罗斯族 Russ/RS 44 15,393 裕固族 Yugur/YG 48 14,378 乌兹别克族 Uzbek/UZ 43 10,569 门巴族 Monba/MB 54 10,561 鄂伦春族 Oroqen/OR 52 8,659 独龙族 Derung/DR 51 6,930 赫哲族Hezhen/HZ535,354塔塔尔族 Tatar/TT 50 3,556 珞巴族Lhoba/LB553,682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963679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798597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19656445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5876400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611人上升为8930人。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54656573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0413094人,文盲率[8]由6.72%下降为4.08%,下降2.64个百分点。
各省市区“人口受教育程度”比较表 地区大学以上人口大学以上人口比重(%)每10万人大学以上人口数高中人口高中人口比重(%)高中以上人口比重(%)初中人口初中人口比重(%)初中以上人口比重(%)小学人口小学人口比重(%)小学以上人口比重(%)文盲人口文盲人口比重(%)文盲率(%)中国大陆119,6378.938,930187,98614.0322.96519,65638.7961.75358,76426.7888.5354,6574.084.89北京6,17831.5031,5014,16221.2252.726,15731.3984.121,9539.9694.073331.701.86上海5,05321.9521,9524,82620.9742.928,39336.4679.383,11613.5492.916312.743.00天津2,26217.4817,4802,67220.6538.134,93638.1576.282,20617.0593.332712.102.33辽宁5,23411.9611,9656,46914.7926.7519,82945.3372.089,36521.4193.498441.932.18江苏8,50710.8110,81512,69816.1426.9630,41838.6765.6319,01724.1889.802,9953.814.38新疆2,32010.6410,6352,1.5822.227,87436.1058.316,56030.0888.395162.362.98陕西3,94010.5610,5565,88815.7726.3314,98140.1466.468,74123.4289.881,3983.744.39内蒙2,52210.2110,2083,73715.1325.339,68939.2264.556,28025.4289.971,0054.074.74吉林2,7169.899,8904,63216.8726.7611,55342.0768.836,60724.0692.885271.922.18湖北5,4569.539,5339,50216.6026.1322,67639.6265.7513,09122.8788.622,6194.585.31浙江5,0789.339,3307,38113.5622.8919,96436.6859.5715,68528.8288.393,0615.626.48宁夏5779.159,15278512.4521.602,12133.6555.261,87929.8385.083926.227.92黑龙江3,4749.079,0675,74314.9924.0617,27245.0869.149,22524.0893.227882.062.34山西3,1148.728,7215,61915.7324.4516,11545.1369.587,80521.8591.437622.132.57山东8,3298.698,69413,32313.9122.6038,46840.1662.7623,91224.9687.724,7574.975.89重庆2,4938.648,6423,81113.2121.869,51432.9854.849,74733.7988.631,2394.305.17青海4858.628,61658710.4319.041,42825.3744.421,98435.2779.6857610.2312.94福建3,0858.368,3615,11913.8822.2413,97837.8960.1210,99529.8089.929002.442.89广东8,5678.218,21417,80717.0725.2944,76042.9168.2023,94422.9691.162,0421.962.36海南6747.777,7681,27214.6722.433,62041.7464.171,97222.7486.913544.085.11湖南4,9897.597,59510,12915.4223.0125,96339.5362.5417,59426.7989.331,7542.673.24甘肃1,9237.527,5203,24512.6920.217,98331.2151.428,31332.5083.922,2238.6910.62河北5,2437.307,2969,13212.7120.0031,90344.4064.4017,72024.6689.061,8772.613.14江西3,0526.856,8475,49312.3319.1716,84237.7956.9613,37330.0186.971,3943.134.00安徽3,9856.706,6976,41010.7717.4722,61938.0155.4916,62927.9583.434,9658.3410.17四川5,3686.686,6759,04511.2517.9228,05734.8952.8127,84734.6387.444,3775.446.56河南6,0166.406,39812,42313.2119.6139,92342.4662.0722,66824.1186.183,9914.255.37广西2,7515.985,9785,07911.0317.0117,84238.7655.7814,58131.6887.451,2492.713.47云南2,6565.785,7783,8508.3814.1512,63127.4841.6319,94443.3985.022,7706.037.60西藏1655.515,5071314.369.8738612.8522.721,09836.5959.31贵州1,8395.295,2922,5307.2812.5710,35129.7942.3613,68139.3781.743,0398.7411.69城乡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9]为665575306人,占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49546人,占50.3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07137093人,乡村人口减少133237289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
人口的流动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中,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为261386075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10]为39959423人,不包括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为221426652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增加116995327人,增长81.03%。
登记误差
普查登记结束后,全国统一随机抽取402个普查小区进行了事后质量抽样调查。抽查结果显示,人口漏登率为0.12%。
资料注释[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数据不包括居住在境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人口数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的2010年底的数据。
[5]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人口数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的2010年底的数据。
[6]台湾地区的人口数为台湾地区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2010年底的户籍登记人口数据。
[7]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8]文盲率是指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9]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我国境内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10]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11年4月29日
现将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分地区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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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境外”是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本表全国合计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人口数。
[4]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常住人口占全国合计常住人口(包括现役军人和难以确定常住地的人口)的比重。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接受普查登记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主要数据
人员总数
在这次普查中,居住在我国境内并接受普查登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234829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21201人、台湾地区居民170283人,外籍人员593832人,合计1020145人。
性别构成
上述人员中,男性605821人,女性414324人。
其中:境内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男性为141321人,女性为93508人。境内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男性为11708人,女性为9493人。境内的台湾地区居民,男性为116547人,女性为53736人。境内的外籍人员,男性为336245人,女性为257587人。
居住时间
上述人员中,居住时间三个月以下的103754人;居住时间三个月至半年的90078人;居住时间半年至一年的143210人;居住时间一年至两年的183001人;居住时间两年至五年的249668人;居住时间五年以上的250434人。
来大陆或来华目的
上述人员中,以商务为目的204962人;以就业为目的201955人;以学习为目的202482人;以定居为目的186648人;以探亲为目的100113人;其他目的的123985人。
地区分布
上述人员按居住地分,人数排在前十位的地区是:广东省316138人,上海市208602人,北京市107445人,江苏省64177人,福建省62564人,云南省47396人,浙江省36380人,山东省33098人,辽宁省23834人,广西壮族自治区23445人。居住在其他省(区、市)的97066人。
外籍人员国籍构成
按国籍分,在我国境内居住的外籍人员数量排在前十位的国家是:韩国120750人,美国71493人,日本66159人,缅甸39776人,越南36205人,加拿大19990人,法国15087人,印度15051人,德国14446人,澳大利亚13286人。在我国境内居住的其他国家人员181589人。
注释:上述人员指普查标准时点在我国境内居住三个月以上或能够确定将居住三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但不包括出差、旅游等在境内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境内”指的是我国海关关境以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
6.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是
截止2021年3月4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如下:
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共1339724852人。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为7097600人。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为552300人。台湾地区人口为23162123人。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6)第六次人口普查公报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数据不包括居住在境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人口数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的2010年底的数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人口数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的2010年底的数据。
台湾地区的人口数为台湾地区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2010年底的户籍登记人口数据。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文盲率是指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总人数是多少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将采取全员制普查,也就是说普查将涉及到每个家庭
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数据显示,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1.07%下降0.5个百分点。数据表明,我国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
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这次普查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比2000年上升2.93个百分点。
城镇人口比重大幅上升。这次人口普查显示,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57万人,占总人口的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5万人,占50.32%。同2000年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
流动人口大量增加。这次人口普查显示,同2000年相比增加11700万人,增长81.03%。
这次人口普查覆盖大陆31个省区市和现役军人。根据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将港、澳、台2010年底人口数据计入在内的全国人口总数为1,370,536,875人。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和个人,将做到调查员入户中调查。普查将涉及性别、年龄、婚姻、住房、就业和迁移等多个方面。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地提供基本国情国力数据,为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主要目的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的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组织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将查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内容和时间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8. 中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人数是多少
统计局:全国总人口为13.397亿 老龄化进程加快 新华社快讯:国家统计局28日发布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第1号公报,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 新华社快讯: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上升2.93个百分点,我国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 新华社快讯: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2000年以来,我国人口年均增长0.57%,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 新华社快讯: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男性人口占51.27%,女性人口占48.73%。 新华社快讯: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人口漏登率为0.12% 新华社快讯: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减少0.34人,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 新华社快讯: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57万人,占总人口49.68%,2000年来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 新华社快讯: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每十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由2000年的3611人上升为8930人。文盲率从2000年的6.72%下降为4.08%。 新华社快讯: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为26139万人,比2000年增长81.03%。 新华社快讯: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汉族人口占全国人口91.51%,比2000年下降0.08个百分点;少数民族占8.49%,上升0.08个百分点。
9. 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报告书
2011年4月发布第6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共1339724852人,与2000年第5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间1.07%的年平均增长率下降0.5个百分点.
从性别构成看,男性人口占51.27%,女性人口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由2000年的106.74下降为105.20(以女性人口为100.00)。
从年龄构成看,0-14岁人口占16.60%,比2000年下降6.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上升1.91个百分点。
从民族构成看,少数民族人口占8.49%,比2000年上升0.08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十年年均增长0.67%,高于汉族0.11个百分点。
从受教育情况看,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4.08%,比2000年下降2.64个百分点。每十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000年的3611人上升为8930人。
从城乡构成看,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57万人。同2000年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
从地区分布看,东部地区人口占31个省(区、市)常住人口的37.98%,中部地区占26.76%,西部地区占27.04%,东北地区占8.22%。常住人口排名前5的是广东省、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和江苏省。
从人口流动看,此次人口普查,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为26139万人,比2000年增加81.03%。
10. 最近国家统计局公布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以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我国部分省级行政单位的人口密度有
(1)稠密
(2)重庆;山东 (3)小于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