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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是股東參與公司事務的

發布時間: 2022-01-09 09:09:34

1. 股東和股民的關系

誤導!誤導!

我一直都認為:想了解正真的歷史,一定要看歷史書籍,而不能把電視劇或電影的內容當作歷史。其原因就是每個導演都或有自己的見解或利益關系。同理,對專業知識也應該從書籍或專業人士中獲得。

第一個問題,你的理解是對的:股民就是股東,權利義務都是一樣的。只是,股民是一個市場化得名稱,股東是一個法律名稱。至於不斷交易是否影響行使股東權利,這涉及「股權登記日」,即在股權登記日持有股票的人,就是股東名冊上的,就是有資格行使權利的人。——你說的對,「他們不行使股東權利」,因為他們持有股票主要是為了賺取差價。

第二個問題,錯誤。以前,因股票種類有多種,國家股、法人股、公眾股,同為股東但持有不同類型的股票,但大家都是股東,股東的權利是一致的!(只是公眾股東的權利意識較弱,也形成不了統一的意見,一般是國家股、法人股股東決定公司事務)就目前內地的情況,隨著股改的完成,股票類型將統一。

(回應一下一樓:股份公司的股東人數只有最低要求,而沒有最高限制,一家公司有數千、數萬乃至數十萬、數百萬的股東都很正常。)

第三個,可以這樣說,董事或監事是公司的高級行政管理人員,與股東身份沒有必然聯系!在不違反規定的情況下,是否持股是個人行為。

股東與股民的區別不在於持股的多少。股民是對「炒股票的人」的一種通俗的稱呼,持有100股也好、持有100萬股也好,都叫「股民」。
這只是對個人,對機構則沒有這樣的稱呼。但不要認為:機構才是股東,個人是股民。

2. 是不是擁有該公司的股票就是公司的股東

當然,只要你擁有了某公司的股票,你就是股東,有權參與分紅和公司決策(股東大會以及投票)。

3. 股東持有的股票與股市流通的股票有什麼區別

你真聰明啊,還以為一個問題給這么多分,原來,後面還有這么多問題。沒關系,幫人幫到底,送佛送到西! 1、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分為流通股與非流通股,顧名思義,流通股就是可以在二級市場上進行買賣的股份,非流通股就是一些特別的機構(可以包括控股股東)對他們所持的股份承諾不在二級市場上進行買賣的股份,但是,當他們的承諾期到期之後,他們的股票就可以在二級市場中進行買賣了,也就是全流通。現在的上市公司中,大部分公司已經實現了全流通,還有部分公司,特別是新上市的公司,由於還在承諾期內,因此,部分股份限制在市場中流通,就是非流通股份。 2、你說的「股東持有的股票」的意思比較模糊,可能你對股東這個詞的內含還不太清楚,你所指的股東應當是那些控股股東以及持股較大可以參與公司內部事務的股東,對吧?其實,你只要持有公司一股股票,就算是公司的一個股東。那麼,「股東持有股票」,就難以區分了,而是包括所有的股票了。因為,所有的股票都是股東持有啊。那麼,如果根據你的理解,你的意思應該是:控股股東以及大股東所持有的股票與流通股有什麼區別?對吧? 3、根據我在上面第一點所說的,你應該清楚流通股與非流通股的區別了。那麼,就要看控股股東及其大股東手上所持的股票是屬於哪一種性質了,如果他們持有的股票可以在二級市場上買賣,那就是流通股,如果不可以,那就是非流通股。我前面講了,現在,經過股改之後,大部分企業的股票實現了全流通,也就是說,大部分企業的股票,不管是控股股東,大股東,還是只有一股的小股東,他們所持有股票均已經可以在市場中買賣了,已經是流通股了。 5、上面幾點的解說,我想你應該能夠明白了你所說的「區別」,下面接著講講你的其他問題。 前面我已經說過,只要有一股股票,就算是公司股東。 同樣,只要你是股東,不管有多少股份,都可以參加股東大會,不過,會議的表決權則不是以股東人數決定的,而是以所佔股份比列大小決定的,所以,一般情況下,小股東覺得沒必要參加,除非那些大股東發生了矛盾,而大股東之間的股份數又彼此相當,那就有必要拉小股股一起表決了,這就好像搞選舉一樣,哪一方的實力強一點,那肯定就能夠左右股東大會的決議了。 至於進入董事會那就需要由股份數說了算了,一般情況下,排名前十的股東,有機會參與董事會。董事會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當然,股東大會也可重組董事會,或者進行改選。不過,董事會需由董事長召集然後召開。 監事會則需要另外選舉,一般由股東大會選舉決議產生,組成的人也不是由股份多少說了算,而是由股東大會根據實際情況選出,組成監事會的人可以是股東,也可以是公司職員,還可以是公司以外的相關方面的專業人員等。監事會的作用就是為了監督公司的業務及財務運作的。所以,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總經理、經理等不得參與監事會。 關於法定代表人,首先要明白它的概念,法定代表人,指的是公司相關業務、事務的負責人,比如,你去到一個公司了,要找他們的總負責人,那就是指法定代表人了,一般情況下,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長擔認,不過,也可以由其它人擔認,比如廠長、總裁等,當然,如果所有的股東都信任一個司機去管理公司,那也可以由這個司機做法定代表人,就是這么回事。所以,法定代表人對於企業的責任是有限的,他只對他自身在企業中的所作所為負責,而對於企業向外應當承擔的責任,則由企業來承擔,那麼,企業承擔責任的最大范圍就是以公司所有資產為對象,如果公司所有的資產都無法承擔相關責任,比如債務,那麼,這個企業就只得宣布破產,以所有的資產清算之後,用來償還。 所以,你說的國有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的問題,其實際情況也是一樣的,只不過,誰做法定代表人是由國家說了算,因此,最後承擔責任的,自然也是國家,也就是國庫,間接地就是——納稅人的錢。誰是納稅人?當然是老百姓。然後,這個國家的法定代表人犯了錯誤,當然也由國家說了算,國家說他犯了瀆職罪,他就是瀆職罪,說了犯了貪污罪,他就是貪污罪,那麼,犯罪自然是要坐牢或者償命的。這就是古人常說的,伴君如伴虎啊。 至於你說的利益嘛,當然是有很大的好處了,國有資產的法定代表人,那就是當官啊,當官好不好,你說?對不對?所以,你既然享受了人民賦予你的權利,就得承擔相應的義務,是吧?要不然,古人都講,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種紅薯,是吧?! 好了,朋友,不知以上這些解說能否讓你心中釋然,如果你覺得有所收獲,那就不負我「殫精竭慮」的心願啦!呵呵!

4. 股票是什麼事物有什麼表現形式

股票到底是什麼?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金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

股票的作用有三點。(1)股票是一種出資證明,當一個自然人或法人向股份有限公司參股投資時,便可獲得股票作為出資的憑證;(2)股票的持有者憑借股票來證明自己的股東身份,參加股份公司的股東大會,對股份公司的經營發表意見;(3)股票持有者憑借股票參加股份發行企業的利潤分配,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分紅,以此獲得一定的經濟利益。

股票作為一種有價證券,具有如下特徵:

1.穩定性 股票投資是一種沒有期限的長期投資。股票一經買入,只要股票發行公司存在,任何股票持有者都不能退股,即不能向股票發行公司要求抽回本金。同樣,股票持有者的股東身份和股東權益就不能改變,但他可以通過股票交易市場將股票賣出,使股份轉讓給其他投資者,以收回自己原來的投資。

2.風險性 任何一種投資都是有風險的,股票投資也不例外。股票投資者能否獲得預期的回報,首先取決於企業的盈利情況,利大多分,利小少分,公司破產時則可能血本無歸;其次,股票作為交易對象,就如同商品一樣,有著自己的價格。而股票的價格除了受制於企業的經營狀況之外,還受經濟的、政治的、社會的甚至人為的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處於不斷變化的狀態中,大起大落的現象也時有發生。股票市場上股票價格的波動雖然不會影響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從而影響股息與紅利,但股票的貶值還是會使投資者蒙受部分損失。因此,欲入市投資者,一定要謹慎從事。

3.責權性 股票持有者具有參與股份公司盈利分配和承擔有限責任的權利和義務。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票的持有者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他有權或通過其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會並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股東權力的大小,取決於佔有股票的多少。 持有股票的股東一般有參加公司股東大會的權利,具有投票權,在某種意義上亦可看作是參與經營權;股東亦有參與公司的盈利分配的權力,可稱之為利益分配權。股東可憑其持有的股份向股份公司領取股息和索償權和責任權。在公司解散或破產時,股東需向公司承擔有限責任,股東要按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對債權人承擔清償債務的有限責任。在債權人的債務清償後,優先股和普通股的股東對剩餘資產亦可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向公司請求清償(即索償),但優先股股東要優先於普通股,普通股只有在優先股索償後如仍有剩餘資產時,才具有追索清償的權利。

4.流通性 股票可以在股票市場上隨時轉讓,進行買賣,也可以繼承、贈與、抵押,但不能退股。所以,股票亦是一種具有頗強流通性的流動資產。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只要把股票交付會給受讓人,即可達到轉讓的法律效果;記名股票轉讓則要在賣出人簽章背書後才可轉讓。正是由於股票具有頗強的流通性,才使股票成為一種重要的融資工具而不斷發展

。 股票憑證是股票的具體表現形式。股票不但要取得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准才能發行上市,而且其票面必須具備一些基本的內容。股票憑證在製作程序、記載的內容和記載方式上都必須規范化並符合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一般情況下,上市公司的股票憑證票面上應具備以下內容: 1.發行該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稱及其注冊登記的日期與地址。 2.發行的股票總額、股數及每股金額。 3.股票的票面金額及其所代表的股份數。 4.股票發行公司的董事長或董事簽章,主管機關核定的發行登記機構的簽章,有的還註明是普通股還是優先股等字樣。 5.股票發行的日期及股票的流水編號。如果是記名股票,則要寫明股東的姓名。 6.印有供轉讓股票時所用的表格。 7.股票發行公司認為應當載明的注意事項。如註明股票過戶時必須辦理的手續、股票的登記處及地址,是優先股的說明優先權的內容等。 由於電子技術的發展與應用,我國深滬股市股票的發行和交易都藉助於電子計算機及電子通訊系統進行,上市股票的日常交易已實現了無紙化,所以現在的股票僅僅是由電子計算機系統管理的一組組二進制數字而已。但從法律上來說,上市交易的股票都必須具備上述內容。我國發行的每股股票的面額均為一元人民幣,股票的發行總額為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總股本數

5. 散戶買進的股票屬於什麼性質的算其該公司的股東嗎,是否有權參與該公司的管理決策

1.散戶買進的股票屬於普通股,也就是可以隨意買賣的股票,除此之外一般還有限售股,主要是由該公司的職工持有,這種股票在賣出時有一些限制條件,比如持有超過36個月才允許賣等等,所以才有限售股解禁這種說法。

2.散戶只要持有該公司的股票,哪怕只有1股,都算是該公司的股東。當然,股東也分大股東和小股東,一般的散戶就只能算是微型股東了。

3.只要是股東,都可以參與審議該公司的經營活動,現在一般是採用網路投票的方式。但是佔有股份少的話,投票所佔票數自然也少,如同滄海一粟,所以不論你投反對票或贊成票,幾乎都不會有什麼影響,想要讓自己有影響力,就要買更多的股票,不過國家規定散戶持股比例一般不能超過總股本的5%,超過5%後需要向主管部門申報,如果不申報就算違規,會有一些處罰的。

6. 按股東承擔風險的大小,股票可分為什麼股票

按股東承擔風險的大小,股票可以分為普通股和優先股。

股票劃分的種類有很多,如果根據股東承擔風險的不同,那麼可以將股票劃分為普通股和優先股。普通股和優先股分別是什麼意思呢?我們來簡單介紹一下。

兩者的聯系與區別

從普通股和優先股,兩者的定義可以看出,普通股持有者和優先股持有者承擔的股票風險不一樣,普通股持有者承擔的風險較大,而優先股持有者承擔的風險較小。但是相對應的普通股可以進行交易,優先股不能夠隨意進行。普通股可以參與企業經營管理與分紅,但是其分紅的優先權利在優先股之後。兩者之間的權利與義務是相匹配的,因此對應承擔的風險也不一樣。我們普通人比較少接觸優先股,因此對於優先股的了解比較少。

7. 股票持有著對公司有參與權么小股東呢

有!多小都有。
只要是普通股股東

8. 是不是持有某個公司的股票就是該公司的股東

是。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持有股票就擁有公司的一份資本所有權,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

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股東可以申請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者分享紅利等。

(8)股票是股東參與公司事務的擴展閱讀:

證券交易所(Stock Exchange)是由證券管理部門批準的,為證券的集中交易提供固定場所和有關設施,並制定各項規則以形成公正合理的價格和有條不紊的秩序的正式組織。

(1)股票是一種出資證明,當一個自然人或法人向股份公司參股投資時,便可獲得股票作為出資的憑證;

(2)股票的持有者憑借股票來證明自己的股東身份,參加股份公司的股東大會,對股份公司的經營發表意見;

(3)股票持有者憑借股票參加股份發行企業的利潤分配,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分紅,以此獲得一定的經濟股票市場的影響作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股票一般可以通過買賣方式有償轉讓,股東能通過股票轉讓收回其投資,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股東與公司之間的關系不是債權債務關系,股東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有限責任,承擔風險,分享收益。

9. 如果我買了某股票100股,是這個公司的股東么有什麼權利

買了公司股票就成了公司的股東了。
(1)按照股東權的內容,可以分為自益權和共益權。這是最基本的分類。自益權是指股東以自己的利益為目的而行使的權利,如請求分紅的權利,請求分配剩餘財產的權利。這類權利無需其他股東的配合即可以行使。共益權是指股東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但客觀上是有利於公司和其他股東的,故稱為共益權,如表決權,查閱權這類權利一般需要結合其他股東一同行使。自益權主要是指財產權,共益權利主要是指管理公司事務的參與權,他們共同構成完整的股東權。自益權表明了股東的財產性請求權,共益權則直接表明股東權的身份性和支配性。
(2)按照股東權的性質,可以分為固有權和非固有權。固有權是指除非得到股東的同意,不得以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予以剝奪或者限制的權利,它又叫不可剝奪權;非固有權是指可以依照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予以限制或者剝奪的權利,又稱為可剝奪權。固有權往往是和股東的基本權益相關的權利,如對股份和出資的所有權,普通股的表決權,因而,這類權利常常由公司法或者商法加以明確規定,以強行法形式賦予股東。
(3)按照股東權的行使方式,可以分為單獨股東權和少數股東權。 單獨股東權是指股東自己就可以行使的權利,自益權和共益權的表決權都是單獨股東權。少數股東權是指須持有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才可以行使的權利,公司法第四十條規定只有持有公司股份十分之一以上有表決權的股東才享有臨時股東會召集惡請求權。行使少數股東權的,既可以是股東一份亦可以是數人共同去做。法律設置少數股東權的目的在於防止股份多數決的濫用,保護中小股東。

10. 怎麼理解「股票的所有者是股東,股東是公司的所有者,有權參與公司管理」

這是關於公司的最初概念。股票的所有者是股東,公司是全體股東出資建立的,公司不屬於任何單個股東,公司是獨立的法人。
公司的管理自然是由管理層參與的(日常的管理)。大事是由董事會決定,5-19個董事。最大的決策是由股東大會決定。 股東參與公司的管理只能通過股東大會,獲得多數股份的意見將得到貫徹。(一般是2/3以上通過) 當然隨著公司的發展 典型的公司的控制權 已經從股東(多數股份)-----董事會----總經理(管理層)轉移。
所以並不是你持有一個公司的權利,就能參與管理。(否則就亂套了)
關於此方面的知識 ,詳情請閱讀《現在公司與私有財產》,我的疑慮就是從此書中找到答案的。 主要是書中的第五章 關於控制權的轉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