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的董事需不需要持有本公司股權為什麼不一定
公司董事有很對種,對於獨立董事來說,沒有公司股權是必須的,這樣可以避免個人利益與公司牽扯上,從而更加客觀公正。
2. 上市公司董事是否必須持股
上市公司持股人稱為股東,董事是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股東可以擔任董事,但董事不一定必須由股東擔任。所以上市公司董事可以不持股,另外,獨立董事則明確不能持股。
3. 公司高管或董事買賣自家股票需要申報嗎
有一定限制,如果買賣股票需要及時公告,賣了的話再想買需要6個月(反向操作需要6個時間)。
一般來說高管在任或者離任後6個月內如果要賣股票需要被原來的承諾和交易所規則限制。
《公司法》第142條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
《證券法》第47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4. 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在任職期間是否必須持有公司股票
經理不需要
大股東 前10 需要定額 和不可流通
5. 董事可否買賣本公司的股票
公司董事可以買賣本公司的股票,但有一定的限制,公司董事在買入本公司股票後六個月內又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的,所得收益歸公司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七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
6. 公司董事可否買賣本公司的股票
公司董事可以買賣本公司的股票,但是根據法律規定,公司董事在買入本公司股票後六個月內又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的,所得收益歸公司所有。
所以公司董事買賣本公司的股票有一定的限制。
相關法律可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七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
7. 董事長的股票能賣嗎不是董事長必須持有一定的股份嗎
按照國外的公司傳統,佔有大股的人管理公司,要想擁有這個公司的管理權就必須持有比別的人多的股份,如果個人的股份不佔絕對的優勢,就搞聯合成立董事會,推選董事長。我們國家的公司管理還處於政府化向市場化轉變,不成熟。但正在朝這個方向發展。
8. 股份公司董事長一定要持股嗎
需要。
董事長是由董事會推舉,加入董事會的前提就是要是公司股東,只有持有公司股份才能成為公司股東。
董事長是公司董事會的領導,公司的最高領導者。其職責具有組織、協調、代表的性質。董事長的權力在董事會職責范圍之內,不管理公司的具體業務,一般也不進行個人決策,只在董事會開會或董事會專門委員會開會時才享有與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權。CEO的權力都來源於他,只有他擁有召開董事會,罷免CEO等最高權力,他掌握行政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