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掛牌轉讓子公司股權是利好還是利空
股權轉讓對於現持有人來說是利好消息,對場外散戶是利空消息。股權登記後就要分紅、配股,多數公司配股、分紅後股票一般都會下跌,調整好長一段時間。
我國的非流通股市場過去的流通受到國家證券法等法律法規的限制,導致股權轉讓十分困難。按照規定,超過總股本5%的非流通股股權轉讓清算中心才給過戶,不足5%的原則上無法過戶(交易所公關之後的地下通道不計)。
除此之外,要想過戶只有走司法途徑,需要至少兩個月的時間和5%的費用。雖然也有一些私下的協議轉讓但不過戶的辦法,也有所謂二級半市場的存在,但總體上風險很高,信用存在問題。
這使得非流通股股東除了第一大股東之外,基本上處於極其弱勢的地位,無法流通,沒有發言權。這也增加了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對上市公司的控制。
可以說,除了控制上市公司的最大股東,其他非貿易的股東基本上都是在一個鎖著的位置,除了少數公司的分紅,也基本上是沒有回報,但上市公司大股東的鏤空和恐懼。
現明確非流通股股東轉讓的合理、合法、正確渠道。對於第一大股東來說,控制上市公司不再是件容易的事,因為其他非流通股股東可以隨時轉讓,而且還存在惡意收購控制的可能性。
(1)掛牌公司的子公司股票期權擴展閱讀
對於公司來說,股權的轉讓也分以下幾種情況,當然,公司轉讓股權,存在很多種可能,股票市場反應也不盡相同。
(1)公司擬進行股權轉讓,可以改善公司的財務結構,增加現有股東的每股股權,這可能是有利的。
(2)公司經營出現問題,主要股東減少資本,轉移投資風險,可能構成負面情況。
(3)上市公司轉讓子公司股權是壞的,還是好的,不能一概適用。這主要取決於移交給誰。
(4)如果定向轉移,引入大額資金,那就好。
(5)如果轉讓不直接給人,轉讓股權就是缺錢,缺錢,就算不好!然而,資金緊張的股權轉讓本身增加了上市公司的流動性,提高了公司的流動性,這也有利於良好的成分。
B. 急,關於公司股票期權
就像股票中的權證,如果說你你們那股票上市了,上市是10元一股,你可能只用2-3元就可換一股股票,當然這是一種比方,現在關鍵是公司以後能不能上市!
C. 如果加入新四板公司,股票,期權如何計算
股權激勵是個比較專業的話題,不是一句話兩句話可以講清楚的。 股權激勵的核心目的是留住核心員工,讓他們參與企業成長收益的分配; 一般股權激勵可以有虛擬股及實股,不過如果你們已經在OTC上市,那虛股就沒有什麼意義了,虛股雖然不是真正持有公司的股標但是可以參與企業年終股權分紅。 股權激勵通常是針對崗位設置權重,通過崗位目標考核進行兌現,如果是期權的話還需要專業的期權成本計提。 如果真想搞的話,搞得成功的話建議找一些咨詢公司進行咨詢後進行實施,應該涉及很多法律、財務問題建議找專業人員咨詢後操作,否則會給企業發展帶來很多想不到的問題。
D. 掛牌新三板,公司控股子公司必須認繳全部出資嗎
你是不是想問是不是子公司實繳全部出資?
不是一定需要的。
掛牌主體的實繳注冊資本比例有要求,但是子公司的出資是沒有要求的。
但一般情況下,為了顯示財務能力,會對掛牌主體控制下的公司進行實繳。
E. 上市公司子公司的收益如何計算
一、2014年證監會修訂新計算方法
1.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S1+Si×Mi÷M0– Sj×Mj÷M0-Sk
其中:P0為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或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S為發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權平均數;S0為期初股份總數;S1為報告期因公積金轉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數;Si為報告期因發行新股或債轉股等增加股份數;Sj為報告期因回購等減少股份數;Sk為報告期縮股數;M0報告期月份數;Mi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報告期期末的累計月數;Mj為減少股份次月起至報告期期末的累計月數。
2.稀釋每股收益
在發行可轉換債券、股份期權、認股權證等稀釋性潛在普通股情況下,稀釋每股收益可參照如下公式計算:
稀釋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認股權證、股份期權、可轉換債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其中,P1為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或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並考慮稀釋性潛在普通股對其影響,按《企業會計准則》及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公司在計算稀釋每股收益時,應考慮所有稀釋性潛在普通股對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或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和加權平均股數的影響,按照其稀釋程度從大到小的順序計入稀釋每股收益,直至稀釋每股收益達到最小值。
3.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
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P0/(E0+NP÷2+Ei×Mi÷M0– 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別對應於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NP為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E0為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期初凈資產;Ei為報告期發行新股或債轉股等新增的、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資產;Ej為報告期回購或現金分紅等減少的、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資產;M0為報告期月份數;Mi為新增凈資產次月起至報告期期末的累計月數;Mj為減少凈資產次月起至報告期期末的累計月數;Ek為因其他交易或事項引起的、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資產增減變動;Mk為發生其他凈資產增減變動次月起至報告期期末的累計月數。
二、2007年新會計准則頒布後計算方法
與2010年計算方法類似,但是刪除了全面攤銷凈資產收益率的計算及披露。
案例1:某公司資料如下
a上市前分紅
2007年3月3日,經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以及公司2006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2006年度擬向全體股東每10股分配現金紅利1元(含稅);
b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
經中國證監會證監發行字[2007]199號文核准,發行人於2007年8月6日採用網下詢價對象申購配售與網上定價發行及向原個人股東同比例定向配售方式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股票(A股)3,000萬股,發行價格為5.68元/股。發行完成後,公司股份總數變為8,000萬股。經深圳證券交易所深證上[2007]133號文同意,公司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股票於2007年8月17日起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募集資金凈額155500900元。
c發行人上市後股本變動情況
經2008年4月17日召開的公司2007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以2007年末總股本8,000萬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送紅股1.8股,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3.2股。該方案實施後,公司總股本由8,000萬股增至12,000萬股。
F. 關於公司股票期權的問題。。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是需要股東大會通過的
既然已經通過,說明股東是認可該計劃的,那麼激勵對象行權時獲得的利益也即股東同意給予的。不存在侵蝕原有股東權益一說。
希望採納
G. 子公司被母公司轉讓給其他公司後,員工購買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應當如何處
子公司被母公司轉讓給其他公司後,員工購買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不受影響。
H. 關於公司股票期權的問題。
不可以的~
期權獎勵只給本公司員工,期權協議上會註明,建議實際獲利之後再離職~
I.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可以上市嗎
可以。
子公司上市方式是分拆上市。分拆上市指一個母公司通過將其在子公司中所擁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給現有母公司的股東,從而在法律上和組織上將子公司的經營從母公司的經營中分離出去。
分拆上市後,原母公司的股東雖然在持股比例和絕對持股數量上沒有任何變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資企業的凈利潤分成,而且最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後,母公司將獲得超額的投資收益。
(9)掛牌公司的子公司股票期權擴展閱讀:
中國證監會2019年1月末出台的《關於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注冊制的實施意見》中,在「完善基礎制度」環節明確提及:達到一定規模的上市公司,可以依法分拆其業務獨立、符合條件的子公司在科創板上市。
當前A股上市公司群體,已有眾多公司將旗下子公司分拆到新三板掛牌的案例,將子公司分拆到境外上市的案例也已日趨常見,但將旗下子公司分拆到A股上市則少之又少,個別分拆、分立案例也是極端、特殊情形,或是避開監管紅線變通實施。
在當前發行體制下,一家公司通過IPO上市便達到了融資發展的目的,如果再將子公司分拆上市,則相當於多擁有了一個資本平台。此外,分拆子公司上市還可能涉及同業競爭、關聯交易及獨立性等問題。
在專業人士看來,科創板允許分拆上市有著諸多積極意義。科創板旨在補齊資本市場服務於科技創新的短板,允許分拆子公司於科創板上市,有利於調動上市公司創新投入的積極性。
發揮上市公司在資金、人員、研究能力和市場能力等方面的優勢,孵化和培育出更多的創新企業,充分發揮上市公司科技孵化器的功能。
J. 股本權證與股票期權的區別
所謂期權(Options)是一種選擇權,是一種能在未來某特定時間以特定價格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某種特定資產的權利。
期權具有以下特點:
第一,買方要想獲得權利必須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量的費用;
第二,期權買方取得的權利是在未來的,即在未來某一段時間內,或在未來某一特定日期;
第三,期權買方在未來的買賣標的物是特定的;
第四,期權買方在未來買賣標的物的價格是事先規定好的;
第五,期權買方可以買進標的物.也可以賣出標的物;
第六,期權買方取得的是買賣的權利,而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買方有執行的權利,也有不執行的權利,完全可以靈活選擇;
第七,買方擁有權利並為此支付權利金卻掌握巨大的獲利潛力。
股本權證通常由上市公司自行發行,也可通過券商、投行等金融機構發行,標的資產通常為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股票。股本權證通常給予權證持有人在約定時間以約定價格購買上市公司股票的權利,目前絕大多數股本權證都是歐式認購權證。在約定時間到達時,若當前股票的市面價格高於權證的行使價格,則權證持有人會要求從發行人處購買股票,而發行人則通過增發的形式滿足權證持有人的需求。
(1) 股本權證有助於將老股東的認股權證券化。
(2)股本權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補償老股東的損失。
(3)股本權證在再融資過程中實際上提供了市場化的價格修正機制。
(4)股本權證還提供有效的事後約束機制。
在認股權證與股票期權之間並不存在本質性的區別。
例如股本權證有稀釋效應,公司為激勵管理層而發放的股票期權也可以有稀釋效應。股票認股權證本質上就是一種股票期權。不過,從全球現有的認股權證和股票期權在交易所交易中所採取的具體形式看,它們之間大致在如下五個方面存在區別:
(1)有效期。
認股權證的有效期(即發行日至到期日之間的期間長度)通常比股票期權的有效期長:認股權證的有效期一般在一年以上,而股票期權的有效期一般在一年以內。股票期權的有效期偏短,並不是因為不能設計成長有效期,而是交易者自然選擇的結果。就像期貨合約一樣,期貨合約的交易量一般聚集在近月合約上,遠月合約的交易量一般很少,不如不掛。
(2)標准化。
認股權證通常是非標准化的,在發行量、執行價、發行日和有效期等方面,發行人通常可以自行設定,而交易所交易的股票期權絕大多數是高度標准化的合約。當然,當前隨著IT技術的發展,櫃台市場與交易所場內市場出現融合的趨勢,櫃台市場上的非標准化的股票期權也開始進入交易所場內市場。
(3)賣空。
認股權證的交易通常不允許賣空,即使允許賣空,賣空也必須建立在先借入權證實物的基礎上。如果沒有新發行和到期,則流通中的權證的數量是固定的。而股票期權在交易中,投資者可以自由地賣空,並且可以自由選擇開平倉,股票期權的凈持倉數量隨著投資者的開平倉行為不斷變化。
(4)第三方結算。
在認股權證的結算是在發行人和持有人之間進行,而股票期權的結算,是由獨立於買賣雙方的專業結算機構進行結算。因此,交易股票期權的信用風險要低於交易認股權證的信用風險。
(5)做市商。
認股權證的做市義務通常有發行人自動承擔,即使是沒有得到交易所的正式指定,發行人也通常需要主動為其所發行的認股權證的交易提供流動性。而股票期權的做市商必須是經由交易所正式授權。
上面已經看到,全球股票期權的交易量遠遠大於衍生權證的交易量。現在通過這種比較,容易理解為什麼會是這樣。顯然,在可交易性、信用風險等方面,股票期權要優於認股權證。大致上可以這么來說,交易所交易的股票期權就好比是現在的工業化大生產下的高度標准化、正規化的產品,而認股權證則像是手工作坊階段量身定製的產品。雖然,對個別人來講,量身定製的產品要好於標准化的產品,但是從適用面上就顯得窄。但是另外一方面,高度標准化的產品也不能完全取代量身定製的產品。
目前在全球,同一種股票既認股權證又有股票期權是一種常見的現象。例如,在香港,中國移動(香港)有限公司的股票既有相應的股票期權在交易,同時也有數量多達61種之多的衍生權證在交易。正因為在認股權證與股票期權之間並不存在本質性的區別,所以Galai and Schneller(1978)證明,給定相同的條件,標的股票相同的認股權證的價格與股票期權的價格應該相等。不過,Veld and Verboven(1995)研究了在荷蘭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ASE)交易的有效期長達1年以上股票買權(即看漲期權)與條件相似的股票衍生權證之間的價格關系。出於可比性的考慮,他們對價格水平的衡量是採用隱含波動率指標。結果他們發現在整個有效期間,衍生權證的價格顯著高於相應的股票期權的價格。為了解釋這一現象,他們對市場進行了調查,發現在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衍生權證的交易者中散戶居多,市場進入的門檻比股票期權的低,並且交易費用也比股票期權的交易費用低。總之,Veld and Verboven(1995)的研究表明,導致認股權證和股票期權之間價格差異的原因是市場的微觀結構因素,而並不是因為它們之間存有本質性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