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非上市公司,能否實行股權激勵
非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要注意的地方很多,在客戶服務過程中,老闆下狠心搞股權激勵,錢花了,股份分了,但沒有起到激勵作用,這些骨幹該怎麼樣還是怎麼樣。幫助老闆分析發現,這有多種情況:激勵的對象不對,被激勵對象本身工作就很積極,就在全身心投入,股權激勵後,員工並沒有太多的延伸空間,能力也就這樣了,激勵的效果體現不出來,因為員工本身的價值貢獻已經最大化了。一般來說,股權激勵對象應該是針對哪些有創業慾望的人,最有效果,而對於奮斗者,效果要差一些,因為你不進行股權激勵,只要日常的績效激勵到位了,他們也會努力工作,也會拼。當然這種股權激勵還是不錯的,至少這種員工我們能夠通過股權激勵將其保留、穩定下來,和企業一起發展;
『貳』 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怎麼做
按公司法做,如果是國有公司,除公司法外,還需要依據《[2002]48關於國有高新技術企業開展股權激勵試點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2003]96關於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意見》、《[2005]78企業國有產權向管理層轉讓暫行規定》、《[2006]131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資委關於進一步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的通知》、《[2008]139關於規范國有企業職工持股、投資的意見》、《[2009]49關於實施《關於規范國有企業職工持股、投資的意見》有關問題的通知》做。
『叄』 公司在非上市公司可以享受股權激勵嗎
非上市公司可以實行股權激勵。無論是上市公司還是非上市公司,都需要解決股東與職業經理人之間效用最大化的問題,而股權激勵機制恰恰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最好機制。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肆』 非上市公司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有何區別
非上市公司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區別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個對比分析:
1、股票價格:上市公司股份公開的,明確的;非上市公司的股價需要估值,目前主要以每股凈資產,需要一套綜合指標體系去衡量經營者的業績。
2、流通性:上市公司可以公開出售,流通性強;非上市公司需要公司回購。
3、法律法規:上市公司有更多的限制,非上市公司只要遵守《公司法》即可,靈活性更強。
4、信息披露:上市公司需要披露多項信息,受到多方監督,非上市公司不需要。
5、激勵成本:上市公司可以轉嫁一部分激勵成本,非上市公司需要自行承擔全部激勵成本。
『伍』 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特點
第一,從股權激勵的方式來講,不同於上市公司股權激勵除了需要遵守嚴格的程序外,一般是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權等方式來實行的,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方式更加靈活、多樣。除股權形式外,還可以是非股權形式激勵,如虛擬股票、增值權、利潤分享計劃、長期福利計劃等。薛中行認為,非上市公司還可以細分創業期和成長期兩種類型,對於初創期企業,80%都適合採用期權激勵,對於成長期企業,則多數適合期股激勵。
第二,從股權激勵的對象來講,由於公司法對股東人數的限制,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對象往往局限於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普通員工難於享受到股權激勵的好處。據《公司法》相關規定有限公司的股東不能超過50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不能超過200人。因此,在設計股權激勵方案時,需要注意股權激勵計劃實施後的股東人數不能違反法律的規定。否則就容易和非法發行證券罪擦邊。
第三、從股權激勵的股票來源來講,由於《公司法》沒有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回購本公司股權用於獎勵員工,股票來源一是公司股東(通常是大股東或實際控股股東)轉讓,二是公司向激勵對象增資。非上市股份公司不能公開發行股份,因此股權激勵股票來源一是公司向股東回購股份後授予激勵對象,二是股東轉讓,三是公司向激勵對象增發股份。
第四、從行權價格定價方式來講,上市公司行權價格確定的一般做法是以期權協議簽訂時本公司股票的市場價格作為期權的行權價基礎,由於非上市公司不存在這樣的基礎,一般的做法是以財務指標為主要確定因素並結合與同行業同水平公司的比較情況進行確定行權價。
第五、從股權激勵的效果來講,一方面由於非上市公司股權流通性較差,股權激勵的價值不能通過公開的證券交易市場實現;另一方面,由於股權在證券一、二級市場上的巨大差價,非上市公司股權在公司上市以後將成倍增值,給激勵對象帶來很大的經濟收益。當然如果非上市公司業績很好並且並不打算上市,設計完善的股權激勵方案同樣可以達到公司與員工雙獲益的效果。薛中行認為,所有的股權價值都是時間的玫瑰,5萬元保持每年30%的增長,30年後就變成了1個億!一個公司只要保持長期穩定的成長,其未來價值會非常可觀。
『陸』 未上市公司員工激勵股有什麼用
美股研究社稱,股權激勵不是上市公司的專利,對於非上市公司而言,股權激勵既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
非上市公司推行股權激勵主要基於以下考慮:
其一,有利於端正員工的工作心態,提高企業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從雇員到股東,從代理人到合夥人,這是員工身份的質變,而身份的質變必然帶來工作心態的改變。過去是為老闆打工,現在自己成了企業的「小老闆」。工作心態的改變定然會促使「小老闆」更加關心企業的經營狀況,也會極力抵制一切損害企業利益的不良行為。
其二,規避員工的短期行為,維持企業戰略的連貫性。據調查,「缺乏安全感」是導致人才流失的一個關鍵因素,也正是這種「不安全感」使員工的行為產生了短期性,進而危及企業的長期利益。而股權授予協議書的簽署,表達了老闆與員工長期合作的共同心願,這也是對企業戰略順利推進的一種長期保障。
其三,吸引外部優秀人才,為企業不斷輸送新鮮血液。對於員工來說,其身價不僅取決於固定工資的高低,更取決於其所擁有的股權或期權的數量和價值。另外,擁有股權或期權也是一種身份的象徵,是滿足員工自我實現需求的重要籌碼。所以,吸引和保留高層次人才,股權激勵不可或缺。
其四,降低即期成本支出,為企業順利過冬儲備能量。金融危機的侵襲使企業對每一分現金的支出都表現得格外謹慎,盡管員工是企業「最寶貴的財富」,但在金融危機中,捉襟見肘的企業也體會到員工有點「貴得用不起」。股權激勵,作為固定薪酬支付的部分替代,能在很大程度上實現企業與員工的雙贏。