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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票質押處置方案

發布時間: 2021-12-19 14:16:42

『壹』 股權質押國家採取的措施

部分券商昨日收到了有關部門下發的《關於支持證券機構積極參與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質押風險、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中為鼓勵券商參與化解股票質押風險提出多項舉措,其中包括對解決股票質押風險規模達到一定數量的券商給予分類評價加分。業內人士認為,相關措施有望調動證券公司的積極性,助力上市公司化解流動性風險。
通知提出,支持券商以自有資金或多渠道募集社會資金成立資管計劃,並鼓勵證券公司利用專業優勢,運用成熟的信用衍生品或信用增進工具,以及有效的風險對沖手段,幫助民營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
通知中提到的舉措包括:因股票質押違約處置導致持有一種權益類證券市值超過5%,或一種非權益類證券規模超過20%的,不認定違反風控指標監管標准;證券公司參與認購專項用於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質押風險,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各類資產管理計劃的,減半計算市場風險資本准備;符合規范整改要求的證券公司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子公司參與化解風險,可設專門的二級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子公司;2019年證券公司分類評價對相關解決股票質押風險規模達到一定數量的給予相應加分。

『貳』 公司股權質押有何風險,謝謝大家的回答

股權質押也是一種融資方式,是以其股權為質押物而成立的質押關系。股權質押是屬於權利質押的一種,而且股權質押是會有一定的風險的。那麼股權質押有什麼風險呢?下面的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股權價值波動下的市場風險
股權設質如同股權轉讓,質權人接受股權設質就意味著從出質人手裡接過了股權的市場風險。而股權價格波動的頻率和幅度都遠遠大於傳統用於擔保的實物資產。無論是股權被質押企業的經營風險,還是其他的外部因素,其最終結果都轉嫁在股權的價格上。當企業面臨經營困難出現資不抵債時,股權價格下跌,轉讓股權所得價款極有可能不足以清償債務。雖然法律規定質物變價後的價款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不足部分仍由債務人繼續清償。但是,由於中小企業的現實狀況,貸款人繼續追討的成本和收益往往不成正比。
2、出質人信用缺失下的道德風險
所謂股權質押的道德風險,是指股權質押可能導致公司股東「二次圈錢」,甚至出現掏空公司的現象。由於股權的價值依賴於公司的價值,股權價值的保值需要質權人對公司進行持續評估,而未上市公司治理機制相對不完善,信息披露不透明,同時作為第三方股權公司不是合同主體,質權人難以對其生產經營、資產處置和財務狀況進行持續跟蹤了解和控制,容易導致企業通過關聯交易,掏空股權公司資產,懸空銀行債權。
3、法律制度不完善導致的法律風險
現行的股權質押制度因存在諸多缺陷而給質權人帶來如下風險:一是優先受償權的特殊性隱含的風險。股權質押制度規定的優先受償權與一般擔保物權的優先受償權不同,具有特殊性。當出質公司破產時,股權質權人對出質股權不享有對擔保物的別除權,因為公司破產時其股權的價值接近於零,股權中所包含的利潤分配請求權和公司事務的參與權已無價值,實現質權幾無可能。二是涉外股權瑕疵設質的風險。
我國《外商投資企業法》規定,允許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者在企業成立後按照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或核準的期限繳付出資,實行的是注冊資本授權制,即股權的取得並不是以已經實際繳付的出資為前提,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東可能以其未繳付出資部分的股權設定質權,給質權人帶來風險。
4、股權交易市場不完善下的處置風險
在股權質押融資中,如果企業無法正常歸還融資款項,處置出質股權的所得將成為債權人不受損失的保障。目前,雖然各地區設置的產權交易所可以進行非上市公司的股權轉讓,但其受制於《關於清理整頓場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的通知》中對於非上市公司的股權交易「不得拆細、不得連續、不得標准化」的相關規定,一直無法形成統一的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市場。由於產權交易市場的不完善,絕大部分非上市公司股權定價機制難以形成,股權難以自由轉讓,質權人和出質人難以對股權價值進行合理的評估。價值評估過低,會導致出質人無法獲得更多的融資;價值評估過高,出質人質權將難以得到有效保障,這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中小企業股權質押融資的規模。
股權價格波動的頻率和幅度都是遠遠大於傳統用於擔保的實物資產的。無論是股權被質押企業的經營風險,還是其他的外部因素,其最終結果都轉嫁在股權的價格上面。還有其他相關問題想要了解,歡迎咨詢的免費法律咨詢。

『叄』 樂視股權質押有什麼風險

1、股權價值波動下的市場風險

股權設質如同股權轉讓,質權人接受股權設質就意味著從出質人手裡接過了股權的市場風險。而股權價格波動的頻率和幅度都遠遠大於傳統用於擔保的實物資產。無論是股權被質押企業的經營風險,還是其他的外部因素,其最終結果都轉嫁在股權的價格上。當企業面臨經營困難出現資不抵債時,股權價格下跌,轉讓股權所得價款極有可能不足以清償債務。雖然法律規定質物變價後的價款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不足部分仍由債務人繼續清償。但是,由於中小企業的現實狀況,貸款人繼續追討的成本和收益往往不成正比。

股權價格波動的頻率和幅度都是遠遠大於傳統用於擔保的實物資產的。無論是股權被質押企業的經營風險,還是其他的外部因素,其最終結果都轉嫁在股權的價格上面。

『肆』 股東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質押凍結後還有表決權么

表決權不變。股權質押只是限制了股權的處分,如轉讓或贈與,並不影響股權本身所代表的股東權利,如投票權、分紅權等。

股東所持股份被質押或凍結,不會影響這部分股份的表決權,但會限制股東自由處置這部分股份的權力。換句話說,這些股東可以表決同意有關方案的決議,但決議是否具有效力、能否執行下去,卻由於質押或凍結情形的存在而有很大不確定性。他們指出,按照法律規定,只有在質押或凍結的原因解除以後,股東才可以自由行使對這部分股份的處置權。否則,就必須事先徵得質押權人或凍結申請人的同意。

『伍』 信託項目的風控措施主要有抵押質押擔保結構化設計還有什麼

1、收益率
收益率是信託產品的基本要素,信託產品的收益率是指信託合同中約定的該信託產品受益人可能獲得的預期收益率。由於信託產品不能承諾保底收益,因此信託公司通常以預期收益率的形式向投資者展示產品收益水平。以融資類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為例,一般情況下投資人的預期收益加上受託人信託報酬、銀行保管費、財務顧問費等信託費用後的總和即為融資方承擔的總融資成本。
信託產品預期收益率主要受市場資金面、政府監管力度及產品本身情況影響,具體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市場資金面松緊。投資者可以根據同期銀行間拆借利率和國債利率水平來判斷資金面松緊。一般來說,信託產品預期收益率與市場變動是同步的,如果市場資金面寬松,企業融資渠道多樣化,融資利率就會下降,信託產品預期收益率也會下降;如果市場資金面緊張,企業融資渠道變窄,融資成本則會上升,信託產品預期收益率也會上升。
(2)產品自身特徵,包括信託期限、投資領域、資金運用方式、項目綜合風險等。關於信託期限,一般來說項目期限越長,則產品的預期收益率越高,按照風險與收益相匹配的原理,可以理解為投資者投資期限越長,承受的流動性風險就越大,相應要求的收益率也就越高。關於投資領域,通常情況下投資於房地產、礦產等高利潤行業的信託項目收益較高,而基礎設施信託項目、證券投資類、陽光私募類信託項目收益率相對較低。資金運用方式上,同一項目如果採用股權或權益投資的信託方式,則會給出較高的預期收益率水平。對於項目綜合風險,一般需要結合融資方實力、風控措施等因素進行綜合評判,項目的綜合風險越高則信託預期收益率也會相應越高。
2、產品期限
產品期限是信託產品另一個基本要素,信託產品的期限是指信託合同規定的信託成立日至信託終止日之間的時間長度,一般在信託合同中體現為一個固定的期限。有的期限是以「M年+N年」的形式出現,通常是指在信託存續期限達到M年時,如果滿足信託合同約定的延期條件(比如信託財產未完全變現),信託則可延期N年。信託產品期限與投資期限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一般情況下投資者的投資期限即為信託產品的信託期限,但是對於設置開放期且開放期內可以申購贖回的信託產品,投資期限則可能會短於信託期限。比如一個信託項目信託期限是3年,在信託計劃每滿1年開放,則投資該信託計劃的投資者的投資期限可能為1年、2年、3年。
信託經理在設計信託產品期限時通常會綜合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1)資金需求方的需要。目前市場上大部分信託項目為類固定收益類產品,通常為項目導向型,不同類型的項目資金周轉時間不同,因此對融資期限的需求也就不同。一般來說,PE類項目及基礎設施類項目的期限較長,房地產開發項目次之。另外,資金需求方的資金調度能力和再融資渠道也會影響產品期限的設計。
(2)監管要求。如2007年頒布的《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規定,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期限不少於一年。
(3)投資者偏好。由於時間越長,未來的不確定性越大,投資者一般偏好中短期的投資項目,因此信託期限大多數在2年半之內。當然,不同地區的投資者風險偏好不同,如一些中小城市的部分投資者可以承受期限較長的信託產品。由於不同投資者對期限的偏好不同,所以信託產品的期限設計會影響到投資者的數量、多樣性和市場集中度,進而影響到產品流動性。因此信託經理在設計信託產品期限時也會重點考慮投資者偏好。目前市場上的信託產品期限一般在1-3年,比較適合希望通過中期投資獲得穩定收益的理財客戶。
信託期限作為信託產品投資的重要考慮要素,與其他要素之間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是相互關聯、互為條件的。從投資者角度考慮,選擇一個理財產品是在綜合考慮其流動性、收益性和安全性後作出的選擇。由於目前市場上沒有活躍的信託受益權轉讓市場,因此影響信託產品流動性的主要因素即為信託期限。在沒有設置開放期的信託產品中,信託期限越長流動性越差,但投資者的預期收益率一般會相對較高。而信託產品的安全性是與流動性成反比的,信託期限越長,其未來面臨的不確定性越大,信託產品面臨的風險也會越大,安全性就會相對降低。當然除此之外,信託產品的安全性還需綜合考慮產品類型、風控措施等方面。
交易結構要素更多地體現在信託經理進行產品設計的前期思路中,而風險控制措施要素則貫穿於信託產品設計和運行的始終。
3、交易結構
交易結構是對信託期限、收益率、資金運用方式、投資領域、風控措施等各個信託產品要素的架構和組合。我們可以形象的把交易結構理解成是把信託產品的「人、物、事」連接起來的機制。「人」即為信託當事人,包括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等;「物」即為信託財產,其在不同階段有不同的表現形式,同時由於資金運用方式不同也有所區別;「事」即為委託人將其合法擁有的財產(如資金或財產權等)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照委託人的意願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和運用,並實現受益人信託利益的一系列行為。
不同類型的信託產品交易結構有所不同,籠統的說,資金信託的交易結構通常是指信託資金在進行投融資操作時的進入和退出方式以及相關的保障措施。例如,股權質押信託交易結構是受託人將投資人(即委託人)交付的資金用於給融資方發放貸款,或者受讓其持有的標的股權對應的股權收益權,融資方於信託期限內或信託期限屆滿之時償還信託本息,或者回購信託公司受讓的股權收益權。同時,融資方或第三方以其持有的金融股權質押給信託公司,為其到期還款義務提供質押擔保。又如,結構化證券投資信託的交易結構為委託人(分為優先順序委託人和次級委託人)將其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給信託公司,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將其投資於證券市場,由投資顧問進行投資管理,並通過預警、止損線的設置進行風險控制。結構化證券信託的受益人預期收益有差別,一般優先順序受益人獲得固定預期收益,次級受益人為優先順序受益人的本金及收益提供補償並分享超額收益。
財產權信託或者應收賬款流動化模式多用於基礎設施信託產品的設計,其交易結構為政府平台公司將承建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產生的對地方政府的應收賬款信託給信託公司,成立財產權信託,同時信託公司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由合格投資者認購財產信託的信託受益權(交納認購資金的合格投資者成為信託的認購人和受益人),信託公司將所募集資金直接支付給平台公司。信託計劃存續期內,由地方政府向信託公司支付應收賬款,以實現項目的信託受益權。
通過一定要素的組合和架構,信託產品的基本結構就成型了。而要完成整個產品的設計和交易過程,在流程方面還需經過多個環節,包括前期項目論證、方案設計、信託文件擬制、審批、報備、相關合同簽訂、產品營銷推介與資金募集、資金運用、項目跟蹤管理、收益分配、到期清算等各個階段。
4、風險控制措施
風險控制措施是信託產品設計中的核心,信託項目風險控制貫穿項目審查、產品設計、到期兌付等從項目篩選到項目終止的各個階段,如項目審查階段通過遴選交易對手、盡職調查、中台獨立審查進行風險控制;產品設計中通過抵押質押擔保等手段及交易結構設計進行風險控制;信託到期後通過資管公司接盤、股東協調等措施應對可能的風險。
本節將要介紹的風險控制,是針對信託產品設計階段通過抵押擔保、結構化設計等手段來防範信託產品風險的措施。信託產品的主要風險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等。信用風險是指交易對手未能履行約定的義務而造成經濟損失的風險,如在貸款信託借款人不能履行還本付息義務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市場風險是指未來市場價格(利率、股票價格、商品價格等)的波動可能導致信託財產損失的風險,如在證券投資信託產品中表現為由於投資標的股票價格的波動可能導致信託財產價值波動的風險。流動性風險,是指信託產品到期時信託財產不能夠及時或者按照合理的價格進行變現的風險。操作風險,是指由於不完善或違規的內部操作過程、人員、系統或外部事件而導致的直接或間接損失的風險。
關於信用風險,主要採取擔保的方式加以控制。根據《擔保法》,法定擔保形式有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五種。信託產品通常採用保證、抵押、質押這幾種擔保方式。主要包括:
(1)保證擔保,通常為融資企業實際控制人或其他關聯方為其做保證擔保,或者是法定代表人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對於政信合作項目,近年來有地方政府向信託公司出具承諾函或者由同級人大出具將還款事宜列入財政預算的文件,以向信託公司提供「擔保」,但由於政府機關不屬於合格的擔保主體,這種擔保不具有法律效力。
(2)抵押、質押。常見的有房地產抵押、土地抵押、動產抵質押、股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等,通常打折比率較低,一般為評估價值的3到5折。房產和土地抵押是常見的不動產抵押,足額的不動產抵押是很多項目得以操作的核心保障措施。另外,動產和權利質押在信託產品的設計中也常有涉及,但動產質押最大的缺陷在於其可移動性和難以控制,部分抵押物變現能力較差且折舊較快;擔保法中規定的權利質押,在信託公司近幾年的實際操作中幾乎都有涉及,上市公司股票變現能力較強常成為質押標的,另外未上市公司股權、應收賬款、各種收費權也成為質押物。
關於市場風險,如在信託產品中,證券投資類信託產品通常面臨較大的市場風險,此類產品在風險控制措施上,主要採取結構化設計、預警點及止損點設置、分散投資等方式來控制風險。具體包括:
(1)結構化設置,結構化證券信託的受益人通常有兩種不同的受益主體,即優先順序受益人和次級受益人,優先順序受益人認購優先順序信託單位,獲取固定的預期收益率,有些獲取少部分浮動收益率,優先順序受益人一般為普通投資者;而次級受益人認購次級信託單位,獲取剩餘超額浮動收益,一般由私募機構等投資顧問充當,其按一定比例認購的信託資金作為保底資金,如果發生虧損,這部分資金將首先承擔虧損。
(2)預警、止損,一般來說預警線是在全覆蓋基礎上上浮一定比例,以給次級受益人追加保證金的時間,止損線一般覆蓋優先受益人的全部信託利益及應付未付信託費用。受託人對信託財產凈值進行實時監測,在觸及預警、止損點時分別進行補充保證金提醒或平倉操作。
(3)分散投資,證券信託一般通過投資比例、范圍的限制及逐日盯市制度來實現分散投資,以規避由於個別證券價格下跌導致的非系統風險。
關於流動性風險,通常採取到期控制或封閉運作方式控制現金流。如藝術品信託由於其到期處置時間較長,因此一般在信託計劃到期前6個月或3個月就要求投資顧問在市場上進行銷售,並且不得再買入新的藝術品。而一些權益投資類項目通常通過賬戶管理(或監管賬戶)進行現金迴流控制。
關於操作風險的控制,信託公司通過嚴格制定業務流程、加強復核等方式來降低操作風險。不同類型的信託產品風險控制措施有所不同,但基本可以分為如下兩類,增信措施和流程式控制制措施。增信措施是指能夠增加現金流的措施,包括外部信用增級措施和內部信用增級措施,外部信用增級措施主要包括抵押、質押、擔保等措施,內部信用增級主要通過對信託受益權的分層設計來實現。流程式控制制措施一般是為保證信託公司與交易對手約定的操作事項能夠順利執行而採取的措施,如強制執行公證、賬戶監管等措施。
5、流動性
前面兩期介紹了信託產品收益率、期限、風控措施和交易結構四個基本要素,這幾個要素可以認為是信託產品分析框架中的靜態指標,下面探討在產品誕生以後,受益人(投資者)如何將所持信託受益權變現,即所謂信託產品的流動性問題。
信託產品的流動性,可以理解為投資者將持有的信託受益權轉換為現金資產的難易程度,可以用變現時的最大損失來衡量,變現時的損失越大,變現就越困難,則其流動性就越弱。從信託產品成立到終止的各個階段,理論上信託受益權可以通過轉讓、贖回、終止分配或者質押貸款的方式轉換為現金資產,從而滿足投資者的流動性需求。
門檻高、收益高、風險較高、投資時間相對較長等特點是眾多投資者對信託產品的印象。信託資金門檻大多在100萬或300萬,投資時長多在1年以上。數據顯示,近三年發行的各類信託產品中,期限為1年以上(含1年)的信託產品佔比達90%以上,2年以上佔比接近一半。這意味著投資者認購大多數信託產品後,需要持有1年以上的時間才能收回本金及獲得收益。通常而言,除證券類等少量信託產品可以中途贖回外,大部分信託產品流動性比其他金融產品差。無法快速盤活資產從而提高流動性一直是信託產品的一個「短板」,信託行業就此提出了眾多解決方案,大致可以歸結為信託產品結構設計和市場構建兩個層面。
信託產品結構設計層面,可以在信託存續期間設置開放期,從而縮短投資者的投資期限,滿足其流動性需求。如平安信託推出的平安財富·日聚金跨市場貨幣基金1號系列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該產品有1個月、3個月、6個月、9個月及12個月5個投資期限,產品投資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基金、債券基金、銀行間債券以及低風險的固定收益類產品,產品風險較低、收益高於同期限銀行定期存款利率、流動性強、並且無固定管理費,適合有短期資金配置需求的機構及個人投資者。這一類信託產品又被稱為資金池信託產品,通過「期限錯配、循環發行、匯集運作」,一方面實現了投資者的流動性需求,一方面又能保證信託財產的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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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上市前企業內部規范化治理方案怎麼做

市公司治理水平、打造優質上市公司集群、解決上市公司突出問題、強化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工作合力、完善保障激勵措施等五方面出台十六項措施。
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意見》首先就提出要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並具體分為規范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以及提升信息披露質量兩方面。規范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上,要求完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制度規則,規范民營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等「關鍵少數」執業行為。開展公司治理專項行動,支持各類上市公司建立健全長效激勵機制,吸引和留住人才,充分調動上市公司員工積極性。
提升信息披露質量上,上市公司、股東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要做到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公平披露投資者作出價值判斷和投資決策所必需的信息,並做到信息簡明清晰、通俗易懂。
打造優質上市公司集群
《意見》顯示,重慶要大力培育上市後備資源,支持優質企業上市,支持市場化並購重組,推動上市公司引領產業升級。
在支持優質企業上市方面,加強對擬上市企業的培育和輔導,提升擬上市企業規范化水平。鼓勵和支持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企業上市。鼓勵中央企業在渝法人實體首發上市、重組上市、拆分上市。支持承接國家和全市重要戰略任務的兩江新區、重慶高新區等開發區內的科技型、創新型企業在科創板、創業板上市,鼓勵優質紅籌企業回歸A股。
在支持市場化並購重組方面,我市鼓勵上市公司圍繞主業及產業鏈上下游實施並購重組,盤活存量、提質增效、轉型發展。支持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外省市、境外優質資產,探索引入符合條件的境內外機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進行戰略投資,提升我市上市公司綜合競爭力。
解決上市公司突出問題
《意見》明確,要依法做好退市處置工作,化解股票質押和債券違約風險。同時嚴肅處置資金佔用、違規擔保問題,加強應對重大突發事件的政策支持力度。
《意見》指出,重慶市將嚴厲打擊通過財務造假、利益輸送、操縱市場等方式惡意規避退市行為,將缺乏持續經營能力、嚴重違法違規擾亂市場秩序的公司及時清出市場,加大對違法違規主體的責任追究力度。支持上市公司通過主動退市、企業合並、重組上市、破產重整等多元化渠道依法退出、出清。
若發生自然災害、公共衛生等重大突發事件,對上市公司正常生產經營造成嚴重影響的,《意見》明確有關單位

『柒』 目前股權質押風險到底有多嚴重

股權質押的風險包括:
1、股權價值波動下的市場風險
股權設質如同股權轉讓,質權人接受股權設質就意味著從出質人手裡接過了股權的市場風險。而股權價格波動的頻率和幅度都遠遠大於傳統用於擔保的實物資產。無論是股權被質押企業的經營風險,還是其他的外部因素,其最終結果都轉嫁在股權的價格上。當企業面臨經營困難出現資不抵債時,股權價格下跌,轉讓股權所得價款極有可能不足以清償債務。雖然法律規定質物變價後的價款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不足部分仍由債務人繼續清償。但是,由於中小企業的現實狀況,貸款人繼續追討的成本和收益往往不成正比。
2、出質人信用缺失下的道德風險
所謂股權質押的道德風險,是指股權質押可能導致公司股東「二次圈錢」,甚至出現掏空公司的現象。由於股權的價值依賴於公司的價值,股權價值的保值需要質權人對公司進行持續評估,而未上市公司治理機制相對不完善,信息披露不透明,同時作為第三方股權公司不是合同主體,質權人難以對其生產經營、資產處置和財務狀況進行持續跟蹤了解和控制,容易導致企業通過關聯交易,掏空股權公司資產,懸空銀行債權。
3、法律制度不完善導致的法律風險
現行的股權質押制度因存在諸多缺陷而給質權人帶來如下風險:一是優先受償權的特殊性隱含的風險。股權質押制度規定的優先受償權與一般擔保物權的優先受償權不同,具有特殊性。當出質公司破產時,股權質權人對出質股權不享有對擔保物的別除權,因為公司破產時其股權的價值接近於零,股權中所包含的利潤分配請求權和公司事務的參與權已無價值,實現質權幾無可能。二是涉外股權瑕疵設質的風險。我國《外商投資企業法》規定,允許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者在企業成立後按照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或核準的期限繳付出資,實行的是注冊資本授權制,即股權的取得並不是以已經實際繳付的出資為前提,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東可能以其未繳付出資部分的股權設定質權,給質權人帶來風險。
4、股權交易市場不完善下的處置風險
在股權質押融資中,如果企業無法正常歸還融資款項,處置出質股權的所得將成為債權人不受損失的保障。目前,雖然各地區設置的產權交易所可以進行非上市公司的股權轉讓,但其受制於《關於清理整頓場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的通知》(國辦發[1998]10號文)中對於非上市公司的股權交易「不得拆細、不得連續、不得標准化」的相關規定,一直無法形成統一的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市場。由於產權交易市場的不完善,絕大部分非上市公

『捌』 證券公司的業務有哪些

你好,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包括:
【1】經紀業務。就是代理買賣滬深股市的證券業務。投資者必須在證券公司開戶,利用證券公司提供的交易通道交易席位,才能與交易所進行證券交易。證券公司收取服務傭金的業務。
【2】自營業務。利用證券公司的人才優勢,信息優勢和市場經驗等等進行的自有資金投資經營的業務。
【3】資產管理業務。簡稱資管業務。憑借證券公司在投資方面眾多優勢,為客戶提供投資服務,即幫客戶理財,從中賺理財服務費,虧盈客戶自負。其代表就是證券公司提供的各種各樣的理財產品。
【4】融資融券業務。借錢給客戶買證券或者是借證券給客戶賣,從中收服務費。
【5】IB業務。即代理期貨業務。
【6】發行與承銷業務。股份公司股票要上市必須要證券公司的輔導和推薦才能上市,這其中涉及非常專業的金融服務項目。也只能靠證券公司的服務。上市之後幫助股份公司在一二級市場承銷。
【7】股權抵押。可以進行一定規模的股權質押貸款。

『玖』 新三板定增流程是怎麼樣的

你好,
新三板定向增發,又稱新三板定向發行,簡單地說,是申請掛牌公司、或已掛牌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掛牌公司可在掛牌後進行定向發行股票融資,可申請一次核准,分期發行。發行股票後股東累計不超過200人的,或者在一年內發行股票累計融資額低於公司凈資產的20%的,豁免向中國證監會申請核准,在每次發行後5個工作日內將發行情況報中國證監會備案。由於新三板定增屬於非公開發行,企業一般要在找到投資者後方可進行公告,因此投資信息相對封閉。
定增流程解析
(一)發行目的;
(二)發行對象范圍及現有股東的優先認購安排;
(三)發行價格及定價方法;
(四)發行股份數量;
(五)公司除息除權、分紅派息及轉增股本情況;
(六)本次股票發行限售安排及自願鎖定承諾;
(七)募集資金用途;
(八)本次股票發行前滾存未分配利潤的處置方案;
(九)本次股票發行前擬提交股東大會批准和授權的相關事項。
2、召開股東大會,公告會議決議內容與董事會會議基本一致。
3、發行期開始,公告股票發行認購程序
(一)普通投資者認購及配售原則;
(二)外部投資者認購程序;
(三)認購的時間和資金到賬要求。
4、股票發行完成後,公告股票發行情況報告
(一)本次發行股票的數量;
(二)發行價格及定價依據;
(三)現有股東優先認購安排;
(四)發行對象情況。
5、定增並掛牌並發布公開轉讓的公告
主要內容:本公司此次發行股票完成股份登記工作,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並公開轉讓。
定向增發對股價影響有哪些?
一:上市公司選擇的增發方式是公開增發還是非公開增發(又叫定向增發),如果是公開增發,那麼對二級市場的股價是有壓力的,對資金的壓力就更大,如果在市場不好時增發,就絕對是利空。如果是定向增發,那麼對二級市場的股價影響就小一些,而且如果參與增發的機構很有實力,表明市場對其相當認可,可以看做利多。
二:增發價格,如果是公開增發,價格如果折讓較多,就會引起市場追逐,對二級市場的股價反而有提升作用。如果價格折讓較少,可能會被市場拋棄。如果是定向增發,折讓就不能太高,否則就會打壓二級市場的股價。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