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為什麼大股東不希望公司股票漲
大股東不缺錢上市公司就不需要勾結庄去拉股價套現,這樣得不償失。因為中國上市公司的本質就是缺錢上市圈錢。控股比例高的大股東,根本不願意賣出股票,更沒有拉抬股價的慾望,這樣反而會讓其他中小股東賺足了走人,造成公司股價的異常波動以及經營管理的不穩定因素。
② 第一大股東和控股股東區別
法律分析:第一大股東和控股股東的區別:
1、擁有51%以上股份的股東,屬於絕對控股,擁有絕對的決策權,肯定是第一大股東。但是股權分散的公司中,大股東不一定是絕對控股,相對控股也能是第一大股東。
2、第一大股東是指股票佔比較大的股東,它表示該股東與其餘的股東相比較,它的佔比最大。控股股東一定是大股東,但大股東卻並不一定是控股股東。
3、在絕對控股模式下,其他中小股東實際上喪失了投票權,無力監督也無心監督。這種情況下,大股東往往把上市公司當作提款機,利用關聯交易掏空上市公司。
4、董事會由股東大會(或股東會)選舉產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董事會權力,執行股東大會決議,是股東大會代理機構,代表股東大會(或股東會)行使公司管理許可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③ 絕對控股的大股東亂投資把盈利的公司弄的虧損。無計可施嗎我佔20股。也不分紅
好像真的沒有什麼太好的辦法,你也按照公司的章程來做決定的話,你沒有任何可以按照自己意願進行決定的表決權。
④ 從長遠角度看,是不是只要股票公司能做出業績,股價就會不斷往上漲
沒有必然關系
⑤ 最大股東,為什麼控股大股東地位還不變
一般最大股東就是控股股東,但是如果大股東持股比例過低,就會出現占據實際控股地位的可能是公司的經營層股東,而非大股東。上市公司會出現這樣的情況,通過在二級市場收購股票而成的大股東,往往會受到原大股東的非難。譬如著名的萬科股權之爭和勝利股份股權之爭。
⑥ 絕對控股大股東能單方面解散公司嗎
公司在經營期間,很多工作都需要用到公章,法人章或法人簽字。如果不以公司的名義作違法的事便和你無關。或者偽造公章,法人章或法人簽字了也和你無關。這種事情第一反應是保證自已應得利益的同時,馬上到工商更改法人了。法人和股東一起到工商登記下,工商便有記錄。又不是多麻煩的事。
⑦ 為什麼67%才能絕對控股而不是51%
因為在股東大會上對於公司的重大事宜的決策要求全體股東三分之二以上投贊成票才能夠通過,所以要絕對控股,個人所佔有的股份數應大於或等於三分之二(即67%)才行。
實際操作上,只有持有公司股權66.67%即三分之二以上才能絕對控制公司,持有公司股權51%以上只能相對控制公司,也就是說,只有持股達到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完全按照大股東意願進行公司管理。
參見公司法第四十三條、第一百零三條,股東會會議或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參見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條,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董事會會議應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
(7)大股東絕對控股的公司股票不漲擴展閱讀:
絕對控股對公司治理的影響:
1、提高決策效率
絕對控股意味著絕對控股股東對公司有著較大的決策權。對一般決議事項,絕對控股股東可以很快決定;
對需要股東(大)會全部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通過的決議事項,絕對控股股東更容易聯合其他股東表決通過相關事項。這種集中的決策權可以提高公司的決策效率,避免因股東(大)會無法通過有效決議導致公司決策機制失靈。
2、過度介入公司管理
另一方面,公司股權高度集中,存在絕對控股股東時,此時大股東的監督成本具有規模效應,該股東就會責無旁貸地擔當起監督者的重任。
雖然絕對控股模式使得控股股東更換公司管理層輕而易舉,但由於讓股東認識到自己所作的任命是錯誤的,或確認自己的代理人確有經營失誤的成本比較高,從這個意義上說,股權的高度集中也不利於經理的更換。
3、影響中小股東利益
在絕對控股模式下,其他中小股東實際上喪失了投票權,無力監督也無心監督。這種情況下,大股東往往會誘生出機會主義行為,如絕對控股的母公司把上市公司當作提款機,利用關聯交易掏空上市公司等。
大股東對私人收益的追逐將會直接降低公司價值,從而損害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大股東可能以犧牲企業利益為代價為自身攫取更多利益。
參考資料:網路-絕對控股
⑧ 企業絕對控股股東的權力
絕對控股:是指股東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
投資雙方各佔50%,且未明確由誰絕對控股的企業,若其中一方為國有或集體的,一律按公有絕對控股經濟處理;若投資雙方分別為國有、集體的,則按國有絕對控股處理。
在絕對控股模式下,由於公司股權高度集中,存在絕對控股股東時,此時大股東的監督成本具有規模效應,該股東就會責無旁貸地擔當起監督者的重任。雖然絕對控股模式使得控股股東更換公司管理層輕而易舉,但由於讓股東認識到自己所作的任命是錯誤的,或確認自己的代理人確有經營失誤的成本比較高,從這個意義上說,股權的高度集中也不利於經理的更換。另外,單一大股東對其直接代理人還會產生「過度監督」現象。對經理的過度監督,導致的負面結果是可能抑制經理人員的創造性。
在絕對控股模式下,其他中小股東實際上喪失了投票權,無力監督也無心監督。這種情況下,大股東往往會誘生出機會主義行為,如絕對控股的母公司把上市公司當作提款機,利用關聯交易掏空上市公司等。大股東對私人收益的追逐將會直接降低公司價值,從而損害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大股東可能以犧牲企業利益為代價為自身攫取更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